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羅賓順著原路往回走。突然間,停下了腳步。

  循著手電筒的光芒看去,只見地道的牆角處,赫然有一個白乎乎的東西。

  羅賓彎下身子把它撿起來一看,竟然是一朵枯萎了的潔白的秋牡丹!

  “原來是這樣!”

  羅賓默默頷首,把花兒輕輕用手帕包起來,放入衣袋中。

  第三章 漸漸出現了曙光

  羅賓返回家中以後,發現他的手下麥里紹已經在客廳里等著他歸來了。

  “老大,你回來了!你剛才到什麼地方去了?”

  “哦,我到女伯爵塞茜爾·瑪利斯的家中去了一下。”

  “恰好,我搜集到的這些資料也是與女伯爵有關的。”

  “真的嗎?辛苦了!”

  羅賓坐在壁爐的前面,喝了一口比克娣娃奶媽為他送來的熱咖啡,悠然自得地點燃了一支雪茄。

  “你說說吧!”

  “有些事情怪極了!”

  “什麼事?”

  “女伯爵塞茜爾·瑪利斯平均每兩天外出一次,而且必定是在凌晨兩點鐘之前離開家門,一直到傍晚時分才返回家中。雖然她有一輛十分豪華富麗的高級轎車,但是她卻從不乘車出門。”

  “這實在是太古怪了!以後呢?又有什麼古怪?”

  “每次,她都是徒步走到車水馬龍的大街上,然後招手攔一輛計程車搭坐。回家的時候,她也同樣搭計程車,但是一到大街口就徒步向家裡走去。”

  “我明白了。”

  反應敏捷的羅賓立刻聯想到,那天晚上,班思小姐獨身一人走在空無一人的長街上,而自己從那兩個攔路搶劫的歹徒手中救出她的那件事。

  “那她到底去什麼地方了?”

  “事情就古怪在這兒了。每隔兩天,她都要到女子精神病醫院去。

  “那個地方並不是用來檢測或治療一般輕度精神疾病的場所,而是專門為病情較重的患者服務的。換句話說,那是瘋子們住院的地方,她們一旦被送到那個醫院中,出去的希望就渺茫了!”

  “那是什麼地方?到底是一家什麼樣的醫院?”

  “位於哥勒斯街的路口處,院長是蒙傑博士。”

  “每次她到醫院裡去,都要待上好長時間嗎?”

  “對,從凌晨兩點鐘一直待到次日傍晚時分。”

  “今天,你知道她去過女子精神病醫院了嗎?”

  “是的,去了,和平常一樣,直到傍晚才離開。”

  “太好了!太感謝你了。日後,我還要勞駕你呢!”

  “不成問題!老大。”

  麥里紹離開了以後,羅賓走進了他起居室隔壁的小房子裡面,這是他的一間秘密的化裝室。

  屋裡擺滿了各式各樣的假髮、假鬍鬚,還有藍色、棕色等各種隱形眼鏡(戴上這些眼鏡,可以將藍色眼珠掩飾成棕色等不同的顏色)。另外,在他的衣櫥里,分門別類地懸掛著絲絨制的禮帽、鴨舌帽、以及在不同場合佩帶的帽子。除了這些東西,赴宴會穿的紳士禮服,甚至連破破爛爛的乞丐服,在這兒也可以找到。它們井井有條地分別掛在衣櫥里,而梳妝檯上總是擺放著各種顏色的用於不同裝扮的粉脂和腮紅。

  羅賓經過一番高超巧妙的化裝之後,由原來那個神采飛揚的俄國青年公爵,搖身變為一位70多歲高齡的鶴髮童顏、氣質優雅的老紳士了。

  他有著花白的頭髮和鬍鬚,夾鼻眼鏡的背後隱著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不斷地有溫柔而理智的光芒從他那眼睛裡面散發出來。

  羅賓的化裝技巧簡直是出神入化、渾然天成。喬裝打扮後的他看上去多像一位體面而且有修養的老紳士啊!

  羅賓搭乘汽車來到了哥勒斯街路口的女子精神病醫院,他叮囑保克哈布把汽車停在醫院門口的停車場上。

  “保克哈布,你就在這兒等我出來。”

  說完,羅賓昂首挺胸地向醫院走去。

  他把自己的名片遞交給服務台上的侍者,要求拜見院長。只見他的名片上面清清楚楚地印著:

  博昂大學精神病理學教授

  醫學博士 坎爾·休布蘭哥

  博昂位於德國西部地區,在它的東岸,流淌著古老的萊茵河。在那個地區有十分卓越的大學,又是音樂大師貝多芬的故鄉,因此聞名於世。

  羅賓被領進了會客廳里等候,與院長辦公室只有一牆之隔。

  沒過多長時間,蒙傑博士推開門進來了。他大約50歲上下的年紀,鼻樑上佩帶著一副厚厚的眼鏡。也許是身為精神病院院長的緣故,他觀察外人的目光也是十分審慎而且犀利的,仿佛要在初次相會時,就要將別人的心理活動看穿。

  他們倆人握了握手。因為同是精神病理的研究者,所以很快他們就談得十分融洽了。

  羅賓操著一口流利、地道的德語與他交談,不得不讓蒙傑院長深信他就是德國人。而且,由於羅賓豐富而淵博的關於精神疾病方面的知識積累,使得蒙傑院長對他的博昂大學的博士身份深信不疑。

  倆人暢談了一會兒,突然,桌上的電鈴響了。

  “哦,我該參加會診了。我要去重症病房裡探視患者的病情了,差不多要一個小時的時間。真是不好意思!不能好好地款待你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