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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成願的房門前,歐夜正輸入著開鎖密碼。

  “你確定是這個嗎?”阿想一臉不信任地看著:“只允許輸入三次,我們已經浪費兩次機會了。”

  “那不叫浪費,沒有前兩次的排除,就不會有最後的正確。”歐夜振振有詞。話音剛落,門開了,於是又得意一笑。

  甫一推門,一股血腥味撲鼻而來。阿想本能地別過臉,深呼吸一陣,才隨歐夜抬腳走進屋內。

  “如果真的是偽裝自殺,這房間裡一定有破綻。”歐夜邊四下察看邊說。他的目光掃過噴滿鮮血的牆壁,被乾淨利落地割開的成願的脖子,凌亂的書桌,桌上放倒的水杯,濕透的白紙、字典和兩張門卡,最後落在開了一道窄口的窗戶上。

  “阿想,你房間的窗戶開著嗎?”“嗯。因為這幾天都有下雨,不用開冷氣,管家先生就叫我們把窗打開。”阿想歪著頭:“不過……由於特殊的設計,所有房間的窗戶都只能開一條小縫,對比起來,這個房間的窗戶似乎開得有點大啊!”

  “你也發現了嗎?”歐夜習慣性地眯起眼睛:“看樣子好像是有人動手把窗戶的開口撬大了呢!”

  “可那又如何?”阿想不解:“弄大以後的開口還是很窄,頂多只有5、6公分,連我的拳頭也放不進去,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

  “不管怎麼說,這是一個疑點。”歐夜說著轉向書桌,只見桌面上的水跡已經慢慢變干,歪放著的字典壓著一張不知從哪兒撕下來的白紙。他小心地把紙抽出來,對上面的鉛筆字端詳許久,又掃了一眼桌角上翻倒的玻璃杯,接著伸手把杯子旁邊的兩張門卡拿起來。與那兩張門卡相連的塑料牌子號碼分別是209和210。歐夜拿著兩張門卡走到亮著床頭燈的床邊,一隻手從上衣口袋裡摸出眼鏡戴上,在燈下翻來覆去地看起來。

  “我不懂。”阿想不耐煩地在一旁走來走去:“沒錯,我的推理是有漏洞,可‘阿願是自殺’這個事實不是很明白地擺在眼前嗎?他手握裁紙刀,準備好遺書,死在這個除了窗戶有一條小開口外完全密封的房間裡,這不是‘畏罪自殺’,又是什麼?”

  “不對。”歐夜頭也不回:“成願不是自殺的!”

  “呃?”

  “我的依據有三點。”歐夜轉過身來:“第一,所謂的‘遺書’上並沒有簽名。儘管我相信這應該是出自阿願之手,但作為一個畏罪輕生的人最後的留言,你不覺得有點簡單嗎?”

  “我認為這只是個人的習慣問題,不足以作為依據。”阿想很快地回道。

  歐夜沒有反駁,面不改色地往下說:“第二,留在桌上的兩張門卡都沒有指紋。”

  “這一點就更不值一提了。”阿想說:“害怕被人發現而儘可能地毀滅證據,不正是罪犯常有的行為嗎?”

  “問題是他有必要這樣做嗎?”歐夜直視著阿想:“如果阿願是兇手,像這樣留下遺書自殺就等於間接認罪了,又何必多此一舉地把門卡上的指紋擦掉呢?在自盡之前,他沒有把窗戶關好,沒有收拾打翻水杯的桌子,沒有在遺書上簽名,卻唯獨記得把兩張門卡擦得乾乾淨淨,這不是很奇怪麼?”

  “這……也許是因為當時他在房裡聽見了我的話,慌亂起來,做事自然也沒什麼條理……”阿想開始有點底氣不足。

  歐夜嘆了口氣,說:“既然你還是堅持己見,那麼第三點也許能稍微讓你信服。請看阿願的右手。”

  阿想順著他指的位置看去,見到的只是成願手中裁紙刀上凝固的鮮血:“有什麼不對嗎?”

  “問題大著呢!”歐夜推推眼鏡:“因為成願--是左撇子!”

  “什麼?”阿想怔住:“你怎麼知道的?”

  “證據就是這張照片。”歐夜說著,把手裡的東西遞過去。阿想接過一看,正是白天看過的那張嵐和成願高中時的合照。

  “左手握球拍的阿願,卻用右手割開了自己的脖子,這不是很不自然嗎?”

  “一張照片又怎能說明問題?”阿想不以為然:“僅憑他在這張照片裡用左手拿網球拍,就認定阿願是左撇子,你不覺得太武斷了嗎?”

  “那麼,假如他在其他照片裡也是這樣呢?”歐夜拿出一本小相冊來:“這是在嵐的行李包里找到的,裡面都是他們幾個人的日常生活照。看來阿願不但用左手拿球拍,似乎還有用左手拿筷子,拎東西的習慣。”

  阿想翻開相冊:“真的……可是,我記得在來這裡的路上,大家一起打撲克時,阿願是用右手拿筆記分的啊。

  “左撇子的某些習慣被後天糾正過來也是常有的事,尤其是寫字的方式,畢竟根據大多數人的閱讀習慣,用右手寫字更方便。估計成願也是如此,所以連兇手也不知道他是左撇子,以致於犯下致命的失誤:由於成願在生活中慣用左手,割頸時當然也應該是左手持刀--而不是右手!”

  阿想頓覺一股寒意湧上脊樑。

  “當然,鑑於成願有醫學知識,他也極有可能在自殺時——假如那真的是自殺的話——為便於割開位於頸部左邊的頸動脈,而以不慣用的右手持刀——但從現場種種異狀看來,我更傾向於前一種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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