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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丁山寶命案的發生只有一個理由,那就是為錢茂昌的被殺製造一個合理的動機,從而掩蓋了真正的殺人動機。
既然丁山寶命案的發生僅僅是一種程序上的鋪墊,是為了下一步殺死錢茂昌而特意安排的,那麼,殺死丁山寶的人就可能並非錢茂昌,而是另有其人,只不過在用來殺死丁山寶的那把彈簧刀上印有錢茂昌的指紋罷了。
陳子明想道,即使是真正的殺人真兇另有其人,但所有這一切計劃的主使人,應該就是錢茂昌的未婚妻司徒雲芳!
可是,既然她已經與錢茂昌訂婚,為什麼還要殘忍地殺死他呢?難道她根本就不喜歡對方?甚至於是非常厭惡他?而既然不喜歡,為什麼又要答應嫁給他呢?難道她有什麼致命的把柄握在錢茂昌的手中?
陳子明繼續在案卷中尋找著蛛絲馬跡。
案發至今,警方曾對司徒雲芳與錢茂昌的關係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司徒雲芳的丈夫因顱腦腫瘤於三年前去世,自那以後,錢茂昌就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夠與司徒雲芳結成秦晉之好,並且於兩年前毅然與妻子離婚,以表示自己向司徒雲芳求愛的決心。可是,他的離婚舉動並未能打動司徒雲芳,她始終是採取了一種若即若離的曖昧態度。
陳子明估計,她之所以採取這種若即若離的態度,是因為她大概根本就不喜歡錢茂昌,然而她對自己公司目前的處境非常清楚,公司現在根本就離不開錢茂昌,如果錢茂昌斷然離去,甚至於加入同行業的其它某個公司,司徒雲芳的景泰公司勢必將蒙受巨大損失。因此,她雖說是從心底里不願意嫁給他,但也不敢斷然拒絕他。
可是,就在兩個月前,情況發生了跳躍性的變化,司徒雲芳突然答應了錢茂昌的求婚,並且已經約定,婚禮將於元旦舉行。
難道在兩個月前,曾經發生過什麼重要的事件,從而使得形勢有了根本性的變化?
倘若果然如此,真的發生了出乎司徒雲芳意料的某種事件,使得她改變初衷而突然接受了錢茂昌,那麼,她的接受就應該帶有某種程度被迫的性質。而如果她從心底里一直非常厭惡錢茂昌,她就很可能鋌而走險,伺機設法殺死他!
可是,即使她能夠採取某種手段順利地殺死錢茂昌,警方也必定會將她納入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範圍。此時,對於她而言,最最穩妥的辦法就是,為錢茂昌的被殺尋找另一個更為令人信服的殺人動機。
她非常聰明,設計並導演了環城公園望湖亭命案,丁山寶只不過是她所設計的全盤計劃中的一個不幸的犧牲品而已。而具體執行她的命令的,應該還有一名同夥,那同夥大概是男性,也可能是她的某個秘密情人。按照她的周密設計,警方理應將死者丁山寶的同伴、那名所謂的小個子劫匪鎖定為殺害錢茂昌的兇手!誰還會懷疑錢茂昌那可憐的未婚遺孀呢?
至於那名小個子劫匪,恐怕根本就不存在,警方即使是在全世界範圍內進行通緝,恐怕也將是一無所獲呢!
至於丁山寶是如何被選中為可憐的犧牲品,又是如何到達望湖亭附近的,這比較容易解釋。根據丁傳香的供述,其父來到臨渝的目的是打工掙錢,根據他離家前的想法,他首先要前往西郊外的濱湖別墅小區建築工地尋找一位老鄉劉滿多。可是,在丁山寶到那兒之前,那工地的工程早已結束,而劉滿多也已經不知去向。既然如此,丁山寶可能會採取什麼行動呢?按照常理,既然他的目的是出門打工,就不大會輕易回去,他可能會到本市的某個勞務市場尋找一項合適的工作,而司徒雲芳的同夥大概就是在勞務市場上相中他的。既然丁山寶在本市舉目無親,他又是當天上午剛剛由鄉下來到本市,本市便沒有任何人認識他,這一切全都符合司徒雲芳所設計的犧牲品條件。
司徒雲芳的同夥在相中丁山寶之後,很可能告訴他,說是願意雇用他,並且待遇優厚,然後便帶他到某個飯店吃飯,並有意勸他喝下大量高度白酒,其目的是不言自明的:如果對方處於醉酒狀態,在晚上動手殺害他時便可以更加容易一些。晚飯後,兇犯便將丁山寶帶到環城公園,此刻的丁山寶由於剛剛找到了工作,心中必定喜悅,更不會對所謂的僱主存在著任何防備,因為自己只不過是一個一文不名的打工仔,誰會加害於自己呢?正所謂,赤腳的不怕穿鞋的。
他們二人很快便到達望湖亭附近,那兇犯發現附近仍有零星遊人,因而尚不便立即下手,於是他們二人便在亭中或是附近的什麼地方坐了許久。夜,漸漸地深了,周圍已經看不到任何遊人,此刻正是下手殺人的好時機!但是不能在這亭子裡殺人,因為這兒說不定隨時會有人過來,還是到一個稍隱秘的處所才好。於是那兇犯便扶著丁山寶站起身來,沿著那鵝卵石鋪成的小道躑躅前行。就在距離望湖亭大約幾十米的地方,兇犯瞅准了時機,拔出彈簧刀,對著丁山寶的胸口惡狠狠地扎了下去。由於丁山寶仍然處於酒醉朦朧狀態,還不明白是怎麼回事情,就已經倒下了。
那麼,警方所看到的在丁山寶胸前插著的那把彈簧刀究竟是怎麼回事呢?那刀把上竟然有錢茂昌的指紋!其實,這並不難,近一段時間司徒雲芳既然與錢茂昌整日裡卿卿我我,只要她略施小計,比如,讓錢茂昌為她削一個蘋果,便不難讓他在無意間抓一下那把彈簧刀,從而將自己的指紋印了上去。不過,陳子明估計,那同樣的彈簧刀應該有兩把。因為,丁山寶的死是一刀致命,那一刀紮下去不但準確,而且有力,這就要求兇犯在行兇時將那刀抓得很緊。因此,倘若司徒雲芳所指派的那名兇手抓著那已經印有錢茂昌指紋的彈簧刀行兇,則很可能會破壞了那刀柄上的指紋。兇手大概是採用了另一把一模一樣的彈簧刀行兇,在丁山寶死後再拔出那第一把彈簧刀,而將第二把彈簧刀順著創口小心地插入死者胸口,在那第二把彈簧刀上,印有錢茂昌的指紋。當兇手刺入第一把彈簧刀時,丁山寶是站著的,而當兇手拔出那第一把彈簧刀之後再試圖沿著原創口刺入第二把彈簧刀時,丁山寶的體位已經由立位改變成臥位,其內臟器官的相應位置已經稍稍發生了變化,所以第二把彈簧刀進入表皮及肌肉層後已無法再沿著原先的創口進入心臟。這就合理地解釋了,為什麼死者胸部表皮及肌肉層的創口雖然非常整齊,理應是一刀所至,但胸腔內各層組織以及心臟的創面卻比較混亂,看上去有些兒血肉模糊。而至於那真正的殺人兇器、那第一把彈簧刀理應被兇犯扔到某個秘密的地方去了。
既然丁山寶命案的發生僅僅是一種程序上的鋪墊,是為了下一步殺死錢茂昌而特意安排的,那麼,殺死丁山寶的人就可能並非錢茂昌,而是另有其人,只不過在用來殺死丁山寶的那把彈簧刀上印有錢茂昌的指紋罷了。
陳子明想道,即使是真正的殺人真兇另有其人,但所有這一切計劃的主使人,應該就是錢茂昌的未婚妻司徒雲芳!
可是,既然她已經與錢茂昌訂婚,為什麼還要殘忍地殺死他呢?難道她根本就不喜歡對方?甚至於是非常厭惡他?而既然不喜歡,為什麼又要答應嫁給他呢?難道她有什麼致命的把柄握在錢茂昌的手中?
陳子明繼續在案卷中尋找著蛛絲馬跡。
案發至今,警方曾對司徒雲芳與錢茂昌的關係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司徒雲芳的丈夫因顱腦腫瘤於三年前去世,自那以後,錢茂昌就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夠與司徒雲芳結成秦晉之好,並且於兩年前毅然與妻子離婚,以表示自己向司徒雲芳求愛的決心。可是,他的離婚舉動並未能打動司徒雲芳,她始終是採取了一種若即若離的曖昧態度。
陳子明估計,她之所以採取這種若即若離的態度,是因為她大概根本就不喜歡錢茂昌,然而她對自己公司目前的處境非常清楚,公司現在根本就離不開錢茂昌,如果錢茂昌斷然離去,甚至於加入同行業的其它某個公司,司徒雲芳的景泰公司勢必將蒙受巨大損失。因此,她雖說是從心底里不願意嫁給他,但也不敢斷然拒絕他。
可是,就在兩個月前,情況發生了跳躍性的變化,司徒雲芳突然答應了錢茂昌的求婚,並且已經約定,婚禮將於元旦舉行。
難道在兩個月前,曾經發生過什麼重要的事件,從而使得形勢有了根本性的變化?
倘若果然如此,真的發生了出乎司徒雲芳意料的某種事件,使得她改變初衷而突然接受了錢茂昌,那麼,她的接受就應該帶有某種程度被迫的性質。而如果她從心底里一直非常厭惡錢茂昌,她就很可能鋌而走險,伺機設法殺死他!
可是,即使她能夠採取某種手段順利地殺死錢茂昌,警方也必定會將她納入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範圍。此時,對於她而言,最最穩妥的辦法就是,為錢茂昌的被殺尋找另一個更為令人信服的殺人動機。
她非常聰明,設計並導演了環城公園望湖亭命案,丁山寶只不過是她所設計的全盤計劃中的一個不幸的犧牲品而已。而具體執行她的命令的,應該還有一名同夥,那同夥大概是男性,也可能是她的某個秘密情人。按照她的周密設計,警方理應將死者丁山寶的同伴、那名所謂的小個子劫匪鎖定為殺害錢茂昌的兇手!誰還會懷疑錢茂昌那可憐的未婚遺孀呢?
至於那名小個子劫匪,恐怕根本就不存在,警方即使是在全世界範圍內進行通緝,恐怕也將是一無所獲呢!
至於丁山寶是如何被選中為可憐的犧牲品,又是如何到達望湖亭附近的,這比較容易解釋。根據丁傳香的供述,其父來到臨渝的目的是打工掙錢,根據他離家前的想法,他首先要前往西郊外的濱湖別墅小區建築工地尋找一位老鄉劉滿多。可是,在丁山寶到那兒之前,那工地的工程早已結束,而劉滿多也已經不知去向。既然如此,丁山寶可能會採取什麼行動呢?按照常理,既然他的目的是出門打工,就不大會輕易回去,他可能會到本市的某個勞務市場尋找一項合適的工作,而司徒雲芳的同夥大概就是在勞務市場上相中他的。既然丁山寶在本市舉目無親,他又是當天上午剛剛由鄉下來到本市,本市便沒有任何人認識他,這一切全都符合司徒雲芳所設計的犧牲品條件。
司徒雲芳的同夥在相中丁山寶之後,很可能告訴他,說是願意雇用他,並且待遇優厚,然後便帶他到某個飯店吃飯,並有意勸他喝下大量高度白酒,其目的是不言自明的:如果對方處於醉酒狀態,在晚上動手殺害他時便可以更加容易一些。晚飯後,兇犯便將丁山寶帶到環城公園,此刻的丁山寶由於剛剛找到了工作,心中必定喜悅,更不會對所謂的僱主存在著任何防備,因為自己只不過是一個一文不名的打工仔,誰會加害於自己呢?正所謂,赤腳的不怕穿鞋的。
他們二人很快便到達望湖亭附近,那兇犯發現附近仍有零星遊人,因而尚不便立即下手,於是他們二人便在亭中或是附近的什麼地方坐了許久。夜,漸漸地深了,周圍已經看不到任何遊人,此刻正是下手殺人的好時機!但是不能在這亭子裡殺人,因為這兒說不定隨時會有人過來,還是到一個稍隱秘的處所才好。於是那兇犯便扶著丁山寶站起身來,沿著那鵝卵石鋪成的小道躑躅前行。就在距離望湖亭大約幾十米的地方,兇犯瞅准了時機,拔出彈簧刀,對著丁山寶的胸口惡狠狠地扎了下去。由於丁山寶仍然處於酒醉朦朧狀態,還不明白是怎麼回事情,就已經倒下了。
那麼,警方所看到的在丁山寶胸前插著的那把彈簧刀究竟是怎麼回事呢?那刀把上竟然有錢茂昌的指紋!其實,這並不難,近一段時間司徒雲芳既然與錢茂昌整日裡卿卿我我,只要她略施小計,比如,讓錢茂昌為她削一個蘋果,便不難讓他在無意間抓一下那把彈簧刀,從而將自己的指紋印了上去。不過,陳子明估計,那同樣的彈簧刀應該有兩把。因為,丁山寶的死是一刀致命,那一刀紮下去不但準確,而且有力,這就要求兇犯在行兇時將那刀抓得很緊。因此,倘若司徒雲芳所指派的那名兇手抓著那已經印有錢茂昌指紋的彈簧刀行兇,則很可能會破壞了那刀柄上的指紋。兇手大概是採用了另一把一模一樣的彈簧刀行兇,在丁山寶死後再拔出那第一把彈簧刀,而將第二把彈簧刀順著創口小心地插入死者胸口,在那第二把彈簧刀上,印有錢茂昌的指紋。當兇手刺入第一把彈簧刀時,丁山寶是站著的,而當兇手拔出那第一把彈簧刀之後再試圖沿著原創口刺入第二把彈簧刀時,丁山寶的體位已經由立位改變成臥位,其內臟器官的相應位置已經稍稍發生了變化,所以第二把彈簧刀進入表皮及肌肉層後已無法再沿著原先的創口進入心臟。這就合理地解釋了,為什麼死者胸部表皮及肌肉層的創口雖然非常整齊,理應是一刀所至,但胸腔內各層組織以及心臟的創面卻比較混亂,看上去有些兒血肉模糊。而至於那真正的殺人兇器、那第一把彈簧刀理應被兇犯扔到某個秘密的地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