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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莓不是這個季節的東西,但是南弋希偏生愛吃,為了長期保存,就自己製作了果脯,酸度比甜度大,但是卻比平常果脯要爽口許多。

  “你帶來的?”靳子賢笑了笑:“你怎麼知道我喜歡草莓?”

  “沒什麼知道不知道的。”南弋希聳聳肩,倒了杯溫水放在床頭:“病中的人多數沒什麼胃口,就隨便給你帶了些。”

  “謝謝。”靳子賢說著,眼光落在南弋希的手上。

  戒指還在,但是沾了不少血,恐是南弋希放血的時候不小心沾上的。

  “你……”靳子賢看著南弋希的雙眼,輕輕出聲。

  南弋希縮了一下手:“忘摘了。”

  見靳子賢沒再說什麼,南弋希就從包里翻出那個細長的裝了血的玻璃小瓶,打開瓶塞,鮮血的氣味混合的南弋希血液中那種奇異的香氣瀰漫在空氣中,刺激著靳子賢的吸血的欲望。

  “這是什麼?”靳子賢狠狠蹙眉,轉而緊盯著一臉漠然的南弋希。

  “藥。”南弋希淡淡的笑了笑,下意識的將手往風衣裡面縮了縮,將血遞給靳子賢:“秦尚古我已經刑審,死了,元老院不敢動我,你大可放心,喝了藥,好好養傷。”

  靳子賢不為所動,伸手扯過南弋希的手腕,看到了那個因為南弋希自愈能力已經開始癒合的傷口,已經有了結疤的跡象。

  “你幹了什麼。”靳子賢抬頭,眼神中是滿滿的憤怒與心疼。

  南弋希並未答話,維持著遞血的動作。

  “我是不會喝的。”靳子賢倔強,偏過頭去。

  “軍隊戒律,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你幫過我,我肯定要救你。”南弋希保持著這個姿勢,眼神中看不出什麼情緒:“靳子賢,你因為我挨了一刀,你流的血,我給你補回來。”

  見靳子賢垂下眼眸,南弋希知道他妥協了,便托著他的後頸,將瓶嘴輕輕觸在靳子賢唇上,看著他一點一點將血喝掉。

  他們進食血液的時間很少,通常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方式來進食,靳子賢進食血液的時間也就一個月幾次,家族會進購新鮮的血液,並且都有來源。

  “近期不要進食其他血液,頂多三天,你的傷就能大好,好好睡一會,我先走了。”南弋希收好瓶子,見天快亮了,起身欲要離開。

  靳子賢伸手,拉住了南弋希:“我睡不著。”見南弋希回頭,就綻放出如孩子般的笑容:“給我講講你的故事吧。”

  “關於你以前的故事。”

  南弋希默,嘆口氣,轉身放下了手中的提包,落座到床邊的小沙發上。

  她知道靳子賢要聽什麼,只是關於以前的情傷,她真的不願回首。

  “我以前,很喜歡普羅旺斯,那是最乾淨的地方。”南弋希緩緩開口。

  “我們的故事很俗套,在學院的時候,他因為留級,我們成了同桌,同窗苦寒共讀六年,他跟我表白,然後他畢業,我還在進修。”

  “我也聽說過他‖風‖流‖成‖性‖閱人無數,怪我,偏偏要去嘗試,偏偏要去等待,偏偏要去愛,總以為自己對他而言是特別的那一個,獨一無二。”

  “那個時候,我已經在stock家族生活近十年,我原以為用南弋希Cassandra這個名字,用Cassandra公爵這個身份,和他一起,我會一直幸福下去。”

  “偶爾撒個嬌,讓他帶著我去看看普羅旺斯的薰衣草花田,一起打打鬧鬧,也許這樣的生活會很不錯。”

  “但那個人,勾搭上了我這輩子最信任的人,他甚至開始設計我,故意和她擺出親昵的姿態,把我逼到心態崩盤,自己提出分手,如果不是大家知道他為人如何糟糕,恐怕我早就成了眾矢之的。”

  “他把我最美好的時光毀掉,我哭過,瘋過,最後也明白了,也改變了。”南弋希說著,對靳子賢笑了笑:“過時的玩具,不要了,要送給別人。”

  靳子賢明白了,為什麼當年雖然殺人不眨眼但卻喜歡撒嬌的小女孩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這就是成長,踩著碎玻璃一路走來,學會得不到的就不要,要對喜歡的說不需要。

  她已然破繭成蝶。

  “那你最後去到普羅旺斯了嗎?”靳子賢歪頭看著南弋希。

  第一縷晨起從旁邊照進來,打在南弋希臉上,幻化出一片暈影,當真好看。

  “當然沒有。”南弋希自嘲的笑了笑:“畢竟他是個大忙人啊,忙著各種算計我。”

  靳子賢看著南弋希的側顏:“那如果他要給你留一句話,那你覺得,他會跟你說什麼?”

  血族的人死了之後,元老院會把他的肉體祭獻耶穌,將靈魂收集,讓他對一個人,留下一句話,接著,便會灰飛煙滅,魂飛魄散。

  “嗯……‘我恨你’之類的?我也不知道。”南弋希笑了:“他說什麼,也都與我無關了。”

  南弋希就是這樣。

  太過堅強,太愛逞強。

  “怎麼辦,想給你個安慰的抱抱。”靳子賢捻起一顆草莓遞到南弋希嘴邊,後者笑了笑,一口咬住。

  “那就等你病好了再給我吧。”南弋希含著草莓,心滿意足的眯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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