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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看這傢伙是待在深圳,樂不思蜀了。」言曌說著,一邊吃菜,一邊跟幾人喝著酒。

  「李同,這次回來打算待多久?」

  本來李同的性格使然,不管怎樣的酒會聚餐,除了必要的應酬之外,他的話很少,坐在這一會,除了開始跟幾人打了招呼,隨後便是坐在一邊喝酒吃菜。

  人往往就是這樣,時間或許可以改變很多,但是有些紮根在骨子裡的東西還是很難改變的。

  沒想到的是,宋宇竟然是看向這邊,如此問道。

  李同一陣啞然,一時竟沒回過神,還是旁邊的祁文冦提醒了一下,他才回了一句:「就幾天,也不會待太久。」

  「嗯,咱們班基本上都結婚了,聽說你還沒結婚?」宋宇這話一出,其他人也是十分驚訝地看過來,大家都是三十左右的年齡,結的早的孩子都能打醬油了,結的晚的也早早拿到了證,咋聽這邊還有一個「留守兒童」,不驚訝是不可能的。

  「我一朋友的妹妹,跟你年齡差不多,人也可以,也是在煙臺上班,可以介紹你們認識一下。」

  李同的事,宋宇大概也是知道,自己這個學生,如今事業有成,可惜還未成家,聽得他這個師長也是操心不已。

  宋宇的話將其他人的目光都吸引過來,李同一陣尷尬,卻是目光不由看向安逸那邊,卻見那人也是審視的目光看向自己,分不清半分情緒,不由一陣苦笑:「一個人都習慣了,這些事隨緣吧!」

  聽到了李同委婉的拒絕,宋宇也沒說什麼,而是轉過身繼續跟其他人聊著。

  一頓飯吃了將近三個小時,吃完飯,天早都黑了,一大波人又是蜂擁著去了最近一家KTV,不是很大,但是消費也不便宜。

  本來就是十年才聚一次,錢啊時間什麼的,都不如老同學相聚來的珍貴,本來就是奔著聚會的目的來的,大家也是希望能夠更多時間聚在一起,聊聊這麼多年的生活。

  跟家裡老媽說了一聲,告知今天可能會回去晚一點,讓老人家不要太擔心,便是一大波人進了這家KTV最大的包廂。

  音樂聲起,喝著啤酒,在這燈光閃爍的空間,所有的情緒都在宣洩,幾個人已經拿著話筒唱起來。

  鬼哭狼嚎,那叫一個悽慘,明明是首悲傷的歌,愣是唱出了喜劇的效果。

  「我說,你還是下去吧,太難聽了!」

  有人聽不過,開著玩笑,對著拿著話筒的幾人央求道。

  「對啊,人家唱歌要錢,你這唱歌要命啊!」

  一人開口,自然有人起鬨,一瞬間整個包廂鬨笑一片。

  「我不管,今兒個是我的主場,聽我唱,死了都要愛……」

  又是一陣鬼哭狼嚎,再沒人說什麼,任他去了,畢竟這就是來玩的地方,太較真了不好。

  期間倒是服務員進來,看了一眼,委婉地問了句發生了什麼?

  也有唱的好的,有些是那些年的老歌,聽在耳里,滿是懷念,喝著酒,身邊是昔日的同學,就像是回到了那年的夏天。

  李同依舊少話,像是與這些格格不入,吃著面前的食物,別人過來喝酒才端起酒來喝上幾杯,在這熱鬧的氛圍,實在有些孤寂。

  祁文冦也是唱了一首,依著他以往都懶得拍照的性格,這簡直是種巨大的進步了。

  拿著話筒,祁文冦捅了捅李同的胳膊,十分不滿道:「別光顧著吃啊,你也上去點一首吧!」

  「我……就算了吧。」李同這樣說著,今天來這,也只是想見見往日的同學,他並不打算出多大的風頭。

  「別啊,記得當時畢業的時候你唱的什麼歌來著,還挺好聽的。」又同學比他還著急,如此說道,也是個喜歡起鬨的主,愛熱鬧。

  「對啊,就唱那首歌吧,你可以的。」

  旁邊人也是紛紛起鬨,這些話題一出,安逸卻是十分好奇地看過來,後面的一年他沒參與,很多事情也不知道,他想,這些年的光景,一定是發生了很多事。

  大家這麼一說,李同也不好拒絕,前去點了首歌,當然並不是當時唱的那首,而是陳奕迅的《紅玫瑰》。

  幾首歌之後,話筒傳到李同手裡,前奏響起,他驚訝的發現,另外一支話筒,竟然在安逸的手上。

  許是覺察到這邊的目光,安逸揚起話筒示意了一下,走到最近的地方坐下,笑著說了聲:「我也喜歡這首歌,我們一起吧!」

  還是那麼帥氣的臉,歲月讓他變得更加成熟,但還是有著歲月未曾磨滅的稚氣,一身休閒裝,鬍子剃的乾淨,是時下小女生喜歡的款式,有些迷人。

  李同深吸一口氣,儘量讓自己不去看那目光,好避免自己再次陷進那樣溫情的目光里。

  點了下頭,拿起話筒,順著音樂節奏,李同唱了起來,安逸也是緊隨其後:「夢裡夢到醒不來的夢,浮現你被軟禁的紅,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在無動於衷,從背後抱你的時候,期待的卻是她的面容,說來是太嘲諷我不太懂片刻望你懂……」

  ……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

  「握在手中流失於指縫,在落~空。」

  ☆、第五十一章 與君道尋常

  一曲終了,現場響起一片掌聲,安逸由衷地說了句:「你是我見過第二個唱的這麼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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