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可是江律師你並沒有等我把話說完啊,我是想從第二個案子開始證明的。”

  “那你倒是說出來聽聽啊。”

  “我這就說。”

  張刑停了一下,換上開始時的思路道,

  “剛才已經論證過了,第一個案子發生時在場的所有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你們有沒有異議?”

  坐在一起的七個人互相看了一眼,沒有人提出反對。

  “好,那麼在第二個案子發生時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就只有四個人,分別是林雅梅、林雅竹、魯賓.華生和臘艷玲。臘艷玲我說的沒錯吧,案發時你正好去‘瑯環小築’餵鳥了,也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

  “是的。”

  臘艷玲看了一眼坐在一起的網維和江泉,果然江泉開口了,

  “但是臘艷玲她當時既然在‘瑯環小築’,但也不可能去湖對岸的樹林殺人啊,又沒有船。”

  “是的,這點我同意,從案發的時間和你們到達現場的時間來看,她沒有時間犯案,所以我們姑且也算她有不在場證明。那麼我們再來分析華生先生,他是林雅梅請來的朋友,事先和林家並無任何瓜葛,也沒見過林雅菊,也就是說他沒有犯罪動機,其次我們都知道那個樹林是個迷宮,一般的人是無法自由得在裡面活動的,所以他也不可能犯案。那麼也就是說當時唯一在樹林裡認識路又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就只有林雅梅和林雅竹兩個人了

  案發後我們在現場發現了兩個線索,一個是那個奇怪的‘竹’字,而另一個則是那把作為兇器的水果刀。經比對那上面只留下兩個人的指紋,一個是臘艷玲的而另一個則是江律師你的。”

  “這沒什麼奇怪,昨天晚上的晚宴是我做的,自然在道具上留有了我的指紋。”

  “不錯,但這證明了一點,罪犯是在昨晚晚宴過後動的這把刀。那麼臘艷玲你在做午餐的時候是否曾看到這把刀?”

  張刑說著從書桌後面拿出一隻裝有沾著紫黑色血跡兇器的塑膠袋。

  “這個,好像有,好像沒有,我不記得了。”

  “你今天做午餐時沒有用刀具?”

  “沒有,因為昨晚江小姐做完晚宴後,還留下很多已經加工好了的素材,沒必要再用刀。’

  “很好,那麼就無法斷定這把刀是事先被帶到林子裡的,還是罪犯把它帶在身上去襲擊林雅菊的。但是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林雅梅渠祖墳這件事事先不可能知道,而林雅竹讓林雅菊去祖墳叫林雅梅持午飯別人更不會知道。也就是說唯一有可能的就是叫林雅菊去祖墳的林雅竹。

  首先她讓林雅菊去祖墳,然後自己在出公館時經過廚房,拿了一把刀,當然她不會在上面留下指紋的。進樹林兩人分手後就在後面悄悄的尾隨,直到快到祖墳時才叫住她,然後乘著林雅菊不注意一刀刺了過去。”

  “哼哼,如此看來還真是非常符合邏輯呢,那麼張局長能聽聽我的看法嗎?”

  “請便。”

  “那好。你剛才說沒人知道林雅梅會去祖墳;沒人會知道林雅菊去叫林雅梅和魯賓吃飯,那麼林雅梅她自己呢?”

  “你、你這是什麼意思,江小姐?”

  比張刑更早的是林雅梅她自己,她很明白江泉話里的意思就是懷疑她是罪犯。

  “不,我沒什麼意思,我只是為羅斯做無罪推定。如果你需要我也可以為你服務的。”

  江泉的微笑似乎是很虛偽。

  “哼,我才不要呢,我沒做過什麼我不怕。”

  “既然如此,那麼接下去的話,請你不要再打擾。”

  江泉斜眼看了她一眼,繼續說,

  “我們可以假設林雅梅故意交魯賓陪她一起去祖墳,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告訴在一旁的臘艷玲,然後在出公館時,藏了一把刀在身上。由於林老先生死後林家的各位都換上了深色的衣服,所以在衣服裡面藏一把刀也是不會被人發現的。

  至於林雅梅是否知道會是林雅菊來喊他們吃飯,則是可以肯定的。因為要到祖墳首先要經過櫻花林,她自然會把把我和維排除在外,那麼也就只剩下臘艷玲、林雅竹和林雅菊三個人能去喊她。但是臘艷玲作為保姆自然要準備開飯,也就同樣排除。接著只剩下兩人,那麼你說林雅竹石會去碼頭喊丈夫呢還是去祖墳喊姐姐。答案是肯定的,去碼頭喊丈夫,所以去祖墳喊自己的就只剩下林雅菊一個,這個機率是百分之一百。”

  “哼哼,可是你不要忘了,她不知何時林雅菊會出現,而身邊又有一個魯賓,你認為她會那麼傻嗎?”

  “雖然不知準確時間,但還是可以估算出大概時間的。至於魯賓只要她走得快就可以輕易的甩掉,事實不也正是這樣嘛。”

  “那麼你就是認為林雅梅是罪犯囉。網先生你倒是對你女朋友的推理怎麼看啊。”

  張刑似乎是氣乎乎的把難題丟給了網維。

  第十三章 圈套

  “我剛才聽了你們的推理,我覺得都很有理,但是你們兩個人都沒有直接的證據,也就是說林雅梅和林雅竹都可能是罪犯但都又不是罪犯。”

  “廢話。”

  “那麼,維你有證據證明誰是罪犯嘛?”

  江泉的話語中同樣透著不滿。

  “這個。”

  網維笑笑,

  “當然,我在林家的祖墳可是找到誰是罪犯的證據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