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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知秋緊緊地抱著阿彌:“你現在可沒有錢娶我的。”
阿彌現在可不是小富婆了。
“那你要用多少錢娶阿彌啊?”
“不給錢。”葉知秋雙手已經在戰場上游離,薄軟的嘴巴輕抿著阿彌的耳垂:“因為我娶的是無價之寶。”
“啊。”
阿彌身子軟了軟,卻仍然覺得知秋越來越壞了,尤其是在這種暖昧的情況下,她掙扎了下:“我東西還沒有收拾好呢。”
“東西重要還是我重要?”葉知照著老地文一口咬下去。
阿彌這時幾乎被抱著坐到了桌面上,身子往後微仰就將書架上好幾本書帶了下來,其中一本是舊時的日記本,從中滑出來兩個信封。葉知秋眼角只是微瞥就注意到了上邊俱是她的筆記。
她停了停,伸手抽出其中一封。
“你別看。”阿彌睜開眼時,知秋已經將信展了開來。
葉知秋展開的,正是何佩代筆寫的那封指責阿彌的信,裡邊字字句句都直誅人心。
“你從來沒有告訴我,她給你寫過這樣的信。”葉知秋眼裡此時俱是心疼,她大概知道阿彌收到了一封與她原意不同的信,卻不知道是這般過份的內容。
阿彌見知秋有些動怒,趕緊摸了摸她的眉毛:“沒事的,都過去這麼久了。”
“扔掉吧。”葉知秋張指就要將紙揉成團,卻被阿彌制止了:“別,你別動它。”
“雖然她寫得有些過份,可是我覺得她說得還蠻有道理的。”阿彌搶過信紙折了起來放回原處:“我本來就是配不上你,而且也是這封信讓我意識到,即使知秋不喜歡我,我也願意還像當初那樣喜歡你呢。“
不開心的記憶,到底也是個記憶。
“傻不傻。”知秋嘆了口氣,將阿彌重新納入懷中:“要是真的喜歡的,就不會有什麼配得上配不上,要是真的喜歡,你受的苦,我自會幫你頂上,你擔不起的責任,我自會幫你分擔。”
要是真的喜歡,哪裡還來得及計較,配與不配這種俗氣的事情。即是計較,也永遠是覺得自己是卑微的那一方啊。
喜歡歸喜歡,能不能夠長久在一起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萬幸你是成阿彌,我是葉知秋,才得以走到這裡,甚至能夠承諾永遠,能夠想像白頭。
畢竟幸運的人並不多。
願安。
第120章 番外回到原點
南方, 多雨。
長勺街再次被水淹的命運扼在低洼處, 按在夜幕中, 僅靠著幾盞年代久遠的路燈守候著晚歸的人們, 燈光隔著雨霧,分出些許光亮照在了地面的垃圾箱上。
黑色的垃圾箱旁邊一個穿著深色雨衣的人佝著背手一里拿著鐵鉗將一個一個瓶子夾起來扔蛇皮袋裡。雨天沒什麼人, 自然也撿起不到多少空瓶子,不過少了競爭對手, 成果倒也不至於太差, 而且還不用跟別人比速度, 踮著腳跑路。
只要說起雨天也撿垃圾的人,長勺街上的人便馬上就會知道, 那一定是成儉秀那個瘋婆子。
成儉秀不僅是個瘋婆子, 還是個瘸子。她年輕的時候被丈夫打斷了腳踝,在床上吃了幾個月的止痛藥,再站起來時左半邊身子就往下榻, 再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樣走路了。
帶阿彌去醫院做檢查那次,成儉秀去找了骨科的醫生。
醫生說要拍片子, 一聽價格, 成儉秀就抿了抿嘴:“那又得花錢, 我就覺得最近走路會疼,去街上診所打一針封閉就好了,就只是過幾天又會疼。”
“你歪著腳脖子走了這麼多年的路,裡邊關節都不知道磨成什麼樣子了,不疼才怪。”醫生見她不願意拍片子, 就猜了個大概:“估計得做個手術,往裡墊點東西。”
那不就更花錢了嗎。做了手術也沒幾天好活。
大雨中,成儉秀用鐵鉗敲了敲一直發出刺痛感的腳踝,咬了咬牙一深一淺地往街中央走去,走幾步還要停一停,張望幾眼。白天還好,一到了晚上她就有些分不清東西,每回這種時候,她就越發覺得阿彌是個頂聰明的孩子。
只要住在長勺街,阿彌就不會迷路,不管白天還是黑夜。
阿彌不會迷路卻不知道去哪裡才可以找到外婆,幸好記憶里,外婆今天還是會像很多個雨天那樣在深夜回來,然後把蛇皮袋往門口一倒,發出嘩啦啦的聲音。
她現在有些不安。
倒不是因為窗外的電閃雷鳴,而是因為周邊熟悉的感覺和眼前熟悉得令人害怕的黑暗,她有些懷疑這是夢境,卻過於真實,總之,她有種回到了十七歲那年的感覺。
她手裡抱著的收音機里念著18年的新聞,播報著最近要來的颱風。
樓下傳來開門聲。
阿彌站起身,本能地默數著步子,在一片黑暗中想像著曾經走過的路,她慢慢走到樓梯口。
阿彌並沒有急著走下樓梯,因為她聽見樓梯下邊有一個很輕微的喘息聲,她聞見了雨的那種酸澀味,也聞到了外婆身上終日與垃圾為伍的油膩和蒼桑的氣息。
究竟和外婆在一起的殘酷是場遠去的夢,還是和知秋在一起的美好是場不曾存在的夢。
阿彌僵在原地,外婆也僵在原處。
阿彌的記憶里,外婆很少上二樓來,因為她腿腳不方便,只有在她了大病的那段時間才上上下下,反反覆覆地試探她的體溫,給她備熱水,監督她吃藥。
阿彌現在可不是小富婆了。
“那你要用多少錢娶阿彌啊?”
“不給錢。”葉知秋雙手已經在戰場上游離,薄軟的嘴巴輕抿著阿彌的耳垂:“因為我娶的是無價之寶。”
“啊。”
阿彌身子軟了軟,卻仍然覺得知秋越來越壞了,尤其是在這種暖昧的情況下,她掙扎了下:“我東西還沒有收拾好呢。”
“東西重要還是我重要?”葉知照著老地文一口咬下去。
阿彌這時幾乎被抱著坐到了桌面上,身子往後微仰就將書架上好幾本書帶了下來,其中一本是舊時的日記本,從中滑出來兩個信封。葉知秋眼角只是微瞥就注意到了上邊俱是她的筆記。
她停了停,伸手抽出其中一封。
“你別看。”阿彌睜開眼時,知秋已經將信展了開來。
葉知秋展開的,正是何佩代筆寫的那封指責阿彌的信,裡邊字字句句都直誅人心。
“你從來沒有告訴我,她給你寫過這樣的信。”葉知秋眼裡此時俱是心疼,她大概知道阿彌收到了一封與她原意不同的信,卻不知道是這般過份的內容。
阿彌見知秋有些動怒,趕緊摸了摸她的眉毛:“沒事的,都過去這麼久了。”
“扔掉吧。”葉知秋張指就要將紙揉成團,卻被阿彌制止了:“別,你別動它。”
“雖然她寫得有些過份,可是我覺得她說得還蠻有道理的。”阿彌搶過信紙折了起來放回原處:“我本來就是配不上你,而且也是這封信讓我意識到,即使知秋不喜歡我,我也願意還像當初那樣喜歡你呢。“
不開心的記憶,到底也是個記憶。
“傻不傻。”知秋嘆了口氣,將阿彌重新納入懷中:“要是真的喜歡的,就不會有什麼配得上配不上,要是真的喜歡,你受的苦,我自會幫你頂上,你擔不起的責任,我自會幫你分擔。”
要是真的喜歡,哪裡還來得及計較,配與不配這種俗氣的事情。即是計較,也永遠是覺得自己是卑微的那一方啊。
喜歡歸喜歡,能不能夠長久在一起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萬幸你是成阿彌,我是葉知秋,才得以走到這裡,甚至能夠承諾永遠,能夠想像白頭。
畢竟幸運的人並不多。
願安。
第120章 番外回到原點
南方, 多雨。
長勺街再次被水淹的命運扼在低洼處, 按在夜幕中, 僅靠著幾盞年代久遠的路燈守候著晚歸的人們, 燈光隔著雨霧,分出些許光亮照在了地面的垃圾箱上。
黑色的垃圾箱旁邊一個穿著深色雨衣的人佝著背手一里拿著鐵鉗將一個一個瓶子夾起來扔蛇皮袋裡。雨天沒什麼人, 自然也撿起不到多少空瓶子,不過少了競爭對手, 成果倒也不至於太差, 而且還不用跟別人比速度, 踮著腳跑路。
只要說起雨天也撿垃圾的人,長勺街上的人便馬上就會知道, 那一定是成儉秀那個瘋婆子。
成儉秀不僅是個瘋婆子, 還是個瘸子。她年輕的時候被丈夫打斷了腳踝,在床上吃了幾個月的止痛藥,再站起來時左半邊身子就往下榻, 再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樣走路了。
帶阿彌去醫院做檢查那次,成儉秀去找了骨科的醫生。
醫生說要拍片子, 一聽價格, 成儉秀就抿了抿嘴:“那又得花錢, 我就覺得最近走路會疼,去街上診所打一針封閉就好了,就只是過幾天又會疼。”
“你歪著腳脖子走了這麼多年的路,裡邊關節都不知道磨成什麼樣子了,不疼才怪。”醫生見她不願意拍片子, 就猜了個大概:“估計得做個手術,往裡墊點東西。”
那不就更花錢了嗎。做了手術也沒幾天好活。
大雨中,成儉秀用鐵鉗敲了敲一直發出刺痛感的腳踝,咬了咬牙一深一淺地往街中央走去,走幾步還要停一停,張望幾眼。白天還好,一到了晚上她就有些分不清東西,每回這種時候,她就越發覺得阿彌是個頂聰明的孩子。
只要住在長勺街,阿彌就不會迷路,不管白天還是黑夜。
阿彌不會迷路卻不知道去哪裡才可以找到外婆,幸好記憶里,外婆今天還是會像很多個雨天那樣在深夜回來,然後把蛇皮袋往門口一倒,發出嘩啦啦的聲音。
她現在有些不安。
倒不是因為窗外的電閃雷鳴,而是因為周邊熟悉的感覺和眼前熟悉得令人害怕的黑暗,她有些懷疑這是夢境,卻過於真實,總之,她有種回到了十七歲那年的感覺。
她手裡抱著的收音機里念著18年的新聞,播報著最近要來的颱風。
樓下傳來開門聲。
阿彌站起身,本能地默數著步子,在一片黑暗中想像著曾經走過的路,她慢慢走到樓梯口。
阿彌並沒有急著走下樓梯,因為她聽見樓梯下邊有一個很輕微的喘息聲,她聞見了雨的那種酸澀味,也聞到了外婆身上終日與垃圾為伍的油膩和蒼桑的氣息。
究竟和外婆在一起的殘酷是場遠去的夢,還是和知秋在一起的美好是場不曾存在的夢。
阿彌僵在原地,外婆也僵在原處。
阿彌的記憶里,外婆很少上二樓來,因為她腿腳不方便,只有在她了大病的那段時間才上上下下,反反覆覆地試探她的體溫,給她備熱水,監督她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