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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娟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逛商場,雖然看得多買得少,可依然無損她逛街的興趣,逛得多了,眼界自然也高了起來。

  岑九身上穿的這件薄呢外套,他曾經在海城最大的商場見過,當時她正好新交了一個男朋友,還打算給她男朋友買一件的,結果一看那價格,將近小五位數了,就沒捨得。

  “你身上這件外套挺好看的呀,我在商場裡見過,要八九千呢!你這買的是高仿吧?質量挺不錯的呀,看著跟正品一樣,多少錢?在哪買的?回頭我也給家裡人買一件去。”王娟興沖沖地打聽起來。

  方敬:“……”

  勞資買的小一萬的外套,到了你嘴裡就成了高仿貨了。

  還有,大姐你是誰啊?一副自來熟的樣子,看到他家小九就蹭上來,邀請你了嗎?

  方敬鬱悶死了,男朋友太帥就是這麼不好,哪怕天天關在家裡,也會有這樣那樣的蒼蠅叮上門。

  岑九坐著一動不動:“我記得你,我們來暹羅有事不是來玩的,外套是別人送的,不知道多少錢。”

  葉馳一臉好奇地看著王娟,問道:“九哥,你朋友啊?”

  真是好巧哦,跑這麼遠都能遇見朋友,他哥那臉色拉得都跟驢臉一樣了。

  異國他鄉遇見老鄉,旁邊跟著王娟一起的幾個中年男女也挺高興的,紛紛問道:“小王,這是你朋友啊?幾個小伙挺精神的啊。”

  “以前的同事。”王娟解釋說。

  “哦,這還真是有緣呢!要不晚上一起去喝酒吧。”有個髮際線明顯往後縮的地中海大叔立刻豪慡地道。

  “以前工地搬磚時,幫忙做飯的工友。”岑九面無表情地解釋道。

  眾人:“……”

  以為是高富帥,原來是搬磚的啊!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搬磚的原來這麼帥!

  “工地搬磚?九哥,你還去工地搬過磚啊?”葉馳睜大了眼,一臉的不敢置信。

  在他眼裡,九哥那就是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來無影去無蹤,摘葉飛花能傷人的高手啊!

  高手居然去搬磚?!這簡直不科學。

  “嗯,沒錢吃飯,去搬磚賺錢。”

  葉馳頓時瞭然,心想這個社會果然不好混啊,九哥這樣的高手居然都曾經落魄到需要搬磚賣勞力賺飯錢的地步,他一定要努力工作,趁著年輕多存點錢,免得將來連養老的錢都沒有。

  他可不像九哥,還可以陪著他哥撈船,也沒有九哥那一身腱子肉和一把大力氣。

  方敬這個時候也終於想起這個女人是誰了。

  當初他和岑九最初相遇的時候,岑九的確去搬過幾天磚,依然記得有個穿碎花裙子的女人對岑九好像有點意思,不過後來岑九被自己從工地叫了回去,就再也沒有這個女人的消息。

  沒想到時隔三年,居然又碰上了。

  真是有點陰魂不散啊!

  方敬笑了笑:“原來是王姐啊,以前我哥多虧你照顧了。”

  王娟好像這才發現方敬的樣子,自以為很隱蔽地撇了撇嘴:“是你啊,你應該畢業了吧?還跟著你哥啊?年輕人要獨立,畢業了就別再指著你哥養,你哥一個人養你也不容易,現在你哥沒結婚還好,結了婚你還這麼巴著你哥,你嫂子會有意見的。”

  她這麼說,自然是看到岑九手指上乾乾淨淨的,並沒有戒指,心裡既高興又煩惱。

  岑九沒結婚,就意味著她還有機會,可是看到方敬這個拖油瓶又覺得鬧心。她可還記得岑九這個弟弟有多會花錢,窮得都要靠岑九出來賣力氣賺錢了,還要他哥買這樣買那樣,養得跟個少爺似的,這樣可不行。

  方敬一臉笑眯眯的:“我哥說了,將來他結婚,嫂子一定要像他那樣對我好才行,要不然我哥寧可不結婚。對吧,哥?”

  最後一句是衝著岑九說的。

  岑九點了點頭,“嗯”了一聲。

  葉馳狐疑地看了看他哥,又看了看岑九,有點弄不明白這女人在說什麼。

  他哥和九哥明明是一對啊,而且他哥老有錢了,壓根不用靠九哥養啊,再說他哥也不像少爺啊,風裡來雨里去的,出海可辛苦了,上次幫人拖船,在海上漂了快半年,回來又黑又瘦,跟從難民營里出來一樣,也沒見他哥抱怨半句啊。

  王娟被噎了一下,哼了一聲再沒說什麼,看著方敬就覺得討厭,連帶著對岑九也不滿起來。

  這樣的男人只顧著兄弟,難怪沒有女人願意嫁給他。

  嬸娘說的果然是對的,男人長得帥有什麼用,窮得要命,賺兩個錢還要全部貼給家裡,跟著他就是受苦,還不如她現在交的那個工地經理呢。

  雖然年紀大了點,人也長得也丑了點,可好歹會賺錢,又沒有拖累,比岑九好多了。

  原本還打算讓岑九跟著她們一塊玩的,現在也完全歇了這個心思,別到時候幹什麼都要出錢,那就太虧了。

  這樣想著,王娟更是有點後悔剛才出聲叫住他們了,連忙道:“那我們就先走了,以後有空再聯繫啊。”

  說著,便迫不及待地站了起來,仿佛多坐兩秒,岑九他們便會賴上她似的。

  方敬:“……”

  所以說大姐你究竟是來幹嘛?只是為了單純地闡述一番年輕人要獨立不要拼哥的意思嗎?

  只聽過拼爹的,他還真沒聽過拼哥的呢!不過,拼男朋友這個倒是可以考慮考慮。

  方敬摸著下巴深思著。

  王娟他們一行人走了好遠之後,那個地中海大叔突然回過神來,猛地一拍大腿:“不對啊,小王,那兩人真是你以前工地的工友?”

  “是啊,小陳的工錢都是我發的,他幹活可賣命了,別人扛一袋,他扛三袋,賺兩個錢都給他弟亂花了,鬧到現在連女朋友都沒有。”

  “他弟?”中年人糊塗了。

  “就是坐他身邊那個小白臉。”提到方敬王娟就不高興,好像要不是有方敬,岑九就會答應娶她似的。

  “不可能啊。”中年人更糊塗了,“那個年輕人我在電視裡見過,就是撈一船骷髏的那個啊,老有錢了,前陣子還撈了一條霓虹國的什麼金玫瑰寶船,撈上來不少好東西,還捐了好多文物給國家,聽人說值十好幾個億呢!”

  “不是吧?”王娟都傻了。

  第145章

  很快就到了拍賣會當天,代理人早在前一天就知會了方敬,第二天早上九點鐘的時候,準時派了司機過來接他們前往拍賣會現場。

  方敬心情那個激動啊,就別提了。

  暹羅皇家拍賣場啊,各種土豪金出沒的地方,全世界的超級富豪暹羅皇室也會現身參加,這可是真真正正的土豪不差錢啊,相比之下杜拜皇室什麼的簡直弱爆了有沒有。

  然而,身為歪果仁,方敬他們的位置排得不太美好,距離拍賣席實在太遠了點,以他的眼力都只看到台上一個金燦燦的人影做了簡短的致辭,然後就表示拍賣場開始了。

  代理人十分貼心,特地聘請了一位暹羅天朝語翻譯陪同全場,所以,即使方敬一句暹羅語也不懂,整個拍賣會下來,依然興致勃勃,一點也不覺得枯燥。

  開場幾樣都是一些有當地特色的古玩,聽翻譯解說了一遍,方敬不太感興趣,很快就跳過去了,拍賣了四五樣物品之後,主持人終於讓人拿出了一樣東西擺在台上。

  方敬整個人馬上精神了,他認出來,這次拍賣的就是他送過來的一隻瓶子,他後來找人鑑定了,據說是早期暹羅貴族家裡的常用擺設,算是比較普通的——其實方敬覺得這隻瓶子有點丑,遠不如古天朝宋明時代的官瓷漂亮,不過到底是暹羅的國粹,說不定人家就好這口呢。

  主持人簡短地做了下介紹,起拍價是十萬暹羅幣,按照現在暹羅幣和天朝幣的匯率,差不多就是兩萬天朝幣的樣子。

  價格有點低,不過這只是起拍價,如果來兩個不差錢競爭一下,賣個小几萬塊還是可以的。

  方敬向來比較容易滿足,人不貪婪生活會更快樂。

  他以為最多就賣個三四萬塊差不多了,之前他還賣過一個類似的瓶子給國內的王大師,才三萬多塊呢!

  主持人說完底價之後,便陸續有人舉牌子競標。

  他的目光一直注意到場中位置最好的那幾個人——據翻譯說皇室代表就坐在那一堆人中間,最讓他高興的就是,那一堆人中間居然也有人舉牌子了,而且價格一下子就拉到四十萬暹羅幣。

  那就是差不多八萬天朝幣了。

  這已經比方敬自己自己預料的要好很多,除去拍賣手續費,還有給代理人的費用,到少比國內處理價要多個兩三萬塊。

  皇家中人舉牌之後,跟著競價的就比較少了,只有兩三個人還在繼續跟,喊到六十萬暹羅幣的時候,基本已經無人競價,但方敬已經很滿足了。

  第一件非常普通的瓷器就賣到十一萬天朝幣的高價,已經很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果然這種東西就是不能急,如果不缺錢用,放到拍賣行慢慢拍,還是能賣得上價錢的。

  接下來陸陸續續又拍出不少東西,不過都很普通,價格也不高,方敬注意了一下,期間皇家代表團期間只出手了三次,其中一次還是方敬的那個擺瓶,顯然對這些東西興趣不大,也或者說這些大陸貨不夠珍稀到看慣了各種稀有古玩的皇室中人動心的地步。

  接下來的是一隻酒壺,這次主持人的臉色充滿了喜氣,介紹這件藏品的時間明顯長了一些,翻譯盡職盡責地解說。

  “這是一隻金樽酒壺,據傳是素可泰王朝第三代國王蘭甘杏國王曾經飲用的酒器,與之配套的還有六隻金樽酒杯,其中暹羅皇室珍藏一隻,還有一隻曾經在歐洲某拍賣行出場過,但之後下落不明,據傳前兩年天朝收藏家王大師收購到一隻,不知真假。這套金樽酒器被譽為暹羅皇室的象徵,十分珍貴。”

  翻譯解說的時候,語氣充滿了羨慕,就算他不懂古玩,也知道這樣一隻酒器出現在暹羅拍賣場會造成怎樣的轟動。

  這可是那位蘭甘杏國王用過的酒器啊!

  說是皇室的象徵一點也不為過。

  那一位改良高棉文字,創造了暹羅文字,而且聞名於世的宋加洛瓷器也是這位國王在世的時候創造的。

  這樣一隻酒器,現今的暹羅皇室只怕無論花費多少錢也要收括囊中。

  也不知道是什麼人,運氣這樣好,居然得到了這隻金樽酒壺,就這一樣東西賣出去,三代以內不幹活光躺在家裡吃喝都足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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