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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劇組幾十個人,一共兩桌,菜色並不如城市裡豐富,一桌也就十來個菜,多是青菜,肉也基本上是豬肉雞肉等家禽。但青菜是自家種的,雞鴨等也都是自家養的,味道比城市上賣的要好一些。

  主要還是喝酒,村子裡商店裡的酒差點被搬空,大家都喝了不少,到最後醉倒一片。

  將其他人都送回住的地方,林森回來時看到徐文洲一個人坐在院子裡,燈光昏暗,自他背後撒下。他微微低著頭,臉龐隱藏在陰影中,看不清晰。他的手上拿著手機,不停地轉動著,聽見林森他們回來的聲音,也不抬頭,也不只是醉得厲害還是沒有發覺。

  “徐哥,你不睡嗎?”林森想了想,還是走上去問。

  徐文洲抬頭,看向林森,眼睛微微眯著,眼神鋒利如刀。

  那眼神太凌厲,林森突然想到在劇組裡被他逮住說戲的場景,渾身嚇得一彈。

  “哦,林森啊……”徐文洲似乎這才認出林森,聲音低沉,他抬手,扶著額頭,眉頭微蹙,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今天是他的生日。”

  “誰?”林森問。

  徐文洲卻已經站了起來,他是真的醉了,連腳步都有些虛浮,差點栽倒在地,還是林森看到了,伸手扶住他。徐文洲靠林森支撐著站穩了,擺擺手:“我沒事,你回去吧!我自己走回去就好。”

  他住的地方就在林森住的這棟房子後面,過去也才幾步路,林森就沒非要送他,看著他跌跌撞撞的身影漸漸隱藏在黑暗中,直至消失在拐角。

  直到林森回到房間拿出手機看到微博上鋪天蓋地祝賀孟煜三十歲生日的微博,才明白徐文洲那話是什麼意思。

  一般明星生日的時候會安排粉絲見面會,或者像沈橋那樣辦個party,請圈內好友聚一聚,拍拍照發微博。但孟煜這幾年一向低調,生日的時候沒有見面會也沒有party,甚至不會特意在這一天發微博,因此每次都是被粉絲提起來別人才知道。

  他每年生日林森也都會在微博上送祝福,但他連自己的生日都不一定記得,更不用指望記別人的,因此都是方路提醒他或者他自己看到相關的微博才發的。

  他最近拍戲快被逼瘋,每天能有時間和曲諶打個電話就不錯了,也就沒有關注微博。還是因為明天就能回京,隔了大半個月他再次登錄微博,知道孟煜生日的消息。

  他也才明白,原來徐文洲口中的“他”指的是孟煜。

  林森本以為徐文洲和孟煜之間的關係是真的不好,因此才會幾年不曾打過照面,他和孟煜認識這麼久,也不曾聽他提起過徐文洲,卻沒有想到會從徐文洲口中聽到與孟煜有關的話。

  他猜測或許剛才徐文洲轉著手機也是在猶豫是否要給孟煜打個電話,或者是發條祝福的簡訊。

  只是到最後,徐文洲也沒能打開手機。

  林森心裡好奇,但卻控制住了,那些往事孟煜閉口不談,想必是不想說,他不想揭人傷疤,因此不追問。

  林森又給曲諶打了個電話,告訴他明天返京的消息。

  但曲諶的語氣里絲毫沒有驚喜,反倒有些無奈:“我在深市。”

  得知這個結果,林森也有些失望:“要在那邊待幾天?”

  “估計一周。”

  “那我去深市找你好了,反正川省離深市也不遠,”林森脫口而出。

  川省離深市的確不遠,坐飛機兩個小時不到就到了,或者說,乘坐飛機的話,飛國內哪裡都不遠。

  曲諶輕笑一聲:“好,那等這邊結束了我們去香港玩。”

  “去香港啊!可是我沒帶通行證,”林森苦惱。

  “讓人送過來就好了,”曲諶說,“我讓人幫你定機票。”

  “行,定晚一點的,我這裡到雲浮機場有點遠,”林森提醒說。

  “那定下午的?”

  “算了,還是我明天到機場了再買票吧!”林森算不好時間,“反正現在是淡季,機票好買。”

  “那行,明天到了給我電話,我安排人去接你。”

  一想到明天就可以見到曲諶,林森興奮得一晚上沒睡好覺,第二天起來的時候昏昏沉沉的,一上車就開始補覺。

  今天還算順利,到雲浮機場時還不到十二點鐘,林森買了最早一班飛機去深市,覃嵐和趙青跟著。

  林森本來不想帶他們,太顯眼了,但方路對他的說辭只是翻了個白眼:“我看你還是不要去了,最顯眼的人就是你!”

  雖然默認了林森和曲諶之間的關係,但方路對林森這種遠赴深市和曲諶見面的作死行為實在難以苟同,他現在算是理解了為什麼經紀公司會要求旗下的藝人幾年不許談戀愛。

  既然方路這麼說,林森也不好再把覃嵐和趙青打包回京,不然可能他也得打包回京了,只能讓他們跟著。

  因為行程是隱秘的,林森在劇組待了那麼久,臉上鬍渣還沒有刮,看起來有些落魄,再戴上帽子,沒怎麼變裝也沒有被認出來。頭等艙的空姐倒是覺得他有點像林森,但又覺得他看起來太邋遢,不敢認。

  順利到達深市機場,上了曲諶派過來的車。

  曲諶因為公事沒有過來,來接林森的是他的司機,將林森一路送到曲諶住的酒店的最頂層的總統套房門口,將房卡給他便跟覃嵐和趙青他們離開了。

  林森刷卡進去,將行李箱放在客廳,翻出衣服進了洗手間。

  林森最近都沒怎麼好好洗澡,雖然身上不臭,但也不知道是心理原因還是什麼,林森總覺得身上有點髒,洗澡時間有點久。

  他洗好了出來,看到曲諶正坐在客廳沙發上,用電腦在發郵件,有些詫異:“你怎麼回來了?”

  “工作結束就回來了,”曲諶寫完郵件,發送出去,將電腦放到一旁,走向林森。

  他的動作並不快,甚至可以說是慢悠悠的,唇角微揚,心情似乎不錯。但林森卻不知怎麼覺得有點危險,忍不住往後退了一步,然後又一步……

  曲諶加快了腳步,走到林森面前,一把抓住他的手,將他帶入懷中,右手按在林森腦後,低頭吻住他。

  這個吻熱情而猛烈,林森一時不慎,差點喘不過氣來。

  第61章 情濃

  他們之間並不是沒有分離過更長時間,但這的確是他們確定關係後分開最長的時間,長到曲諶差點忍不住想要飛去川省看他,長到一見面曲諶便想要將林森拆吃入腹。

  俗話說久別勝新婚,這一晚的他們的反應也的確比以前每一次都要熱烈,結束時夜幕已經落下來,林森腹中空空如也,卻躺在床上連指頭都不想動一下。

  曲諶卻精神很好,洗完澡後換上浴衣,打電話讓酒店送餐上來。

  怕林森身體不舒服,曲諶叫的都是好消化的菜,搭配的也是小米粥。

  林森在村子裡待久了,給劇組做菜的人飯菜做得實在一般,僅僅在能吃的範疇內,導致林森現在連小米粥都沒有挑剔,張嘴大吃起來。

  村子裡的食物本身味道是好的,但川省人重辣,口味比較重,放的調料多,反倒掩蓋了菜食材本身的味道。但酒店裡都是請的高級廚師,做菜是職業,做出來的菜不但精緻,味道也更精細一些。

  早在林森抱怨食物的時候,曲諶就說送個廚師過去專門做飯,但話一出口林森便拒絕了,不然廚師要是真過來了他耍大牌這頂帽子肯定摘不掉了。但現在林森這樣狼吞虎咽,曲諶更覺他這次吃苦頭太多,心疼得厲害,但沒翻舊帳,只讓他吃慢點,怕他噎著。

  吃飽了,林森躺在沙發上繼續躺屍。

  曲諶收拾好餐具,坐在林森旁邊,讓他靠在自己身上。

  電視裡在放最新的娛樂新聞,正好是周慕的採訪。現在是資訊時代,小生紅得快,flop得也快,周慕靠著一部網劇一部電影,網劇播放量破了十億,《我的年少時代》之中以五億兩千萬收官。

  周慕現在也算是紅了,訪談通告不斷。採訪里說他又接了新戲,網絡小說改編,小說很火,林森還記得這部戲傳出改編的時候,那些公眾號溜了一圈小生,他也在其中。但那部戲的製作方壓根沒有聯繫過他,但這種事情多了去了,根本沒辦法計較。

  林森看周慕不太順眼,估計這世上沒有誰能看男朋友的前曖昧對象順眼。他拿起遙控器換了台,換成電視劇,湊巧還是他自己演的。

  林森還是有點不好意思跟人一起看自己拍的戲的,更何況這部戲的劇本有點雷,就又想換,但曲諶說:“就看這個吧!”

  “額……”林森遲疑了片刻,“你愛看這種?”

  “你演的戲我都看過。”

  “……”林森覺得,曲諶真的是將“不經意間說情話”這個技能練得爐火純青了。

  既然他都這麼說了,林森也豁出去了,跟他一起看了起來。

  這部電視劇的劇情其實非常老套,男主是有錢人,女主到處打零工。林森一直不明白為什麼編劇偏愛這種設定,男主有錢就算了,女主卻連正經工作都沒有,現實社會中,除了作家、畫家這些特殊行業,一般來說臉正經工作都沒有的人,大概也沒有幾個是努力生活的吧!但那些編劇卻並偏偏總愛將打零工與努力兩種矛盾的特點放在一起人身上。

  設定老套,劇情同樣如此,男女主角因為誤會相似,一見面就爭吵,在女主角面前,男主的紳士風度都餵了狗;在男主角面前,女主也總是化作潑婦。

  不過林森飾演的不是男主,而是男二號,他深愛著女主,但女主只拿他當哥哥。

  這一集正好林森的戲份比較多,和女主角還有一個吻。

  想到那個吻,林森就覺得不好,又拿起遙控器想要換台,結果還沒來得及,電視屏幕男二女一就相遇了,然後男二溫聲安慰的話語,深情相擁……接吻……

  跟男朋友一起看自己跟別人的吻戲實在是奇怪,林森感覺非常不自在,又說:“換個台吧!”

  “為什麼要換?”曲諶輕輕撫摸著林森的腦袋,輕聲問。

  “你不會覺得有點怪嗎?”林森滿心糾結。

  “怪?我不覺得,”曲諶輕笑,“但有點嫉妒。”

  林森抬頭對上曲諶的眼睛,那雙眼睛漆黑如墨,十分深沉,藏著危險。

  “……那只是拍戲,”林森的聲音有點發虛,生怕曲諶把他按在沙發上再來一次,他現在身嬌體弱可承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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