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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叫舞子小姐嗎?你的女朋友。你偷偷去和她約好的音樂會會場看看就知道了。然後順便去一趟她說她現在住的公寓或大廈吧!”

  “為什麼要在這個節骨眼上扯到我的私生活!”裕之吼道。

  可是,大概是因為憤怒與不安吧,他照做了。

  結果,他看到了——舞子和裕之完全不認識的男人手挽著手、打情罵俏地走進音樂會會場。而舞子住的大廈——說要和他同居、準備搬離的那個大廈——早已人去樓空。

  管理員說她一個星期前就搬走了,不曉得搬去哪了。

  “聽說她也辭掉了工作。老家?不曉得耶。簽約時,我們收取保證金,不會過問父母的住址。”

  裕之向管理員告辭之後,悄悄地來到舞子的門前。他打開我,從我懷裡取出舞子交給他的備份鑰匙。

  她以前住的這間屋子,現在是空著的。裕之把要是插進鎖孔。

  鑰匙不合。

  難道舞子把住處的備份要是交給裕之也只是做做樣子嗎?這只是表示自己對他——只對他一個人敞開心扉。她早就看穿、算計到就算把鑰匙交給他,忙碌的裕之也不可能有機會使用。

  裕之在原地呆立了好一會兒。我在他的心臟旁,變得和他的心臟一樣,又冷又僵。

  就在這個時候,“鏘”的一聲,什麼東西掉到地上了。

  備份鑰匙從裕之的手中滑落。

  他沒有撿起鑰匙,他邁開腳步,走向樓梯,頭也不回地走了。

  都已經過了晚上十二點,但是裕之回到偵探的事務所時,大塊頭刑警也還在。

  “雖然令人同情,不過那種自私的女人,還是早點分了好。”大塊頭刑警說道。

  “你為什麼知道?”

  裕之低聲地問。偵探回答:

  “她寄去你那裡的儘是你送她的東西,不是嗎?撇開同居不說,一般只有想要分手的時候才會這麼做。”

  沒錯……。禮物被退回來了。

  “她好像連老家的地址也沒有告訴你,又說是在人才派遣公司上班,她可以輕鬆地換工作。她想從你面前消失,根本是輕而易舉的事。”

  原來如此。所以他才會問舞子的職業。

  “她不單純只是為了分手而已,而是刻意用這種方法,我猜八成是有了別的男人了。要避開你和那個男人約會,你取消的音樂會會場是最好的地點吧?那裡比東京的任何一個地方都安全,因為她知道你絕對不會過去。她不可能錯過這個機會。不止今晚,或許過去也是這樣……”

  大約有三十分鐘,裕之不吭半聲,而大塊頭刑警和偵探也任由他去。不久,裕之從內袋取出我,抽出那張戒指的收據,慢慢地撕成碎片。

  如果可以的話,他一定想把收據連我一起扔了。如果我不是姐姐送的話,他一定會這麼做吧。

  “接下來要怎麼做?”

  聽到裕之的話,偵探仿佛剛剛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似地接著說:“找出那名共犯。”

  “像那名重考生一樣,有著扭曲的自我要實現夢想的人,而且比那名重考生有著更危險的行動力的人。我認為,他在受到塚田引誘‘一起進行完美的犯罪,嚇破世人的膽’之前,就應該已經有偏差的行為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不可能突然變本加厲到殺人的地步。”

  裕之玩味這句話似地點點頭之後,他說:

  “但是要如何揪出那個人?”

  “很簡單。”大塊頭刑警說。“回到原點。”

  “原點?”

  “北海道——逸子被撞死的地方,而且那裡也是後續案件的起點。”

  北海道。逸子事件發生時,塚田並沒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假設當時他遠赴北海道,而逸子遇害時,他恰巧因為某個理由在場。這有可能嗎?

  而就在那個時候,塚田認識了那名共犯,也就是實際行兇的人……。

  “花了我一番工夫呢。”偵探說著,把什麼東西“砰”地丟到桌上。好像是檔案。

  “這是札幌市近郊去年至今年發生的未偵破的傷害案件的檔案。裡面記錄了十件駕駛轎車襲擊年輕女性、情侶並持刀傷人的案子。從前年夏天起,斷斷續續地持續到去年十二月初,之後突然無聲無息。”

  而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森元隆一在東京都內被殺了。

  “你不在的時候,這份檔案我都讀了五次了。”大塊頭刑警說。

  “就從這裡開始吧!”

  第十章 兇手的錢包

  他不是一個會做壞事的孩子,絕不是個會做壞事的孩子。這一點我知道,我非常清楚。

  第一次遇見三木一也已經是五年前的事了。替他打理一切的母親,為了大學畢業即將就職的他,備齊了從衣物、鞋子、皮包到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每一項雜物,其中也包括了我。

  我是個真皮的錢包。

  同時我恐怕也是全世界最危險的錢包——揣著危險物證的錢包。在我的懷裡,一也犯下的四起殺人的證據,每一樣都仔細地擦拭、摺疊好,有些用布包著以防刮傷,好好地保存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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