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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你愛喜妹子擺不平的事?”

  看到葉劍鋒還有心思開玩笑,司徒愛喜問道:“看來你心情不錯啊,案子破了?”

  “還沒呢。本來心情不咋地,見到你就開心多了。”

  “見到你,我可不開心!看你拿的這些東西,又是刀,又是繩子的,頭都炸了!”

  “好妹子,哥拜託你了,這兩個你可得馬上就要做啊。最快速度做出結果來我請吃澳洲龍蝦,四斤的那種。”

  “四斤的不要,我只吃一斤半的,活的!”

  “吃貨!”

  “你趕緊走吧,別耽誤我時間。”司徒愛喜頭也不回地走進了實驗室隔離區。

  離開DNA室,葉劍鋒和孫家亮、陸建林來到東港派出所會議室,三人將這個不能確定的大膽設想向魏東升這位法醫專家做了匯報,魏東升沒有完全否定,他只是點點頭,說:“你們再統一下意見,整理好後,等會兒拿到桌面上來討論吧。”

  十來分鐘後,葉劍鋒三人走進大會議室,鄭陽指了指幾個空位說:“你們趕緊坐,等會兒還要聽聽你們法醫的高見啊。”

  聽到這句話,葉劍鋒突然感到了無形的壓力,他趕緊說:“鄭局,言重了,哪有什麼高見,只是有些不成熟的想法。”

  鄭陽稍稍挪動了一下靠椅,語重心長地說:“別這麼保守,你們法醫的意思,剛才已經聽政委說了,我們都感覺有點幾對路,等會兒你詳細地介紹一下你們的意見。不要顧忌太多,說出你的想法和理由。”

  自從2005年中國股票市場第七次大牛市開始,於飛智開始入市,幾次小打小鬧之後,於飛智嘗到了甜頭,他開始調動一切手中的資金準備大撈一筆,最後他把手伸向了玻纖廠公款上,借著職務之便他開始偷偷挪用一些小筆資金,隨著牛市的持續,於飛智賺到了一筆又一筆意外之財,數錢的快感讓他得意忘形,公款越挪越多,腰包也越來越鼓,膨脹的私慾讓他欲罷不能,最終他把自己套進了第七次大熊市。賠光所有的錢他只留下了廠里帳目上的一個大窟窿,最後不得不賣掉房子保全自己,弄得妻離子散。

  於飛智哪裡甘心,找回失去的一切是他唯一想做的事。這時候,他最好的同學,薛家豪給他指了一條生財之道,薛家豪組織開設賭場,由他提供放高利貸的資金,兩人一拍即合。於飛智又把手伸向了公款,他分五次挪用了100萬元,其中80萬元給了薛家豪,20萬元他自己拿去炒期貨。不承想薛家豪賭場沒開到兩個月就被公安查獲,薛家豪被罰了60萬元。於飛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討回來剩下的20萬元,此後就再也沒有討回一分錢,最後的20萬元期貨也虧了一大半。於飛智無路可走,找來兩個社會上的朋友王軍和黃斐,以每人兩萬五的酬金讓他們擺平薛家豪要回這60萬元。誰料想,竟然鬧出了人命。黃斐可能的確沒有殺死於飛智,8號晚上他趕到於飛智那裡就是為了要錢跑路。

  一切線索都在這裡戛然而止,但現在這些並沒有讓專案組的領導們十分焦慮,因為現在很多證據和跡象都表明,於飛智很可能不是死於他人之手。

  於飛智可能是死於自殺。

  其實提出這個觀點的,不止葉劍鋒一個人,除了幾個偵查員之外,主勘現場的杜自健和潘主任都是持此觀點,他們是在下午研究完遺留在現場的那張報紙後才最終得出了這個判斷的。

  現場保險柜地面上那張攤開的報紙,看上去是曾經包裹著一沓厚厚的紙幣。將報紙的摺疊痕復原後,他們發現被包裹物的高度約17厘,長約24.3厘米,寬約11.8厘米,從計算出的這種規格上看,無論是裝一百元面值的紙幣,還是五十元以及其他面值的紙幣,也無論是裝多少或怎麼裝很難與包裹物的規格相吻合。由此,他們最後分析出,這張報紙原本包裹的應該不是紙幣,而是三塊紅磚。

  顯而易見,打開的保險柜、攤開的報紙、一張遺留的五十元紙幣,還有幾根橡皮筋,都是一種偽裝。

  不是他殺,那被捆綁的四肢又作何解釋?很多人提出這個問題,是必然的。

  葉劍鋒沒作過多解釋,只是簡單地說了一句:“自己捆綁可以形成。”

  然後他拿出兩根繩索,先用一根1米長的繩索綁住自己的雙腿,然後拿出那根1米1的繩索,做成一個“8”字形的活結雙繩套,熟練地將繩套套在雙手腕,接下來要在活結之上再打兩個死結,這個動作就不那麼利索了,他手嘴並用,最終將自己的雙手捆綁在了一起,而且捆綁手腕的繩套也有些鬆動。這個幾乎重現了事發當晚的一個橋段,看上去如此逼真。

  但還是有不同的聲音,有人反問道:“既然死者可以捆綁自己,那別人也照樣可以捆綁他。還是不能排除他殺的嫌疑吧?”

  對於這種質疑,葉劍鋒解釋道:“對,自己可以做到的,他人一定也可以。但是我認為死者是自己捆綁自己,基於幾點理由:第一,死者雙腳捆綁得很緊,而且捆綁方式與雙手完全不同,如是他人所為,為何捆綁雙手時要用如此方式,完全沒必要。第二,退一步講,即使雙手是他人所為,那繩套捆綁的不會如此鬆動,這種繩套是個活結,兩個繩頭一拉繩套會很緊。第三,從死者被捆綁的四肢皮膚看,他自始至終都沒有明顯掙扎的痕跡,這點也是極不符合常理。大家試想,當一個人生命受到威脅時,會毫無反抗嗎?”

  潘主任一時忍不住插進一句話,他說:“葉法醫說得不錯,從現場來看,一是沒有打鬥痕跡;二是殺人過程也不太符合他人所為,因為現場地面血跡並沒有被踩踏;三是除了屍體周圍,其他地方沒有任何血跡,比如地面、房門上、電燈的開關上,總的來說種種跡象都無法證明有他人侵入的可能。”

  “說到血跡,我們法醫也有自己的看法。從死者身上的血跡分布及特點來看,尤其是雙手臂的血跡,刺入心臟的匕首是被死者自己拔出來的,拔出匕首之後,心腔內的血跡隨著心臟最後的幾下收縮噴濺而出,不僅噴濺到了雙手,也噴濺到了窗戶、牆壁上。而現場上各種形態的血跡分布,具有連續性,這說明死者心血噴射而出的時候,沒有受到其他物體的遮擋,比如站在死者前面拔出匕首的案犯。心臟被刺一般還會有幾秒甚至十幾秒的行為能力,在生命最後的幾秒內,死者用力將匕首扔到了窗外的魚塘里。”

  “那有沒有可能案犯刺傷了死者,刀沒拔出來就跑了?”余世春問道。

  “我認為不存在這種可能性。”葉劍鋒胸有成竹地說,“死者致命傷只有一處,一刀刺破心臟,但是在左胸部致命傷口的旁邊還有兩處很淺的皮膚損傷,這種損傷符合刀尖的輕微作用,而死者胸口的衣服上只有一處破口。”

  “那這兩處損傷如何而來?”余世春繼續問道。

  “這可能是死者自殺之前因為有些猶豫,又或是為了確定準確的下刀位置,刀尖頂在了胸口而形成。而且死者先是拿刀刺破了衣服,但沒拔出來,刀尖部分一直在衣服內,所以在衣服上只留下一個刺破口,皮膚上有三處損傷。根據毒物化驗死者生前沒有吞服毒物和鎮靜安眠類藥物,頭部也沒有損傷,這說明死者生前還是很清醒的,即使他被繩索或其他人控制住,但他還是會有強烈的掙扎,這種掙扎至少會造成身體劇烈的扭動,在這種情況下他人難以用匕首造成如此穩定、準確的損傷。我想這也是唯一的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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