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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今天我們電視台同事們一起來散散心的,剛才阿正和我之間產生了衝突,私自跑掉了。他怎麼會……”
唐多固看看在他身後的四個人,問道:“打斷你的話很不好意思,是否給我介紹一下你身後的那幾個人嗎?”
“啊,好的。”
一個身材矮小,獐頭鼠目的男人走了上來,說道:“不必讓他來介紹,我叫陳仲平。同樣是仲閃電視台節目編輯。”
旁邊是兩個長相相同,不過臉上毫無血色的男人,其中一個說:“我們是雙胞胎兄弟,我是段波,他是我弟弟段浪。”
這時一個黃頭髮,鷹鼻禿頭的人走過來看了一眼死者,神色慌張的叫道:“QuelHorrevy(法語:多可怕呀)!”
唐多固疑惑地看著他。
華榮拉著他退縮的身體,介紹道:“他是法國來的駐華編輯哈根.萊曼。”
唐多固點了點頭,“他好像不會說漢語吧!那我也沒辦法跟他談話。這樣吧!請把你們下午5:21時分別在哪裡告訴我嗎?”
華榮扶著眼鏡,想了想說:“那時間段我們是分開的,我哪裡曉得竟發生這種可怕的事情。”
“什麼,分開的?”夏超在一旁叫開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有殺人的嫌疑了。”
唐多固聽罷,向另外幾個人冷笑道:“聽見沒有?我重複一下:請把你們各自的不在場證明說出來。”
“Comment?(什麼)?”那個法國人眼睛睜得好大,似乎認為自己不可能是兇手,應該沒必要講述不在場證明。
“你既然聽得懂漢語,也會講漢語吧,入鄉隨俗好嗎?”夏超發現哈根聽完唐多固的話之後的表情,譏笑著。
那法國人無奈地搖了搖頭,“AlorsC#039;estbienmonami(那麼好吧,我的朋友),我的確會講漢語。”
夏超像小孩玩遊戲贏了似的,調皮地嬉笑著,唐多固則把警察採集的不在場證明記錄拿過來。
“那麼,雙胞胎是在5:10—5:20去公共廁所的,而那間公廁離這裡有幾百米距離,一分鐘不可能趕到命案現場,況且廁所管理員在5:20後還看到他們遠去的身影。”
“陳仲平在5:15—5:20去附近的小賣部買飲料,5:21分的時候正好在結帳,店老闆的手錶可以為他做證。”
“法國人萊曼則一直在樹林休息區里,沒有人為他作證。”
“華榮在5:10—5:20去‘源華’商店購買麵包和火腿腸,準備當晚餐,商店老闆在他結帳時還看了看掛在商店裡的藝術時鐘,上面顯示出5:20,但那家商店至休息區的距離是休息區至命案現場的兩倍,短短的一分鐘是不可能前往命案現場。”
“您是探中探夏超先生吧?”這時,華榮突然向夏超發問。
“哎,是!”夏超征了一下,答道。
“果然是探中探先生!”華榮興奮的叫起來,“這位是廣州的第一神探夏超先生啊!”他開始大叫起來,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我一直想請您來電視台為一檔叫做《警探影院》的節目做宣傳,但由於您沒空,再加上有人從中阻擾,所以一直沒能做成。沒想到在這裡見到您本人了。”
“嘿嘿!”夏超乾笑道。那天的電話恐怕就是華榮打的吧!
從中阻擾?是說我嗎?
根本不是閒得無聊的夏超沒空,也不是因為《警探影院》的可看性,其實還是要怪仲閃電視台的收視率。
唐多固看著每個人提供的不在場證明,認定兇手就是那個法國人。
“怎麼可能是我!你們警察的腦袋裡裝的全是糨糊嗎?”聽到這話,我在一旁“撲哧”笑開了。這老外用漢語罵人倒挺利索!
唐多固氣憤的說道:“請你小心你的言行,我們先不管連羅賓都抓不住的法國警察有多好脾氣,我們中國的警察可不是給你隨便罵的。”
夏超此時則在旁邊的桌子上畫了一張草圖。
內容大概如下:
雙胞胎5:21位於公廁,到現場需要4分鐘,有公廁管理員作證;
哈根.萊曼5:21位於樹林休息區里,到現場不需要多久,沒有人作證;
陳仲平5:21位於附近的小賣部,到現場需要2分鐘,有小賣部老闆作證;
華榮5:21位於附近較遠的“源華”商店,到現場需要5分鐘,有商店老闆作證。
我看了以後,雙手抱胸地笑道:“怎麼樣?只有那個老外有可能殺人吧?”
夏超目不轉睛地望著草圖,不知在想什麼。
那邊,法國人連續神經質的大喊:“不是我,我沒有殺人。”
唐多固笑道:“別在狡辯了,金髮的兇手先生,請老實認罪吧!”
哈根急得滿頭大汗。
我向正苦思中的夏超問道:“有什麼新發現沒有?”
夏超無奈地搖了搖頭。
“的確,除了法國人萊曼之外,沒有人有機會跑到現場殺人。”
“真的嗎?”我滿臉疑惑。
夏超一言不發,徑直朝外走去。
有兩個遊人在外面聊天。
“喂,裡面死人啦!”
“是啊,不過那傢伙死了也好,他平常就喜歡害人。”我實在搞不懂,竟然連過往遊人都能知道這位死者的性格,看來死者還是個“名人”。
而夏超如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似的連忙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