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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池血看了我一會兒,然後說:“你的分析有點道理,但還是太主觀。我們早已討論過,兇手必須要換掉行兇時的血衣。這一點你考慮過沒有?”

  我被問住了,一時想不出來什麼。

  “唐楠的嫌疑看起來最大,其實不能排在第一。雖然她出去的時間很長,但她的理由其實最靠的住。像什麼洗臉洗手、找東西吃、透透空氣,這都是可有可無的。不過她的那件弄髒的衣服還是讓她不能完全擺脫干係。”

  “衣服能說明什麼?”

  “開始時是蕃茄醬,後來就有可能是血。”

  “你是說…”

  “我只是說她的嫌疑很小,並不是沒有。唐楠或許就在接電話的時候出來先進入廚房換上髒衣服,再上到二樓將譚琳殺死。而後再回到廚房將衣服換下,等到她走的時候別人也不會注意那件髒衣服上究竟沾的是什麼。

  “而且,她活動的時間段只和一個人重疊:薛以晴。兩人的關係又很好,排除合謀作案即使薛以晴看到什麼也不會對我們講。”

  “還有誰?”

  “薛以晴本人也可能單獨作案,反過來唐楠也不會出賣她。這個人畢竟很複雜,她是在社會上混大的,也不能排除因為一點誤會就萌生了殺死譚琳的念頭。而且她也具備一個客觀條件,還記得她來的時候帶了一箱飲料嗎?它在何宇娜家沒有開封,但也許被做了手腳。她可以先殺完人再將衣服換掉藏到飲料箱中,走的時候趁別人不注意時再將衣服拿走。至於用什麼方法她恐怕能想到很多,僅此一點是誰都比不了的。

  “劉子菲也有嫌疑,不要忘了她那天穿了一件紅色的連衣裙。按薛以晴的說法這是不符合她以前的穿衣習慣的。而且她的時間誤差最大,誰都不知道她在廚房或是別的地方究竟幹了什麼。她在殺完譚琳之後先回到客廳,此時大燈已經關閉了只有電視屏幕發出的光亮,所以她身上的血漬也不會被注意。等到一個較安全的時刻她再換掉衣服——她和何宇娜住得很近,也許早就將衣服偷偷帶來藏好。

  “黃雪雲出入的次數也不容易確定,她自己說在唐楠和薛以晴走的時候她送到了門口,但沒人能夠證明。此時劉子菲在睡覺,只剩下一個李靜。她有著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她隨身帶著一個背包就可能藏著衣服,在殺完人以後就將血衣偷偷放進背包,這也是最安全的辦法。薛以晴說過她在開始時看電視很不專注,但後來卻很安靜。為什麼呢?就是怕她離開後有人翻她的東西而暴露罪證。

  “何宇娜是主人,行動最自由而且最不被懷疑,她也曾經擾亂過我們的視線。她殺死譚琳後沒有將血衣藏在家中,而是冒險地和唐楠的髒衣服一起放到了廚房的盆里。因為韓盈說過沒有洗衣粉了,這也可能是她搞的鬼。等到唐楠走時,她將自己的衣服裝在黑色的塑膠袋中讓她拿走,留下那件沾了蕃茄醬的衣服。她也知道唐楠不會打開就很可能直接扔掉了,而那件被換掉的普通的髒衣服隨時都可以處理。

  “如果黃雪雲真的出去送唐楠和薛以晴的話,那麼李靜也有一個更好的時間空當,劉子菲此刻正在睡覺,她在這短暫但安全的時間裡可以將罪證不留痕跡地處理掉。而且沒人看得見她所做的一切。

  “韓盈也有充分的作案時間,她被人提到的次數也很少。她可以將血衣放在垃圾袋中,在送唐楠和薛以晴的時候扔出去銷毀罪證。”

  我的大腦麻木了。

  袁池血笑笑,“這裡也是有真有假,但都缺少殺人動機。這是最關鍵的問題。”

  這時我想起了他向何宇娜要的那張照片,我於是問他為什麼。

  “我只是想看一下譚琳的表情,我認識一位心理醫生,他對人的表情很有研究。”

  這個回答讓我感到很勉強。

  隨後他看了看小本子又說:“七個人之中有四個留著長指甲,她們是唐楠、何宇娜、黃雪雲和劉子菲。”

  “那是否可以把她們列為重點?畢竟膠皮手套上有證據。”

  “你總在想‘重點’,也許後來兇手將指甲剪掉了,我們也就看不到了。或是沒有誰注意到。”

  “那我們如何利用這一線索呢?”

  “那要看誰跟蕃茄醬的關係最大了。”

  “黃雪雲?她一直都在吃,很有可能弄到指甲里。”

  “她總不會用手吃吧?而且她在飯後一定會洗手。膠皮手套內的蕃茄汁顯然是兇手在倒它們的時候留在指甲里的。”

  我陷入到思考之中。

  袁池血問:“你想過香水的問題嗎?”

  “香水?”

  “薛以晴很神秘地提到過,這也許很重要。我們在何宇娜家也聞到了,你認為它在這個案子裡起什麼作用嗎?”

  “香水,我只知道它是法國人發明的。別的我實在想不出什麼,這和兇手無關吧?”

  我的話剛一說完,袁池血就突然間聚精會神地思考起來,這是他獲得新發現的標誌。我也只好不去打擾他,耐心地等著他。

  然而過了一會兒,我只聽見他自言自語道:“對,就是這樣。但是,還差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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