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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賓憂心如焚。

  但是,艾尼點點頭,似乎完全明白了。他把懷表放回衣袋中,扭過頭對著面前的班思小姐說:

  “好吧!無論是真的還是假的,我立即就可以知道。你老老實實地留在這兒,別想搞什麼名堂!”

  艾尼手提著煤油燈站起身來。

  煤油燈的油也許快要用完了,黑煙像一條彎彎曲曲的蛇一樣盤旋上升。

  羅賓趕緊藏到旁邊的長沙發後面。

  艾尼並沒有發覺沙發這邊有一個人,他經直走向鋼琴。然後把鋼琴蓋子掀開,把右手伸到裡面探摸。

  忽然,他的手指觸到了琴鍵,一陣“叮咚叮咚”的響聲傳來。

  “原來放在這裡,哦!真是讓人猜測不出來!”

  艾尼從琴鍵的下面摸出了一疊厚厚的大信封。

  這是一種黃色的信封,和普通的信封並沒有多大區別。

  艾尼煞有介事地把這疊信封放進口袋之中,並不理睬四肢綿軟、癱倒在地上的班思小姐,繞過羅賓藏身的長沙發,頭也不回地向外面走去。

  羅賓耐下性子,仍然藏在沙發後面。雖然他完全可以從艾尼背後撲上去,把那些信封奪過去,再用桌子上的電話向警察局報信通知他們。

  但是這樣一來,自己悄悄地潛入坎克斯別墅的事,不就人盡皆知了嗎?

  “要是這樣的話,那就壞了事了!一招不慎、全盤皆輸,我最好是暫時不出面比較妥當。班思小姐和那個老傭人不久以後就會被人救起的,不必為她們擔心。現在,我最要緊的事就是不知不覺地將艾尼手中的黃色信封奪到手中。”

  羅賓盤算好之後,又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了大廳。

  這時候,大門的另一邊傳來了發動汽車的聲音。

  羅賓返回了停放在石牆背後的藏汽車的地方。

  他飛快地往布蘭米街莫格焦兄弟居住的公寓奔去。

  公寓的門外,已有一輛私人車停在那兒了,正是一輛1908年款型的勒若老爺車,已經很破了。

  羅賓仰頭向二樓看去,只見莫格焦兄弟的房子裡面燈亮著。一定是艾尼這個傢伙正在翻閱從班思小姐那裡搜查出來的那些神秘的黃信封。

  羅賓打算等待艾尼入睡之後,再悄悄潛入房間裡面。他在公寓樓外溜達了大概半個多小時,二樓上艾尼房間裡的燈光終於無聲地熄滅了。

  但羅賓並不急於動手,他仍然在門外踱著步子,給艾尼足夠的時間讓他沉沉地進入夢鄉之中。

  過了大約20分鐘,羅賓走到公寓大樓的入口處,按了按門鈴。

  “是誰呀!這麼晚了……”

  樓層的管理員無精打采地縮在屋子裡面問道。

  “我是莫格焦,實在抱歉得很!這麼晚打擾你休息了!”

  羅賓用手帕掩著嘴巴回答。

  莫格焦兄弟住在這所公寓之中,時常是一個人先回家來,而另一個回家比較晚。關於這一點,樓層管理員已經習以為常了,毫不猶豫地按下了開門的鈕,放羅賓進到公寓大樓裡面來。

  羅賓從敞開的自動門裡走了進去,管理員連頭都沒有探出來。

  爬上漆黑一團的樓梯,羅賓來到了莫格焦兄弟的房間門口,他又從身上掏出從哥士度的屍體上發現的鑰匙,悄悄把門打開。

  他先向前邁了一步,仔細聽聽動靜。漆黑的室內異常靜,幸運的是羅賓的行動並沒有把艾尼驚醒。

  羅賓在黑暗中摸索前行。因為不久前來過一次,所以房間裡家俱擺設的位置還清晰地印在羅賓的腦海之中。

  羅賓輕手輕腳地閃進事務室里,摸到了辦公桌上放著的那支蠟燭以後,從自己衣袋中取出火柴盒。

  羅賓一隻手舉著蠟燭,一隻手將辦公桌的抽屜打開。

  只見抽屜裡面放著些白紙和記事本,另外還有一疊信封。

  這些信封都沒有用過,但無論顏色和形狀,卻與艾尼絞盡腦汁從班思小姐那裡奪來的信封一模一樣。

  羅賓又翻看了一遍,什麼收穫也沒有。他在旁邊發現了一個檔案文件櫃,於是伸手去拉那個抽屜。

  他剛剛把抽屜打開一半,突然房間裡鈴聲大作。

  “壞了!抽屜里配備了防盜鈴,我怎麼這麼粗心呢?”

  羅賓對於自己的大意,感到一陣煩惱和懊悟。

  但是,鈴聲片刻後停下來了,緊接著又再次響起。

  “是電話!”

  羅賓扭過頭,發現桌上的電話正在鳴叫著。他馬上掐斷了蠟燭的燭芯,熄滅了燭光。如果是吹滅的話,房間裡就會留下一股煙火味。羅賓真不愧是個閱歷豐富、頭腦靈活、反應迅速的老手。

  他在黑暗之中,把打開一半的抽屜又推回原位。然後來到窗邊,一閃身藏在了窗簾的後面。

  門被推開了,被電話驚醒的艾尼,穿著皺皺巴巴的睡袍,拖著拖鞋,手提著煤油燈進了事務室。

  “吵死了!這麼晚了,誰還要打電話給我呢?”

  他絮絮叨叨地把電話拿起來。

  “餵……喂,餵!我是……你說什麼……這是真的?”

  在煤油燈光的照射之下,他臉上的肌肉抽搐著,濃密的鬍鬚不住地顫慄。他呆呆地坐在桌子上,一隻腳踩在椅子上。

  “他……在路邊的樹下面……嗯……是巡邏的警察發現的……在什麼地方?嗯……亞利薩達橋前的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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