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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貼切,有沒有,像是男生,就真的不能再簡單了吧,洗個臉刷牙,齊活。

  用個洗面奶已經很少見了,剃個鬍子,那個,好像是半個月一次吧!

  學生時代,很多人喜歡蓄長發,另外也是覺得學校外面的理髮店實在是有些坑人,索性能撐多久撐多久,實在撐不住才去理髮的好不?

  因此男生寢室備鏡子不算意外,備梳子也是情理之中了,耍帥而已,誰也希望女生子多關注著自己點。

  可是李同不在此列,他喜歡短髮,每次理髮,他都恨不得光頭打理髮店出來,怎奈學校不允許男生長發跟光頭,他也就只能留個平頭來減少自己理髮的次數了。

  草坪上也都是枯草,加上校醫室旁那些蕭索的樹木,分外透著冷寂。

  說真的,他不習慣等人,也不習慣讓人等,可是生活中就是這樣,充滿無奈,等待這樣的詞,於我們每個人,似乎是那麼不可避免。

  出門走得急,洗的外套又還沒徹底干,李同也是隨手拿了件外套就出門了。不過,現在他嘗到了苦果,這天氣,可真是冷啊!

  「叫你小子作,穿那麼少。」梁戟在一旁大言不慚地嘲諷,也不看看他也就穿的比李同厚了那麼一點點。

  「能穿的都被我洗了,只有這一件能穿了。」李同本想頂上兩句,讓自己不至於尷尬。臨了這天氣實在太冷了,一陣冷風吹過,硬是將他心底的反駁壓了下去。

  「要不我的這件你穿?」

  梁戟嘚瑟地示意下自己尚算暖和的外套,「虛情假意」地關心道。

  「不用。」

  說話的語氣也是十分冷硬,也沒怎麼去理睬梁戟。

  不過,他們三人,還沒等到秦珊,卻是看見了一個意想不到的人,確切地說,是對於李同來說意想不到的人。

  遠遠地看到那人從女生宿舍樓走出來,李同驚喜萬分,略作猶豫,逕自走上前去。

  作者有話要說:  ps:剛寫了兩章,結果又要開始忙了,人家過年都是要回家過年,就小僧只能在外面回不去了,工作任務需要,既然決定出門賺錢,自然很多事情有些身不由己。

  春節的票不好搶,小僧也是搶很久沒搶到,這也是不能回家的一個原因。

  本來過年,就是要一家人團聚,可是老姐去了東北,小僧又回不去,只能讓二老兩人過年了,以後爭取不出現這樣的情況吧,畢竟一家人在一起才叫過年呢。

  大家也是要跟家人經常多待,畢竟這一輩子說長也不長,陪陪家人沒什麼不好的。

  ☆、第十九章  如何能夠不曾遇見

  「田思語,早啊!」內心很是忐忑,鼓起勇氣勉強對著迎面而來的女生開了口。

  田思語背著黑色皮質的背包,也是裝了些回家要用的東西,看到對面的李同,一抹溫煦的笑意揚在臉上,李同覺得,別的不說,就這樣的笑容,就足以讓他迷醉了。

  更別說那姣好的身材,和恬靜精緻的臉頰了,這樣的容顏,跟李同相認的乾妹妹齊珍幾乎平分秋色了。

  齊珍也是美女一枚,與田思語的溫婉相比,她更是顯得嬌小可人,給人的是鄰家妹妹的那種感覺。

  從一開始,與齊珍相識,到兩人的關係變得熟絡,李同自始至終都沒想過要去追求齊珍,可能心裡有個人,便再住不下第二個人了吧!

  跟人說起過齊珍跟自己的關係,很多人都認為李同是因為追求不到齊珍退而求其次,改為兄妹相稱。多麼老套的戲碼,可是與李同無關,當初好像是開玩笑,直到兩人都認了真。

  無話不說,這是兩人的話題,齊珍會說些自己跟男朋友的煩惱,李同會認真的傾聽,更多時候,他是一個不錯的傾聽者。

  「李同……」田思語走過來,呼嘯的冷風卷帶著發梢的清香,輕輕一嗅,分外迷人。可能不愛一個人就是這樣吧,哪怕李同曾經跟自己表白,自己拒絕之後對方要求做朋友,她也真的將對方當做了朋友,那麼的自然,熟悉的只是一般熟人的問候,陌生的是深到骨子裡的距離感。

  真的只是一般的朋友啊,李同心裡一暗,可是我還是遇見你就緊張,看到你慌張,看不到著急,怎麼辦。

  我是愛你的呀!可是你不曾體會我炙熱的心跳,在你溫柔的眸子裡燃燒。

  愛一個人的感覺,大抵就是如此吧,自己是有多麼愛著眼前的人啊,李同對此深信不疑。

  一輩子,還能如何,這麼去喜歡一個人啊!

  對田思語的愛意,他是這麼的篤定,他甚至想,此後的日日夜夜,自己怕是不可能再去這麼喜歡一個人了。

  但,那是愛麽?

  還是喜歡,好感呢?

  可是從頭到尾,他有認真追過這個人嗎?表白,失敗,然後呢,變不了了之了,這算哪門子喜歡,又算哪門子愛呢?

  溫柔以長情的陪伴,瘋狂以熱情的糾纏,都沒有,說是喜歡,也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說是喜歡,也頂多是好感啊,怎麼能說是愛。

  李同,我想,你可能未曾真正喜歡田思語。

  愛一個人,不是嘴上說說而已,迄今為止,你有沒有為了一個人,喜歡到奮不顧身呢?

  以上這些話,是多年以後,田思語結婚,李同在酒後跟田思語的閨蜜,說是自己喜歡田思語的這些過往,那位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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