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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家人呢?諒解你了?”迎薔不由得從石上滑了下來,坐到他身邊,問他。

  “怎麼可能?鬧革命呢!”她笑了。

  迎薔怔忡著。這種事,她是絕對無法體會的,她從來連想都沒想過。鬧革命?她想像著:如果她跟母親鬧革命,會是怎樣的可怕情形?

  “我這個人,腦子很死,不大會去想太複雜的事,”方宸笑笑,把腐爛的糙扔了。“其實我也不覺得在這裡從事這個工作有多偉大、多有意義,我只知道,只要我決定了一件事,覺得這樣做很好,我就會去做,不會猶豫。”

  決定了就去做,不會猶豫……迎薔咀嚼著這句話,很簡單的兩句,卻像有著萬鈞的力量,令人欽羨。她多希望自己也能有這樣的力量,朝著自己的目標走,不要顧慮周遭,家人……

  “你真的可以不顧家人?你不怕他們傷心、失望?”迎薔仰著頭,迫切地等待他的答案。

  “說不管,那是騙人的。不過慢慢來吧。”他看得很開,聳聳肩。“至少我爸就已經差不多放棄罵我了,只有我媽,老是叫我趕快娶老婆。”

  迎薔微笑著側過臉去看他。方宸其實是很能吸引女人的類型。幽默、耐看、細心、體貼、直率……當然,還有他專注於一件事時那種認真的樣子,那才真是迷人,讓人忍不住要心動。在這深山裡還真糟蹋他了。

  突然之間,她的笑意停在唇邊,問題變得有點酸:

  “你,不會沒有女朋友吧?”

  “現在景氣不行了,”他開起玩笑來。“我現在的身價,就像股票狂跌一樣沒人要。以前的女朋友都覺得我愛動物甚過愛她們,所以就走了;現在我既沒時間交女朋友,也不想再去找女朋友,畢竟有哪個女人願意暗我在這裡當傻瓜?”

  “也許很傻,但傻得讓人尊敬。”迎薔喃喃說。

  “你說什麼?”方宸沒聽清楚。

  迎薔笑笑,換了別的:“晶晶呢?她總是女的,也待在山上。”

  “晶晶?”方宸很惡毒地:“你說她是女的?她的手臂快跟我一樣粗了!我真覺得她跟德稚的身材應該反過來,難得德稚還要她當女朋友。”

  原來晶晶是德稚的女朋友!迎薔明白了。

  “你這樣貶晶晶太過分了吧?”

  “沒辦法,我跟她什麼玩笑都開,反正她不會生氣,太熟了嘛。”方宸口無遮攔地一連串講下去:“如果不很熟,我當然不敢亂開玩笑。比如我如果說你臉色蒼白得像殭屍,你一定不高興對不對?”

  說著說著,方宸自動住了嘴,臉色很尷尬。

  “呃……說太快了,不是故意的。”

  那張臉龐讓迎薔根本發不起脾氣,她緊抿的唇其實噙著笑意。方宸補救地趕緊又變換話題:

  “來來來!我們也喝點白酒好了,我的背包里有紙杯。”

  不知是刻意帶的,還是巧合,他從背包里翻了幾個紙杯出來,倒了半杯在兩個杯子裡,遞給迎薔。

  他舉杯一碰她的,紙杯沒有清脆的聲音,他幽默地:

  “敬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而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迎薔忍不住要笑,半晌,才說:

  “你錯了,我一點也不美。”

  “誰說的?”他十足正經。“你有一種優雅的味道,淡淡的,很特別,可是你的眼睛又很叛逆,不管怎樣,你至少是個中上美女。”

  淡淡的優雅、叛逆的眼睛?迎薔頭一回聽見這種形容詞,她眯著眼揪他:

  “只是中上程度的美女而已?”

  方宸像獎勵她似的:“如果你不要看起來恍恍惚惚,多點精神活力,分數會更高。”

  迎薔默然了。她不是頭一次聽方宸這麼自信而確切地表達它的感覺。她想:方宸一定很清楚的認識自己,明確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才能用最具體、很自信的言詞說話吧?

  這讓她不僅羨慕,甚至有些嫉妒。因為她──完全做不到。

  她長嘆一聲。

  “我也希望自己能有活力一點,可是好像很難。”

  “為什麼?每天早上去跑步就好了。”方宸亂開玩笑,喝光了杯里的酒,又倒了一杯。

  “我父母在我小學時就離婚了。我父親覺得他愛的不是我母親,而是另一個女人,於是就毅然決然走了。我歸我母親養。”

  不知怎地,迎薔忽然很有心情訴說自己。

  “也許因為我母親覺得她只剩下我,又加上我家真的滿有錢,所以從小我就像個標準有錢人家的小孩,什麼事也不用做,只要學好綱琴、念好書。你知道,”迎薔的眼裡出現了難得的狡黠。“在你們這裡,我生平第一次洗碗。”

  “老天!”方宸表情誇張。“我們那些破碗一個才十幾塊──早知道拿鑽石做的給你洗!”

  一句話把說的跟聽的人都惹笑了。迎薔繼續說:

  “我母親不只不讓我做事,對我的保護甚至令人嘆為觀止。我在我家就算被蚊子咬了,我媽也會叫傭人來罵,罵她們為什麼不點電蚊香。”

  “嘎?”方宸做了個被嚇到的鬼臉。

  “我就這樣子,被當成保育動物一樣地長大,一直到我念了大學,才對自己的未來有了些主見。我有很多理想、很多希望,也計畫了很多。我計畫出國,遠離我母親的保護,可以自主地做一些事,做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可是就在我快畢業的時候,我生了重病。那種病叫做──。”

  “欸……”方宸陡地打斷了她,神秘兮兮的:“別把病名說出來。聽過一個西方的古老傳說沒有?如果大聲說病名,上帝會聽見。然後就把病傳給別人。你不希望把重病傳給別人吧?”

  信這些?看來方宸是喝多了。迎薔微微一笑。

  “好,就不說,反正那是很嚴重的病,血液無法製造足量有效的血球,我幾乎快死了。後來進步的現代醫學救活了我,我病了半年多,身體狀況當然不可能好,於是我母親理所當然的更不准我做事,甚至在我休養了半年多之後,醫生都認為我已經差不多恢復到常人的狀況了,我母親還是執意安排我的生活。然後──”

  迎薔隨手撿起一顆小石子,奮力往前一扔,卻扔不遠。

  “我想我就有點死心了。反正什麼事都不讓我做,也沒有什麼事好做,漸漸的,我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沒用的人,什麼都不會。”她頓了頓。“說真的,看到你在這裡照顧動物,我真的好羨慕,可是我知道我自己沒這個能力。”

  “誰說的?你真沒自信。”方宸皺起了眉頭。“餵小動物吃奶有什麼難的?你當然也可以做得到。再說,你還是母的。”

  迎薔亦笑亦嗔地瞪他,他卻十分正色:

  “說真的,你留在山上好了,可以餵動物,還可以餵我們。這裡除了我自己煮的菜,其他人弄的我還真吃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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