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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最後還是死在女人手裡
張紅梅和她的同事出現在曲寶源面前時,她看出了曲寶源的滿臉驚訝,她想,這很可能是因為他被拘留以後第一次見到女官員。
看守所所長指著張紅梅告訴曲寶源,這位是張檢察官,其他兩位都是檢察官,你的案子由他們公訴,他們今天要對你進行訊問,希望你能配合。
張紅梅看出曲寶源很緊張,嘴唇發乾,喉頭蠕動,馬上說你請坐,然後把手裡拿著的一瓶礦泉水擰開蓋子,蓋子留在左手裡,礦泉水拿在右手遞給曲寶源說,請你喝水,對不起,我不能給你瓶蓋。
曲寶源奇怪地眨眨眼睛,然後笑了,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雙手接過礦泉水,連聲說謝謝謝謝。
張紅梅一笑,說謝什麼謝?你曲寶源不能光說謝,你得配合我們的工作呀。
張紅梅看到曲寶源臉上頓時沒了笑意。
她說,好漢做事好漢當嘛。你是個男子漢,既然已經做了就要敢說嘛!
他一直站著,張紅梅看到他臉上掠過一絲得意,自言自語道多大個事兒呀,別作炕頭兒上的漢子。
你為什麼不坐下呢?張紅梅問他。
不坐啦!讓我蹲地上吧,肺結核喘不上氣來。
張紅梅看到他這麼矮小,身體又這麼弱,真是沒法想像他怎麼攀爬六樓陽台去殺人。也許他現在這個樣子是心理上遭受打擊的結果?
張紅梅禁不住問道,你為什麼要殺人呢?
你們不是報導了嗎?左一篇右一篇的,不是說我變態殺人惡魔嗎?曲寶源瞪亮了他的小眼睛。
我們是檢察院,現在來聽你說,我們不看報紙怎麼說,他們不代表我們。
真的?
不是真的我們來幹啥?
訊問進行得很順利,曲寶源交代了四起案子的作案經過。但是,仍然沒有交代作案動機。
訊問臨近結束時,曲寶源說,謝謝你們這樣對待我,能不能提個要求我?
你先說出來,我們看看是什麼要求?張紅梅說。
給我女兒寫封信,張檢察官能不能轉給她?
張紅梅看看那兩位檢察官都點了頭,就說道,沒問題,我們一定能滿足你這個要求。
我的信,你可以看,你可以用它寫什麼,但你千萬別給報紙,千萬別讓記者看見。
請你放心,我們一定滿足你的要求,我會交給你的女兒,我也不會用它寫什麼,也不會告訴別人,我們會尊重你的隱私。
開庭時曲寶源果然把一封信交給張紅梅,楊明眼尖,事後找到張紅梅說,張姐,我請你吃飯。
張紅梅說我不吃你的飯。
為什麼?
吃了人家的嘴軟。
張姐,我不想看他的信,你把他寫的什麼內容給我說說還不行嗎?
不行。肯定不行。
你只是說說,又不是原話……
張紅梅笑了,我知道你是比較優秀的記者,很講究職業道德,你的報導也比較客觀,但是,作為檢察人員我必須無條件地尊重當事人的隱私,不然,我也是沒有職業道德的。
行!我算服了你張姐!不過,我還是想請你吃飯,就為了你的這份堅守,為了我們以後的合作。
楊明依然是很高興。
曲寶源一案法院審理後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曲寶源搶劫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曲寶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僅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就先後四次以暴力手段持械入戶搶劫他人財物,並致兩名被害人死亡,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搶劫罪成立。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曲寶源殺人犯罪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殺人只是搶劫的手段,不應獨立定罪。故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曲寶源的殺人犯罪,本院不予支持。關於曲寶源的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在前兩起犯罪中系未遂,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予以採納,但鑑於本案情況不足以對他從輕處罰。被告人曲寶源作案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又系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重新犯罪,即累犯,依法應予嚴懲。最後判決:被告人曲寶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作案工具錘子一把、頭套一個、膠鞋一雙。
曲寶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省高級人民法院接到曲寶源上訴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通過閱卷,訊問上訴人,聽取辯護人意見,認為本案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終審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主訴檢察官張紅梅對我說,他傷害女人,最後還是死在女人手裡!這位美女檢察官連著跟我說了兩遍。她的話讓我感到意外,因為我沒有想到這一層;但她的話也讓我意識到了女人的堅強和力量。
公訴曲寶源的主訴檢察官是女檢察官,審判他的主審法官是女法官,主持終審的主審法官還是位女法官,這只能說是一種巧合,但這種純屬偶然的巧合對於曲寶源來說可是只有一次,而且是永遠的一次,永遠地裁定他生死的一次,這樣看來,對於他這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了。
不知道自己將要死亡而死亡的人是沒有痛苦和恐懼的。知道自己將要死亡,天天去等待死亡,還有比這更痛苦更恐懼的事情嗎?
張紅梅和她的同事出現在曲寶源面前時,她看出了曲寶源的滿臉驚訝,她想,這很可能是因為他被拘留以後第一次見到女官員。
看守所所長指著張紅梅告訴曲寶源,這位是張檢察官,其他兩位都是檢察官,你的案子由他們公訴,他們今天要對你進行訊問,希望你能配合。
張紅梅看出曲寶源很緊張,嘴唇發乾,喉頭蠕動,馬上說你請坐,然後把手裡拿著的一瓶礦泉水擰開蓋子,蓋子留在左手裡,礦泉水拿在右手遞給曲寶源說,請你喝水,對不起,我不能給你瓶蓋。
曲寶源奇怪地眨眨眼睛,然後笑了,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雙手接過礦泉水,連聲說謝謝謝謝。
張紅梅一笑,說謝什麼謝?你曲寶源不能光說謝,你得配合我們的工作呀。
張紅梅看到曲寶源臉上頓時沒了笑意。
她說,好漢做事好漢當嘛。你是個男子漢,既然已經做了就要敢說嘛!
他一直站著,張紅梅看到他臉上掠過一絲得意,自言自語道多大個事兒呀,別作炕頭兒上的漢子。
你為什麼不坐下呢?張紅梅問他。
不坐啦!讓我蹲地上吧,肺結核喘不上氣來。
張紅梅看到他這麼矮小,身體又這麼弱,真是沒法想像他怎麼攀爬六樓陽台去殺人。也許他現在這個樣子是心理上遭受打擊的結果?
張紅梅禁不住問道,你為什麼要殺人呢?
你們不是報導了嗎?左一篇右一篇的,不是說我變態殺人惡魔嗎?曲寶源瞪亮了他的小眼睛。
我們是檢察院,現在來聽你說,我們不看報紙怎麼說,他們不代表我們。
真的?
不是真的我們來幹啥?
訊問進行得很順利,曲寶源交代了四起案子的作案經過。但是,仍然沒有交代作案動機。
訊問臨近結束時,曲寶源說,謝謝你們這樣對待我,能不能提個要求我?
你先說出來,我們看看是什麼要求?張紅梅說。
給我女兒寫封信,張檢察官能不能轉給她?
張紅梅看看那兩位檢察官都點了頭,就說道,沒問題,我們一定能滿足你這個要求。
我的信,你可以看,你可以用它寫什麼,但你千萬別給報紙,千萬別讓記者看見。
請你放心,我們一定滿足你的要求,我會交給你的女兒,我也不會用它寫什麼,也不會告訴別人,我們會尊重你的隱私。
開庭時曲寶源果然把一封信交給張紅梅,楊明眼尖,事後找到張紅梅說,張姐,我請你吃飯。
張紅梅說我不吃你的飯。
為什麼?
吃了人家的嘴軟。
張姐,我不想看他的信,你把他寫的什麼內容給我說說還不行嗎?
不行。肯定不行。
你只是說說,又不是原話……
張紅梅笑了,我知道你是比較優秀的記者,很講究職業道德,你的報導也比較客觀,但是,作為檢察人員我必須無條件地尊重當事人的隱私,不然,我也是沒有職業道德的。
行!我算服了你張姐!不過,我還是想請你吃飯,就為了你的這份堅守,為了我們以後的合作。
楊明依然是很高興。
曲寶源一案法院審理後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曲寶源搶劫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曲寶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僅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就先後四次以暴力手段持械入戶搶劫他人財物,並致兩名被害人死亡,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搶劫罪成立。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曲寶源殺人犯罪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殺人只是搶劫的手段,不應獨立定罪。故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曲寶源的殺人犯罪,本院不予支持。關於曲寶源的辯護人提出的“被告人在前兩起犯罪中系未遂,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予以採納,但鑑於本案情況不足以對他從輕處罰。被告人曲寶源作案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又系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重新犯罪,即累犯,依法應予嚴懲。最後判決:被告人曲寶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作案工具錘子一把、頭套一個、膠鞋一雙。
曲寶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省高級人民法院接到曲寶源上訴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通過閱卷,訊問上訴人,聽取辯護人意見,認為本案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終審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主訴檢察官張紅梅對我說,他傷害女人,最後還是死在女人手裡!這位美女檢察官連著跟我說了兩遍。她的話讓我感到意外,因為我沒有想到這一層;但她的話也讓我意識到了女人的堅強和力量。
公訴曲寶源的主訴檢察官是女檢察官,審判他的主審法官是女法官,主持終審的主審法官還是位女法官,這只能說是一種巧合,但這種純屬偶然的巧合對於曲寶源來說可是只有一次,而且是永遠的一次,永遠地裁定他生死的一次,這樣看來,對於他這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了。
不知道自己將要死亡而死亡的人是沒有痛苦和恐懼的。知道自己將要死亡,天天去等待死亡,還有比這更痛苦更恐懼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