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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石靜宜這位富家千金,自小嬌生慣養,過慣了揮霍無度的富裕生活。來到台灣後,娘家的經濟來源已不能再滿足她的豪奢生活,蔣緯國的薪俸又不夠她花用,囊中羞澀、捉襟見肘的苦況使她只好另想它途以滿足自己的欲望。於是,有關石靜宜的種種傳聞街談巷議沸沸揚揚,傳說她利用丈夫蔣緯國統掌的裝甲兵旅採購物資的便利,從香港進口貨物到台灣販賣。傳言不勝而走,老公公蔣介石亦有耳聞,竟要大義滅親,查辦兒媳。於是,一起涉及到石靜宜挪用軍款購買私貨而逾期未歸的大案,東窗事發。這便是在台灣轟動一時的“魏文啟、包啟黃案”。該案涉及到政治圈內複雜的權力鬥爭,戲中有戲,案中有案,石靜宜當然也被牽連至深。
魏文啟乃是台灣國民黨軍隊“聯勤”總部的一名科長,負責後勤保障。在一次內部例行的業務檢查中,發現他主管的帳上短款 300萬元。
原來這筆款項是由前任科長經“聯勤”總司令黃鎮球、司令黃仁霖的同意,借給蔣緯國夫人石靜宜到香港辦貨走私去了,牽線人不是別人,正是“總統”夫人宋美齡,並現存有石靜宜的借據。魏文啟因懾宋、石的威嚴,礙於“二黃司令”的面子,也就沒有揭發和追究這300萬元款的下落。
事情並未就此了結,台灣軍法當局以讀職、貪污二罪,將魏文啟拘捕歸案。魏妻見丈夫蒙冤,遂找到昔日情人、“軍法局”局長包啟黃,請求其從中斡旋。包啟黃表示,只要提供20萬元台幣,魏文啟就可能獲釋。可是魏委等到的消息,不是丈夫歸家,而是一命歸西。
又氣又急的魏妻那肯善罷甘休,在“保密局”特務的策劃下,冒死擋蔣介石的“駕”呈上訴狀,狀告包啟黃勒索財物,姦污自己。蔣介石看完狀子,勃然大怒,立即“御批”著保密局即將包啟黃逮捕查辦。不久,新店安坑刑場又多了一個冤魂。
“保密局”系統的特務緣何要插手“魏文啟、包啟黃案”呢?原來,在國民黨退守台灣之時,包啟黃僅為台灣“保安司令部軍法處”上校副處長,後升為少將處長,1952年在蔣經國的栽培下竟然成為台灣“國防部軍法局”中將局長,40出頭的包啟黃就這樣以火箭速度坐上了軍法系統第一把交椅。官運亨通的包啟黃固然令“國防部保密局”局長毛人鳳眼紅心跳,而尤使毛人鳳大感不快的是這位局長大人竟以“包青天”自居,得意忘形;在處分“保密局”系統特務的違紀行為時,更是不留情面,心狠手辣。正當毛人風不知如何發泄心中的不滿時,拔掉眼中釘、肉中刺的時機到了。
魏、包案發,抖落出將府內幕。對借款案來說,魏文啟本是無辜的,知情不報,也罪不致死。但是,當魏妻找上包啟黃後,事情就有了新的變化,因為它給了毛人鳳一個落井下石的機遇。毛人風為了置包啟黃於死地,一面下令立即槍斃魏文啟,製造包啟黃與魏妻之間的矛盾,逼魏妻起來告發包啟黃;一面派出親信特務指導魏妻如何擋“駕”告“御狀”。所以說毛人鳳是借魏文啟的命來要包啟黃的命,這一招的確高明,毛人民因此泄掉了心頭之恨。
魏包兩人相繼歸天,他們無形中給300萬元借款案的當事人宋美齡、石靜宜當了“替罪羊”。按理說,借款風波至此可以平息。但此案紛繁複雜。風波迭起。當然,有“總統夫人”之尊的宋美齡是毫髮無損,但她的兒媳石靜宜卻難逃干係。
本來借款之事,絕對隱秘。問題出在“聯勤”總司令黃鎮球身上。此人原是張發奎的部下,自投靠蔣介石後,對蔣氏家族倒是忠心耿耿,並無二心。當他發現自己被架空,副手黃仁霖竟自作主張答應借款300萬元予宋美齡和石靜宜,自己只是在具體條件談妥後才被叫到現場過目,名為請“總司令”批准,實則是黃仁霖耍滑頭:若是不出事,則他獨享其利;若是一旦追究起來,就請你“總司令”也共擔其責吧。黃鎮球也不是一般之輩,心想你黃仁霖魔高一尺,那我便道高一丈,認為既然是宋美齡替石靜宜所借,那就請石靜宜留下簽名字據。
黃鎮球一拿到字據,立即向蔣經國密報。按照蔣經國的旨意,黃鎮球一面把錢付給宋、石二人,由宋、石出面托人到香港辦貨;一面在貨到之後於港口把貨扣押,300萬元借款永無償還之日,宋美齡、石靜宜挪用公款走私,證據如山。當然,“聯勤”總部並不吃虧,現貨物在黃鎮球手中,“賺頭”自然也就歸於“聯勤”總部了。據宋美齡估計,這批貨物一旦脫手,則可賺取500萬元。
黃鎮球的個人“賺頭”則更大了,事後即成為蔣經國的心腹,官運亨通,連連高升。憑著一張石靜宜的借款簽字條,黃鎮球換來了高官厚祿,同時卻葬送了石靜宜的生命。這個倔強的石靜宜,在案發後,即要面子,又不肯去乞求。那時蔣緯國又在美國,更是鞭長莫及。她頓生死念,遂服毒自盡。當然,最為痛心疾首的莫過於蔣緯國了。儘管傳聞各異,真假莫辨,但有一定卻是千真萬確的月B就是把悲劇留給了蔣緯國。
1991年7月,在內爭中失勢的蔣緯國,再次成為新聞焦點。7月6日,台中市調查站公開聲明:“蔣緯國將軍遭人檢舉持有60支靶槍,已於6月30日托人自動向我站報繳,由於前後說詞不一,且對全案來龍去脈無法合理圓滿的解釋,致引起社會大眾的猜疑。”11日下午台中市調查站將該案函轉台中地檢署,全案進入司法程序。
魏文啟乃是台灣國民黨軍隊“聯勤”總部的一名科長,負責後勤保障。在一次內部例行的業務檢查中,發現他主管的帳上短款 300萬元。
原來這筆款項是由前任科長經“聯勤”總司令黃鎮球、司令黃仁霖的同意,借給蔣緯國夫人石靜宜到香港辦貨走私去了,牽線人不是別人,正是“總統”夫人宋美齡,並現存有石靜宜的借據。魏文啟因懾宋、石的威嚴,礙於“二黃司令”的面子,也就沒有揭發和追究這300萬元款的下落。
事情並未就此了結,台灣軍法當局以讀職、貪污二罪,將魏文啟拘捕歸案。魏妻見丈夫蒙冤,遂找到昔日情人、“軍法局”局長包啟黃,請求其從中斡旋。包啟黃表示,只要提供20萬元台幣,魏文啟就可能獲釋。可是魏委等到的消息,不是丈夫歸家,而是一命歸西。
又氣又急的魏妻那肯善罷甘休,在“保密局”特務的策劃下,冒死擋蔣介石的“駕”呈上訴狀,狀告包啟黃勒索財物,姦污自己。蔣介石看完狀子,勃然大怒,立即“御批”著保密局即將包啟黃逮捕查辦。不久,新店安坑刑場又多了一個冤魂。
“保密局”系統的特務緣何要插手“魏文啟、包啟黃案”呢?原來,在國民黨退守台灣之時,包啟黃僅為台灣“保安司令部軍法處”上校副處長,後升為少將處長,1952年在蔣經國的栽培下竟然成為台灣“國防部軍法局”中將局長,40出頭的包啟黃就這樣以火箭速度坐上了軍法系統第一把交椅。官運亨通的包啟黃固然令“國防部保密局”局長毛人鳳眼紅心跳,而尤使毛人鳳大感不快的是這位局長大人竟以“包青天”自居,得意忘形;在處分“保密局”系統特務的違紀行為時,更是不留情面,心狠手辣。正當毛人風不知如何發泄心中的不滿時,拔掉眼中釘、肉中刺的時機到了。
魏、包案發,抖落出將府內幕。對借款案來說,魏文啟本是無辜的,知情不報,也罪不致死。但是,當魏妻找上包啟黃後,事情就有了新的變化,因為它給了毛人鳳一個落井下石的機遇。毛人風為了置包啟黃於死地,一面下令立即槍斃魏文啟,製造包啟黃與魏妻之間的矛盾,逼魏妻起來告發包啟黃;一面派出親信特務指導魏妻如何擋“駕”告“御狀”。所以說毛人鳳是借魏文啟的命來要包啟黃的命,這一招的確高明,毛人民因此泄掉了心頭之恨。
魏包兩人相繼歸天,他們無形中給300萬元借款案的當事人宋美齡、石靜宜當了“替罪羊”。按理說,借款風波至此可以平息。但此案紛繁複雜。風波迭起。當然,有“總統夫人”之尊的宋美齡是毫髮無損,但她的兒媳石靜宜卻難逃干係。
本來借款之事,絕對隱秘。問題出在“聯勤”總司令黃鎮球身上。此人原是張發奎的部下,自投靠蔣介石後,對蔣氏家族倒是忠心耿耿,並無二心。當他發現自己被架空,副手黃仁霖竟自作主張答應借款300萬元予宋美齡和石靜宜,自己只是在具體條件談妥後才被叫到現場過目,名為請“總司令”批准,實則是黃仁霖耍滑頭:若是不出事,則他獨享其利;若是一旦追究起來,就請你“總司令”也共擔其責吧。黃鎮球也不是一般之輩,心想你黃仁霖魔高一尺,那我便道高一丈,認為既然是宋美齡替石靜宜所借,那就請石靜宜留下簽名字據。
黃鎮球一拿到字據,立即向蔣經國密報。按照蔣經國的旨意,黃鎮球一面把錢付給宋、石二人,由宋、石出面托人到香港辦貨;一面在貨到之後於港口把貨扣押,300萬元借款永無償還之日,宋美齡、石靜宜挪用公款走私,證據如山。當然,“聯勤”總部並不吃虧,現貨物在黃鎮球手中,“賺頭”自然也就歸於“聯勤”總部了。據宋美齡估計,這批貨物一旦脫手,則可賺取500萬元。
黃鎮球的個人“賺頭”則更大了,事後即成為蔣經國的心腹,官運亨通,連連高升。憑著一張石靜宜的借款簽字條,黃鎮球換來了高官厚祿,同時卻葬送了石靜宜的生命。這個倔強的石靜宜,在案發後,即要面子,又不肯去乞求。那時蔣緯國又在美國,更是鞭長莫及。她頓生死念,遂服毒自盡。當然,最為痛心疾首的莫過於蔣緯國了。儘管傳聞各異,真假莫辨,但有一定卻是千真萬確的月B就是把悲劇留給了蔣緯國。
1991年7月,在內爭中失勢的蔣緯國,再次成為新聞焦點。7月6日,台中市調查站公開聲明:“蔣緯國將軍遭人檢舉持有60支靶槍,已於6月30日托人自動向我站報繳,由於前後說詞不一,且對全案來龍去脈無法合理圓滿的解釋,致引起社會大眾的猜疑。”11日下午台中市調查站將該案函轉台中地檢署,全案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