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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的聲音又將我喚回現實。“哦,”她溫柔地抗議道,“我正看一篇有關沃爾特?溫切爾②的報導,看到一半呢……”

  我把報紙還給她。“抱歉,看到這張照片讓我大受打擊。我認識他。”

  她的雙眼因為感興趣而亮了起來,發現自己身處——哪怕只是間接關係——某件醜聞的中心。“真的嗎?什麼時候的事?”

  “哦,在我們一家還住在布魯克林的時候。我們是一起長大的孩子。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妻子又習慣性地挖苦道:“真不得了啊,我不知道你小時候還和問題兒童混在一起。”

  “他不是什麼問題兒童。事實上——”

  “別這麼較真嘛。”她不在意地沖我溫柔一笑,又回到有關沃爾特?溫切爾的報導上去了,很明顯,那篇報導比我說的話更新鮮刺激。“不管怎樣,”她說,“我不會太在意那件事的,親愛的,畢竟已經過去好多年了。”

  確實過去好多年了。那是可以在大馬路上踢球的時代;一九三二年,布魯克林的郊區很少能看到汽車。而貝斯海灘,我們居住的地方,更是郊區中的郊區。對面是格雷夫森德灣,乘電車往東幾分鐘就是科尼島,要去戴克高地及其高爾夫球場更是只要往西步行幾分鐘就到了,這幾處之間都隔著還沒被房地產開發商發現的荒蕪草甸。

  因此,正如我所說,你可以放心大膽地在大街上踢球,絲毫不用害怕汽車。黃昏降臨時,你可以看著街兩邊的煤油燈依次點亮,或者躲在位於第八大道的消防站後面,運氣好的話,就能看到消防車拉響高聲警笛,穿梭在大街上,水管迅速對準著火點,從碾壓輪噴嘴中噴出水柱。又或者,運氣好的時候,你可以高高跳起,跟著驕傲地划過天際的雙翼飛機奔跑。

  這些都是我夏日裡的活動,和伊格內斯?科瓦奇一起,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鄰居。他家是一幢兩層樓的木屋,外牆刷著樸素的油漆,和我家差不多。貝斯海灘的大部分房子都這個樣,房前有個小花園,房後有個小院子。在我們這個街區唯獨一幢例外,位於街角,外形招搖,屬於新搬來的羅斯先生。那幢房子很大且外牆刷著白漿,簡直是幢大樓,四周是寬闊的草坪,車道盡頭是刷了白漿的可容下兩輛車的車庫。

  那條車道引發了我和伊格③的無限遐思。上面不時停著羅斯先生的轎車,一輛灰色的派克,像磁石一般吸引著我們。那輛車不單遠看漂亮極了,走近看更是壯觀得如同火車頭,即便只是靜靜地停在那兒,也能讓我們感受到雷鳴般的震撼。後車座外有兩個踏腳板,一上一下,方便上車。說實話,就我們所知,這附近還沒有哪輛車像派克這麼氣派。

  因此,一旦發現它停在車道上,我們就悄悄靠過去,妄想神不知鬼不覺地爬上踏腳板。但我們從未得逞。車邊總有人看著,不是羅斯先生本人就是車庫另一邊的住戶。每次都是順著車道走不到幾碼,房子裡或車庫裡的人就會推開一扇窗,接著就是嘶吼般的威脅。把我們嚇得轉身就逃,爭先恐後地跑出車道,才能逃離他們的視線。

  這種事我們不常做。第一次看到這輛車時我們正在散步,發現它純屬偶然。加上本能地認為鄰居們都是好人,因此一開始沒能聽懂那些恐嚇的話。我們就站在原地,驚恐地看著羅斯先生,直到他突然從窗邊消失,接著出現在我們面前,一把抓住伊格的胳膊。

  伊格試圖掙脫但徒勞無功。“放開我!”他恐懼地高聲尖叫,“我們什麼都沒做!放開我,否則我會去告訴我爸爸,那你可就慘了!”

  羅斯先生似乎不以為然。他不停搖晃著伊格——這並不難辦到,在同齡人中伊格也算是又瘦又小的——我則站在原地,仿佛腳下生了根,移動不了分毫。

  附近確實住著幾個暴躁的鄰居,如果我們在他們的房子前面弄出點噪聲,他們就會把我們趕走,但從來沒有人像羅斯先生這樣對待我們。事發時我曾猜測過,大概因為剛來此地,他還不知道這兒的人的行事習慣。如今回想,我認為事實八成就是這樣的。然而無論具體原因是什麼,這場風波都足夠把伊格嚇得又哭又叫,同時提醒我們以後再靠近派克時要小心謹慎。但車子的吸引力太大了,懾於羅斯先生的恐怖威脅,我們倆就像兩隻兔子,在狩獵期橫衝直撞。還好幸運女神大部分時候都站在我們這邊。

  我不希望這些往事給大家留下我們倆曾是壞孩子的印象。對我來說,法律條款非常重要,並且很年輕時就明白對善良、愛好和平,同時腿腳不那麼靈光的人——這三點在我身上都有著誇張的體現——來說,最好的生存法則是不越雷池半步。而伊格的缺點是容易衝動、行事魯莽。他就像水銀一樣不穩定,不安分,愛搞惡作劇。

  那時流行每周最後一天老師對每位學生的表現進行評估,然後根據得分重新分配座位——表現最好的學生坐在第一排,次好的坐在第二排,以此類推。我認為據此能最好地描述伊格這個人,他的座位不是在第一排,就是在第六排。大部分學生頂多移動一排;伊格則要麼衝到第一排,要麼淪為羞恥的第六排,然後下一周星期五又突然爬至頂峰,回到第一排。很明顯,科瓦奇先生在知道兒子這種糟糕的情況後採取了一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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