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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我想應該等你來。”
“我還沒聽說這房子要被賣掉,我很奇怪她家裡人這麼長時間了還不賣掉這房子。”
“她的一個兄弟正在考慮賣房的事,他在北卡羅來那州經營房地產。他想等到別人忘了謀殺案以後再賣掉這房,也許那時更值錢。目前,他就把房子扔在這裡,他說他和父母親都不忍心清理她的東西。”
阿曼達知道,埃文斯家人並不希望警察動她家裡的東西,但是如果他們進去以後什麼也不碰的話,將無法找到證據。
進了埃文斯的家後,哈里森同意她隨便看。“但千萬不要亂翻,如果發現值得仔細研究的東西,先跟我說一聲。”
“你呢,你去哪兒?在沙發里睡一會兒?”
“不,阿曼達,”他慢吞吞地說,”我上別的房間看看。”
阿曼達覺得他在諷刺她,但並不在意。她朝廚房走去,埃文斯被害的地方。
廚房裡的擺設都和埃文斯被害時的一樣。爐灶上放著鍋和盤子,碗拒里則放了一把大菜刀。阿曼達仿佛看到時手走進廚房,一把掐死了埃文斯。兇手肯定沒有用兇器,雖然他很容易抓起碗拒里的那把菜刀。阿曼達又想起萊內特,如果萊內特不作抗爭的話,兇手也不會使她受傷的。
這能說明什麼?阿曼達非常納悶。難道說兇手只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發出聲音,而非真心要把她們掐死?如果是這樣的話,心裡學家該對殺手作何解釋?殺手是否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但這些死者都沒有受到過性騷擾,因此兇手不太象做過不可告人的事。那麼,是不是因為有些死者處於了解他人秘密的位置上,諸如律師、醫生、精神病大夫,但其他三個人是股票經紀人、女繼承人和建築師,她們不太可能知道別人的隱私。
阿曼達搖搖頭。要想揪出兇手,她還得掌握更多的情況。現在,她只能盡力找到馬尼·埃文斯隨身帶著的約會記事本。可是,它在哪裡呢?辦公室里?在某部電話機旁?在錢包裹?
她在廚房牆上的壁掛電話下的柜子里找到一個黃色的筆記本、一把筆和附近一家餐館贈送的菜單。柜子里還有一本保險公司贈送的小日曆,不過這顯然不合適記錄約會內容。在廚房裡再沒發現什麼手提包之類的東西。
阿曼達來到起居室。室內的家具很少,也許她沒有時間添置。她的品味很象早期的美國人,所有的東西都很整齊,除了蒙上了一層灰塵。
最後,她在一張椅子後面的茶几上發現了一部電話機,電話機旁邊有個製藥公司贈送的記事本。這個本子看上去是新的,裡面沒有記什麼東西。臥室里沒有其他記事本和手提包。
她正要上樓的時候碰到了哈里森。“有什麼情況?”
她搖搖頭。
“她的錢包被拿到警察局去了?”
“沒有。事實上,我們認為兇手是個搶劫犯,因為我們找不到埃文斯的錢包和信用卡。”
“華盛頓告訴我她付的是現金,她肯定把錢包放在廚房裡了。但我沒有找到。那麼信用卡被人用了嗎?”
“沒有。我們已通知所有的公司,如果有誰用她的信用卡就立刻報告警察局。她的信用卡已登記了失竊。”
“媽的,這毫無意義。”她罵了起來。
“我還是堅持是華盛頓殺了她,然後偷走了她手頭的現金。如果她為過周末去銀行取了錢的話,可能有不少現金。”
“那麼,他為什麼不翻翻抽屜,拿走首飾或其他值錢的東西?她丟什麼東西了嗎?”
“沒有,”他說,“我把樓上的首飾盒檢查了兩回。首飾盒裡有兩件很貴重的金器,我不知道她是否就只有這兩件。也許兇手不想冒險在屋裡呆得太久。”
“手錶呢?她戴著嗎?”
“戴著,”他不滿地說,“是勞力士”。
“他完全可以把手錶摘下,根本不必從廚房走開一步。”
“有可能她的約會者從前門進來,把兇手嚇跑了。”
“這是有可能的。我想.你現在既然在這裡,能不能找出更充分的理由說明華盛頓是個嫌疑犯?”阿曼達問。
哈里森吐出一口長長的氣。“沒有。我現在不在想這個問題,我想證實一些巧合。”他茫然地看著她。”你有什麼主意嗎?你是個女人,如果你有個錢包,你會把它放在家中的哪個地方?”
阿曼達沒有立即回答。她努力想像著馬尼·埃文斯的高節奏生活方式。埃文斯該是個忙個不停的女人。
“嗯,如果我是她的話,”她慢悠悠地說,“我想我不會帶個錢包,可能把它鎖在抽屜里。只是,萬一我有率從家裡趕到診所,我該怎麼辦呢?我絕對不會帶著它來回跑的。”
突然,她想起了埃文斯的工作眼。那件剛任的口袋鼓鼓囊囊的,裡面裝著紙條、藥方、原子筆,也許還有錢包。
“她的工作服,”她大聲問,“查過沒有?”
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在樓上。我想它掛在浴室門背後也許在臥室里。”
他馬上三步井作兩步地上了樓,阿曼達則緊跟在他後面
沒錯,臥室里的一張椅子上搭著件白大褂。其中一個口袋裡裝了一大堆紙條,這是關於病人的記錄;還有兩支丟了筆套的黃色“比克”筆。另一個口袋裡則放了本小小的但很厚的工作手冊。這個小本的封面是皮的,很精緻。
“我還沒聽說這房子要被賣掉,我很奇怪她家裡人這麼長時間了還不賣掉這房子。”
“她的一個兄弟正在考慮賣房的事,他在北卡羅來那州經營房地產。他想等到別人忘了謀殺案以後再賣掉這房,也許那時更值錢。目前,他就把房子扔在這裡,他說他和父母親都不忍心清理她的東西。”
阿曼達知道,埃文斯家人並不希望警察動她家裡的東西,但是如果他們進去以後什麼也不碰的話,將無法找到證據。
進了埃文斯的家後,哈里森同意她隨便看。“但千萬不要亂翻,如果發現值得仔細研究的東西,先跟我說一聲。”
“你呢,你去哪兒?在沙發里睡一會兒?”
“不,阿曼達,”他慢吞吞地說,”我上別的房間看看。”
阿曼達覺得他在諷刺她,但並不在意。她朝廚房走去,埃文斯被害的地方。
廚房裡的擺設都和埃文斯被害時的一樣。爐灶上放著鍋和盤子,碗拒里則放了一把大菜刀。阿曼達仿佛看到時手走進廚房,一把掐死了埃文斯。兇手肯定沒有用兇器,雖然他很容易抓起碗拒里的那把菜刀。阿曼達又想起萊內特,如果萊內特不作抗爭的話,兇手也不會使她受傷的。
這能說明什麼?阿曼達非常納悶。難道說兇手只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發出聲音,而非真心要把她們掐死?如果是這樣的話,心裡學家該對殺手作何解釋?殺手是否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但這些死者都沒有受到過性騷擾,因此兇手不太象做過不可告人的事。那麼,是不是因為有些死者處於了解他人秘密的位置上,諸如律師、醫生、精神病大夫,但其他三個人是股票經紀人、女繼承人和建築師,她們不太可能知道別人的隱私。
阿曼達搖搖頭。要想揪出兇手,她還得掌握更多的情況。現在,她只能盡力找到馬尼·埃文斯隨身帶著的約會記事本。可是,它在哪裡呢?辦公室里?在某部電話機旁?在錢包裹?
她在廚房牆上的壁掛電話下的柜子里找到一個黃色的筆記本、一把筆和附近一家餐館贈送的菜單。柜子里還有一本保險公司贈送的小日曆,不過這顯然不合適記錄約會內容。在廚房裡再沒發現什麼手提包之類的東西。
阿曼達來到起居室。室內的家具很少,也許她沒有時間添置。她的品味很象早期的美國人,所有的東西都很整齊,除了蒙上了一層灰塵。
最後,她在一張椅子後面的茶几上發現了一部電話機,電話機旁邊有個製藥公司贈送的記事本。這個本子看上去是新的,裡面沒有記什麼東西。臥室里沒有其他記事本和手提包。
她正要上樓的時候碰到了哈里森。“有什麼情況?”
她搖搖頭。
“她的錢包被拿到警察局去了?”
“沒有。事實上,我們認為兇手是個搶劫犯,因為我們找不到埃文斯的錢包和信用卡。”
“華盛頓告訴我她付的是現金,她肯定把錢包放在廚房裡了。但我沒有找到。那麼信用卡被人用了嗎?”
“沒有。我們已通知所有的公司,如果有誰用她的信用卡就立刻報告警察局。她的信用卡已登記了失竊。”
“媽的,這毫無意義。”她罵了起來。
“我還是堅持是華盛頓殺了她,然後偷走了她手頭的現金。如果她為過周末去銀行取了錢的話,可能有不少現金。”
“那麼,他為什麼不翻翻抽屜,拿走首飾或其他值錢的東西?她丟什麼東西了嗎?”
“沒有,”他說,“我把樓上的首飾盒檢查了兩回。首飾盒裡有兩件很貴重的金器,我不知道她是否就只有這兩件。也許兇手不想冒險在屋裡呆得太久。”
“手錶呢?她戴著嗎?”
“戴著,”他不滿地說,“是勞力士”。
“他完全可以把手錶摘下,根本不必從廚房走開一步。”
“有可能她的約會者從前門進來,把兇手嚇跑了。”
“這是有可能的。我想.你現在既然在這裡,能不能找出更充分的理由說明華盛頓是個嫌疑犯?”阿曼達問。
哈里森吐出一口長長的氣。“沒有。我現在不在想這個問題,我想證實一些巧合。”他茫然地看著她。”你有什麼主意嗎?你是個女人,如果你有個錢包,你會把它放在家中的哪個地方?”
阿曼達沒有立即回答。她努力想像著馬尼·埃文斯的高節奏生活方式。埃文斯該是個忙個不停的女人。
“嗯,如果我是她的話,”她慢悠悠地說,“我想我不會帶個錢包,可能把它鎖在抽屜里。只是,萬一我有率從家裡趕到診所,我該怎麼辦呢?我絕對不會帶著它來回跑的。”
突然,她想起了埃文斯的工作眼。那件剛任的口袋鼓鼓囊囊的,裡面裝著紙條、藥方、原子筆,也許還有錢包。
“她的工作服,”她大聲問,“查過沒有?”
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在樓上。我想它掛在浴室門背後也許在臥室里。”
他馬上三步井作兩步地上了樓,阿曼達則緊跟在他後面
沒錯,臥室里的一張椅子上搭著件白大褂。其中一個口袋裡裝了一大堆紙條,這是關於病人的記錄;還有兩支丟了筆套的黃色“比克”筆。另一個口袋裡則放了本小小的但很厚的工作手冊。這個小本的封面是皮的,很精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