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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讓他坐過來,他並不願意動,我就讓周圍幾個更壯實的鬼佬把他拎到我面前,大把嶄新的鈔票直接往領口裡塞,我揪著他的領帶強迫他給我開口唱歌。

  他並不願意唱一個字,也不開口跟我講話,那雙眼睛極明亮,抬起來看人的時候讓我種剮肉般的痛感。

  「不唱也行,這你給我喝下去吧?」

  我把各種酒和飲料添到一起,做了個深水炸彈,然後做了個請的姿勢。

  他盯著那杯顏色糟糕的酒,看著一圈圈晃蕩的漣漪,我不知道他聯想到什麼回憶,反正是個極其恍惚的神情。

  「喝了就可以走?」這是他跟我說的第二句話,除了那句「謝謝」之外。

  「那得看我心情啊。」我的指甲在皮沙發上來回滑動,他長得可真對我胃口,心口顫抖得在直發癢。

  我這麼模稜兩可地說他就不樂意了,可周圍都是我的人,他們把他的手反剪在背後,膝蓋頂著脊背,玻璃邊緣撞在他的牙齒上,磕出清脆的聲響。

  我記得他皺起的眉頭,握緊在大腿外側的顫抖的拳頭,還有那繃緊的下頜線,那張高傲的臉在光影之下顯得像個被圍困的肉食動物。

  不肯喝一口。

  就連要碰一碰臉也不肯,我那時候年輕驕縱,脾氣也很差,拿酒潑他的臉,酒水直接濺進眼睛裡,他看起來狼狽,睫毛沾濕了,眼睛都睜不開。

  我離開之前讓他生生挨了一頓揍。特別吩咐過手下人,不准打臉,因為我很喜歡這張臉,其他地方就隨便他們了。

  這些我所給予的屈辱,倘若要稱之為追求的話,好像的確是很可笑的。

  我把自己這些一廂情願美化太多,我其實根本就不知道怎麼去愛一個人,我比較擅長羞辱人。

  我對他做完這些事情也不覺得不好意思,第二天興致上來,就開著車騷擾他,他上午做house keeper,一個人遛三四條狗,手上拿著報紙和塑膠袋,我開著車慢慢跟著,能看到他黑色的背影,雖然繩子在手裡握得很穩,可走路明顯比常人要遲緩些,彎腰用報紙撿狗的糞便的時候尤其吃力。

  我看到他的嘴角旁邊有一道可怕的淤青。

  我感覺到懊惱,不是特地說過不能打臉的嗎?

  我跟了李隅一天,看他東忙西忙四處兼職,終於忍不住攔住他,我說你這傢伙到底多窮啊,家裡人不給你錢供你讀書嗎?別幹這些了,要不跟著我吧。

  他的嗓子很啞,身上還有快餐店的炸雞味,我站得稍遠了一點,他吐出來的話卻是輕蔑且高貴的,「滾,你算什麼東西。」

  我算什麼東西?他看我的目光沒有絲毫溫度,就像看一灘社會渣滓,真是目中無人啊……他也不怕再多挨我一頓打。

  從這一天起,他對我說的最多的就是「滾」。

  後來我才知道,他原來是跟我同屬一個階級的,留學圈裡都知道,他是跟家裡鬧翻了才會淪落到這個地步。

  原來是個落魄少爺,他父親的生意還跟我家有過聯繫,說不定我們小時候還見過呢。

  金鱗豈非池中物,我打聽了很多他的事,就知道他肯定不可能繼續這樣下去。我承認自己不是好東西,就因為這個緣故,我對他的態度就變柔和諂媚了許多。

  我不再用酒潑他,也不再進行各種明目張胆的強迫,威脅,亦或是張口閉口的「窮」,可他對我一如既往的冷淡。

  白天兼職休息的時候,他通常在桌邊發呆,那張俊臉寫滿了讓人看不懂的情緒,悵然若失?還是困惑不解?無非就是失戀,就像只流浪貓本來看到了香腸,低頭走近了,卻又發現那裡什麼都沒有留下的神情。

  憂鬱之外更多的就是不解,他像是陷入一個走不出去的數學難題。

  解決失戀的方法就是迅速地進入下一段戀情,可他也沒有打算談戀愛。

  我找到了很多假想敵,他的同學,或者對他有意思的Omega。真是太多了,我統統清掃乾淨。我和空氣鬥智鬥勇,進行殊死搏鬥,但是我知道自己真正的敵人從來不是她們。

  是你啊……可我對你一無所知。

  你可實在太狡猾了,就像個幽靈一般橫貫在他的生命中。一個巨大的傷口,附著在他的後背上,他醒著不開心,睡著做噩夢,這就是他的生活。

  我混跡在李隅的交際圈中,接近他每一個朋友,他排斥我,排斥到最後已經習慣性視而不見。我對他表白,他反倒是笑,「你懂什麼是喜歡?喜歡是把你打到吐血骨裂,喜歡是逼迫你喝酒,喜歡是無窮無盡的騷擾和侮辱?」

  他是覺得我這種人根本不配說「喜歡」這兩個字。

  但是日久見人心,我篤定地相信這一點,他並不是完全討厭我的,甚至於他開公司,我也入股,對於砸錢這種事我向來擅長。

  我跟他有過走得很近的時候,有一次我們在同一個車裡,我去片場,他去公司,結果路中央遇到爆炸襲擊,前擋風差點就震碎了,而他的第一反應是抬手護住旁邊的我。

  有些玻璃渣濺到他的手背上,劃開一些細碎的口子,畢竟臉對女演員來說是很重要的。

  我開完笑說,「現在你是有點喜歡我了嗎?」

  他的手重新搭回窗邊,「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喜歡什麼。」

  也對,不管旁邊的人是誰,就算是個貓或者狗,他都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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