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我們是施法者。

  ——在你耗盡所有法術和精神力的時候就不是了,巫妖說,所以,請認真學習,我覺得這樣的情況今後很有可能時常發生。

  ——嗨!異界的靈魂抗議道。

  「站起來吧,」凱瑞本說,向沮喪的半精靈伸出了他的手:「地板上很涼,也很硬,可不適合用來睡午覺。」

  克瑞瑪爾抓著他的手站了起來,順便在掛在牆壁上的一把寬劍上照照自己的臉,他覺得自己若是能帶著這個身體回去,說不定能直接去cos伏地魔。

  他的鼻子安然無恙,至少在表面上。

  「你的身體要比你以為的更堅韌。」凱瑞本說,而且他下手也很有分寸,他不認為那種力道能對蛇人也無法徹底撕碎的身體造成什麼不可挽回的傷害,要知道蛇人的爪子甚至能插入河底堅硬的岩石。

  「但還是會痛。」克瑞瑪爾抱怨道。

  「痛才能記得住。」凱瑞本說,「你所擁有的天賦超過我見過的任何人,唯一虧欠的就是缺乏經驗與磨練。」以及一點必須的冷酷之心,他在心裡說道,「好吧,這些都不是能夠一蹴而就的,」他接著說:「我們從最簡單和最快捷的開始——克瑞瑪爾,我覺得你需要重新更換一下自己的武器,細劍不適合你。」

  克瑞瑪爾一踏進這個房間就被迫投入到與凱瑞本的戰鬥中,以至於他沒能看清它的全貌——陽光從廳堂鑲嵌著無色玻璃的穹頂照耀下來,照亮了足夠五對敵手在其中從容廝殺的巨大房間——在芬威引來的劫難中,這座同樣建築在樹上的廳堂雖然被負能量之火摧毀了藉以寄身的裂縫槭樹,卻異常幸運地逃過了巨人們的洗劫,重建後的它得以繼續在四壁掛滿和陳列著數以千計的武器,有精靈與半精靈們自己打造的,也有他們在遊歷中偶爾購買或撿拾到的,或是朋友與僱主慷慨贈送,還有些是他們自敵人手裡收繳的,品種繁雜,但都被仔細地擦拭與保養過,隨時可以拿出去使用。

  「施法者們一般都會在身邊攜帶匕首,」凱瑞本說:「秘銀和精金的匕首是上佳選擇,它們和魔法十分親和,施法者佩戴它們就不必去顧慮普通鐵器對魔法造成的不利影響,某些時候,它們還能成為魔法的媒介或是直接附魔,據我所知,一個赫赫有名的刺客就擁有著一把能夠吸取他人生命力並且治癒主人的邪惡匕首——當然,施法者們選擇秘銀比較多些,精金雖然堅硬程度超過秘銀,但它實在是太重了。」

  他拿起一柄精金匕首,它的手握部分被鑄造成紡錘形狀,也就是兩頭細,中間粗,表面的防滑花紋是一圈圈平行的空心圓,被人們稱之為肋骨圈的花樣;護手被做成一條s型盤曲著的毒蛇,尾尖與垂下的三角形腦袋與身軀都有著一個小小的空隙,這樣即便沒有鞘套,它也能被直接掛在腰帶或胸帶的環扣上面;比起其他匕首,它更為狹窄,厚重,像根略帶扁平的錐子,開有三條血槽,適合捅刺而不是劈砍。

  「一個盜賊的遺物。」凱瑞本說。

  克瑞瑪爾接過去試了試,發現它的重量更勝於黃金。

  「弓弩,」凱瑞本繼續說道:「可以藏在袖子的這種。」

  克瑞瑪爾放下精金匕首,這種秘銀為主要配件材料的細小弩弓與其說是袖弩倒不如說是腕弩,它是被裝在手腕上的,就像一個大而古怪的裝飾品,其長寬不會超過他的手背,凸起的部分也完全可以用寬大的袖子遮蓋住,弩箭小的就像是一根髮夾,用於發射的機簧被藏在手心裡,中指或無名指輕輕一按就能擊出弩箭。

  他試了試,發現這個玩具一般的小弩所擊發的弩箭竟然能夠擊穿一面覆蓋著牛皮的木盾,當然,在常規情況下,它不是憑藉著本身的重量與長度殺人的,弩箭是中空的,可以注入致命或不致命的藥水。

  「這兩個都是矮人的作品。」凱瑞本說。

  他向克瑞瑪爾展示曾被後者當做鏡子使用的寬劍,寬度超過一尺或更多的薄刃在陽光中閃耀著奪目的光芒,它的長度幾乎可以貫穿整個房間,劍柄約有劍身的三分之一,末端是個又長又銳利,可以刺穿野豬頭顱的矛頭。

  「也是矮人?」克瑞瑪爾問。

  「不,」凱瑞本說:「是精靈。」

  克瑞瑪爾看看那柄寬劍,估算了一下精靈的身高,還有樹木之間的空隙,不要說使用,就連背著它行走都會是件比較困難的事情。

  「不是在這裡用的。」凱瑞本說,但他沒有繼續解釋下去,而是將話題轉往另一個方向,「你之前為何選擇細劍呢?因為它可以藏進手杖里?」

  克瑞瑪爾點點頭。

  「那麼你有想過別的嗎?無需考慮其他,只是你所想要的?」

  克瑞瑪爾猶豫了一會:「棍子?」

  凱瑞本停頓了一下,「這很罕見,」他說,「很少有人使用棍子,除了瑟里斯的武僧們,因為他們的教義就是儘可能的避免殺生見血——雖然他們的棍子並不比斧頭或是寬劍來的安全。」

  他示意克瑞瑪爾看向他所指的地方,那兒架設著長矛和三叉戟,以及兩根長棍,棍身黝黑,克瑞瑪爾試了試,發現它們要比秘銀重,但要比精金輕。

  ——如果你真敢挑這個,巫妖陰沉沉地說,我就殺了凱瑞本,我保證我會說到做到,哪怕我無法施放法術。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