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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方時寅搶話:“我25了,已經不是小孩子了。明明你比我年長三歲,可我怎麼覺得你比我還要不負責任呢?分辨自己對我的感情,難道就這樣困難嗎?”方時寅起身,手撐在桌沿上,微俯身,居高臨下地對視:“還是說,你自己沒有勇氣、沒有膽量承認?”

  “……”

  “你好好反思一下吧。”方時寅丟下一句話,特別瀟灑又帥氣地退場。

  出了餐廳,躲在牆後面,長吁一口氣,差點又讓顏歌的氣勢比下去了。

  還好還好,自己氣場夠強,給壓住了-

  吃完飯,顏歌疊著腿在沙發上看資料,方時寅換了衣服出門。

  顏歌看他一眼,隨口問:“去哪?”

  方時寅敷衍:“要你管。”

  顏歌筆記本一合,瞅他。

  方時寅不給她說話的機會,丟下一句:“中午不要等我吃飯。”然後一溜煙跑了。

  方時寅晃悠在異國的商店裡,尋找著晚上表白需要的東西-

  別墅里。

  顏歌心不在焉地看了半份文件,將筆電收起來。

  不喜歡嗎?

  怎麼可能不喜歡。

  沒動心嗎?

  怎麼可能沒動心。

  顏歌一直不願意承認罷了。

  今天方時寅這一通咄咄逼人,讓她清醒的同時,又讓她有微微地驚訝。

  她的小奶狗,變凶了,奶凶奶凶的,更有魅力了。

  竟然還離家出走,真是能耐了。

  顏歌站在衣櫥前挑挑揀揀,回憶著方時寅剛剛出門時穿的衣服,挑了一套相配。

  化妝、捲髮、噴香水。

  女孩子收拾完自己,一個鐘頭過去了。

  顏歌拎著高跟鞋出門,給方時寅撥電話:“在哪?”

  那頭說了個地址。

  顏歌矮身坐進車子:“在那等我。”

  方時寅假裝自己還在生氣:“有事在電話里說。”

  顏歌將高跟鞋放在副駕,還真在電話里說:“想你了。”

  在大街上閒逛的方時寅仰頭看著晴空烈日,嘴角翹起,喜不自勝:“誰想我了?”

  顏歌:“我。”

  方時寅:“我是誰?”

  顏歌笑著,翻白眼:“顏歌、想見、方時寅。”

  方時寅得寸進尺:“哦?為什麼想見我?”

  顏歌:“因為喜歡你啊,傻瓜。”

  方時寅:“僅僅只是喜歡嗎?”

  顏歌曲著手指扣著方向盤,看著眼前方時寅精心挑選的香氛玩偶,用詞更嚴謹些:“小虎,我愛你。”

  歐耶!

  方時寅舉著手機,在大街上手舞足蹈,臉上明明是樂瘋了的表情,卻一點聲響也不敢出,像是在演默片。

  別人當他太瘋癲,他笑別人看不穿。

  他成功了,他做到了,他追到了初戀了多年的姑娘!

  方時寅嘚瑟完,對著聽筒,語氣淡定道:“過來吧,我等你。”

  附:【本作品來自網際網路及出版圖書,本人不做任何負責】內容版權歸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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