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頁
莫行之不動聲色地等了一段時間,終於等到了王子霄“請假”的那一天。
“剛剛看新聞,寫《騰蛇》的南明離火要在星海市開簽售會了……”王子霄從後面抱著莫行之的腰,下巴放在他的肩上,語氣頗有些撒嬌之意地說道,“正好這兩天我的戲份不多,我想去趟星海,要是順利的話,沒準能買下《騰蛇》的影視改編權,咱們也該自己拍部大場面的電影了,你說呢?”
莫行之這個姿勢根本看不到小混蛋的眼睛,但他本能的覺得小混蛋這是在編瞎話誑他了。
“南明離火啊——”
“對啊對啊,我挺喜歡這個作者的文風的你又不是不知道,《騰蛇》多棒啊!”王子霄語速有點加快。
莫行之更加確定小混蛋在誑他了。
他心裡翻江倒海,難得面上還能不動聲色,又佯作吃醋地找小混蛋討了若干福利,這才“大度”的准了他的假。
莫行之倒不懷疑王子霄在感情上背叛他了,若連這都懷疑,才是對他的侮辱。
但他的反常,卻讓莫行之心裡總有一絲不祥的預感。
莫行之選擇相信自己的本能。
所以王子霄前腳一走,他後腳也溜了。交代副導演繼續跟著劇組,拍一些不太重要的配角戲份,剩下的等他和王子霄回來再說。
因為他們倆算前後腳走的,劇組眾人都以為倆人是一起翹班浪~去了,還在心裡艷羨了一番,媽的狗男男,天天在劇組發狗糧還不滿足,抓住機會就海闊天空,有男朋友了不起哦?
我們真是一點也不羨慕!
莫行之可沒有信心對王子霄玩跟蹤,所幸的是王子霄並不怎麼防範他,跟他關聯的信號在不斷地向莫行之提示他的實時位置,所以莫行之根本不怕把人跟丟。
此時,化妝打扮後的王子霄,正一心往星海市的方向趕。
“其實,在今天之前,我都很懷疑世界線改變了這麼多,老爺子還會在那個時間點出現在那個地方嗎?”
【蝴蝶的翅膀也許會掀起一場海嘯,也許什麼事都不會改變。命運是最無法預測的東西。】
“是啊,我回來之後,改變的事情太多了,偏偏有些事就跟註定了一樣……所以有什麼辦法呢,總不能對我們家老爺子見死不救吧。”
【看來你已經對他釋懷了。】
“早就釋懷了。他的確對我不好,但也養大了我,給了我生命……我重生回來要不是正趕的那麼寸,不爭就又要走老路,也不至於跟他打一架。不過那一架打得可真慡,完全是得償所願啊,彌補了我上輩子沒能跟他暢暢快快打一次的遺憾。”
【你們人類的感情真是複雜。】
“小坑爹,其實你跟人類也沒什麼不同了,嘿嘿不必妄自菲薄啊!說起來,老爺子去那兒到底是去幹嗎啊?上輩子接到他的死亡通知,給出的解釋是‘意外’,我查了查,他的確不是在執行任務,身上穿的也是便服,好像的確就是湊巧趕上了……”
王子霄記得很清楚,上輩子王鵬程死的真的很突然。他當時穿著便服,在一家酒店的大堂突然遭遇一夥歹徒襲擊,那些歹徒個個持槍蒙面,挾持了在場的所有人。典型的綁票勒索,當時事態鬧得很大,因為被綁票的頗有些身份不凡之輩,這伙窮凶極惡的匪徒完全不顧惜人命,先是殺了幾個人質用來威脅趕來的警方,後來又在走投無路之時,引爆了埋在身體裡的炸彈,所有歹徒當場死亡,還拖了幾十個人質一起下地獄。
王鵬程就在那張死亡名單之上。
結果很清晰,殺他的人都死了,王子霄想為他報仇都沒辦法,當時的心情別提多憋屈了。
重生回來以後,離那個日子越近,王子霄就越在意。他想看看他爹還會不會去那裡,萬一命運線改變了呢?
可惜就在昨天,他得到了確切消息,王鵬程去了星海市,並提前訂了那家酒店的房間。
嘖。
王子霄只好親自過去救爹了。
他還得瞞著莫行之,這事兒可不是好玩的,那伙歹徒都是亡命之輩,一個不慎,連他都有可能栽在那裡,他不能讓莫行之跟他一起冒這個險。
王子霄也想過提前報警,讓警方、酒店方提高警惕。
他也的確費盡周折,匿名警告了。
可惜根本沒有引起重視。
也對,這種突發性事件,沒發生之前,誰能預料到呢?
王子霄又不能真身上陣,萬一沒吃到羊肉反惹一身騷那就慘了,人家會問:你是神仙嗎你怎麼知道的?歹徒如約而至,王子霄擺脫不了嫌疑,歹徒未能如約而至,王子霄會被當成蛇精病。
他好歹是個大明星了,有些事根本不能碰。
路上用了兩個多小時,王子霄順利趕到星海市,也下榻在了那家酒店中。
星夢酒店,位於星海市市中心,超五星級,建設的十分奢華,所以消費水平很高,能住在這裡的,基本非富即貴。
在王子霄的印象中,他爹向來節儉,按理是不會來這種地方消費的。
他到了星夢酒店之後,先辦了入住手續。
然後來到酒店大堂,先不露痕跡地觀察了一下地形,然後在休閒區要了一杯咖啡,坐下來在心裡制定著對付歹徒的計劃。
他其實可以現身將他爹弄走。
但一來,沒理由,而且事後肯定會引來他那剛正不阿的爹的懷疑。
二來,他既然提前知道會有慘案發生,也不忍心眼睜睜看著那麼多人命喪歹徒之手。
想個什麼辦法,即能化解危機,又能撇清自己,同時保證自身的安危呢?
王子霄前世執行起任務來很拼,向來不畏生死。但現在他卻十分惜命,因為他有了牽掛的人,有了要為之顧惜自己的人,他絕不能死在這裡!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會痛苦一生,他就難受的不行。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痛苦幾年就把他忘了然後另結新歡,他就難受的……媽蛋想殺人。
他不知道的是,這個時候,同樣經過專業喬裝打扮的莫行之,也在這家酒店辦理了入住手續。
王子霄的偽裝,能瞞得過別人,怎麼可能瞞得過莫行之?
如果王子霄這會兒沒有心不在焉的話,想來他也是可以發現莫行之的。
倒是小坑爹已經發現莫行之了,但它根本沒有提醒王子霄……
莫行之選了個位置坐下,看著王子霄——
他果然有事瞞著自己!
到底發生了什麼?
第140章
在作為一個“普通人”的前提下, 王子霄設想過多種辦法, 來解決這次“突發”的危機。
畢竟他還得顧及到後續影響。
王子霄今世的身份可不是現職軍人在執行秘密任務, 在大眾眼中,他就是個適逢其會的倒霉蛋,一個也許武力值挺高的明星。所以他不應該隨身帶有武器, 更不應該有隨時將可疑人物幹掉的權利。
所以“把劫匪提前找出來一一斃掉”這種選擇看似乾淨利落脆,鑑於無奈的現實考量,王子霄首先就把它排除了。
可他又不是刀槍不入的超人, 何況那些亡命之徒體內都植入了威力強大的炸彈裝置, 如果手無寸鐵的跟他們對上,王子霄的下場跟他那倒霉爹也不會有什麼不同。除了給倒霉爹墊背, 他巴巴趕過來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
牙疼了半天,還真讓他想到了一個解決辦法。
雖然依舊很冒險吧……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王子霄看似閒適地喝著咖啡, 他卻一直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精神力高度集中在酒店大門的入口處, 就怕錯過了那幾個劫匪的蹤跡。
因為當年的慘案太過惡劣,酒店攝像頭錄下來的影像片段被廣泛傳播,王子霄身為其中一位死者的直系親屬, 他看到的版本無疑更加精確清晰。
據分析, 那幾名劫匪是下午四點鐘左右進入酒店大堂的。
他們當時並未蒙面,但根據面孔識別,懷疑當時全部人臉上都戴了仿真面具——事後驗DNA發現,這幾個匪徒都是有重案在身的通緝犯,他們用的是假身份, 所以佩戴仿真面具的意圖就很清晰了,避免剛一露面就被酒店的安保系統給辨認出來。
這幾個人先假模假式地辦理了入住手續。
然後結伴到休閒區找了個位置比較隱蔽的卡座,手裡提著幾隻密碼箱,密碼箱中是槍枝彈藥的零部件,他們在卡座中完成了對槍枝的組裝,然後又觀望了兩個小時左右,在傍晚六點鐘突然發難。
發難時,幾個劫匪頭上都戴有黑色面罩,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那種。犯罪心理學家分析認為,這時候選擇佩戴面罩,並非為了遮掩身份,而是單純的增加震懾力——
事實證明黑色面罩的震懾效果相當非凡,匪徒們方一亮相,朝天鳴槍示警之後,現場所有人都嚇尿了。
王子霄很慶幸自己看過無數遍現場錄像,印象太深刻了,以至於時隔多年,他仍然記得那幾個匪徒的相貌——當然,不是真實相貌,而是仿真面具那略微僵硬不自然的臉。
莫行之在不遠處看著王子霄,他看得出來,小混蛋這會兒的精神正高度緊張,儘管他掩飾的很好,換了任何一個人都不一定能發現。但他對王子霄太了解了,他有任何一點異樣,放在莫行之眼裡,都是無比的清晰。
咦?
莫行之的瞳孔突然一縮。
怎麼王鵬程也在這裡?
他的臉色十分奇怪,看著像不高興,眼神中仿佛又透著點期待,就連腳步都因為這不為人知的彆扭,而顯得時而急切時而遲疑,逕自走向休閒區東面的一個半開放式的包廂內,那包廂門口有一蓬半人多高的綠植,在莫行之這個角度,可以看到綠植的fèng隙中,露出一點黑色尖頭皮鞋的腳尖,和一小截修長白皙的手來。
據莫行之所知,他這位準老丈人,一直是獨身狀態,非但配偶一欄是空的,還數十年如一日的潔身自好,沒有男朋友女朋友,沒有私生活,人生的全部重心都在軍營。莫行之向來不是八卦的人,可不知道為什麼,此時他本能地覺得這裡邊肯定有事兒。
等等……
小混蛋千里迢迢地趕過來,不惜對他撒謊,該不會就是得到線報,懷疑他爹要給他找個後媽吧?
他留意到王子霄也看見他爹了。
沒有一點意外之色。
莫行之暗暗鬆了一口氣,緊接著就是又好氣又好笑,以前總覺得小混蛋太過成熟大氣,現在倒是暴露出來了小孩心性了,就因為這個折騰這麼多天?等一會兒非把他逮起來打屁股不可!
“剛剛看新聞,寫《騰蛇》的南明離火要在星海市開簽售會了……”王子霄從後面抱著莫行之的腰,下巴放在他的肩上,語氣頗有些撒嬌之意地說道,“正好這兩天我的戲份不多,我想去趟星海,要是順利的話,沒準能買下《騰蛇》的影視改編權,咱們也該自己拍部大場面的電影了,你說呢?”
莫行之這個姿勢根本看不到小混蛋的眼睛,但他本能的覺得小混蛋這是在編瞎話誑他了。
“南明離火啊——”
“對啊對啊,我挺喜歡這個作者的文風的你又不是不知道,《騰蛇》多棒啊!”王子霄語速有點加快。
莫行之更加確定小混蛋在誑他了。
他心裡翻江倒海,難得面上還能不動聲色,又佯作吃醋地找小混蛋討了若干福利,這才“大度”的准了他的假。
莫行之倒不懷疑王子霄在感情上背叛他了,若連這都懷疑,才是對他的侮辱。
但他的反常,卻讓莫行之心裡總有一絲不祥的預感。
莫行之選擇相信自己的本能。
所以王子霄前腳一走,他後腳也溜了。交代副導演繼續跟著劇組,拍一些不太重要的配角戲份,剩下的等他和王子霄回來再說。
因為他們倆算前後腳走的,劇組眾人都以為倆人是一起翹班浪~去了,還在心裡艷羨了一番,媽的狗男男,天天在劇組發狗糧還不滿足,抓住機會就海闊天空,有男朋友了不起哦?
我們真是一點也不羨慕!
莫行之可沒有信心對王子霄玩跟蹤,所幸的是王子霄並不怎麼防範他,跟他關聯的信號在不斷地向莫行之提示他的實時位置,所以莫行之根本不怕把人跟丟。
此時,化妝打扮後的王子霄,正一心往星海市的方向趕。
“其實,在今天之前,我都很懷疑世界線改變了這麼多,老爺子還會在那個時間點出現在那個地方嗎?”
【蝴蝶的翅膀也許會掀起一場海嘯,也許什麼事都不會改變。命運是最無法預測的東西。】
“是啊,我回來之後,改變的事情太多了,偏偏有些事就跟註定了一樣……所以有什麼辦法呢,總不能對我們家老爺子見死不救吧。”
【看來你已經對他釋懷了。】
“早就釋懷了。他的確對我不好,但也養大了我,給了我生命……我重生回來要不是正趕的那麼寸,不爭就又要走老路,也不至於跟他打一架。不過那一架打得可真慡,完全是得償所願啊,彌補了我上輩子沒能跟他暢暢快快打一次的遺憾。”
【你們人類的感情真是複雜。】
“小坑爹,其實你跟人類也沒什麼不同了,嘿嘿不必妄自菲薄啊!說起來,老爺子去那兒到底是去幹嗎啊?上輩子接到他的死亡通知,給出的解釋是‘意外’,我查了查,他的確不是在執行任務,身上穿的也是便服,好像的確就是湊巧趕上了……”
王子霄記得很清楚,上輩子王鵬程死的真的很突然。他當時穿著便服,在一家酒店的大堂突然遭遇一夥歹徒襲擊,那些歹徒個個持槍蒙面,挾持了在場的所有人。典型的綁票勒索,當時事態鬧得很大,因為被綁票的頗有些身份不凡之輩,這伙窮凶極惡的匪徒完全不顧惜人命,先是殺了幾個人質用來威脅趕來的警方,後來又在走投無路之時,引爆了埋在身體裡的炸彈,所有歹徒當場死亡,還拖了幾十個人質一起下地獄。
王鵬程就在那張死亡名單之上。
結果很清晰,殺他的人都死了,王子霄想為他報仇都沒辦法,當時的心情別提多憋屈了。
重生回來以後,離那個日子越近,王子霄就越在意。他想看看他爹還會不會去那裡,萬一命運線改變了呢?
可惜就在昨天,他得到了確切消息,王鵬程去了星海市,並提前訂了那家酒店的房間。
嘖。
王子霄只好親自過去救爹了。
他還得瞞著莫行之,這事兒可不是好玩的,那伙歹徒都是亡命之輩,一個不慎,連他都有可能栽在那裡,他不能讓莫行之跟他一起冒這個險。
王子霄也想過提前報警,讓警方、酒店方提高警惕。
他也的確費盡周折,匿名警告了。
可惜根本沒有引起重視。
也對,這種突發性事件,沒發生之前,誰能預料到呢?
王子霄又不能真身上陣,萬一沒吃到羊肉反惹一身騷那就慘了,人家會問:你是神仙嗎你怎麼知道的?歹徒如約而至,王子霄擺脫不了嫌疑,歹徒未能如約而至,王子霄會被當成蛇精病。
他好歹是個大明星了,有些事根本不能碰。
路上用了兩個多小時,王子霄順利趕到星海市,也下榻在了那家酒店中。
星夢酒店,位於星海市市中心,超五星級,建設的十分奢華,所以消費水平很高,能住在這裡的,基本非富即貴。
在王子霄的印象中,他爹向來節儉,按理是不會來這種地方消費的。
他到了星夢酒店之後,先辦了入住手續。
然後來到酒店大堂,先不露痕跡地觀察了一下地形,然後在休閒區要了一杯咖啡,坐下來在心裡制定著對付歹徒的計劃。
他其實可以現身將他爹弄走。
但一來,沒理由,而且事後肯定會引來他那剛正不阿的爹的懷疑。
二來,他既然提前知道會有慘案發生,也不忍心眼睜睜看著那麼多人命喪歹徒之手。
想個什麼辦法,即能化解危機,又能撇清自己,同時保證自身的安危呢?
王子霄前世執行起任務來很拼,向來不畏生死。但現在他卻十分惜命,因為他有了牽掛的人,有了要為之顧惜自己的人,他絕不能死在這裡!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會痛苦一生,他就難受的不行。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痛苦幾年就把他忘了然後另結新歡,他就難受的……媽蛋想殺人。
他不知道的是,這個時候,同樣經過專業喬裝打扮的莫行之,也在這家酒店辦理了入住手續。
王子霄的偽裝,能瞞得過別人,怎麼可能瞞得過莫行之?
如果王子霄這會兒沒有心不在焉的話,想來他也是可以發現莫行之的。
倒是小坑爹已經發現莫行之了,但它根本沒有提醒王子霄……
莫行之選了個位置坐下,看著王子霄——
他果然有事瞞著自己!
到底發生了什麼?
第140章
在作為一個“普通人”的前提下, 王子霄設想過多種辦法, 來解決這次“突發”的危機。
畢竟他還得顧及到後續影響。
王子霄今世的身份可不是現職軍人在執行秘密任務, 在大眾眼中,他就是個適逢其會的倒霉蛋,一個也許武力值挺高的明星。所以他不應該隨身帶有武器, 更不應該有隨時將可疑人物幹掉的權利。
所以“把劫匪提前找出來一一斃掉”這種選擇看似乾淨利落脆,鑑於無奈的現實考量,王子霄首先就把它排除了。
可他又不是刀槍不入的超人, 何況那些亡命之徒體內都植入了威力強大的炸彈裝置, 如果手無寸鐵的跟他們對上,王子霄的下場跟他那倒霉爹也不會有什麼不同。除了給倒霉爹墊背, 他巴巴趕過來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
牙疼了半天,還真讓他想到了一個解決辦法。
雖然依舊很冒險吧……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王子霄看似閒適地喝著咖啡, 他卻一直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精神力高度集中在酒店大門的入口處, 就怕錯過了那幾個劫匪的蹤跡。
因為當年的慘案太過惡劣,酒店攝像頭錄下來的影像片段被廣泛傳播,王子霄身為其中一位死者的直系親屬, 他看到的版本無疑更加精確清晰。
據分析, 那幾名劫匪是下午四點鐘左右進入酒店大堂的。
他們當時並未蒙面,但根據面孔識別,懷疑當時全部人臉上都戴了仿真面具——事後驗DNA發現,這幾個匪徒都是有重案在身的通緝犯,他們用的是假身份, 所以佩戴仿真面具的意圖就很清晰了,避免剛一露面就被酒店的安保系統給辨認出來。
這幾個人先假模假式地辦理了入住手續。
然後結伴到休閒區找了個位置比較隱蔽的卡座,手裡提著幾隻密碼箱,密碼箱中是槍枝彈藥的零部件,他們在卡座中完成了對槍枝的組裝,然後又觀望了兩個小時左右,在傍晚六點鐘突然發難。
發難時,幾個劫匪頭上都戴有黑色面罩,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那種。犯罪心理學家分析認為,這時候選擇佩戴面罩,並非為了遮掩身份,而是單純的增加震懾力——
事實證明黑色面罩的震懾效果相當非凡,匪徒們方一亮相,朝天鳴槍示警之後,現場所有人都嚇尿了。
王子霄很慶幸自己看過無數遍現場錄像,印象太深刻了,以至於時隔多年,他仍然記得那幾個匪徒的相貌——當然,不是真實相貌,而是仿真面具那略微僵硬不自然的臉。
莫行之在不遠處看著王子霄,他看得出來,小混蛋這會兒的精神正高度緊張,儘管他掩飾的很好,換了任何一個人都不一定能發現。但他對王子霄太了解了,他有任何一點異樣,放在莫行之眼裡,都是無比的清晰。
咦?
莫行之的瞳孔突然一縮。
怎麼王鵬程也在這裡?
他的臉色十分奇怪,看著像不高興,眼神中仿佛又透著點期待,就連腳步都因為這不為人知的彆扭,而顯得時而急切時而遲疑,逕自走向休閒區東面的一個半開放式的包廂內,那包廂門口有一蓬半人多高的綠植,在莫行之這個角度,可以看到綠植的fèng隙中,露出一點黑色尖頭皮鞋的腳尖,和一小截修長白皙的手來。
據莫行之所知,他這位準老丈人,一直是獨身狀態,非但配偶一欄是空的,還數十年如一日的潔身自好,沒有男朋友女朋友,沒有私生活,人生的全部重心都在軍營。莫行之向來不是八卦的人,可不知道為什麼,此時他本能地覺得這裡邊肯定有事兒。
等等……
小混蛋千里迢迢地趕過來,不惜對他撒謊,該不會就是得到線報,懷疑他爹要給他找個後媽吧?
他留意到王子霄也看見他爹了。
沒有一點意外之色。
莫行之暗暗鬆了一口氣,緊接著就是又好氣又好笑,以前總覺得小混蛋太過成熟大氣,現在倒是暴露出來了小孩心性了,就因為這個折騰這麼多天?等一會兒非把他逮起來打屁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