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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這隻大絨布狗,家裡的鑰匙和那一對我們的對戒都交給了方寫憶,請他代轉肖恆,並告訴他我一年之後來取。之後我就坐上了飛機,飛往美國。
因為是好萊塢超大成本的製作,這次電影的拍攝時間跨度整整有十個月,地點也選在世界各地十幾個不同國家的深林與島嶼。我想這時間正好,繁忙的工作可以阻止我胡思亂想,而拍完這部電影,我就回去,回到他身邊。
拍攝的過程比我想像中要艱辛,導演力求完美,明明可以用特效的地方都偏要去抓真實的場景。有一幕我和生生一隻沒栓任何鐵鏈的美洲獅相隔不到三米對望了一分鍾,那一分鍾過得真比一輩子什麽時候都要漫長;在看不到邊際的撒哈拉沙漠裡,只有攝影機跟著我,導演一直不喊卡,直到我幾乎真的快要死在沙漠裡才滿意地叫了停。
不是家的地方,很難入睡,更何況我們劇組因為經常深入無人之境,通常都只是在荒郊野外扎了帳篷。在那些陌生的地方度過的每一個輾轉反側的夜晚,都讓我更為思念曾經在家中他容忍我留的那一盞夜燈,記憶中那昏黃朦朧的光芒,一天比一天滲透入骨髓。
那國際知名的女主演常說我把那個浪子演得太令人心動,她說我看她時眼神里複雜的溫柔與悲哀,讓她明知道應該愛著男主角,卻會不由自主地想要拉著我的手逃離,甚至於我死去的那一場戲,她哭到歇斯底里,哭到周圍的人都無法勸好,她說她真正愛的人已經死了。
她說我是個天才,她不知道的是,我演得其實就是我自己。是一個人,在漫長的時間裡,賦予了我那樣的眼神。
而那個角色與我本質的不同,就是他的心永遠在漂泊,而我卻知道,我有家。
十個月,三百零三天,七千兩百七十二個小時,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他。
聖誕節的時候,我回到了S城。
下了飛機,機場外面的繁華區華燈霓彩與這節日的馴鹿鈴鐺一起閃爍著。我換回了國內的手機卡,背出了他的號碼,就差去點擊撥通。我在想,我是不是不要顯得那麽急切,我才下了十個小時的飛機,樣子挺嚇人的,也許可以先回去睡一覺休整休整,再精神飽滿地去見他。
這十個月風餐露宿,我掉了十幾斤肉,也黑了不少。黑是被撒哈拉的沙漠太陽暴曬弄的,變瘦就更別提了,每天吃飯喝水從來沒個准,十個月起碼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我都在胃疼,鏡子裡的樣子都快憔悴得不能看了,只有導演高興,因為我最後那頹唐的樣子很適合死在沙漠裡的最後那幕。
打了車穿過市區,今年的冬天似乎還沒有開始下雪,卻寒冷異常,我靜靜看著窗外這闊別大半年的熟悉的城市。人們都說夜晚的時候,身處喧譁之中的孤獨人只會更感覺孤獨,這也許就是酒吧有生意的原因,我現在,有點體會那種感覺了。
“停車!停車!”突然我看見車窗外閃過一抹熟悉的身影,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扔給驚訝的司機一張整鈔就跳下車去,向我看到他的地方跑,冰涼的空氣關進肺中,腦子霎時有點兒混亂,我跑到路燈邊上,大口喘著氣,環顧四周的熱鬧人群與熙攘街道,沒有……什麽也沒有。
唉,我怎麽變得這麽可笑。就只是一眼看著像就追過來……
然而就在這時,肖恆就正從我面前的店門裡走出來,這麽近我不可能再看錯了,竟然就這麽巧,巧到像是上天的安排。然而我還沒有來及笑出來,就看到一個人正牽著他的右手,如情人一般親密,是那個外國人。他牽著的那個人竟然是路蔚夕。
我就這麽站著,應該在歡歡樂樂的街道上僵硬而顯眼,但是他就是沒看見我,兩人有說有笑就從我面前要走過馬路對面。不是曾經說過嗎,說過只要我在他身邊,他一眼就能看到我的,而現在呢,我就在身邊啊!
他沒看見我,但是路蔚夕看見了。他愣了一下,繼而就像什麽也沒看到一樣扭過頭去,拉著肖恆快步就想走。這一瞬間我再一次意識到自己的地位是多麽岌岌可危,他身邊還有那麽多優秀的人虎視眈眈地試圖取代我,就像現在拉著他手的那個人。
誰知道呢?已經被取代了也說不定。自問我拿什麽去和路蔚夕比,得天獨厚的外貌,性格,對他的關心程度?
我以為他會回到我身邊,結果他一年思考的結果,就是不要我了?
眼看著他們兩人就要從我眼前走開。“肖恆!”我聽到我在喊他,聲音劇烈地變調,與此同時我看見他明顯抖了一下,停了下來,回頭看見我。
第57章
眼看著他們兩人就要從我眼前走開。“肖恆!”我聽到我在喊他,聲音劇烈地變調,與此同時我看見他明顯抖了一下,停了下來,回頭看見我。
路蔚夕想要拉他走過馬路,他卻還是走了回來,在我面前停下。太好了,他的氣色不錯,沒有什麽很讓人擔心的地方,頭髮又長了一點,在冬天裡看起來很溫暖。他對我笑笑,打了個招呼說:“嗨,好久不見。”
說完了,居然就轉身要走。“我……我回來了。”我又急急說了一句,他停下來,仍舊是微笑:“嗯,知道了。”
那是個刻意沒有放什麽真心進去的笑容,看著挺讓人心寒的。我又叫了他一聲,好像從來我只要叫他的名字他就會停下來,然後看著我的眼睛認真地等待我要說的下一句。我在享受那種特權的時候,從來沒想過如果有一天他對於我再也沒有反應的時候,我又能做什麽來防止自己被無視。
後來的事情證明我在叫他的時候陷入這種自憐自傷是多麽不合時宜,我滿腦子在想他和路蔚夕是不是在一起了,在難過他怎麽可以這麽做,所以根本沒有發現他眼裡閃動的與平日裡完全不同的激動。等我被他拽著領子拉到了街角摔在牆上,還在渾渾噩噩。
而他已經招呼上來了,一拳正中我腹部,力道大到我當時就懵了,也忘了躲,等我想起來要擋的時候路蔚夕已經跑過來拉著他了。他喘著氣,那表情明明是憤怒,我驚愕,也委屈,我做……做錯了什麽了?
我得做了什麽事,才能讓他氣到非得打一頓才能解恨的地步?
“洛予辰,你既然有種,就應該永遠不要出現在我面前才對!現在又跑來干什麽?”
他在說什麽?我被他打得幾乎胃酸上泛,耳朵里嗡嗡作響。我馬上就意識到他肯定誤會了什麽,但我還什麽也沒來及說,他就沖我吼:“洛予辰,你給我滾遠一點!你真當我賤到一定程度,任你隨隨便便說點什麽我還會信?我告訴你,從我面前永遠消失,我不想再看到你,不想再聽到有關你的任何事,你哪天再想不開死了我都不會管了,明白麽?”
……需要……需要說這麽絕麽?
我聽到路蔚夕勸他,我聽到那外國人告訴他別和這種人廢話,然後他們都走了,我一個人縮在牆角,一點點從僵硬慢慢恢復感覺。很疼,身上在疼的地方太多了,我甚至分不出來哪些是肉體上的哪些是精神上的。我好像在那漆黑的街角窩了很久,身子上很多處的疼逐漸轉成冷的麻木,只有心臟和胃,還在雪雪呼痛得厲害。
他為什麽會那麽生氣……其實很容易想通。方寫憶肯定沒有把我留給他的那些東西轉交,讓肖恆以為我是不辭而別。天,我要真的在那時不辭而別現在又回去找他,他真得恨死我,打這一頓都算輕的了。
呃,胃好疼……
他還記得我要靠什麽吃飯,所以沒打我的臉,可是剛剛那幾下,我被糟蹋了十個月的已經異常脆弱的胃算是在他毫無保留的力道下徹底完蛋。有時候想想這就是報應,我以前打他也打過幾次很兇的,他從來不還手,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其實這麽厲害。
原來被打,這麽痛……
胃越來越疼,我只能用自己的膝蓋頂著。真是愚蠢啊,怎麽就能被方寫憶臨別前三言兩語騙昏了頭,肖恆也是笨蛋,我會就那麽走了麽,在那樣道歉悔過死纏爛打重新騙取了他的信任之後放棄得那麽乾脆?我又不是他,在經過十年把人弄得離了他連上鬧鍾都不會之後想要一走了之,完全罔顧被留下那人的死活。
對我就那麽點信心?就相信了狐狸說的話,就不能多問問?我雖然人在國外又不是聯繫不上,他卻就想就那麽算了,都不能好歹打電話來問我一聲,或者罵我一頓?
過分啊……我盼星星盼月亮盼了整整十個月,他十個月說不定心情不好的時候都在扎我的小紙人。
嗚……好吧,我是抱怨過度了,不用那麽疼吧。這樣下去……我今天得疼死在這街上了。
我苦笑,試著想要站起來,可是才移了移膝蓋,就差點沒疼得我要去撞牆。不行了,我捂著胃,另一隻手艱難地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點開這這新換上的卡里唯一一個號碼,撥通。
真是仁慈,這個剛剛好像還說了不想再聽到我聲音的人居然沒立刻掛斷。可惜我立刻想起來,鬱悶,我這是新號,他不知道是我打的自然不會直接掛斷。
“……喂,救我。”我氣若遊絲地說,不是裝的,我真的快疼斷氣了,他要是掛我這個電話,我今晚說不定在這黑沈沈的街角死得比賣火柴的小女孩還慘。
手機那端沈默著。
“肖恆,救我,我要死了……”
在這冰天雪地里痛得要死要活,我的手已經快要拿不住手機了。意識逐漸在模糊,我還是沒聽到回音,如今真是到了不可能更悽慘的境地,他說得沒錯,我是個會一時衝動的人,我委屈到想我就不如乾脆這麽死了算了,明天暴屍在大街上,讓他知道他接到我電話的時候見死不救了。
“你真的不理我了?肖恆……我……”
“肖恆,我……對不起……我……我……”
道歉的話,我說了不知道多少次,說得自己都覺得毫無意義可言。而事到如今,一句“我愛你”仍舊因為過於生澀而無法出口,怯懦,事到如今還在怕,怕他不會給我回應,怕終於說出口,還是太遲太遲。
“肖恆……”我只有一遍遍叫他的名字,聲音越來越微弱。
電話那邊還是沒有回應,我絕望了,手機滑到地上,沒力氣再去撿。疼痛已經讓我眼前的景物有些失真,變得暗紅而扭曲,簡直像是死亡的徵兆。我好像躺了很久,又好像只是很短的時間,什麽也聽不到,清晰地感覺著意識的遠去……
因為是好萊塢超大成本的製作,這次電影的拍攝時間跨度整整有十個月,地點也選在世界各地十幾個不同國家的深林與島嶼。我想這時間正好,繁忙的工作可以阻止我胡思亂想,而拍完這部電影,我就回去,回到他身邊。
拍攝的過程比我想像中要艱辛,導演力求完美,明明可以用特效的地方都偏要去抓真實的場景。有一幕我和生生一隻沒栓任何鐵鏈的美洲獅相隔不到三米對望了一分鍾,那一分鍾過得真比一輩子什麽時候都要漫長;在看不到邊際的撒哈拉沙漠裡,只有攝影機跟著我,導演一直不喊卡,直到我幾乎真的快要死在沙漠裡才滿意地叫了停。
不是家的地方,很難入睡,更何況我們劇組因為經常深入無人之境,通常都只是在荒郊野外扎了帳篷。在那些陌生的地方度過的每一個輾轉反側的夜晚,都讓我更為思念曾經在家中他容忍我留的那一盞夜燈,記憶中那昏黃朦朧的光芒,一天比一天滲透入骨髓。
那國際知名的女主演常說我把那個浪子演得太令人心動,她說我看她時眼神里複雜的溫柔與悲哀,讓她明知道應該愛著男主角,卻會不由自主地想要拉著我的手逃離,甚至於我死去的那一場戲,她哭到歇斯底里,哭到周圍的人都無法勸好,她說她真正愛的人已經死了。
她說我是個天才,她不知道的是,我演得其實就是我自己。是一個人,在漫長的時間裡,賦予了我那樣的眼神。
而那個角色與我本質的不同,就是他的心永遠在漂泊,而我卻知道,我有家。
十個月,三百零三天,七千兩百七十二個小時,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他。
聖誕節的時候,我回到了S城。
下了飛機,機場外面的繁華區華燈霓彩與這節日的馴鹿鈴鐺一起閃爍著。我換回了國內的手機卡,背出了他的號碼,就差去點擊撥通。我在想,我是不是不要顯得那麽急切,我才下了十個小時的飛機,樣子挺嚇人的,也許可以先回去睡一覺休整休整,再精神飽滿地去見他。
這十個月風餐露宿,我掉了十幾斤肉,也黑了不少。黑是被撒哈拉的沙漠太陽暴曬弄的,變瘦就更別提了,每天吃飯喝水從來沒個准,十個月起碼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我都在胃疼,鏡子裡的樣子都快憔悴得不能看了,只有導演高興,因為我最後那頹唐的樣子很適合死在沙漠裡的最後那幕。
打了車穿過市區,今年的冬天似乎還沒有開始下雪,卻寒冷異常,我靜靜看著窗外這闊別大半年的熟悉的城市。人們都說夜晚的時候,身處喧譁之中的孤獨人只會更感覺孤獨,這也許就是酒吧有生意的原因,我現在,有點體會那種感覺了。
“停車!停車!”突然我看見車窗外閃過一抹熟悉的身影,已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扔給驚訝的司機一張整鈔就跳下車去,向我看到他的地方跑,冰涼的空氣關進肺中,腦子霎時有點兒混亂,我跑到路燈邊上,大口喘著氣,環顧四周的熱鬧人群與熙攘街道,沒有……什麽也沒有。
唉,我怎麽變得這麽可笑。就只是一眼看著像就追過來……
然而就在這時,肖恆就正從我面前的店門裡走出來,這麽近我不可能再看錯了,竟然就這麽巧,巧到像是上天的安排。然而我還沒有來及笑出來,就看到一個人正牽著他的右手,如情人一般親密,是那個外國人。他牽著的那個人竟然是路蔚夕。
我就這麽站著,應該在歡歡樂樂的街道上僵硬而顯眼,但是他就是沒看見我,兩人有說有笑就從我面前要走過馬路對面。不是曾經說過嗎,說過只要我在他身邊,他一眼就能看到我的,而現在呢,我就在身邊啊!
他沒看見我,但是路蔚夕看見了。他愣了一下,繼而就像什麽也沒看到一樣扭過頭去,拉著肖恆快步就想走。這一瞬間我再一次意識到自己的地位是多麽岌岌可危,他身邊還有那麽多優秀的人虎視眈眈地試圖取代我,就像現在拉著他手的那個人。
誰知道呢?已經被取代了也說不定。自問我拿什麽去和路蔚夕比,得天獨厚的外貌,性格,對他的關心程度?
我以為他會回到我身邊,結果他一年思考的結果,就是不要我了?
眼看著他們兩人就要從我眼前走開。“肖恆!”我聽到我在喊他,聲音劇烈地變調,與此同時我看見他明顯抖了一下,停了下來,回頭看見我。
第57章
眼看著他們兩人就要從我眼前走開。“肖恆!”我聽到我在喊他,聲音劇烈地變調,與此同時我看見他明顯抖了一下,停了下來,回頭看見我。
路蔚夕想要拉他走過馬路,他卻還是走了回來,在我面前停下。太好了,他的氣色不錯,沒有什麽很讓人擔心的地方,頭髮又長了一點,在冬天裡看起來很溫暖。他對我笑笑,打了個招呼說:“嗨,好久不見。”
說完了,居然就轉身要走。“我……我回來了。”我又急急說了一句,他停下來,仍舊是微笑:“嗯,知道了。”
那是個刻意沒有放什麽真心進去的笑容,看著挺讓人心寒的。我又叫了他一聲,好像從來我只要叫他的名字他就會停下來,然後看著我的眼睛認真地等待我要說的下一句。我在享受那種特權的時候,從來沒想過如果有一天他對於我再也沒有反應的時候,我又能做什麽來防止自己被無視。
後來的事情證明我在叫他的時候陷入這種自憐自傷是多麽不合時宜,我滿腦子在想他和路蔚夕是不是在一起了,在難過他怎麽可以這麽做,所以根本沒有發現他眼裡閃動的與平日裡完全不同的激動。等我被他拽著領子拉到了街角摔在牆上,還在渾渾噩噩。
而他已經招呼上來了,一拳正中我腹部,力道大到我當時就懵了,也忘了躲,等我想起來要擋的時候路蔚夕已經跑過來拉著他了。他喘著氣,那表情明明是憤怒,我驚愕,也委屈,我做……做錯了什麽了?
我得做了什麽事,才能讓他氣到非得打一頓才能解恨的地步?
“洛予辰,你既然有種,就應該永遠不要出現在我面前才對!現在又跑來干什麽?”
他在說什麽?我被他打得幾乎胃酸上泛,耳朵里嗡嗡作響。我馬上就意識到他肯定誤會了什麽,但我還什麽也沒來及說,他就沖我吼:“洛予辰,你給我滾遠一點!你真當我賤到一定程度,任你隨隨便便說點什麽我還會信?我告訴你,從我面前永遠消失,我不想再看到你,不想再聽到有關你的任何事,你哪天再想不開死了我都不會管了,明白麽?”
……需要……需要說這麽絕麽?
我聽到路蔚夕勸他,我聽到那外國人告訴他別和這種人廢話,然後他們都走了,我一個人縮在牆角,一點點從僵硬慢慢恢復感覺。很疼,身上在疼的地方太多了,我甚至分不出來哪些是肉體上的哪些是精神上的。我好像在那漆黑的街角窩了很久,身子上很多處的疼逐漸轉成冷的麻木,只有心臟和胃,還在雪雪呼痛得厲害。
他為什麽會那麽生氣……其實很容易想通。方寫憶肯定沒有把我留給他的那些東西轉交,讓肖恆以為我是不辭而別。天,我要真的在那時不辭而別現在又回去找他,他真得恨死我,打這一頓都算輕的了。
呃,胃好疼……
他還記得我要靠什麽吃飯,所以沒打我的臉,可是剛剛那幾下,我被糟蹋了十個月的已經異常脆弱的胃算是在他毫無保留的力道下徹底完蛋。有時候想想這就是報應,我以前打他也打過幾次很兇的,他從來不還手,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其實這麽厲害。
原來被打,這麽痛……
胃越來越疼,我只能用自己的膝蓋頂著。真是愚蠢啊,怎麽就能被方寫憶臨別前三言兩語騙昏了頭,肖恆也是笨蛋,我會就那麽走了麽,在那樣道歉悔過死纏爛打重新騙取了他的信任之後放棄得那麽乾脆?我又不是他,在經過十年把人弄得離了他連上鬧鍾都不會之後想要一走了之,完全罔顧被留下那人的死活。
對我就那麽點信心?就相信了狐狸說的話,就不能多問問?我雖然人在國外又不是聯繫不上,他卻就想就那麽算了,都不能好歹打電話來問我一聲,或者罵我一頓?
過分啊……我盼星星盼月亮盼了整整十個月,他十個月說不定心情不好的時候都在扎我的小紙人。
嗚……好吧,我是抱怨過度了,不用那麽疼吧。這樣下去……我今天得疼死在這街上了。
我苦笑,試著想要站起來,可是才移了移膝蓋,就差點沒疼得我要去撞牆。不行了,我捂著胃,另一隻手艱難地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點開這這新換上的卡里唯一一個號碼,撥通。
真是仁慈,這個剛剛好像還說了不想再聽到我聲音的人居然沒立刻掛斷。可惜我立刻想起來,鬱悶,我這是新號,他不知道是我打的自然不會直接掛斷。
“……喂,救我。”我氣若遊絲地說,不是裝的,我真的快疼斷氣了,他要是掛我這個電話,我今晚說不定在這黑沈沈的街角死得比賣火柴的小女孩還慘。
手機那端沈默著。
“肖恆,救我,我要死了……”
在這冰天雪地里痛得要死要活,我的手已經快要拿不住手機了。意識逐漸在模糊,我還是沒聽到回音,如今真是到了不可能更悽慘的境地,他說得沒錯,我是個會一時衝動的人,我委屈到想我就不如乾脆這麽死了算了,明天暴屍在大街上,讓他知道他接到我電話的時候見死不救了。
“你真的不理我了?肖恆……我……”
“肖恆,我……對不起……我……我……”
道歉的話,我說了不知道多少次,說得自己都覺得毫無意義可言。而事到如今,一句“我愛你”仍舊因為過於生澀而無法出口,怯懦,事到如今還在怕,怕他不會給我回應,怕終於說出口,還是太遲太遲。
“肖恆……”我只有一遍遍叫他的名字,聲音越來越微弱。
電話那邊還是沒有回應,我絕望了,手機滑到地上,沒力氣再去撿。疼痛已經讓我眼前的景物有些失真,變得暗紅而扭曲,簡直像是死亡的徵兆。我好像躺了很久,又好像只是很短的時間,什麽也聽不到,清晰地感覺著意識的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