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頁
“下車吧,‘聰明人’。”阿涅命令道。
阿怡覺得阿涅樣子有點不爽,猜想是因為自己先把對方的策略說出,滅了他的威風。她不知道的是,其實阿涅並非不高興,那只是為免阿怡看穿他的心事特意裝出來的表情。
在阿涅心目中,阿怡是個很特殊的委託人。他遇過不少執著和具行動力的客戶,可是沒有一個的固執程度及得上阿怡。而且,阿怡好幾次令他感到意外,例如她能夠從微小的線索知道莫偵探親自到訪的原因,又或者擅自打掃後跟自己爭辯,逐點擊破他指責對方的理由。他說過阿怡有時頭腦很靈光,有時卻像蠢蛋一樣問笨問題,以阿涅一向刻薄的標準,這其實是他難得說出口的讚譽。在廂型車裡,他說過阿恰跟他是享受孤獨的同類,那也是由衷之言。也因此,阿涅反常地同意阿怡參與多次調查和行動,一方面是對這個個性怪異的女生感到興趣,另一方面,就是單純出於物以類聚的共鳴感。
可是,縱使阿涅願意向阿怡披露不少他戲稱為“商業機密”的偵查手法、行騙技巧,他也不會翻開最後一張底牌。
司徒瑋是他的本名。
在美國創業、經營同位素科技時,阿涅已經是一名駭客。只是當時日常工作占了他大部分時間,所以才鮮少暗中行事。他擅長交涉,能從細節看穿他人的想法,亦善於說服別人,同位素創業初期全憑他才能得到一堆合約;可是,他其實討厭以談判為主的工作,這長處倒像一種詛咒。創立SIQ後,他的財產更是水漲船高,他發覺自己年僅三十三歲已賺到這輩子花不完的金錢,而SIQ愈成功,他就愈覺得空虛。
因為某事件,阿涅決定隱姓埋名回到出生地香港隱居,從事非法調查和復仇勾當。他是個獨來獨往的怪咖,價值觀也不同常人,對他來說,數千元的山珍海味,跟來記一碗大蓉差別不大,上萬元的紅酒,不及待在電腦螢幕前邊聽著查特貝克34的憂鬱嗓音邊喝的一罐啤酒。他一直在追求的,並不是五感上的滿足,而是更難捉摸的、無法言喻的某種精神上的快感。阿涅並不討厭自私的傢伙,可是假如對方恃強凌弱,目空一切,以為自己能夠隻手遮天,他就有興趣挫對方的銳氣,好好整治這些混蛋。教訓惡棍是他的樂趣。
不過阿涅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他相信因果。
阿涅平生最受不了的,是“正義”這兩個字。這不是說他不分善惡,只是他了解到,比起單純由善惡引起的衝突,世上更常見的是因為立場相異而勾起的紛爭。在各種對抗之中,任何一方都打著“正義”的旗號,聲稱自己才是道理所在,即使用上卑污的手段,也美其名為“逼不得已”,以力量壓倒對方,說穿了不過是勝者為王的叢林法則。阿涅對此更有深刻體會,他擁有金錢、地位、力量和才能,幾乎能夠為所欲為,能輕易成為他人眼中的“正義”化身,可是他知道隨便以“正義”為名在他人身上施壓,不過是一種霸凌。
他對自己能使用的狠毒手段十分清楚,即便恐嚇的是黑社會老大、欺騙的是黑心奸商,他都不會以正義自居。他只是以“惡”制“惡”而已,彼此都是一丘之貉。
因為了解到這一點,所以他約束自己,限制自己的行動。
無論是客戶委託、還是自己好管閒事,他都會認真思考該用什麼方式行事,如何才合乎因果報應。對阿涅來說,要毀掉一個人十分容易,在他眼中人性是充滿破綻的不良品,要操弄、擺布他人易如反掌,但他不會輕率使用這能力。他覺得世上太多人喜歡扮演上帝的角色,為這個社會帶來痛苦與不幸,而他不願意同流合污。
阿涅不時提醒自己,他不是判官。
在為客戶復仇的生意上,他都會仔細判斷客戶的背景、事件的原委,再決定接不接手。他曾經做過不少無情的決定,令某些人有著悲慘下場,但那些人承受的不過是過去施加於他人的痛楚——阿涅最擅長的,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不多不少的將受害者的傷害還原到加害者身上。事實上,替別人執行這些計劃時,阿涅感到較輕鬆,因為他視自己為一件工具,恩怨情仇也不過是他人的業;可是若然是自己多管閒事的話,就要小心衡量因果,甚至不得不採用迂迴但符合他的價值觀的麻煩做法。
在對付施仲南的行動上,他就遇上這難題。
確認施仲南的惡行後,阿涅決定要解救那些被施仲南脅迫的女生,讓她們復仇,他要令施仲南投獄,親身體會性罪犯在獄中會受到的“特別照顧”,感受一下那些女生每天擔驚受怕
34-nhel Baker,美國五〇年代當紅的爵士樂小號手,歌手.
的痛苦。可是,阿涅發覺施仲南的電腦里沒有那些女生的資料,頂多只有那些沒照到臉照片。
根據鴨記觀察所得,施仲南有兩支手機,一支日常用,另一支,就專門用作“打獵”。跟被威脅女生聯絡,也是靠這支“二號”手機。施仲南十分謹慎,只會在需要聯絡這些女生時才開機,平日習慣將它關掉電源,放進公事包里。手機里沒有多餘的應用程式,他也不會使用它作其他用途——除了用它來替被害者拍照之外。
縱使鴨記跟蹤施仲南,能夠查出跟他約會的女生的身份,可是阿涅想要的是全部受害者的名單。阿涅從電腦中的照片知道受害者超過一名,但他無法確認數字,他更判斷出受到施仲南威脅的女生都有相同的性格,不敢貿然反抗,即使犯人被拘捕的消息上了新聞,那些女生也不一定會主動報警,指證對方。事實上,那些女生甚至可能不知道施仲南的姓名,就算他被捕,受害者也不一定能發現威脅自己的胖子原來就是新聞里的那個男人,畢竟他的照片不一定見報。
阿怡覺得阿涅樣子有點不爽,猜想是因為自己先把對方的策略說出,滅了他的威風。她不知道的是,其實阿涅並非不高興,那只是為免阿怡看穿他的心事特意裝出來的表情。
在阿涅心目中,阿怡是個很特殊的委託人。他遇過不少執著和具行動力的客戶,可是沒有一個的固執程度及得上阿怡。而且,阿怡好幾次令他感到意外,例如她能夠從微小的線索知道莫偵探親自到訪的原因,又或者擅自打掃後跟自己爭辯,逐點擊破他指責對方的理由。他說過阿怡有時頭腦很靈光,有時卻像蠢蛋一樣問笨問題,以阿涅一向刻薄的標準,這其實是他難得說出口的讚譽。在廂型車裡,他說過阿恰跟他是享受孤獨的同類,那也是由衷之言。也因此,阿涅反常地同意阿怡參與多次調查和行動,一方面是對這個個性怪異的女生感到興趣,另一方面,就是單純出於物以類聚的共鳴感。
可是,縱使阿涅願意向阿怡披露不少他戲稱為“商業機密”的偵查手法、行騙技巧,他也不會翻開最後一張底牌。
司徒瑋是他的本名。
在美國創業、經營同位素科技時,阿涅已經是一名駭客。只是當時日常工作占了他大部分時間,所以才鮮少暗中行事。他擅長交涉,能從細節看穿他人的想法,亦善於說服別人,同位素創業初期全憑他才能得到一堆合約;可是,他其實討厭以談判為主的工作,這長處倒像一種詛咒。創立SIQ後,他的財產更是水漲船高,他發覺自己年僅三十三歲已賺到這輩子花不完的金錢,而SIQ愈成功,他就愈覺得空虛。
因為某事件,阿涅決定隱姓埋名回到出生地香港隱居,從事非法調查和復仇勾當。他是個獨來獨往的怪咖,價值觀也不同常人,對他來說,數千元的山珍海味,跟來記一碗大蓉差別不大,上萬元的紅酒,不及待在電腦螢幕前邊聽著查特貝克34的憂鬱嗓音邊喝的一罐啤酒。他一直在追求的,並不是五感上的滿足,而是更難捉摸的、無法言喻的某種精神上的快感。阿涅並不討厭自私的傢伙,可是假如對方恃強凌弱,目空一切,以為自己能夠隻手遮天,他就有興趣挫對方的銳氣,好好整治這些混蛋。教訓惡棍是他的樂趣。
不過阿涅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他相信因果。
阿涅平生最受不了的,是“正義”這兩個字。這不是說他不分善惡,只是他了解到,比起單純由善惡引起的衝突,世上更常見的是因為立場相異而勾起的紛爭。在各種對抗之中,任何一方都打著“正義”的旗號,聲稱自己才是道理所在,即使用上卑污的手段,也美其名為“逼不得已”,以力量壓倒對方,說穿了不過是勝者為王的叢林法則。阿涅對此更有深刻體會,他擁有金錢、地位、力量和才能,幾乎能夠為所欲為,能輕易成為他人眼中的“正義”化身,可是他知道隨便以“正義”為名在他人身上施壓,不過是一種霸凌。
他對自己能使用的狠毒手段十分清楚,即便恐嚇的是黑社會老大、欺騙的是黑心奸商,他都不會以正義自居。他只是以“惡”制“惡”而已,彼此都是一丘之貉。
因為了解到這一點,所以他約束自己,限制自己的行動。
無論是客戶委託、還是自己好管閒事,他都會認真思考該用什麼方式行事,如何才合乎因果報應。對阿涅來說,要毀掉一個人十分容易,在他眼中人性是充滿破綻的不良品,要操弄、擺布他人易如反掌,但他不會輕率使用這能力。他覺得世上太多人喜歡扮演上帝的角色,為這個社會帶來痛苦與不幸,而他不願意同流合污。
阿涅不時提醒自己,他不是判官。
在為客戶復仇的生意上,他都會仔細判斷客戶的背景、事件的原委,再決定接不接手。他曾經做過不少無情的決定,令某些人有著悲慘下場,但那些人承受的不過是過去施加於他人的痛楚——阿涅最擅長的,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不多不少的將受害者的傷害還原到加害者身上。事實上,替別人執行這些計劃時,阿涅感到較輕鬆,因為他視自己為一件工具,恩怨情仇也不過是他人的業;可是若然是自己多管閒事的話,就要小心衡量因果,甚至不得不採用迂迴但符合他的價值觀的麻煩做法。
在對付施仲南的行動上,他就遇上這難題。
確認施仲南的惡行後,阿涅決定要解救那些被施仲南脅迫的女生,讓她們復仇,他要令施仲南投獄,親身體會性罪犯在獄中會受到的“特別照顧”,感受一下那些女生每天擔驚受怕
34-nhel Baker,美國五〇年代當紅的爵士樂小號手,歌手.
的痛苦。可是,阿涅發覺施仲南的電腦里沒有那些女生的資料,頂多只有那些沒照到臉照片。
根據鴨記觀察所得,施仲南有兩支手機,一支日常用,另一支,就專門用作“打獵”。跟被威脅女生聯絡,也是靠這支“二號”手機。施仲南十分謹慎,只會在需要聯絡這些女生時才開機,平日習慣將它關掉電源,放進公事包里。手機里沒有多餘的應用程式,他也不會使用它作其他用途——除了用它來替被害者拍照之外。
縱使鴨記跟蹤施仲南,能夠查出跟他約會的女生的身份,可是阿涅想要的是全部受害者的名單。阿涅從電腦中的照片知道受害者超過一名,但他無法確認數字,他更判斷出受到施仲南威脅的女生都有相同的性格,不敢貿然反抗,即使犯人被拘捕的消息上了新聞,那些女生也不一定會主動報警,指證對方。事實上,那些女生甚至可能不知道施仲南的姓名,就算他被捕,受害者也不一定能發現威脅自己的胖子原來就是新聞里的那個男人,畢竟他的照片不一定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