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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勁,你說的這些都與我無關,我沒打過什麼電話。”他覺得應該繼續否認。
“元元在哪裡?”陸勁問道。
李亞安用手指彈了一下玻璃杯,“我不知道。”他道。
陸勁盯了他幾秒鐘,然後問道:“你要證據是不是?”
李亞安不說話。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陸勁又問。
“是你讓我來的。”
“我好像沒告訴過你這裡的具體地址,你怎麼找到這裡的?”
李亞安忽然一陣心慌。
“你告訴過我,你自己忘了。”他努力讓自己保持鎮定。
“我沒跟你說過,從來沒有。我只在給‘歹徒’的信里提到過一次,我說我之所以會換地址,是因為它跟我喜歡的咖啡館小魚胡同很近,我走幾步就能到,那封信寫在2000年年初,警方沒有在容麗那兒找到它,它失蹤了。李醫生,我只在那封信里提到過地址,我跟你見面時,從來沒說過,從來沒有……”陸勁盯著他,口齒清楚地說。他們在一起時,陸勁從來沒說起過嗎?不可能,他至今記得陸勁當時說起“小魚胡同”四個字時那種帶磁性的聲音。他努力在記憶里搜索了一會兒,最後他以確定無疑的口吻道:
“陸勁,我聽你說過!在第二次見面的時候。”
“啊,記得真清楚,好吧,我是跟你提起過,那次我們說起了各自喜歡的咖啡館,可我只說過‘小魚之家’在一條小弄堂里,可沒說過它具體在什麼地方,什麼路。”
沒提過嗎?他重新在記憶里搜索了一番,但一無所獲,時間太久了,他已經完全不記得那天他們具體說過些什麼了,他能想起的,只有一個模糊的印象。“我只在那封信里提到過地址。”他不說話。
陸勁的眼神像爪子一樣牢牢抓住了他:“李醫生,只有看過那封信的人,才知道怎麼找到這裡。”
“陸勁,你一口咬定我看過那封信是沒用的。你沒證據。”他試圖還擊。
但陸勁道:“我有。”
“你有?”那是什麼意思?他覺得腦袋好像被提了起來。
“自從上次在監獄你給我做過治療後,這是我們第一次單獨見面。對不對?”
“對。”他不知道陸勁究竟想說什麼。
“如果,我曾經告訴過你關於小魚胡同的事,那應該就發生在監獄裡。”
“本來就是。”他厭煩地皺起了眉頭。
“我跟你在監獄的每次談話,警方都有錄音,這一點你應該也知道,我們可以回頭讓警察找一找,看看在那裡面我有沒有透露過小魚胡同的地址。”陸勁平靜地說。
他愣住了,過了好一會兒,他才想到下一句該說什麼。“就算你沒跟我說過,也不能說明我就看過那些信。”他道。
“你不了解我。自從1996年,我殺了我的第一個女朋友後,我做事就變得格外謹慎,我把我寫出去的每封信都複印了藏在一幅油畫的背面,我隨時可以找到那幅畫。我可以向你證明,我在信里寫過地址。”陸勁平靜地注視著他,“你是因為看過那封信,才會找到這裡,就憑這一點,足以說明你就是藏在容麗背後的兇手。”
他覺得自己的額角開始出汗了,他想爭辯、反駁並舉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但是他想不出來。
“那個金小慧的包裹你早就收到了,你把它又寄給了自己,為的就是提醒警方,金小慧被害很可能是因為容麗騙了她的錢。你那天不在場的證明不成立,因為你跟容麗是相互作證,如果容麗不在場的證明消失了,你的當然也就不成立了。你在斧頭鎮寄的包裹,至於你是怎麼寄的,誰寫的單子,警方會找到證人的。我不想為此多費口舌。你寄完包裹,就開車到容麗的殺人現場,載她回來,這是你們商量好的,容麗需要儘快離開現場,她需要你幫忙。你一方面在幫她,一方面又在害她。當然,她也是你殺的。”
“證據!”他又低吼了一聲。
“謀殺容麗的兇手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容麗信任他,這種信任不是單純感情上的信任,而是因為她掌握了這個人的秘密,她相信除非他救自己,否則兩人就會一起死,她掌握了你很多秘密,從艷情錄像帶到兇殺案,再到你的婚姻,你明白我在說什麼。二、這個人離醫院很近。你那天晚上去了朋友新開的甜品店,那家店就在醫院的附近,你接到她的電話後在五分鐘內趕到應該沒問題。三、那個人是用某件東西絆倒容麗的,我認為這件東西應該是隨時可以放下設置障礙,又隨時可以拿走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它大到可以絆倒她,又小到可以隨時可以藏在衣服裡帶走。你那天晚上在打壁球,你身邊有壁球拍。作為你的同行,我不得不承認,你很聰明,壁球拍是一個完美的樓梯殺人工具。”
李亞安低聲笑起來。
“你有沒有直接證據?你說的這些全是你的猜想,你有目擊證人嗎?在現場有沒有找到我的指紋?容麗的指甲縫裡有沒有我的皮膚組織?”
“有的。”陸勁的回答差點讓他從椅子上跌下來。
“這不可能!”
“你能保證自己進入醫院時沒人看到你嗎?你能保證你沒碰過現場的任何東西?你能保證你沒碰過容麗的屍體嗎?其實只要你來過,你碰過她,就會留下痕跡,從樓上摔下來不一定會立即死亡,如果你抓住她的頭猛敲地面導致她死亡,她的頭髮上,皮膚上,或許就會沾有你的汗液,”看見他急於辯解,陸勁馬上說,“你想說你戴了手套,啊,那她身上應該沾有手套的纖維……總之,會留下痕跡的,只不過檢驗需要花點時間。再說……那天晚上,宋正義看見你拿著壁球拍離開,他願意作證。”
“元元在哪裡?”陸勁問道。
李亞安用手指彈了一下玻璃杯,“我不知道。”他道。
陸勁盯了他幾秒鐘,然後問道:“你要證據是不是?”
李亞安不說話。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陸勁又問。
“是你讓我來的。”
“我好像沒告訴過你這裡的具體地址,你怎麼找到這裡的?”
李亞安忽然一陣心慌。
“你告訴過我,你自己忘了。”他努力讓自己保持鎮定。
“我沒跟你說過,從來沒有。我只在給‘歹徒’的信里提到過一次,我說我之所以會換地址,是因為它跟我喜歡的咖啡館小魚胡同很近,我走幾步就能到,那封信寫在2000年年初,警方沒有在容麗那兒找到它,它失蹤了。李醫生,我只在那封信里提到過地址,我跟你見面時,從來沒說過,從來沒有……”陸勁盯著他,口齒清楚地說。他們在一起時,陸勁從來沒說起過嗎?不可能,他至今記得陸勁當時說起“小魚胡同”四個字時那種帶磁性的聲音。他努力在記憶里搜索了一會兒,最後他以確定無疑的口吻道:
“陸勁,我聽你說過!在第二次見面的時候。”
“啊,記得真清楚,好吧,我是跟你提起過,那次我們說起了各自喜歡的咖啡館,可我只說過‘小魚之家’在一條小弄堂里,可沒說過它具體在什麼地方,什麼路。”
沒提過嗎?他重新在記憶里搜索了一番,但一無所獲,時間太久了,他已經完全不記得那天他們具體說過些什麼了,他能想起的,只有一個模糊的印象。“我只在那封信里提到過地址。”他不說話。
陸勁的眼神像爪子一樣牢牢抓住了他:“李醫生,只有看過那封信的人,才知道怎麼找到這裡。”
“陸勁,你一口咬定我看過那封信是沒用的。你沒證據。”他試圖還擊。
但陸勁道:“我有。”
“你有?”那是什麼意思?他覺得腦袋好像被提了起來。
“自從上次在監獄你給我做過治療後,這是我們第一次單獨見面。對不對?”
“對。”他不知道陸勁究竟想說什麼。
“如果,我曾經告訴過你關於小魚胡同的事,那應該就發生在監獄裡。”
“本來就是。”他厭煩地皺起了眉頭。
“我跟你在監獄的每次談話,警方都有錄音,這一點你應該也知道,我們可以回頭讓警察找一找,看看在那裡面我有沒有透露過小魚胡同的地址。”陸勁平靜地說。
他愣住了,過了好一會兒,他才想到下一句該說什麼。“就算你沒跟我說過,也不能說明我就看過那些信。”他道。
“你不了解我。自從1996年,我殺了我的第一個女朋友後,我做事就變得格外謹慎,我把我寫出去的每封信都複印了藏在一幅油畫的背面,我隨時可以找到那幅畫。我可以向你證明,我在信里寫過地址。”陸勁平靜地注視著他,“你是因為看過那封信,才會找到這裡,就憑這一點,足以說明你就是藏在容麗背後的兇手。”
他覺得自己的額角開始出汗了,他想爭辯、反駁並舉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但是他想不出來。
“那個金小慧的包裹你早就收到了,你把它又寄給了自己,為的就是提醒警方,金小慧被害很可能是因為容麗騙了她的錢。你那天不在場的證明不成立,因為你跟容麗是相互作證,如果容麗不在場的證明消失了,你的當然也就不成立了。你在斧頭鎮寄的包裹,至於你是怎麼寄的,誰寫的單子,警方會找到證人的。我不想為此多費口舌。你寄完包裹,就開車到容麗的殺人現場,載她回來,這是你們商量好的,容麗需要儘快離開現場,她需要你幫忙。你一方面在幫她,一方面又在害她。當然,她也是你殺的。”
“證據!”他又低吼了一聲。
“謀殺容麗的兇手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容麗信任他,這種信任不是單純感情上的信任,而是因為她掌握了這個人的秘密,她相信除非他救自己,否則兩人就會一起死,她掌握了你很多秘密,從艷情錄像帶到兇殺案,再到你的婚姻,你明白我在說什麼。二、這個人離醫院很近。你那天晚上去了朋友新開的甜品店,那家店就在醫院的附近,你接到她的電話後在五分鐘內趕到應該沒問題。三、那個人是用某件東西絆倒容麗的,我認為這件東西應該是隨時可以放下設置障礙,又隨時可以拿走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它大到可以絆倒她,又小到可以隨時可以藏在衣服裡帶走。你那天晚上在打壁球,你身邊有壁球拍。作為你的同行,我不得不承認,你很聰明,壁球拍是一個完美的樓梯殺人工具。”
李亞安低聲笑起來。
“你有沒有直接證據?你說的這些全是你的猜想,你有目擊證人嗎?在現場有沒有找到我的指紋?容麗的指甲縫裡有沒有我的皮膚組織?”
“有的。”陸勁的回答差點讓他從椅子上跌下來。
“這不可能!”
“你能保證自己進入醫院時沒人看到你嗎?你能保證你沒碰過現場的任何東西?你能保證你沒碰過容麗的屍體嗎?其實只要你來過,你碰過她,就會留下痕跡,從樓上摔下來不一定會立即死亡,如果你抓住她的頭猛敲地面導致她死亡,她的頭髮上,皮膚上,或許就會沾有你的汗液,”看見他急於辯解,陸勁馬上說,“你想說你戴了手套,啊,那她身上應該沾有手套的纖維……總之,會留下痕跡的,只不過檢驗需要花點時間。再說……那天晚上,宋正義看見你拿著壁球拍離開,他願意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