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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等病房的門fèng透出白光,裡面的頭號貴賓還沒睡,而靠牆的那張簡易小床,看護已睡到張嘴打呼。

  高金霞坐在病床上,睜大兩隻如黑洞般的眼,精神正好。

  她手拿著遙控器,一遍遍重播生日宴時的錄影,音量放肆,像要驅逐漸漸逼近的死亡。

  點滴持續將營養液注入乾枯的身體,拿遙控器的手指已細如鷹爪,手臂上的皮膚因缺少脂肪而干皺,就像一朵枯萎待謝的花。

  儘管變成這嚇人模樣,高金霞卻不沮喪。

  螢幕里,崔勝威和徐明靜又彈又唱,接著換她斜掛著電吉他登場。

  她興致盎然地看電視裡的狗崽子臭著一張臉,不甘願地幫她伴奏,他倔強又忍耐的模樣真搞笑,旁邊,徐明靜也冷著臉,不得不忍耐著,真可愛。

  高金霞吃吃笑……

  “很好笑吧?”旁邊有人開口。

  “是啊,他們倆很好笑呢。”

  “就是啊。”那人環住高金霞枯痩的肩膀,陪她一起欣賞。

  他們一起看片,隨著歌曲搖晃。

  高金霞問身旁的長髮男子。“你覺得呢?”

  “我覺得——很好。”長發男子說。

  燈下,已故的施振宇跟垂死的高金霞肩並著肩,觀賞影片裡哼唱的他們。

  一隻老邁的黑貓悄悄潛入,輕躍上床,枕在施振宇的腿上。

  施振宇一邊唱歌,一邊撫摸它……眯起眼,愉悅地輕晃尾巴。

  音樂持續著,生死繼續著,世間所有離別都教人心碎。

  但也許……死了是另一種團圓,與那些離開我們的重逢。

  雖然不管怎麼做好心理準備或者安排妥當,臨到訣別時,依然會手足無措。也許會遺憾、會內疚,掉無數眼淚或懊悔,但這些都是愛的“附贈品”。

  “愛”囂張地不曾停止,在這裡或那裡遍地開花,芬芳誘人。

  清晨四時,護士進來巡房。

  電視裡,影片還在播放,人兒仍在歌唱。

  床沿垂著一隻手,遙控器落在地上,護士奔上前,見病人身體冰冷,臉上卻微笑著。

  高金霞已經遠行——

  但是,讓歌聲繼續吧,儘管這一生很悲慘,最終至少也在這世間努力過——

  努力種出一朵花。

  那孩子因她灌溉,盡興奔放,盡情燦爛,最終死別前夕,掛在唇畔的那抹笑,就是跟那孩子說的話。

  “ByeByeBaby,我最親愛的狗崽子……”

  我們的相遇,打一開始就不可能互相信任,也註定了你不可能愛我。但是,八十歲生日唱著的歌,你聽懂了嗎?我離開了,將所有好的留給你,曾那樣對你只因為不想要你成為另一個走投無路、壞掉了的高金霞。

  我也曾經美好善良,如一朵芬芳的花,而今我也只能對你唱歌,唱這曖昧不明的歌……

  Wokeupthinkingaboutyoutoday

  今天醒來,也不由自主的想你

  Whydoesithavetobethisway

  為什麼如今會變成這個樣子?

  Wedroveeachothercrazy

  我們曾讓彼此都瘋狂

  ByeByeBaby

  再見寶貝

  ByeByeBaby

  寶貝再見

  Well,Iguessit\'soverandisdone

  唔,我想它終會過去的

  Wehadsomegoodtimesandwehadfun

  而我們曾有過一些挺好的有趣的時光

  Wedroveeachothercrazy

  我們曾讓彼此都瘋狂

  I\'11alwaysloveyou

  我會永遠愛你

  ByeByeBaby再見寶貝

  ByeByeBaby寶貝再見

  Don\'tyoucry你不要哭

  Don\'tyoucry你不要哭

  I\'11alwaysloveyou我會永遠愛你

  後記

  更新時間:2017-04-2617:00:05字數:4055

  樂“撿”不疲單飛雪

  我很愛撿東西,從小樂“撿”到大,逐漸“撿”出樂活之奧秘。

  今且公諸於此,與你分享,且歡迎加入樂“撿”行列。

  話說我從小外出遊玩最愛亂撿東西回家,幸而長大沒變“撿角”(台語——廢材)。幼年時我仗著身輕體小,時而闖入空屋或建築工地。我會將屋主搬家後棄置的東西搬回家,比如散落一地的廢棄文件,抱回家後,背面空白處就變成我的塗鴉紙。如果在田裡,我會撿回野糙:奔在荒地,我會撿回石頭。下大雨的日子,我會撿回烏龜:秋天我就撿回枯枝和樹葉。我更會循著獸聲,從糙堆或爛水溝撿回小貓和小狗。

  我媽為此不堪其擾遂將我“假性驅逐”多次以示警告,而我也不改其樂。

  及至成年,我依然樂“撿”不疲。天下之大,簡直是我的寄物櫃,隨撿隨有。

  記得高中畢業後,在外租屋,年輕人空有骨氣,偏偏沒拽著滿滿的錢財,俺租屋處只有空殼,家徒四壁。

  不過不要緊,我撿回許多紙箱,倒扣著放,就有了桌子,或是拆幾個平鋪地上,扔條被子,就有了床,另外再側放幾個紙箱於牆角,連書櫃都有了,如果疊著放,衣櫃也成了。

  我置身在紙箱王國,叉腰抖腳得意至極,深深為自己的創意著迷,於是衍生出一種“我缺啥都能變出來”的自信。

  “撿”拾東西與“改造”東西,是值得培養的本領。

  缺什麼?.我就設法用各種其他的取代之,一樣享用愉快。

  後來,我吃苦耐勞地掙錢,終於換過許多住處,生活品質亦大大改善。雖然經濟漸好,這愛“撿”的毛病倒沒好過,每看到路旁或垃圾堆有頹敗被棄物,我就犯癢,總是要趨近細審一番,品味良久,尋著有無可撿回的寶物。

  尤其是年中歲末掃除旺季,午夜巷弄多的是被主人扔棄的物件,我常在深夜返家時,行過暗巷,在隱約星光底、在朦朧月色下,或者是毫不浪漫白亮亮的路燈中,咸覺它們全都在呼喚我——

  “選我!選我!帶我回去!”

  於是我陸續又撿回許多東西,擺設在家裡。

  撿回輪子半毀的行李箱拿來裝收藏品、撿回藤製附抽屜的老荼幾、撿回木頭矮桌——雖然有點搖晃,但我榔頭敲一敲就修好了。

  也撿回頗有歷史戚的木雜誌架、弧形衣帽架,甚至是倒閉印刷廠扔棄的放大紙張的原木大櫃,有七大個。它們站在巷旁,櫃身貼著“歡迎自取”(其龐大到我甚至請搬家公司協助)。還撿回兩隻流浪貓,也撿過藤籃、舊時代製圖用的工具箱、椅子、板凳、長竹桌、矮書櫃。

  無窮無盡撿過無數物件,與它們相逢,帶給我極大的快樂。

  近幾年這撿拾癖已收斂,非我此癮已戒,實在是空間有限。而今路上與物相逢,欲納之需先細細審察,不敢貿然就撿。因此有許多回在夜歸途中,我常與被棄物相望良久,思索掂量,再三斟酌,真真適合我的,才敢帶回。

  回顧這漫長“撿”史,啊——肯定是這樂“撿”不疲症,導致我對“搶”這粧事顯得意興闌珊。逢“搶”方得之事,我皆興趣缺缺矣,幸而這也免除了許多煩惱。

  我不搶限時限定物(但拜託我的書大家還是搶一搶吧。)、不搶周年慶折扣、不排隊搶買或搶吃的,連談戚情都有逢“搶”無能症。如果談戀愛需要跟眾多敵方搶,即使我心蠢蠢欲動,肉身卻懶散,無力撲之搶奪。

  我想我大概是挺明白自己的人,因此熟知自己的本性,“守株待兔”比較是我的作風,所以就甭累了,況且卯起來搶還未必搶得贏,都動手搶了,若還沒搶臝,那豈不是白白搶傷心?弄不好的話,還會搶到傷痕累累、搶到自信低落、搶到最後恨死自己。

  這一粧“搶案”,怎麼想都不值得參與。

  況且,目睹過許多人為著搶某人的情,或搶某個位置、或搶某份差事、或搶某件寶物,在那窮兇惡極、水深火熱的搶奪局中,人們患得患失,神經衰弱外加神經緊張,過程之忐忑掙扎,簡直拿命去磨。

  更甚者,到最後因這一路搶奪較勁,最終迷失了原意,到底搶來的東西是否真合適自己?都搶到忘記了。

  有一些人,只是愛“搶”;更有某些人,只是不愛輸的戚覺。

  有時也不真的明白那東西是否適合自己就先動手搶,最可憐莫過於終於搶到手,發現是誤會一場,那東西一點都不美,甚至可能是包揪、是負累。還因著一番搶奪,結仇無數、樹敵眾多,真夠衰的。

  搶奪之事,賠上時間及大量心神與力氣,甚至要用盡心機,實在餵心瀝血,都快肝腸寸斷。

  相較之下,“撿”,是不是讓人快活多了?

  人棄我取,真輕鬆。

  “撿”拾之樂,從過程就開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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