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快!

  實在是太快了!

  快得王婭只敢向前望去,不敢看向側窗,甚至不敢閉眼!

  ……

  秋鳴山下,三學霸和王瑞等人看著不斷刷新新高的速度數據,已經是驚訝的連嘴都合不攏了。

  「操!汽車極限速度的世界紀錄是多少來著?」

  「美國Hennessey超跑廠生產的VenomGT,在14年創造的435KM/h!」

  「凡哥,加油,破了丫!」

  「我屮艸芔茻!429!431!433!434!」

  「握草破了,破了!!!」

  ……

  在李凡愚的眼中,自己仿佛已經進入了另一個維度的空間。整個世界變得極為虛化,以自己巴掌大的視野為中心,飛快的向後略去!

  此時,他耳邊什麼聲音都聽不到了,進入了一種奇怪的狀態之中。仿佛世界,就只剩下了自己的和前方巴掌大的一塊區域才真實存在!

  現在車是什麼速度,他根本都不知道。

  ……

  蔡權在發現後方有車迅速接近自己後,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就看間後方的車以一個近似於科幻的速度迅速接近了自己!

  「不可能!不可能啊!老子現在是時速200!這是什麼車!?」

  看著後面那飛速向自己衝過來的車燈,蔡權還以為自己還在藥物幻覺中沒走出來。

  按照後車接近自己的速度,就仿佛自己沒有時速200Km,而是停在高速路邊,看著一輛嚴重超速的車奔向自己!

  這樣的千鈞迅雷之勢,讓本想攔住後車的蔡權,下意識的向右躲閃了一下。

  剛做完這個動作,他就聽見了呼的一聲!一輛甚至來不及看清面貌的車,排氣管拖著長長的藍色火焰,就像炮彈一樣從自己的身邊飛馳而過!

  或者不要馳,是飛過!

  在這一瞬間,如果氣流可以用肉眼觀測到的話。那麼蔡權肯定會驚訝的發現,因為那輛速度變態快的車的擠壓,在與自己的路斯特相平行的那一剎那,兩車之間的氣流通道變得極窄,密度極高,且流速極快。而在那輛車超越自己的一剎那,車尾留下了一團呈旋渦狀態的真空區。

  自己的車頭,在氣流高流速和這個真空區的雙重吸引下,陡然一偏!

  看著那輛車從自己身邊飛速掠過,蔡權來不及驚訝,來不及罵娘。就感覺車頭一扭,仿佛被一個突然出現的黑洞吸了過去。

  在200Km/h的高速狀態,就是這麼一下,蔡權就感覺車子失控了!

  方向幾乎是一瞬間,就向外車道偏移了好大一個角度。

  呲嘔嘔~~!!!

  隨著一陣車胎與地面劇烈摩擦的聲音,蔡權便感覺整個車身開始蛇形飄搖了起來。

  「啊啊!」

  看著車外的景象開始變得飄忽,他驚呼一聲,趕緊用力的調整方向盤,打算修正車身狀態。

  但是車速太高了。而且在慌亂之中,他大幅度轉向更加加劇了車身擺動。

  這個過程說遲那快,僅僅是一秒多的時間,蔡權的路斯特跑車就已經完全失控。

  在公路上轉了兩個圈之後,直接一頭栽下了公路,被巨大的慣性甩到了路邊的大樹之上。

  嘭!!!

  一聲巨大的撞擊響徹夜空。

  此時RS的車速,已經達到了450KM/h!這個速度,已經達到了正常大氣壓下音速的三分之一還多!

  所以這一聲巨響,在延遲了剎那後才落到了李凡愚的耳朵里。

  直到這一刻,他的神識才歸位,聽到了無線電耳機中徐複方激動的聲音,看到了儀錶盤上已經爆表的速度。

  於是,他將NOS系統關閉並鬆開了油門。

  在這個速度下,只要點一丟丟的剎車,那就是在找死。所以等到車速自然降低至150KM的時候,他已經離後面事故的發生地好遠好遠……

  ……

  半個小時之後。

  月夜之下,事發路段已經被警燈所照亮,整片公路都閃動著紅藍相間的微光。

  「嘿!你小子怎麼還跑到這來試車了?」

  被林磊狠狠的在肩頭錘了一拳頭,李凡愚辭了呲牙,「哈、這不是研發中心的試車跑道沒竣工麼,正在著手開發高性能版車型,想著這兒路況不錯就過來了。」

  林磊看著他身後那輛低爬溜背造型的RS,想到跟他認識後的兩件事情,笑道:「我說你小子怎麼每次都能趕的那麼寸?什麼壞事兒都能讓你碰上。對了,剛才市交警隊那王婭怎麼回事兒?」

  李凡愚老臉一紅,裝作若無其事,「什麼怎麼回事兒?」

  「剛才我看那姑娘衣衫不整的……」

  李凡愚趕緊做義憤填庸狀:「咳咳、我說你們現在警務系統的制服質量也太差了!人家姑娘一上車,襯衫扣子就掉了。搞得我很尷尬啊!」

  「哦?」林磊斜眼看了這貨一眼,剛想出言奚落,便聽到刑警隊的新人小王小跑了過來。

  「林隊,檢測結果出來了!那小子根本就不是酒駕,是他媽毒駕!」

  林磊一聽這個結果,直接將手上夾著的菸捲狠狠仍在地上,一瞪眼:「什麼?這個王八蛋!我說怎麼那麼大膽子肇事後拒捕逃逸!趕緊跟著救護車去醫院,只要人沒死就給我控制住!」

  一聽這個結果,李凡愚也是皺起了眉毛,「林隊,這個人會怎麼處理?」

  林磊喘了兩口粗氣,「怎麼處理?肇事後逃逸致死一人,處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他這是毒駕,肯定按最嚴重的十五年判。拒捕襲警,按妨礙社會治安和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論處,再加五到八年。就算能搶救過來,沒有二十年這小子甭想出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