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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啟用偵訊公司,將那些人徹查了一遍,捉住他們的弱點予以報復,將他們最見不得人的過往散播得人盡皆知,除了欺負孟眠冬欺負得最厲害的那個富家少爺之外。

  那個富家少爺不是他目前能動得了的,他不得不暫時蟄伏。

  做完這些,他回了公司去。

  他不再回家,換洗的衣物都是命秘書去家裡拿的。

  秘書提著衣物回來時的表情很詭異,他明白肯定是滿室的屍臭味嚇到秘書了,但他也懶得解釋。

  公司里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一個感情很好的戀人,但沒有人知道他的戀人已經死了。

  他不願意親口說出孟眠冬已經死去的事實,好似只要他不說,孟眠冬便能活著一般。

  從此之後,他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工作狂,每天上班的時間超過二十個小時。

  他沒有娛樂,沒有消遣,更沒有重新找一個戀人,即便積攢多了,不得已自瀆都是想著孟眠冬還活著時候的情狀。

  對於他而言,孟眠冬死了,他便成為了行屍走肉,不會有人能及得上孟眠冬一星半點。

  孟眠冬過世的時候,孟眠冬二十八歲,他二十九歲。

  三年後,孟眠冬冥壽三十一歲,他三十二歲。

  他的公司終於上市了。

  他在紐交所敲過鍾,推了所有的應酬,趕了最早的一班飛機回國,去墓園看望孟眠冬。

  他穿著一身西裝,拿了一束紅玫瑰,以及一袋子的供品、啤酒,頹唐地跪在孟眠冬的墓碑前面。

  他將紅玫瑰放在墓碑旁邊,又將所有的供品一一擺開來,點上香燭,才打開一罐子啤酒喝了起來。

  一罐又一罐,啤酒罐子滿滿地堆在孟眠冬的墓碑左右。

  他醉得狠了,指著墓碑厲聲質問道:「你不是不喜歡我喝酒麼?為什麼不罵我?」

  墓碑自然不會出聲,墓碑下面埋著的孟眠冬的屍體已燒成了一捧骨灰,安靜地躺在骨灰盒中,也不會出聲。

  他唱著可笑的獨角戲,又哭又鬧,發了一陣子的酒瘋,才安靜地坐在墓碑前,講著他這三年的日子。

  還沒講完,天已經黑透了,公墓管理員走到他身邊勸道:「先生,你明天再來吧,晚上陰氣重。」

  他搖了搖頭,又聽那公墓管理員道:「按規定,墓地晚上是不能留人的。」

  他從口袋中取出了些現金來,遞給公墓管理員,啞聲道:「麻煩你就當作沒看到過我吧。」

  公墓管理員又好言勸了幾句,見勸不動他,只能收了錢走了。

  過了一會兒,公墓管理員送了杯熱水來,遞給他,一轉眼,卻看見他將熱水澆在了墓碑上,同時深情地問道:「眠冬,你是不是很冷?再過兩天就是你的忌日了,你走的時候……」

  公墓管理員聽見他忽而笑了一聲:「你走的時候天好像要更冷一些吧?你怎麼就穿了一身睡衣?對了,是因為你很喜歡那身睡衣吧?你活過來,我再為你買幾身睡衣好不好?」

  公墓管理員嚇了一跳,趕緊離開了,連杯子都忘記該要回來。

  聞燃沒有注意到公墓管理員,他將杯子一摔,便一把抱住了冰冷的墓碑,接著講他這三年的日子。

  他講了整整一夜,到破曉時分,才疲倦得睡了過去,來掃墓的人見了,誤以為他是一具屍體,驚嚇不已,或報警,或通知公墓管理員。

  他是被警察吵醒的,站起身來,待眾人看清楚他的長相,更是驚嚇不已。

  他是全國傑出青年企業家,公司在紐交所上市的新聞上遍了這幾天各大報紙的頭版頭條,亦在各大電視台的早間新聞、午間新聞、晚間新聞滾動播出。

  他優雅地為自己所引起的騷動向眾人道過歉,便步出了墓園去。

  他要去報復最後的一個富家公子。

  要了富家公子的性命當然容易,難的是要讓富家公子生不如死。

  他又用將近一年的時間收購了富家公子家的所有產業,導致富家公子一朝從天堂墮入地獄。

  這之後的事他沒有興趣,依照富家公子的脾性是絕對不可能東山再起的。

  他依舊是個工作狂,渾渾噩噩地等待著孟眠冬第四年的忌日。

  還有十天,他決定在那天自殺,從天台跳樓,和他的眠冬一樣。

  他寫下了遺囑,公司會由他的弟弟,也就是目前公司的總經理接管,而他所有的現金則會全部捐贈給孟眠冬曾經待過的孤兒院。

  倒數第三天,他回了家去,由於長時間沒有通過風的緣故,一開門,房間裡的屍臭味登時撲面而來了。

  四年,過去快要四年了,這屍臭味竟較先前更為刺鼻了些。

  他毫不在意,洗過澡後,便躺在孟眠冬的屍體曾躺過的床單上,蓋上了孟眠冬的屍體曾蓋過的鵝毛被。

  他雙手張開,圈著一團空氣,好似還抱著孟眠冬一般。

  他細細地回憶著他與孟眠冬的過往,深深地後悔著沒有照顧好孟眠冬。

  倒數最後一天,在他收拾妥當,準備上天台去的時候,他接到了一個詭異的電話。

  電話那頭一把女聲熱情地道:「先生有什麼事情想要挽回的麼?本公司將竭誠為您服務。」

  倘若換作孟眠冬還活著的時候,對於這樣疑似詐騙的電話,他一定會馬上掛掉。

  然而,孟眠冬不在了,他聽見自己鬼使神差地道:「我想要我的戀人活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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