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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說反被動為主動,摟住她深深吻了下去,雙手在她身上到處遊走,氣息不穩,很動情,似乎有種等不及的焦躁感。他不是不渴望她,但他還是點到即止,意志力驚人的強。
直到鍾筆覺得自己快要“氣絕而亡”時,他才放開了她,悶聲悶氣地問:“你不生氣了?”這些天他也不好受,想上樓找她,又怕再次被轟出來。不過他工作忙,心又粗,都沒有意識到倆人是在冷戰,只當她還在生氣。
鍾筆捶了他一拳,“廢話!”她若是生氣,人會在這裡?
倆人於是和好如初——全是一碗麵的功勞。
張說從屋裡拿出一份傳真,“汪律師的,讓你這個星期回香港聽候法庭傳訊。”鍾筆精神一振,“要開庭了嗎?”隨即懷疑地問:“怎麼在你這裡?”汪律師居然不跟她這個當事人聯繫,而是傳給他!如果她不跟他和好,他不會就不給她了吧?這個小人!張說似乎看出了她的齷齪想法,皺眉道:“這些天,你在忙什麼?”手機也不開機,汪明涵都找不到人,沒辦法才會傳給他。
就算她今晚不來找他,他也打算去找她。
她乾笑,“我是小人,我是小人嘛,呵呵,你是君子。”所以不要怪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早知如此,今晚的長壽麵就不必做了。
快過年了,北京天氣越發寒冷,大風日夜刮個不停,整天嗚嗚嗚的,鬼哭狼嚎,吵得人心煩意亂。鍾筆不知道這場離婚官司要打多久,正好放寒假了,她便帶上左學一起回了香港。倆人沒有回左家,暫住酒店。
回去的第二天,她便在汪明涵的陪同下親自上庭向法官提出了離婚申請,左思只派了律師到場,本人沒有出現。因為雙方就左學的撫養權爭執不下,所以法官決定押後審訊,擇日開庭。
接下來就是為正式開庭收集證據,還要應付法院的調查,如實呈上個人經濟環境報告,為法院在審訊前提供參考和依據。鍾筆基本上就是一個“無產階級”,又剛剛被“愛百勝”開除了,連個穩定的工作都沒有,這點於她很不利。香港法律規定,如父母雙方對子女的撫養權有所爭議,法院會要求社會福利署提交一份報告。社會福利署的職員會分別約見父母雙方,了解他們的情況及渴求,並向法院作出建議。鍾筆被這些事情弄的頭昏腦脹,疲憊不堪。
汪明涵告訴她,要想獲得左學的撫養權,最好的辦法是證明左思通jian罪名成立,法官會因為父親品行不端,而將小孩兒的撫養權判給母親。換言之,她必須去找左思以前的情婦,說服她們出庭作證。她手上那些親密照並不能代表什麼,對方也同樣握有她跟張說的緋聞照。
她首先找的是楊芙林。楊芙林得知她的來意後,一臉淡漠,“左太太,你誤會了,我跟左先生除了老闆員工,並沒有其他親密關係。非常抱歉,這個忙,我幫不了你。”然後一臉同情地看著她。鍾筆這才驚覺自己有多愚蠢,左思在香港財大勢大,誰會願意冒著得罪他的危險出庭為她作證?又不是不想活了。
他們查遍所有資料,最後鎖定一個名叫陸美琪的年輕女子。該女子兩年前跟左思來往頻繁,曾經還上過娛樂小報的頭條。據熟悉的人透露,陸美琪因為生性好賭,傾家蕩產之餘,負債纍纍,目前在一家夜總會跳舞,生活非常窘迫。
鍾筆在嘈雜不堪的環境中找到她,周圍全是亂鬨鬨喝醉酒的人,放浪形骸,醜態百出。一個染著五顏六色碎發、打扮非常非主流的女孩兒嚼著口香糖醉醺醺地問:“誰找我?”鍾筆給了帶她進來的服務生一筆小費,打量對方浮腫的金魚眼,還有鼻子上的鼻環,不確定地問:“請問是陸美琪小姐嗎?”
沒想到左思的品味這般差。
其實不是左思的品味差,而是兩年前的陸美琪跟今日的陸美琪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語。一個人若要面目全非,何須兩年?一夜便夠。
女孩子切不可自甘墮落,首先要自尊自愛,別人才會尊重你愛你。
鍾筆請她喝熱氣騰騰的牛肉湯,問她可還記得左思。
陸美琪露出一個諷刺的笑容,“怎麼會不記得?”若不是他將她帶入浮華奢靡的上流社會,令她欲望無限膨脹,喪失了腳踏實地的能力,她也許還是咖啡店的一名普通服務員,日日朝九晚五上下班,雖然單調辛苦,但是生活安定;還會嫁給一個做公務員的丈夫,將來還會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孩子,何至於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可是在遇見左思那一剎那,一切都改變了。
然後他厭倦了,嫌她粗魯、無禮、低俗、不夠懂事,一腳將她踢開。她的人生徹底絕望。
她答應出庭為鍾筆作證。反正她現在什麼都沒有了,她要報復。
鍾筆叫了輛計程車送她回家,一個人沿著街道慢慢往回走。閃爍的霓虹燈,擁擠的人潮,喧囂的吵鬧聲,她卻倍感淒楚。在這個華美而蒼涼的城市裡,每日上演無數的悲歡離合,與渴望安逸平淡生活的她格格不入。大型商場門口貼上了倒掛的福字,掛滿了一排的紅燈籠,還有一丈高的火紅的春聯——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
遠處有音樂飄來,是非常喜慶的《恭喜發財》,鬧哄哄地在唱,“我恭喜你發財,我恭喜你精彩,最好的都過來,不好的請走開,禮多人不怪……”鍾筆對著玻璃櫥窗里華美的衣服發呆。有時候周圍環境越熱鬧,就越覺得孤單。過了好一會兒她才回過神來,要走的時候,透過玻璃鏡影,她看見對面街道上靜靜停著一輛黑車,車型有些眼熟。
左思搖下車窗,沖她遠遠地揮了揮手。
於千萬人中,倆人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相遇——不日他們即將對簿公堂。
鍾筆等綠燈亮了,走過去,左思已經下了車。倆人站在人來人往的馬路上,面對面靠的這麼近,感覺卻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鍾筆不認為這是巧遇。
左思沒有對她堅持離婚一事惡言相向,臉上神情看起來跟平常一樣,甚至稱得上是溫和,“香港就這麼大,想找一個有名有姓的人,總是不難的。”不僅僅是她,還有陸美琪,不費吹灰之力。
鍾筆此刻並沒有聽出他的言外之意,保持沉默,這樣尷尬的情形,即將離婚的夫妻,叫她說什麼好?最後說了一句:“新年快樂,恭喜發財。”
左思微微點頭,“你也一樣。”
倆人對於離婚一事隻字不提。
鍾筆看了眼跟在他身後的助理保鏢,“我走了。”
左思喊住她,“鍾筆,天要下雨,你要離婚,我沒有辦法。但是左學,我不得不為他著想。”
鍾筆沒明白他這句話的深意,只當他在解釋堅持撫養權一事,點頭說:“當然,他也是你兒子,你有權利爭取。關於最後的結果,法官自會有定論。”
她長吁了口氣。唉,夫妻雙方鬧到這樣僵的地步,實在非她所願。
第三十章 對簿公堂
回到酒店,意外見到張說,鍾筆十分驚喜,“你怎麼來了?”他不是一向工作至上嗎!張說一身休閒打扮,穿了件帶腰帶的黑色長風衣,越發顯得玉樹臨風、英俊帥氣。他手上拿的不是財經類的雜誌,而是香港花花綠綠的小報,上面刊登了“左氏集團董事長離婚”一案,後面是左思和各個緋聞女郎的照片,竟有十個之多,看來香港的娛樂記者無孔不入。他雙眉微蹙,似乎有些不高興。
鍾筆把報紙從他手中抽掉,“這種東西,有什麼好看的?嘴長在人家身上,愛怎麼說怎麼說,我才不在乎呢。”她知道,輿論對她的議論一定非常不好。社會對於女性總是苛刻的,尤其是在她們違反幾千年來流傳下來的三從四德的時候。
她不是不在乎,只是裝作不在乎。不然,有什麼辦法?
張說喝著熱茶,“過年,公司放假。”他再怎麼工作狂,也沒有大過年還工作的道理。愛百勝要到正月初四才開始上班,而正式開庭也是在那一天——新年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鍾筆在他對面坐下,問:“過年,你不回家?”雖然很高興他能陪在自己身邊,但又擔心他父母有意見。他一年忙到頭,應該很少回家吧?她知道他父母對這個唯一的兒子非常疼愛。
張說顯然早有計劃,“不回,我在香港過,等清明節再回去。”清明節他正好可以回家祭祖掃墓,也許還要帶上她和左學呢。
鍾筆很感動,一再地問:“真的?”她簡直不敢相信張說要跟她一起度過這個難挨的年關,她還從來沒有哪個年像今年這樣難過。
其實離婚對她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張說沒有回答,瞟了她一眼,廢話,人都在跟前了,還需要問嗎?
左學跑進來,一臉嚴肅地跟他討論:“張說,你睡哪裡?”他們母子只訂了一個房間,他很怕鍾筆把他扔出去。母親只要男人不要兒子的行為不是一兩次了。
鍾筆臉一紅,這死小子!尷尬過後,她一本正經地教訓他:“誰教你連名帶姓喊別人名字的?一點兒禮貌都不懂!”
左學不屑地“切”了一聲,腹誹不已:我叫了這麼多年的左思你沒意見,今天叫一聲張說你倒打抱不平了,偏心也偏的太過了吧?
張說倒是不在意,別人就是罵他“書呆子”他也從來不回嘴,他認為人和人之間互相對罵是一種極其浪費時間精力的行為。他很認真地回答:“我就住隔壁,有事隨時可以來找我。”
左學想了想,說,“晚上我跟你一起睡。”他叫了一聲“張說”,鍾筆就算不在他屁股上打兩下,只怕也要訓個半天,不如躲進張說房裡,省得她囉嗦。張說覺得無所謂,反正一大一小兩個男人都是裸睡,無須顧忌。
鍾筆見他跟張說這麼親近,有些吃醋。這個兒子算是白養了,胳膊肘往外拐。
左思雖是左學的親生父親,可是父子倆一年到頭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加上父母關係不好,左學因為深受鍾筆的影響,對左思下意識地排斥。而張說無論在各個方面都是他心目中的英雄,潛意識裡早已把他當成父親看待。
父親的定義不是血緣關係就夠了,還要以身作則。
一夜相安無事。第二天是大年三十,幾人正準備去銅鑼灣採購一些年貨,在人堆里擠一擠,感受一下過年的氣氛,卻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來人自稱是社會福利署的職員,關於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孩子的意見同樣需要採納,提出要單獨問左學一些問題。
左學被帶走前,鍾筆附在他耳邊說:“機警點兒,不能說謊,但也別有什麼說什麼,把你的天才發揮出來。”左學點頭,表示知道。
直到鍾筆覺得自己快要“氣絕而亡”時,他才放開了她,悶聲悶氣地問:“你不生氣了?”這些天他也不好受,想上樓找她,又怕再次被轟出來。不過他工作忙,心又粗,都沒有意識到倆人是在冷戰,只當她還在生氣。
鍾筆捶了他一拳,“廢話!”她若是生氣,人會在這裡?
倆人於是和好如初——全是一碗麵的功勞。
張說從屋裡拿出一份傳真,“汪律師的,讓你這個星期回香港聽候法庭傳訊。”鍾筆精神一振,“要開庭了嗎?”隨即懷疑地問:“怎麼在你這裡?”汪律師居然不跟她這個當事人聯繫,而是傳給他!如果她不跟他和好,他不會就不給她了吧?這個小人!張說似乎看出了她的齷齪想法,皺眉道:“這些天,你在忙什麼?”手機也不開機,汪明涵都找不到人,沒辦法才會傳給他。
就算她今晚不來找他,他也打算去找她。
她乾笑,“我是小人,我是小人嘛,呵呵,你是君子。”所以不要怪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早知如此,今晚的長壽麵就不必做了。
快過年了,北京天氣越發寒冷,大風日夜刮個不停,整天嗚嗚嗚的,鬼哭狼嚎,吵得人心煩意亂。鍾筆不知道這場離婚官司要打多久,正好放寒假了,她便帶上左學一起回了香港。倆人沒有回左家,暫住酒店。
回去的第二天,她便在汪明涵的陪同下親自上庭向法官提出了離婚申請,左思只派了律師到場,本人沒有出現。因為雙方就左學的撫養權爭執不下,所以法官決定押後審訊,擇日開庭。
接下來就是為正式開庭收集證據,還要應付法院的調查,如實呈上個人經濟環境報告,為法院在審訊前提供參考和依據。鍾筆基本上就是一個“無產階級”,又剛剛被“愛百勝”開除了,連個穩定的工作都沒有,這點於她很不利。香港法律規定,如父母雙方對子女的撫養權有所爭議,法院會要求社會福利署提交一份報告。社會福利署的職員會分別約見父母雙方,了解他們的情況及渴求,並向法院作出建議。鍾筆被這些事情弄的頭昏腦脹,疲憊不堪。
汪明涵告訴她,要想獲得左學的撫養權,最好的辦法是證明左思通jian罪名成立,法官會因為父親品行不端,而將小孩兒的撫養權判給母親。換言之,她必須去找左思以前的情婦,說服她們出庭作證。她手上那些親密照並不能代表什麼,對方也同樣握有她跟張說的緋聞照。
她首先找的是楊芙林。楊芙林得知她的來意後,一臉淡漠,“左太太,你誤會了,我跟左先生除了老闆員工,並沒有其他親密關係。非常抱歉,這個忙,我幫不了你。”然後一臉同情地看著她。鍾筆這才驚覺自己有多愚蠢,左思在香港財大勢大,誰會願意冒著得罪他的危險出庭為她作證?又不是不想活了。
他們查遍所有資料,最後鎖定一個名叫陸美琪的年輕女子。該女子兩年前跟左思來往頻繁,曾經還上過娛樂小報的頭條。據熟悉的人透露,陸美琪因為生性好賭,傾家蕩產之餘,負債纍纍,目前在一家夜總會跳舞,生活非常窘迫。
鍾筆在嘈雜不堪的環境中找到她,周圍全是亂鬨鬨喝醉酒的人,放浪形骸,醜態百出。一個染著五顏六色碎發、打扮非常非主流的女孩兒嚼著口香糖醉醺醺地問:“誰找我?”鍾筆給了帶她進來的服務生一筆小費,打量對方浮腫的金魚眼,還有鼻子上的鼻環,不確定地問:“請問是陸美琪小姐嗎?”
沒想到左思的品味這般差。
其實不是左思的品味差,而是兩年前的陸美琪跟今日的陸美琪自然是不可同日而語。一個人若要面目全非,何須兩年?一夜便夠。
女孩子切不可自甘墮落,首先要自尊自愛,別人才會尊重你愛你。
鍾筆請她喝熱氣騰騰的牛肉湯,問她可還記得左思。
陸美琪露出一個諷刺的笑容,“怎麼會不記得?”若不是他將她帶入浮華奢靡的上流社會,令她欲望無限膨脹,喪失了腳踏實地的能力,她也許還是咖啡店的一名普通服務員,日日朝九晚五上下班,雖然單調辛苦,但是生活安定;還會嫁給一個做公務員的丈夫,將來還會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孩子,何至於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可是在遇見左思那一剎那,一切都改變了。
然後他厭倦了,嫌她粗魯、無禮、低俗、不夠懂事,一腳將她踢開。她的人生徹底絕望。
她答應出庭為鍾筆作證。反正她現在什麼都沒有了,她要報復。
鍾筆叫了輛計程車送她回家,一個人沿著街道慢慢往回走。閃爍的霓虹燈,擁擠的人潮,喧囂的吵鬧聲,她卻倍感淒楚。在這個華美而蒼涼的城市裡,每日上演無數的悲歡離合,與渴望安逸平淡生活的她格格不入。大型商場門口貼上了倒掛的福字,掛滿了一排的紅燈籠,還有一丈高的火紅的春聯——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
遠處有音樂飄來,是非常喜慶的《恭喜發財》,鬧哄哄地在唱,“我恭喜你發財,我恭喜你精彩,最好的都過來,不好的請走開,禮多人不怪……”鍾筆對著玻璃櫥窗里華美的衣服發呆。有時候周圍環境越熱鬧,就越覺得孤單。過了好一會兒她才回過神來,要走的時候,透過玻璃鏡影,她看見對面街道上靜靜停著一輛黑車,車型有些眼熟。
左思搖下車窗,沖她遠遠地揮了揮手。
於千萬人中,倆人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相遇——不日他們即將對簿公堂。
鍾筆等綠燈亮了,走過去,左思已經下了車。倆人站在人來人往的馬路上,面對面靠的這麼近,感覺卻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鍾筆不認為這是巧遇。
左思沒有對她堅持離婚一事惡言相向,臉上神情看起來跟平常一樣,甚至稱得上是溫和,“香港就這麼大,想找一個有名有姓的人,總是不難的。”不僅僅是她,還有陸美琪,不費吹灰之力。
鍾筆此刻並沒有聽出他的言外之意,保持沉默,這樣尷尬的情形,即將離婚的夫妻,叫她說什麼好?最後說了一句:“新年快樂,恭喜發財。”
左思微微點頭,“你也一樣。”
倆人對於離婚一事隻字不提。
鍾筆看了眼跟在他身後的助理保鏢,“我走了。”
左思喊住她,“鍾筆,天要下雨,你要離婚,我沒有辦法。但是左學,我不得不為他著想。”
鍾筆沒明白他這句話的深意,只當他在解釋堅持撫養權一事,點頭說:“當然,他也是你兒子,你有權利爭取。關於最後的結果,法官自會有定論。”
她長吁了口氣。唉,夫妻雙方鬧到這樣僵的地步,實在非她所願。
第三十章 對簿公堂
回到酒店,意外見到張說,鍾筆十分驚喜,“你怎麼來了?”他不是一向工作至上嗎!張說一身休閒打扮,穿了件帶腰帶的黑色長風衣,越發顯得玉樹臨風、英俊帥氣。他手上拿的不是財經類的雜誌,而是香港花花綠綠的小報,上面刊登了“左氏集團董事長離婚”一案,後面是左思和各個緋聞女郎的照片,竟有十個之多,看來香港的娛樂記者無孔不入。他雙眉微蹙,似乎有些不高興。
鍾筆把報紙從他手中抽掉,“這種東西,有什麼好看的?嘴長在人家身上,愛怎麼說怎麼說,我才不在乎呢。”她知道,輿論對她的議論一定非常不好。社會對於女性總是苛刻的,尤其是在她們違反幾千年來流傳下來的三從四德的時候。
她不是不在乎,只是裝作不在乎。不然,有什麼辦法?
張說喝著熱茶,“過年,公司放假。”他再怎麼工作狂,也沒有大過年還工作的道理。愛百勝要到正月初四才開始上班,而正式開庭也是在那一天——新年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鍾筆在他對面坐下,問:“過年,你不回家?”雖然很高興他能陪在自己身邊,但又擔心他父母有意見。他一年忙到頭,應該很少回家吧?她知道他父母對這個唯一的兒子非常疼愛。
張說顯然早有計劃,“不回,我在香港過,等清明節再回去。”清明節他正好可以回家祭祖掃墓,也許還要帶上她和左學呢。
鍾筆很感動,一再地問:“真的?”她簡直不敢相信張說要跟她一起度過這個難挨的年關,她還從來沒有哪個年像今年這樣難過。
其實離婚對她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張說沒有回答,瞟了她一眼,廢話,人都在跟前了,還需要問嗎?
左學跑進來,一臉嚴肅地跟他討論:“張說,你睡哪裡?”他們母子只訂了一個房間,他很怕鍾筆把他扔出去。母親只要男人不要兒子的行為不是一兩次了。
鍾筆臉一紅,這死小子!尷尬過後,她一本正經地教訓他:“誰教你連名帶姓喊別人名字的?一點兒禮貌都不懂!”
左學不屑地“切”了一聲,腹誹不已:我叫了這麼多年的左思你沒意見,今天叫一聲張說你倒打抱不平了,偏心也偏的太過了吧?
張說倒是不在意,別人就是罵他“書呆子”他也從來不回嘴,他認為人和人之間互相對罵是一種極其浪費時間精力的行為。他很認真地回答:“我就住隔壁,有事隨時可以來找我。”
左學想了想,說,“晚上我跟你一起睡。”他叫了一聲“張說”,鍾筆就算不在他屁股上打兩下,只怕也要訓個半天,不如躲進張說房裡,省得她囉嗦。張說覺得無所謂,反正一大一小兩個男人都是裸睡,無須顧忌。
鍾筆見他跟張說這麼親近,有些吃醋。這個兒子算是白養了,胳膊肘往外拐。
左思雖是左學的親生父親,可是父子倆一年到頭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加上父母關係不好,左學因為深受鍾筆的影響,對左思下意識地排斥。而張說無論在各個方面都是他心目中的英雄,潛意識裡早已把他當成父親看待。
父親的定義不是血緣關係就夠了,還要以身作則。
一夜相安無事。第二天是大年三十,幾人正準備去銅鑼灣採購一些年貨,在人堆里擠一擠,感受一下過年的氣氛,卻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來人自稱是社會福利署的職員,關於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孩子的意見同樣需要採納,提出要單獨問左學一些問題。
左學被帶走前,鍾筆附在他耳邊說:“機警點兒,不能說謊,但也別有什麼說什麼,把你的天才發揮出來。”左學點頭,表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