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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窗外的城市風光逐漸消退,山巒連綿起伏著袒露眼前,林謹承說起小時候林肇言也帶他去過鄉下,發生什麼記不清了,對景色倒還留下一點零星印象。

  紀飛鐮說沒錯,這次要去的就是那——林謹承爺爺的房子。

  說來林家沒有什麼別的親戚,爺爺離世後,那棟房子直接給了林肇言,現在林肇倫代為看管。

  他們到的時候天快黑了,白牆黑瓦的三層小樓佇立暮色中,從外面看沒有什麼特別。

  美人蕉開了紅黃兩色,囂張地盤踞院子一角,此時收起了陽光下轟然的氣勢,在微弱的燈光里低垂著。

  從車上搬東西的時候,林謹承若有所思地說:“附近是不是還有條河?我記得那邊……不,那裡有路能進山。”

  “這麼看來,你記得還挺清楚。”紀飛鐮拎起箱子,朝他笑了笑,“我帶了釣具,明天中午吃完飯,一起去河邊吹風。”

  轉天中午,紀飛鐮架好了釣竿,三個大人坐樹蔭下一字排開。聞螢牢牢看著坐不住的林迦雯,擔心她掉進河裡。

  沿河的樹木撐開鋪天蓋地的綠色,河水波光瀲灩,林迦雯正趴在石頭上,屏息觀察一隻藍色肚子的小鳥。

  林謹承說上次來這,有天晚上溜到山裡的溪澗,看到了此生難得一遇的美景。

  聞螢問看到什麼,他賣著關子不肯說。

  小鳥飛走了,林迦雯聽到他們聊天,用指頭刮臉,說爸爸真小氣。

  林謹承眯起眼睛,嘴角提起慵懶的笑意。

  腦海中浮現起年幼時唯一一次逃跑,為躲避父親的追打,他趁夜跌跌撞撞地跑進山里。

  腳下有路就逃,見彎就拐,根本不知道跑去了哪,及至聽見前方潺潺的流水聲。

  視野打開的一剎,林謹承愣住。

  眼前的螢光由點及面地鋪開,綿亘至盡處的樹下,時起時伏地涌動,如同大風拂過麥浪。仔細看去,又能辨出一隻只腹部發光,於夜色中飛舞的螢火蟲。

  無數隻齊聚,以特定的節奏閃爍,伴著間斷的蛙鳴,像一首震撼的合唱。

  清瘦的少年淚水漣漣,祈禱蟲子能帶走他,哪怕通往幽冥的地獄,一隻就夠了。

  他早已不信神明。

  *

  直到遇見聞螢。

  林謹承想,這個世界或許真的有神。

  (全文完)

  第68章 番外一

  距離去高中報到還有一周的時候, 林謹承叫包曼盈帶他到小街。

  他獨自去過兩次,沒走太深,知道裡面什麼樣的人都有, 不想誤闖麻煩, 那些錯綜複雜的巷陌仿佛頃刻就能吞噬一個人。

  包曼盈找來兩輛摩托車,問他去那幹什麼。

  他騎上去, 隨口說:“逛逛。”

  包曼盈嗤笑。

  她不信,他也懶得解釋。

  車子和他的衣褲都是黑色,子彈一樣穿透沉沉的夜晚。

  從外表看,林謹承有了成年人的身高,可以輕鬆駕馭一輛摩托車。他專挑少有人走的路, 放任引擎和心跳的轟鳴,對包曼盈在後頭不停閃燈示意裝看不見。

  潘蘊慈離開家裡五年了,林謹承一直記得她說, 最初是在小街認識林肇言。

  他想那地方一定是地獄,不然怎麼會結出那樣的孽緣。

  明明知道去看了也於事無補,改變不了什麼,但他就是反覆被“想看”的念頭折磨著,要見識他們故事發生的地點。

  難以啟齒的, 或者說,連林謹承自己也不願承認, 內心深處想體會林肇言見到那地方的反應。

  要是他體會到了, 是不是能幫助理解潘蘊慈為什麼頭也不回地離開。

  她走的那天是他生日,特意帶他逛了商場, 從頭到腳買齊兩身。在快餐店停歇的時候,潘蘊慈藉口去洗手間偷偷溜掉,跟前來接應的人會合,把林謹承留下。

  後來才聽說她也不是省油的燈,早就鋪好足夠一架飛機開過的後路,轉走了不少錢。而她傍上的男人勢力之大,林肇言無可企及,所以兩人的離婚手續辦理順利。

  林肇言人財兩傷,離婚後一蹶不振。

  林謹承倒沒什麼反應,平靜地接受一切,拒絕了潘蘊慈帶走他的要求。

  拒絕聽她一遍遍解釋那時多麼無奈,如果不是以“為兒子慶生”為理由,根本不能獨自出門。

  林謹承就是忘不了可樂里徹底融化消失的冰塊,和小蛋糕上燃盡的字母蠟燭。

  蠟油像蜿蜒的淚水,滴落奶油上,匯聚醜陋的形狀。

  很快又凝固。

  一併攫走了體溫,他手腳冰涼。

  *

  摩托車速度帶來的興奮感攀到頂峰,小街近在眼前。

  路邊的人變多了,林謹承不得不減速,這讓他非常掃興。

  停車後,包曼盈氣急敗壞地罵他開那麼快,找死啊?

  林謹承放好頭盔沒說話,嘴角噙一抹不羈笑意,雙手揣進褲兜里,打直後背,長腿邁開柔軟的步,貓一樣閒散地走入小街。

  早過了立秋,潮熱的風依舊把人裹得難受,片刻悶出一身汗。

  林謹承報了個地址,包曼盈又點一支煙,不吭聲地在前方帶路。

  她從少管所出來才半年,跟著媽媽收租,偶爾讓叔叔帶著參加飯局,和各方大佬混個臉熟。

  年初林肇言一展重整山河的雄心,不願眼睜睜看鴻海飯店就此沒落,聯繫起舊相識,包曼盈便是在其中一張飯桌上認識林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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