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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時候,程徹又會想起來他們同居的起點——那段日子,他剛去趙清嶺的公司上班,趙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騙」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徹受寵若驚,卻實在不敢造次,於是屢屢違心拒絕。

  後來有一次,大概因為加班太累,他胃病發作昏倒。只模糊記得第一次醒來在醫院,第二次醒來的時候,人就已經在趙清嶺的床上,趙清嶺餵他粥,很強硬又很霸道:

  「你以後,必須給我留下來!留在我家給我養!」

  「我要把你養得好好的,保證不再生病。」

  他們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趙清嶺追的他。

  畢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只不過是來上班、多看他幾眼,結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給追了。日常上班下班無數次來找他,拿著電影票請他去看電影,帶他出去吃好吃的,買衣服買鞋。

  然後,在電影院裡根本不看電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來放在手心裡磨蹭;試鞋子的時候也根本意圖不在試鞋,而是屢屢蹲下來捏住他的腳掌:「我幫你穿。」

  大庭廣眾,程徹就這麼成天被暗中調戲,無處可躲、滿臉通紅。

  當然,從那時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這個世界從來不會輕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隨意降臨的幸運。

  所以從好運降臨的第一天開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懸在頭上的寶劍掉落,等待有朝一日為所獲得的所有難以言述的幸福美好進行清算、統一付出代價。

  很諷刺的是。

  等了那麼久、暗暗心驚膽戰了那麼久,那把劍都沒有掉下來。

  直到漸漸的,他擁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後來,他終於有勇氣徹底把整個人全部毫無保留地交出去。

  當那些溫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時候,那把劍卻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個透心涼。

  ……

  外面有人開始傳他們分手的消息。

  程徹一直堅持「沒有分手」。

  堅持趙清嶺「只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這麼說了,兩個弟弟更是打雞血一樣維護這樣的說法。

  可是。

  程徹有時候也會捫心自問,他真的還會回來嗎?

  也許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也許不需要有什麼理由,也許他就是突然不喜歡他了。

  人這種東西很奇怪的,既然會突然某天喜歡上某個人,當然也會突然某天就不喜歡某個人。

  何況那人還是趙清嶺,趙清嶺能認真喜歡一個人兩年,真的已經很不容易了吧。

  或許,這就是極限了。

  或許他就應該接受現實。

  但程徹還是不願意接受事實,於是開始更加投入地上班,讓自己儘量地忙。

  正好,趙父也在這個時候後再度請他去s市幫忙。

  讓他過去,一半是因為公司此刻真的需要一個這樣有能力高管人才,另一半,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兒子犯神經病、對不起人家,愧疚之下給與的補償。

  有一天老頭子喝多了,還拉著程徹的手跟他說:「唉,我那兩個兒子啊,是指望不上了。」

  「一個任性驕縱氣死人,另一個看不上我老這點小打小鬧。小程你知道,叔叔阿姨一直是把你當自家親生來看的,你好好做,我這一輩子的心血以後全給你管。」

  問題是那天那個酒桌上,並不止有程徹,還有別的高管。

  於是第二天,程總果然是「繼任太子爺」的消息不脛而走。程總在公司里改革架構、推行政令更是暢行無阻。

  當然職位越高,責任越大,那兩周為了做成了一個大項目,期間程徹也不免熬了幾個夜。熬完還來不及休息,又馬上有財經媒體前來採訪。

  真心不想去。

  程徹覺得自己這陣子這麼灰暗,拍出來視頻肯定憔悴苦逼、慘不忍睹。

  萬萬沒想到,拍出來竟不難看。

  媒體甚至公然用了「高顏值」這樣的詞彙,而他可能會成為集團繼承人的消息,亦更在一次趙父的訪談里直接被默認了。

  一時之間,在財經八卦里風頭無兩。

  程徹有時候覺得,可能這樣也沒什麼不好。既然趙叔叔認可他,他就好好做,說不定將來真的繼任的ceo。

  趙清嶺可以不要他,但總不可能永遠不回家。

  如果他真成了他們家族產業的管理者,免不了一輩子在趙清嶺眼前晃,不想見他也煩死他。

  沒什麼可絕望的,因為人生還很長。

  突然不喜歡他了也沒關係,因為人生還很長,很長,很長。

  他還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喜歡會突然變成不喜歡了。那不喜歡,也可能有一天再變成喜歡。

  不說別的,就說兩年之前,如果有人問那時的他說他會有今天的氣質和才幹,他肯定會搖頭說不可能。

  但事實上,他做到了。

  那麼再來十年二十年,他一定還能變得更好。到時候也許年紀是大了一點,但肯定更有魅力。

  還有機會的。

  而且反正本來,他是打算默默等一輩子的。

  想想初心,他已經在路上,收穫了很多很多。

  從一隻普通的小狐狸,變成了小王子的小狐狸。

  而且,已經得到了麥田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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