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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辛所說的窗外的人頭……”
“沒錯,是我。從2號樓逃脫後,我一直躲在青樓的樓頂,直到看你們把褚辛送往醫院。”
羅從詫異之後隨即疑道:“可是,租房人的口供,還有對馬桶後面那幾句留言的字跡鑑定,都說明夏小雨案的兇手的確就是封戈。”
“夏小雨案是封戈乾的,褚夢瑤案是林函引乾的,這,並不矛盾,反而可以說通很多問題。夏小雨額頭上有‘祭’字符號,褚夢瑤額頭上沒有這個甲骨文字。因為林函引不懂甲骨文。”
“我們原本的初步判斷是兇手已經表明過作案動機,所以沒有在褚夢瑤頭顱上刻字。”
“不,那是因為切割兩個女孩頭顱的不是一個人。還有,她們一個是被殺之後屍體遭到肢解,另一個卻是活著的時候慘遭活體截肢。這都是繞不過去的區別。為什麼?因為封戈的動機就是報復,他的父親被炸的四分五裂,他要以同樣的方式報復他意識中的仇人,他沒有活體截肢這麼複雜的想法,林函引不同,他玩的是一種遊戲,一種使他迷戀到極點欲罷不能的遊戲。”
“作為警察,他偶然聽說夏小雨案是有可能的。但既然要迷惑我們,為什麼不完全按照封戈的方式殺人?”
“我說過了,一種迷戀情結,習慣是很難改變的。林函引出於某種原因在殺那些乞丐的時候採用的應該就是活體截肢的手法,這種殺人模式在他對褚夢瑤作案的時候會形成一種慣性思維。”
羅從思考片刻,說道:“我們之所以鎖定封戈不光是因為封戈的身份和前後兩件案子的作案手法相似,關鍵在辦案過程中我們收集到了封戈的指紋和毛髮。這些東西是不可能偽造的。在褚夢瑤案的追查過程中,兩次出現封戈的蹤跡,他一定和林函引有什麼聯繫。”
“當然,他們當然有聯繫。在我所追查的林函引的手機通話記錄里,有一個人在暗中同他聯繫。每次褚夢瑤的殘肢出現之前,就是大約警方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林函引都會接收一條簡訊。”
“這麼說,封戈在暗中指揮林函引作案?”
沐天陘微微點了點頭,“這是一種可能。”
“如果這樣,很多事情就都說通了。在肉聯廠附近發現的那輛廂式貨車,是為了吸引警方的注意。可是林函引和封戈又是什麼關係呢?他們為什麼會合謀作案?”
“這只是一種可能。還有另一種可能,但是我的想法還不夠成熟。這個案子的關鍵,也許和一副手套有關。”
“手套?如果封戈戴著手套,就不會留下指紋了。”
“但是我想提醒您一點,師傅,雖然現在林函引暴露了,但那個像幽靈一樣從來沒出現過的封戈,才是最應該引起注意的。”
“廢話。我們一直在全力搜捕他。”
“好吧,先不說他。你來找我問這麼多,說明你也對林函引有了一些懷疑。”
“褚夢瑤頭顱出現之前林函引一直在警局,而且有充足的作案時間。劉克森剛剛回警局工作就在解剖室心臟病發作,是林函引發現的。這些確實巧合了一些。”
“當然,那裡很久以來都是他單獨使用,他怕自己的事情敗露,也為了方便作案,肯定不希望劉克森重新回來工作。對他來說,找一個給劉克森的水杯下藥的機會很容易。師傅。”沐天陘話頭一轉,“關於武昌路爆炸事故,您沒有什麼要告訴我的嗎?”
羅從看著眼前這個自己的得意弟子,深呼出一口氣,嘆道:“我就知道瞞不過你,雖然我費盡心思把資料庫中的記錄刪除了,可最終還是被你發現。我來找你的目的之一就是想把當年那件事痛痛快快地說出來。因為我知道,你是距離破案最近的人,希望這些回憶對你有所啟示。”
【第四十六章 回憶】
羅從點上一根香菸,深吸一口,緩緩回憶道:
“二十多年前,我從部隊轉業回鄉,托不少關係進了刑警隊。當時褚辛已經在警局工作了兩三年,我們是同齡人,也是搭檔,關係處的不錯。後來得知他是當時副局長陳亦戰的親戚,而陳亦戰又是市委副書記在部隊時的老部下,有這些關係,我跟他走的就更近了。
“有一天褚辛找到我,說不久之後那位副書記要來下面視察,順便想在舜城南部山區玩一玩,要我弄幾支雷管做成延時炸彈,在水庫里炸魚,讓副書記好好過過癮。那時候年輕,一心要討好領導,又礙於情面,我就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你知道,我在部隊當的是工程兵,對我來說做那種東西很簡單,我們一起在採石場搞了一些雷管,沒過多久我就做好交給了褚辛。
“可是幾天之後,我聽說了武昌路的爆炸事故。我趕到現場的時候,陳亦戰和褚辛正在指揮人員調查、搶救。那血腥的場面,一輩子也忘不了。我是爆破專家,現場的情形一看就明白爆炸源頭在哪裡。炸彈被安裝在一輛淺藍色廣州本田轎車裡,開車的人是一個女人,叫楊海玲,是舜城國土資源局機關幹部。經過仔細的檢查,我發現炸彈正是由我製作交給褚辛的那些。
“我知道自己被褚辛耍了,在威逼之下,他終於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原來,根本就沒有什麼副書記視察的事,那些雷管也不是為了在水庫炸魚,他們的目標就是楊海玲。楊海玲本是縣招待所的服務員,在那位副書記下來視察時作了他的情婦。她後來因此進了國土資源局,成了國家幹部。但是這個女人貪心不足,非逼著副書記離婚,自己要當書記夫人。副書記的妻子是有來頭的,再說離婚這種事在那個年代可不是小事,副書記為了自己的前途,想甩掉這個女人,幾經誘騙,讓一個縣裡的年輕幹部娶了楊海玲。之後四五年,感覺上當的楊海玲經常以自己掌握的副書記的一些秘密相要挾,借副書記的手把自己的父母由無業人員“照顧”成為舜城的國家幹部,還辦理了退休手續,連她的妹妹也成了某機關的公務員。那一年正值副書記往省里高遷,楊海玲又提出了一些苛刻的條件,終於,那位副書記下定決心要除掉她。
“沒錯,是我。從2號樓逃脫後,我一直躲在青樓的樓頂,直到看你們把褚辛送往醫院。”
羅從詫異之後隨即疑道:“可是,租房人的口供,還有對馬桶後面那幾句留言的字跡鑑定,都說明夏小雨案的兇手的確就是封戈。”
“夏小雨案是封戈乾的,褚夢瑤案是林函引乾的,這,並不矛盾,反而可以說通很多問題。夏小雨額頭上有‘祭’字符號,褚夢瑤額頭上沒有這個甲骨文字。因為林函引不懂甲骨文。”
“我們原本的初步判斷是兇手已經表明過作案動機,所以沒有在褚夢瑤頭顱上刻字。”
“不,那是因為切割兩個女孩頭顱的不是一個人。還有,她們一個是被殺之後屍體遭到肢解,另一個卻是活著的時候慘遭活體截肢。這都是繞不過去的區別。為什麼?因為封戈的動機就是報復,他的父親被炸的四分五裂,他要以同樣的方式報復他意識中的仇人,他沒有活體截肢這麼複雜的想法,林函引不同,他玩的是一種遊戲,一種使他迷戀到極點欲罷不能的遊戲。”
“作為警察,他偶然聽說夏小雨案是有可能的。但既然要迷惑我們,為什麼不完全按照封戈的方式殺人?”
“我說過了,一種迷戀情結,習慣是很難改變的。林函引出於某種原因在殺那些乞丐的時候採用的應該就是活體截肢的手法,這種殺人模式在他對褚夢瑤作案的時候會形成一種慣性思維。”
羅從思考片刻,說道:“我們之所以鎖定封戈不光是因為封戈的身份和前後兩件案子的作案手法相似,關鍵在辦案過程中我們收集到了封戈的指紋和毛髮。這些東西是不可能偽造的。在褚夢瑤案的追查過程中,兩次出現封戈的蹤跡,他一定和林函引有什麼聯繫。”
“當然,他們當然有聯繫。在我所追查的林函引的手機通話記錄里,有一個人在暗中同他聯繫。每次褚夢瑤的殘肢出現之前,就是大約警方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林函引都會接收一條簡訊。”
“這麼說,封戈在暗中指揮林函引作案?”
沐天陘微微點了點頭,“這是一種可能。”
“如果這樣,很多事情就都說通了。在肉聯廠附近發現的那輛廂式貨車,是為了吸引警方的注意。可是林函引和封戈又是什麼關係呢?他們為什麼會合謀作案?”
“這只是一種可能。還有另一種可能,但是我的想法還不夠成熟。這個案子的關鍵,也許和一副手套有關。”
“手套?如果封戈戴著手套,就不會留下指紋了。”
“但是我想提醒您一點,師傅,雖然現在林函引暴露了,但那個像幽靈一樣從來沒出現過的封戈,才是最應該引起注意的。”
“廢話。我們一直在全力搜捕他。”
“好吧,先不說他。你來找我問這麼多,說明你也對林函引有了一些懷疑。”
“褚夢瑤頭顱出現之前林函引一直在警局,而且有充足的作案時間。劉克森剛剛回警局工作就在解剖室心臟病發作,是林函引發現的。這些確實巧合了一些。”
“當然,那裡很久以來都是他單獨使用,他怕自己的事情敗露,也為了方便作案,肯定不希望劉克森重新回來工作。對他來說,找一個給劉克森的水杯下藥的機會很容易。師傅。”沐天陘話頭一轉,“關於武昌路爆炸事故,您沒有什麼要告訴我的嗎?”
羅從看著眼前這個自己的得意弟子,深呼出一口氣,嘆道:“我就知道瞞不過你,雖然我費盡心思把資料庫中的記錄刪除了,可最終還是被你發現。我來找你的目的之一就是想把當年那件事痛痛快快地說出來。因為我知道,你是距離破案最近的人,希望這些回憶對你有所啟示。”
【第四十六章 回憶】
羅從點上一根香菸,深吸一口,緩緩回憶道:
“二十多年前,我從部隊轉業回鄉,托不少關係進了刑警隊。當時褚辛已經在警局工作了兩三年,我們是同齡人,也是搭檔,關係處的不錯。後來得知他是當時副局長陳亦戰的親戚,而陳亦戰又是市委副書記在部隊時的老部下,有這些關係,我跟他走的就更近了。
“有一天褚辛找到我,說不久之後那位副書記要來下面視察,順便想在舜城南部山區玩一玩,要我弄幾支雷管做成延時炸彈,在水庫里炸魚,讓副書記好好過過癮。那時候年輕,一心要討好領導,又礙於情面,我就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你知道,我在部隊當的是工程兵,對我來說做那種東西很簡單,我們一起在採石場搞了一些雷管,沒過多久我就做好交給了褚辛。
“可是幾天之後,我聽說了武昌路的爆炸事故。我趕到現場的時候,陳亦戰和褚辛正在指揮人員調查、搶救。那血腥的場面,一輩子也忘不了。我是爆破專家,現場的情形一看就明白爆炸源頭在哪裡。炸彈被安裝在一輛淺藍色廣州本田轎車裡,開車的人是一個女人,叫楊海玲,是舜城國土資源局機關幹部。經過仔細的檢查,我發現炸彈正是由我製作交給褚辛的那些。
“我知道自己被褚辛耍了,在威逼之下,他終於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原來,根本就沒有什麼副書記視察的事,那些雷管也不是為了在水庫炸魚,他們的目標就是楊海玲。楊海玲本是縣招待所的服務員,在那位副書記下來視察時作了他的情婦。她後來因此進了國土資源局,成了國家幹部。但是這個女人貪心不足,非逼著副書記離婚,自己要當書記夫人。副書記的妻子是有來頭的,再說離婚這種事在那個年代可不是小事,副書記為了自己的前途,想甩掉這個女人,幾經誘騙,讓一個縣裡的年輕幹部娶了楊海玲。之後四五年,感覺上當的楊海玲經常以自己掌握的副書記的一些秘密相要挾,借副書記的手把自己的父母由無業人員“照顧”成為舜城的國家幹部,還辦理了退休手續,連她的妹妹也成了某機關的公務員。那一年正值副書記往省里高遷,楊海玲又提出了一些苛刻的條件,終於,那位副書記下定決心要除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