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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賊手(16) --(1081字)
“因為你聞起來根本沒有菸草味,你知道嗎?” 哦。 “所以我不覺得你躲進樓梯間是去抽菸。”她聞了聞空氣,“事實上,”她說,“我懷疑你恐怕很多年都沒抽過煙了。” “被你抓住了。”說著,我露出了一個令人解除敵意的笑容。 她似乎像密西根民兵團一樣難以解除武裝。“真的嗎,”她說,“到底是抓住了你在幹什麼呢?你在樓梯那頭做什麼,傑弗里斯先生?” 該死,我想。剛剛到了只稱呼名字的階段,又回到傑弗里斯先生的稱呼來了。 “我來找人。”我說。 “哦?” “住在另一層的某個人。我想謹慎一點兒,因為我的朋友不希望有人知道我來。” “所以你才走樓梯。” “對。” “因為如果你搭電梯的話……” “樓下的卡爾可能會在閉路電視上看到我。” “概率很小,”她說,“再說他看到了又怎麼樣呢?” “或者有可能在電梯裡碰到什麼人。”我說。 “結果你碰上了我。” “沒錯。” “在走廊上。” “是啊。”在等該死的電梯時碰到了,我想道,而且電梯顯然根本不動,因為到現在他媽的怎麼還沒到。 “你的朋友叫什麼名字?” “哦,我不能說。” “嗯,不錯,”她說,“你是個紳士,這年頭紳士可真少見。男的還是女的?” “我覺得應該很明顯吧,”我說,“你剛才說了我是紳士,我也告訴了你我的名字,所以我當然是男的……哦,你是說我的朋友。” “真聰明。” “我的朋友是女的,”我說,“而且有關她的事恐怕我只能講到這裡。哦,瞧。你的電梯來了。” “也該來了,”她說,但沒有要進電梯的意思。“有時候等個沒完。她是長期住客嗎?或者只是小住一陣?” “對你來說有什麼區別嗎?” “她應該是長期住客,”她說,“不然你們或許會合租一間房。而且她可能是自己單獨住,不然你們倆應該會在你的房間見面,而不是她的。” “該我問你一個問題了。”我說。 “事實上,你已經問過了。你剛才問我,你的朋友是不是長期住在酒店裡,對我來說有什麼差別。沒什麼區別吧,我覺得。” “還有一個問題,”我說,“你是做什麼的?因為如果你有心致力於此的話,也許會是個出色的私人偵探。” “這我可從來沒想過,”她說,“很有趣的想法。晚安,彼得。”然後她便踏進電梯,電梯門隨之合上了。
麥田賊手(17) --(2029字)
所以她根本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也還是不知道她是幹什麼的,其他事也是一無所知。不過至少我們又回到了稱名不道姓的階段。 六○二房間的門下面沒有燈光透出來。 這表示燈的確熄了,而我則彎下腰,眯眼湊近鎖孔,仔細檢查了一遍。燈熄了,電話響過沒人接,這表示什麼?她不是出門了,就是睡得死沉。不然,或許我剛才打電話時她正在浴缸里,而現在她正坐在一片黑暗裡,孤獨地回憶著她過去發掘的作家、打敗的編輯。 放棄任務吧,心裡有個聲音在催促我,及時止損,拔腿快跑,起航拉錨,抬起屁股,趁還來得及,快跑吧。 我豎耳傾聽那個靜悄悄的聲音,這話聽起來很有道理。為何不乖乖照辦呢? 為什麼不呢?安西亞-朗道永遠都在那裡。她又不可能去別的地方,而她收集的信件也一樣。今晚為什麼不休息一下呢? 為什麼?另外一個聲音反駁道,我來告訴你為什麼。因為事情就是這樣開始的,連這麼簡單的盜竊工作都要拖延。照這樣下去,沒過兩天,你就連陽光普照的星期天早上都不開店門,不想把時間浪費在書店裡。要不就是碰上下雨天,你磨磨蹭蹭地不想出家門。拖延是偷時間的賊,更可怕的是,它也是危險的惡習。任性也一樣,它們當中不管哪個都會得寸進尺,接下來你會發現自己在有任務的晚上喝起酒來,因為一時衝動而亂闖公寓,像坐牢一樣待在沒有客房服務的破酒店裡,連只泰迪熊都沒有。 這話聽起來誇張嗎?呃,這就是你們所謂的良心。我的良心從來不懂得輕重緩急,也沒學會舉重若輕。這個良心很拘謹,是我心裡一個尖厲的小聲音,我真不敢開口讓它閉嘴。 我敲敲安西亞-朗道的門,聲音不算大。沒有反應,我又敲了一次,第二次還是沒有人應門,我便迅速向周圍看了一圈。沒有艾西斯,感謝上帝,什麼人也沒有。 我可以用我的房間鑰匙試一試。總有幾把相同的——擁有一千個房間的酒店可不會打制一千把不同的鑰匙——不過我連這點時間也沒浪費。我的鑽子派上了用場,而且幾乎跟真正的鑰匙一樣快。 門無聲地在鉸鏈上緩緩打開。裡面又黑又靜。我閃身進去,把門在身後關上。然後站了一會兒,讓眼睛適應黑暗。我覺得它們應該是在適應,不過很難說,因為我還是沒辦法看到一件該死的東西。此處顯然安裝了遮光簾,顯然她已經拉上了帘子,顯然那該死的帘子沒被蟲子蛀爛,因為我能看到的唯一亮光就只有門底那道窄縫。 我抽出袖珍手電筒,用窄束光掃過屋內——從我剛才破解的那道門開始。我很高興看見門上有一條鏈鎖——而且沒有拉上,這個跡象進一步表示屋子裡只有我自己。如果她已經上床的話,很可能會把它鎖上,那我就得回四一五房間休息一晚。(倒不是因為鏈鎖會造成多大的障礙。強壯的賊猛地一推就能撞開,用切鎖刀也能破解;機靈點兒的則可以把螺絲撥開,不造成損傷,也不留下痕跡。) 在碰到屋裡的任何東西之前,我先把屁股口袋裡的薄膜手套拿出來戴上。然後我便鎖上門,拉上門鏈,四處仔細看了一遍——或者說,在袖珍手電筒的光下儘可能仔細地看了一遍。我所在的是用作辦公室和客廳的房間,兩面牆邊排滿了書櫃,第三面牆邊擺著檔案櫃。書櫃頂著天花板,而在檔案櫃的頂部,我看到幾十張裱在黑框裡的照片和信件。 這就是安西亞-朗道工作的地方。我可以看到她坐在書桌旁邊抽菸(菸灰缸里高高地堆著菸蒂),喝咖啡(她十二盎司的馬克杯上寫著:“讓我休息一下”),用菸頭燙電話線。而且我也可以想像,她坐在安妮皇后式靠背扶手椅上,兩腳搭在配套的矮長椅上翻閱手稿,背後亮著一盞漂亮的閱讀燈。手稿中一定包括了格列佛-菲爾伯恩早年的作品,從他驚人的處女作《無名之子》,到最後一本由她代理的書《犧牲的天分》。 告訴你吧,我還真覺得非常刺激。不過其實每次都一樣,只要我讓自己進入別人的住所或者辦公室,通過所有旨在防範本人入侵的措施之後,一定會有這種感覺。行竊所得可以支付我的房租,確保拉菲茲的貓糧不斷,不過對我來說,這可不僅是用來餬口的活兒。這是召喚,這是神聖的天職。十三四歲時,我第一次滑下某個鄰居的牛奶槽時感受到的刺激還沒完全消失,而且,每次闖入私人空間我都能重新捕捉到那股狂喜。我天生是賊,上帝助我,而且樂在其中。我一向都是個賊,而且永遠不會改變。 不過,即使以合法的形式被這個房間的住客迎進來,我也會驚喜交加。和所有滿懷心事的美國半文盲青少年一樣,我也曾沉迷於《無名之子》中,被這本書徹底洗禮,滿心肯定書中飽受折磨的主角阿切爾-曼納林是我無法見面的終生摯友,滿心相信那個冗長的故事是他只講給我一個人聽的。 就在這兒,在這個房間裡,那時還很年輕的安西亞-朗道念了《無名之子》的開頭幾頁,馬上發現這是美國小?再次崛起的重要聲音。她一口氣看完此書,中途給某個出版商打了一通電話,表示她手上有本書,他一定要讀一下。 剩下的就是出版界的歷史了,一切都是從這兒開始的,就在這個房間裡。
“因為你聞起來根本沒有菸草味,你知道嗎?” 哦。 “所以我不覺得你躲進樓梯間是去抽菸。”她聞了聞空氣,“事實上,”她說,“我懷疑你恐怕很多年都沒抽過煙了。” “被你抓住了。”說著,我露出了一個令人解除敵意的笑容。 她似乎像密西根民兵團一樣難以解除武裝。“真的嗎,”她說,“到底是抓住了你在幹什麼呢?你在樓梯那頭做什麼,傑弗里斯先生?” 該死,我想。剛剛到了只稱呼名字的階段,又回到傑弗里斯先生的稱呼來了。 “我來找人。”我說。 “哦?” “住在另一層的某個人。我想謹慎一點兒,因為我的朋友不希望有人知道我來。” “所以你才走樓梯。” “對。” “因為如果你搭電梯的話……” “樓下的卡爾可能會在閉路電視上看到我。” “概率很小,”她說,“再說他看到了又怎麼樣呢?” “或者有可能在電梯裡碰到什麼人。”我說。 “結果你碰上了我。” “沒錯。” “在走廊上。” “是啊。”在等該死的電梯時碰到了,我想道,而且電梯顯然根本不動,因為到現在他媽的怎麼還沒到。 “你的朋友叫什麼名字?” “哦,我不能說。” “嗯,不錯,”她說,“你是個紳士,這年頭紳士可真少見。男的還是女的?” “我覺得應該很明顯吧,”我說,“你剛才說了我是紳士,我也告訴了你我的名字,所以我當然是男的……哦,你是說我的朋友。” “真聰明。” “我的朋友是女的,”我說,“而且有關她的事恐怕我只能講到這裡。哦,瞧。你的電梯來了。” “也該來了,”她說,但沒有要進電梯的意思。“有時候等個沒完。她是長期住客嗎?或者只是小住一陣?” “對你來說有什麼區別嗎?” “她應該是長期住客,”她說,“不然你們或許會合租一間房。而且她可能是自己單獨住,不然你們倆應該會在你的房間見面,而不是她的。” “該我問你一個問題了。”我說。 “事實上,你已經問過了。你剛才問我,你的朋友是不是長期住在酒店裡,對我來說有什麼差別。沒什麼區別吧,我覺得。” “還有一個問題,”我說,“你是做什麼的?因為如果你有心致力於此的話,也許會是個出色的私人偵探。” “這我可從來沒想過,”她說,“很有趣的想法。晚安,彼得。”然後她便踏進電梯,電梯門隨之合上了。
麥田賊手(17) --(2029字)
所以她根本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也還是不知道她是幹什麼的,其他事也是一無所知。不過至少我們又回到了稱名不道姓的階段。 六○二房間的門下面沒有燈光透出來。 這表示燈的確熄了,而我則彎下腰,眯眼湊近鎖孔,仔細檢查了一遍。燈熄了,電話響過沒人接,這表示什麼?她不是出門了,就是睡得死沉。不然,或許我剛才打電話時她正在浴缸里,而現在她正坐在一片黑暗裡,孤獨地回憶著她過去發掘的作家、打敗的編輯。 放棄任務吧,心裡有個聲音在催促我,及時止損,拔腿快跑,起航拉錨,抬起屁股,趁還來得及,快跑吧。 我豎耳傾聽那個靜悄悄的聲音,這話聽起來很有道理。為何不乖乖照辦呢? 為什麼不呢?安西亞-朗道永遠都在那裡。她又不可能去別的地方,而她收集的信件也一樣。今晚為什麼不休息一下呢? 為什麼?另外一個聲音反駁道,我來告訴你為什麼。因為事情就是這樣開始的,連這麼簡單的盜竊工作都要拖延。照這樣下去,沒過兩天,你就連陽光普照的星期天早上都不開店門,不想把時間浪費在書店裡。要不就是碰上下雨天,你磨磨蹭蹭地不想出家門。拖延是偷時間的賊,更可怕的是,它也是危險的惡習。任性也一樣,它們當中不管哪個都會得寸進尺,接下來你會發現自己在有任務的晚上喝起酒來,因為一時衝動而亂闖公寓,像坐牢一樣待在沒有客房服務的破酒店裡,連只泰迪熊都沒有。 這話聽起來誇張嗎?呃,這就是你們所謂的良心。我的良心從來不懂得輕重緩急,也沒學會舉重若輕。這個良心很拘謹,是我心裡一個尖厲的小聲音,我真不敢開口讓它閉嘴。 我敲敲安西亞-朗道的門,聲音不算大。沒有反應,我又敲了一次,第二次還是沒有人應門,我便迅速向周圍看了一圈。沒有艾西斯,感謝上帝,什麼人也沒有。 我可以用我的房間鑰匙試一試。總有幾把相同的——擁有一千個房間的酒店可不會打制一千把不同的鑰匙——不過我連這點時間也沒浪費。我的鑽子派上了用場,而且幾乎跟真正的鑰匙一樣快。 門無聲地在鉸鏈上緩緩打開。裡面又黑又靜。我閃身進去,把門在身後關上。然後站了一會兒,讓眼睛適應黑暗。我覺得它們應該是在適應,不過很難說,因為我還是沒辦法看到一件該死的東西。此處顯然安裝了遮光簾,顯然她已經拉上了帘子,顯然那該死的帘子沒被蟲子蛀爛,因為我能看到的唯一亮光就只有門底那道窄縫。 我抽出袖珍手電筒,用窄束光掃過屋內——從我剛才破解的那道門開始。我很高興看見門上有一條鏈鎖——而且沒有拉上,這個跡象進一步表示屋子裡只有我自己。如果她已經上床的話,很可能會把它鎖上,那我就得回四一五房間休息一晚。(倒不是因為鏈鎖會造成多大的障礙。強壯的賊猛地一推就能撞開,用切鎖刀也能破解;機靈點兒的則可以把螺絲撥開,不造成損傷,也不留下痕跡。) 在碰到屋裡的任何東西之前,我先把屁股口袋裡的薄膜手套拿出來戴上。然後我便鎖上門,拉上門鏈,四處仔細看了一遍——或者說,在袖珍手電筒的光下儘可能仔細地看了一遍。我所在的是用作辦公室和客廳的房間,兩面牆邊排滿了書櫃,第三面牆邊擺著檔案櫃。書櫃頂著天花板,而在檔案櫃的頂部,我看到幾十張裱在黑框裡的照片和信件。 這就是安西亞-朗道工作的地方。我可以看到她坐在書桌旁邊抽菸(菸灰缸里高高地堆著菸蒂),喝咖啡(她十二盎司的馬克杯上寫著:“讓我休息一下”),用菸頭燙電話線。而且我也可以想像,她坐在安妮皇后式靠背扶手椅上,兩腳搭在配套的矮長椅上翻閱手稿,背後亮著一盞漂亮的閱讀燈。手稿中一定包括了格列佛-菲爾伯恩早年的作品,從他驚人的處女作《無名之子》,到最後一本由她代理的書《犧牲的天分》。 告訴你吧,我還真覺得非常刺激。不過其實每次都一樣,只要我讓自己進入別人的住所或者辦公室,通過所有旨在防範本人入侵的措施之後,一定會有這種感覺。行竊所得可以支付我的房租,確保拉菲茲的貓糧不斷,不過對我來說,這可不僅是用來餬口的活兒。這是召喚,這是神聖的天職。十三四歲時,我第一次滑下某個鄰居的牛奶槽時感受到的刺激還沒完全消失,而且,每次闖入私人空間我都能重新捕捉到那股狂喜。我天生是賊,上帝助我,而且樂在其中。我一向都是個賊,而且永遠不會改變。 不過,即使以合法的形式被這個房間的住客迎進來,我也會驚喜交加。和所有滿懷心事的美國半文盲青少年一樣,我也曾沉迷於《無名之子》中,被這本書徹底洗禮,滿心肯定書中飽受折磨的主角阿切爾-曼納林是我無法見面的終生摯友,滿心相信那個冗長的故事是他只講給我一個人聽的。 就在這兒,在這個房間裡,那時還很年輕的安西亞-朗道念了《無名之子》的開頭幾頁,馬上發現這是美國小?再次崛起的重要聲音。她一口氣看完此書,中途給某個出版商打了一通電話,表示她手上有本書,他一定要讀一下。 剩下的就是出版界的歷史了,一切都是從這兒開始的,就在這個房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