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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原以為自己這一生只會和女巫做伴,再也不可能接近任何男人。這也是她打算拒絕夜鶯的原因……並非出於不信任,而是來自內心的畏懼。

  但羅蘭·溫布頓改變了她的看法。

  他看自己的眼光實在太普通了——就像他曾目睹過無數次一樣,在夜鶯的房間第一次見到羅蘭時,她還以為是對方隱藏得極好,加上夜鶯在一旁的緣故。可接下來的幾天,他的神色依然如常。

  莫非是因為王子殿下的眼光要比一般貴族高出太多?

  還有那捲契約,溫蒂原以為只是種形式而已。但她展開閱讀時,卻發現裡面密密麻麻地寫滿了條款,不僅規定了責任,還寫明了自己擁有的權利。

  這簡直不可思議!將女巫納入麾下,不剝奪自由就算寬厚無比了,居然還在契約上告之自己的權利?

  例如第2.1條(溫蒂頭一次見到這樣的書寫方式),自己可以擁有帶薪假,按下面的詞義解釋,意味著她可以光拿錢不幹活。接下來一條,女巫應完成僱主布置的實驗項目,但當部分項目女巫自覺難以完成或產生不適時,可以提出更改或拒絕申請。再下一條,僱主應提供並保障女巫的安全、住宿、食物和薪酬,當該部分條件未滿足時,女巫可以單方面中止契約。

  這些條款讀起來有些繞口,但意思表達得很清楚,簽訂契約的女巫並非王子的個人所有物,她同樣擁有和責任對等的權利。在這封契約中,她感受到了對方的誠意——如果只是為了形式,沒必要將條約列得如此詳細。

  想到這兒,溫蒂不由自主地望向夜鶯,她十分清楚對方的經歷,也明白她從心底里對貴族的厭惡。而此刻,夜鶯在與羅蘭交談時,語氣和神態中已多了份別樣的情感——這點變化恐怕她自己都不清楚。

  離開大部隊獨自前往邊陲鎮只有兩個月,僅僅二個月時間的相處,夜鶯便完全信任了這名男子。

  從她寧願和共助會斷絕關係,也要回到邊陲鎮來看,在她心中,只怕羅蘭·溫布頓殿下要比共助會更有希望帶給女巫真正的歸宿。導師大人的做法也令人心酸,那位共助會締造者似乎忘了,任何一名活下來的姐妹,都是多麼不易。

  溫蒂知道,自己已經回不去了。既然被命運帶到了這裡,為何不再相信一次夜鶯的選擇?就像過去曾無數次相信她那樣——

  「溫蒂?」

  「啊……」溫蒂回過神來,發現閃電的能力已經測試完畢,所有人都在注視著自己。

  她露出歉意的笑容,朝屋外走去。

  下定了決定的話,自己也不能輸給後輩,對吧?

  就在此時,西邊再次傳來號角的嗡鳴,聲音在群山中迴蕩,打破了小鎮的寧靜。

  第六十五章 不祥的徵兆

  之前也有過數次吹響號角,多是數十隻邪獸陸陸續續地襲擊邊境,民兵隊已能熟練應對。

  所以羅蘭並不慌張,他宣布中斷訓練,讓溫蒂和閃電回城堡休息,安娜保護娜娜瓦前往醫療遠等待傷者,自己則和夜鶯趕赴城牆。

  不料閃電卻提出了抗議,「身為探險家,來大陸西境這麼久了,居然還沒有親眼見過大規模邪獸進攻,說出去簡直愧對自己身份。我要求一同前往!」

  羅蘭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對方的抗議,並吩咐溫蒂看好閃電,嚴禁她在邪獸肆虐時間到處亂跑。

  隨後他望向夜鶯,後者點點頭,上前抓住羅蘭的手,踏入迷霧,向城牆方向直線前進——自從知道夜鶯能將接觸物體一併帶入迷霧後,羅蘭立刻就迷上了這種旅行方式。直穿障礙,無視地形,一步數米,頗有些方寸之地任我行的快感。

  抵達城牆腳下,羅蘭找了個沒人的角落脫出迷霧,獨自走上防線。遠處的原野一片雪白,他並未看到邪獸大舉進攻的情景。這是誤報?不只他這麼想,陸續就位的民兵隊中也響起了議論聲。

  王子找到鐵斧,卻發現他正滿臉嚴肅地望著遠方,手中仍緊緊地握著號角。

  「是你吹響的警報?」

  「是的,殿下,您看……」他的聲音比平時要乾澀得多,「那傢伙來了。」

  那傢伙?羅蘭極目遠眺,只見視線盡頭隱約有一處黑點,即使在純白色的背景中,也很難被發現。按規定,只有在判定巡邏隊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才會吹響集合號角。但鐵斧作為一名經驗老到的獵人,必然有他的道理。

  「是混合種,」他咽了口唾沫,「六年前,我曾遇到過的那隻。」

  是嗎?羅蘭皺起眉頭,理論上邪獸都會在進攻長歌要塞時死去——它們沒有智商,腦中不會存在撤退的概念。要塞從未被攻破過,但它居然沒死,還活到了六年後?他心裡隱隱升起不祥的預感。

  不過這麼遠的距離,自己只能隱約看到黑點,而鐵斧卻能清楚地分辨出邪獸的種類,這視力也太過驚人了。或許,是他看錯了吧,王子想。

  邪獸並沒有令羅蘭等待太久,它開始向城牆靠攏,很快眾人都注意到了這個體形獨特的目標。

  它不像上一個混合種那樣身軀龐大,乍看之下,如同放大版的貓科動物,但它的背部擁有一對肉翅,未展開時掩蓋在軀幹兩側。頭部類似於獅子,卻長著兩對眼睛——如果多出來的那對眼睛不是裝飾的話,它不轉頭也能捕捉到大半個後方範圍內的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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