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頁
“沒什麼啦,就是覺得你是頭笨牛!”
“哦?那你想做被笨牛耕的田?”
CJ的我啊,過了很久才意識到這話中的YD意味!
雷……
我怒極:“給本城主惡——靈——退——散……”
“偏不退。”他不由分說地跟我擠在狹窄的小空間內,“老婆,老公很累,一回去就有好多事兒要處理,頭都痛了,你讓我在這兒輕鬆一下好不好?”
我心中一陣心疼,輕輕撫摸著他的頭髮。
他的頭髮不像一般男生的頭髮總是油膩膩的,乾淨,清爽,還帶著一點點水果的清香,很柔軟。
他伏在我的膝頭上,漸漸地進入了夢鄉。
就好似一個十五歲的少年,依靠著他喜歡的少女,在星空下,暢想未來,慢慢地沉入夢鄉。
看著他安靜的睡顏,我覺得心裡很安全。
不論將來還會發生什麼,不論還有多少的困難,只要我和他在一起……
人生,就不再寂寞如雪。
迷迷糊糊地,我也睡著了。
這一覺睡得雖然腰酸背痛腿抽筋,但心情卻是很好的。
迷迷糊糊中,我感覺到自己被輕輕地放下,然後柔軟的嘴唇在我的臉頰上輕輕滑過。
我想睜開眼睛來看看他,卻實在太累了,一翻身,又進入夢鄉。
醒來的時候,天已大亮。
我打著哈欠,掀開馬車的帘子,看見藍天一碧如洗。
車夫帶著些曖昧的眼神看著我:“城主大人,醒了?”
我那是什麼等級的八卦女,一下就看出這車夫早就八卦出了我和皇上同志的JQ.
哼,八卦去吧,我勇敢地挺了挺胸,綻放出一個燦爛無比的笑容,讓八卦來得更猛烈些吧!
車夫訕訕地低下頭。
我伸個懶腰,心想論起八卦來,這車夫比我家老魷魚差遠了。
下意識地看了看遠處的車隊。
這一看卻發現我們這輛車和後面幾輛車一起,已經隔著烈君絕前面的大部隊頗有一段距離了。
我心裡有些不爽,抬眉問車夫:“我們怎麼掉到這麼後面了?”
車夫撓了撓頭:“因為小的看見大人還在睡覺,怕趕車趕得太急……吵了大人的好夢……”
我攤攤手:“那還能追上去麼?”
車夫道:“不能了,因為剛才前面傳來消息說,這一塊的地勢比較鬆軟,如果車隊走得太近會說不定踩到地下的暗河,會塌陷的,我們現在每輛車之中都隔了二十尺的距離。”
我無奈地道:“那我們這是倒數第幾輛了?”
車夫看了看後面:“總共三十五輛車,我們這是倒數第三輛,後面兩輛車都是運送水和食物的。”
NND,老娘是裝人的最後一輛了!
我又問:“那皇上的車呢?”
車夫想了想:“應該是第三輛吧。”
我怒了!
他坐著黃金位置,我卻被發配到這樣的屁股後面!
NND,我就差他這麼多啊!
這就好像他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敖近有一套別墅,我卻只能在大西北鄉下有個茅棚!
沙漠旁邊的金色雖然很壯觀,但是看久了也就那麼回事。
當沙漠的金黃,天空的蔚藍,沙丘的奇詭形狀都看煩了之後,我打起了哈欠。
為了驅散困意,我仔細地又在肚子裡面思索了一遍我的計劃。
我的內衣和飾品已經在大多數地區打開了銷路,新穎的款式和相對低廉的價格收到少女們的廣泛歡迎,但是我的產品也有一個最大的缺點,那就是材質問題。
在古代,門戶之別很嚴重,真正的大門大戶,都是要用黃金、琥珀、珍珠,或者上好的翡翠來做飾品,這樣帶出去彰顯檔次,在家裡放著也保值。
而我的飾品雖然樣式美觀,然而畢竟不是什麼貴重金屬做的,有些大戶小姐或者青樓名妓雖然喜歡,卻覺得有些掉價,不願意出手購買。
我現在最大的問題呢,就是要找出一個代言人來,作出廣告效應,讓這些自恃檔次很高的女人們知道我的飾品雖然質地並不是什麼貴重的金銀珠寶,可是設計感才是最重要的!
就好像現代的什麼ZARA啊,H&M啊,你以為它們的質量又有多好呢?
不就是一塊布?
還會掉線?
就算是LV,它也不是真皮!
就算是真皮也沒他貴啊,一個箱子兩萬塊!
不就是被廣告和所謂”名流“炒起來的?
哼,我總有一天讓你們這些古代人知道,真正有價值的不是死板的什麼玉啊,金子啊,等等石頭,不就是稀缺資源嗎,有什麼了不起的。
這些神馬,都是浮雲,浮雲啊,浮雲————
在一個有挑戰性的社會中,只有設計!智力!才是不可或缺,且不能複製的東西才是真正先進,領先潮流,永遠居於不敗之地的!
哼!
我一定要找到一個合適的代言人來宣傳我的產品,只要這個代言人夠時尚,夠潮流且有檔次,那麼我的產品也一定會被帶起來的!
就好像動感地帶和周董這對無敵組合一樣!
在決定去京城之前,我已經思考出了三個人選。
第一個,是最近在京城的青樓中大紅的一名花魁,她的名字也很有特點,叫做金鈴鐺。
據說這位金鈴鐺的手腕和足腕上都套上了純金打造的鈴鐺,只要她翩翩起舞的時候,那些鈴鐺都會發出悅耳的鳴聲,令人心醉。
再加上她柔軟纖細的腰肢,秋水明眸,菱角紅唇,據說還可以在人的掌心上跳舞,而且最玄乎的傳聞,是她還有外國皇室血統,是名外室公主!
這些噱頭我早就見怪不怪了,什麼在人的手掌上跳舞啊,在我們那個時空啊,漢朝的趙飛燕早就玩爛了,什麼外國皇室血統啊,誰知道她什麼血統,古代也沒有檢驗DNA技術,大家還不是胡編亂造?
我知道但凡男人都有個心理,若是玩的女人檔次比較高貴,神馬落難公主啊,神馬破產的千金大小姐啊,那就會覺得自己的檔次也高了,牛B了,風雅了!
這就和明星的穿去參加晚宴的二手衣不管有多爛,說不定還有汗臭味和不知道神馬香水脂粉味,但是那些粉絲們和錢多沒事做的大款們就喜歡買啊!誰叫那是曾經明星穿過的,而且穿去接受閃光燈照射的東西呢?
誰叫那是曾經明星穿過的,而且穿去接受閃光燈照射的東西呢?
那對這件衣服而言,可真是雞犬升天啊!
所以呢,雖然我對金鈴鐺小姐的炒作手段覺得也就那麼回事,但是這兒畢竟是古代,不是我那個時代,男人們,特別是那些達官貴人們都很吃這一套。
導致的結果是,金鈴鐺小姐紅了。
她紅到什麼程度呢?
紅到所有傳說她吃過飯的,洗過腳的,梳過頭的地方全都生意紅火,賓客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