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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哪個膽兒肥的,將王春寶放出皇宮。

  養了不到七天的狗果然還是不夠忠心,等我再抓住他一定要使盡招數讓他這輩子也離不開我。

  身為平民百姓,怎能如此倔強?幾年後,我帶兵闖入王家宅院時,他正站在院子裡讀書,朗朗清明的聲音一掃我苦尋無果的煎熬與痛苦。

  抓到了。我控制不住地將他拉入懷中,貪婪吸允著他的肌膚,惡俗地看著他起一身雞皮疙瘩,他屈辱的樣子比起那些趴舔我腳趾的女人不知好看多少倍。

  “王春寶,你好大的膽子。”狼捕食兔子的遊戲該結束了。他出奇的安靜,沒有反抗,可臉上的焦急與古怪之色被我捕捉到。

  “關飛飛呢。”我冷下一張臉問道,他卻突然主動張開雙臂反抱住我。

  “皇上,草民不該擅自離開皇宮,草民悔不當初,求聖上帶草民離開此處。”

  你以為我會被見到你的喜悅沖昏頭腦?我會。

  可你為了心上人做出的退讓像一盆冰水澆在我頭上,讓我恨得牙痒痒。

  所以我怎能將計就計放過關飛飛,但我沒想到王家竟然多出一個芝麻大的小傢伙。

  “皇上!”他跪在我面前求饒,求我放過一家老小,但挺直的脊梁骨還在維護他最後的尊嚴。

  “朕憑什麼要答應你的要求?”瞧瞧,多有骨氣,甚至低頭不肯看我一眼。我捏緊他的下巴,氣紅雙眼:“王春寶,給朕一個理由?”

  朕憑什麼要留那賤人一命。

  我要標記的人已經被玷污,髒。

  “草民今後是聖上的人。聖上宅心仁厚,何必與婦孺斤斤計較,要怪只能怪草民貪戀女色.....”擲地有聲,鏗鏘有力,不愧是朕看中的人。

  關飛飛已經崩潰到嚎啕大哭,但她懷中的小傢伙卻毫無畏懼地與我四目相對,直勾勾地看著我。

  那對兒眼睛現在尚且清純如水,不諳世事,暴露她的單純與幼稚。

  我心裡一動,改變除掉關飛飛母女的想法。

  死並不可怕,比死更可怕的是遺忘和拋棄。朕倒要看看關飛飛對你的真心是否可鑑?

  王春寶被我送往鳳鳴島上的一座地宮中,我從沒打算虜獲他的心,更沒打算再次將他留在身邊,到手的東西放在身邊看久就會失去興趣,如此完美的獵物只適合圈養和欣賞,為何要染指?

  我告訴他,要等,等人來救你,如果等不來,你便在此孤獨終老,若是熬足六十載,朕便放你自由。

  想念一個人的滋味著實不好受,我瘋狂地理政、與不同的女子苟合、濫殺無辜、坐實暴君的名號,天一黑,醉倒在女人的床上,掐著她的脖子喊另一個人的名字,想像在自己身下承歡的是在清涼山中見到的那個讓我念念不忘的男人。

  如此便能熬過一個又一個漫長的夜晚。

  -----------------------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但朕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

  第120章 作者有話說

  這篇文有多扯淡有多次,一路看下來的讀者應該深有感受,抱歉,不僅是對你們,也是對我自己。

  從更新日期也可以看出這個文花了我近四個月的時間(實際上是不到三個月),出師不利導致我曾經一度陷入瘋狂查看點擊、收藏數據的焦慮中,這種狀態基本持續到我認清文爛沒人看的事實。

  寫完第一卷,第二卷也進行了近一半的時候,我基本已經失去碼字兒的動力和激情。當然,激情這種東西本身一般上就不太長久,但是失去動力是比較致命的事情。這意味著我隨時會棄坑,逃避數據慘澹,沒有收穫小粉紅的事實。

  從七月下旬到九月上旬這期間,我一個字兒也沒碼,文的進度停留在第二卷女主與小風進入妄生陣這一情節處。

  因為我的怠惰,看文的小可愛走了四分之三。那段時間我將精力集中在製作角色扮演遊戲上,本以為自己的文筆會有所長進,但是事實是,等我回歸晉江繼續碼字兒時,發現,長期斷更,導致我有些手生,甚至不知該如何謀篇布局讓情節進行下去。磕磕絆絆了幾章,我才重新找到寫小說的感覺。

  哦,說到此處,我要特地感謝一個長期以來一直鼓勵我,幫助我的作者——辰辰。辰辰在我多次想要逃避自己還有一篇並未完結但已經連載了二十萬字的文的事實時,提醒我不要棄坑,太可惜。

  她是第一個認認真真誇獎我寫的小說的人,不管是為了鼓勵我,還是正如事實那樣我寫的並不差並且還有亮點,我都十分感激這種如同雪中送炭的鼓勵和支持。

  第一次有挫敗感時,恰巧辰辰找我聊天,那一次的鼓勵與讚賞我一直銘記於心。之後我想放棄時,提醒我不要棄坑的也是辰辰,那時我已經打算筆名自殺重新開啟一個新坑。

  之後的日子裡,我在一群沙雕作者的共勉中完成了這篇文。

  總而言之,都要感謝辰辰、沙雕作者們和各位其他讀者一路上的陪伴。謝謝你們見證了我的成長。無論日後是否在寫網文上有所成就,我都不會忘記你們送給我的溫暖。

  這篇文有無數槽點,身為作者的我現在再回頭看幾個月前碼的前面幾章的內容,也會不忍直視。所以後來我害怕有小可愛在看前幾章時覺得辣眼睛,在楔子部分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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