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離我女兒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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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到了XX派出所,一個年輕的警察就過來詢問我們:「你們是陶明的親戚嗎?」

  我搖搖頭:「我們抓到一個劫匪,叫啥還不知道,我們是來錄筆錄的。」

  這位年輕警察鼓氣大拇指:「你們小小年紀害真是厲害啊!」

  我和若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警察帶我們來了審訊處,我們看了那個劫匪,就是所說的陶明。

  看著他當時欺負若雨那個樣,還有我雙手我就氣不打一處來,就想上去揍他,但是警察攔住了我:「犯人審訊是不能打的,要核實清楚壓進監獄。」

  我撇撇嘴,心想:「你們這些警察真虛偽,嘴上說著不能毆打犯人,實則私底下對他們嚴刑逼供。」

  不過我還是沒有繼續鬧下去,站在了一旁。

  年輕警察問我:「是他嗎?」我點點頭,沒有多語。

  陶明憤怒看著我:「臭小子,我真後悔沒有直接殺了你和她!」

  我冷冷看著他:「我說過了,有我在你動不了她一根汗毛!」

  忙活了一陣,錄完了筆錄。這時候,年輕警察叫來了我們家屬,我爸和沈益急匆匆的趕了過來。

  我們走出了派出所,因為我爸已經知道了緣由,過來問我有沒有事,我搖了搖頭,而沈益也跑到若雨旁邊看這兒看那兒的,在確定沒有傷著之後鬆了一口氣。

  沈益走過來:「小子,你知道讓我閨女跟著你出來玩差點沒命了麼?」

  我很愧疚的:「對不起沈叔叔,我不應該帶若雨去那麼幽靜的地方,你打我好了。」

  若雨急了:「爸,都是我的錯讓墨墨受傷了,你打我好了。」

  沈益寵溺的看了若雨一眼:「女兒,爸怎麼會打你呢?」

  沈益沒有和我動手,看了一眼我爸:「家長不管管早戀這事?」

  我爸裝傻的:「小孩子的事兒,我們大人管啥啊?讓他們繼續發展唄。」

  我張開嘴剛想說啥,我爸瞪了我一眼:「大人說話,小孩子別插嘴。」嚇得我感覺閉嘴。

  沈益有點氣:「但是他們做情侶會影響學習,我閨女可是要出國的,怎麼能在這裡浪費時間!」

  我爸:「我支持他們,我兒子不管你閨女出啥事能頂著,而且他們早戀都會互相關心對方,這難道不好?」

  沈益生氣的:「你們這種家庭能配的起我們家庭?我可不想我閨女受罪!」

  我爸憨厚的笑著:「如果你不嫌棄的話,他們18歲結婚了,我也會把這孩子當自己閨女養著,一定不存在受罪的!」

  沈益冷哼一聲:「即使嫁過來,我閨女也是下嫁,而你們是高攀,給不了我女兒想要的生活。」

  接著,沈益看了我一眼:「小子,和我過去聊聊?」

  我看了一眼我爸,我爸擺擺手,意思應該是讓我自己解決,我就跟著沈益走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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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益看了我一眼:「多少錢能離開我女兒,開價吧。」我傻了,這電視上的劇情什麼時候到我身上來了。

  我堅決的看著他:「沈叔叔,我和若雨是真愛!」

  沈益笑了一下:「10w。」

  我還是堅決的:「數字改變不了我對她的決心!」

  沈益笑了笑:「小子,胃口不小啊!」

  我堅決的:「我愛她,我們要結婚,我們要一輩子在一起,我們要白頭偕老!」

  沈益有點生氣的:「30w,離開我女兒!」

  我還是搖了搖頭:「沈叔叔,我說過了,數字改變不了我對她的真心!」

  沈益看著我:「你們小孩子嘴上說著愛愛愛,你們懂什麼是愛嗎?」

  我認真的:「愛就是我寧願啃麵包饅頭也要努力奮鬥,讓她過上公主一樣的生活!對她不離不棄,不管發生了什麼也一直呆在她身邊,讓她的每天都過的充實!快樂!幸福!」

  沈益已經不想和我聊下去了,看著我:「50w,我已經拿不出錢了,這是你最後的機會,離開我的女兒,以後永遠不要出現在她的生活當中。」

  我也生氣了:「我要的不是錢,而是若雨,一個單純的她!」

  我接著:「沈叔叔,我承認我們小家小戶的,和你們這種條件比不起,但我會奮鬥,我們人窮志不窮,請不要用錢來侮辱我們的感情,錢不是萬能的,它買不了愛情!」

  沈益笑著:「你只是一個小孩子,現在在父母的庇護下成長,沒有經歷過來自社會上的各種壓力,你能承受住嗎?」我被他的問題難住了。

  他接著:「到時候一旦面臨破產或者自然災害,你能給她啥?她只能整天跟著你過清湯寡水的生活。」

  我搖搖頭:「我現在給不了她,但以後不一定啊。」

  沈益又笑了:「未來誰能定?誰知道自己以後是高高在上還是在社會最底層。」

  聽到他的話,我堅決的心有點動搖了,我不過是一個窮小子,拿什麼給她幸福。

  沈益看著我:「這樣吧,我給你一個機會。」

  失落之餘的我突然看到了希望,趕緊:「沈叔叔,什麼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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