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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來這種問題真的沒有小時候想的那麼簡單啊。”程槿在與女孩分手後這樣對自己說,“我最終還是沒能把她的祝願變為現實。”

  再一次相遇,程槿便以一種見到老朋友的樣子高興地和她打招呼:“最近還好吧?真沒想到我們還能再見面呢。”

  “是啊,真沒想到呢!”女孩很開朗地回答,“看來你也是住在這個公寓裡的,既然知道是鄰居了,以後還要相互關照著點了!”

  女孩這時的開朗,讓程槿的心裡平生了一種愧疚感,這種感覺是他當年和女孩提出分手的時候所沒有感覺到的。按女孩自己的說法,自己也算是她的初戀了。但當時的程槿承擔起他應該承擔的責任,明明知道不會有結果,還一直拖延著,直到大學畢業之後,才正式斷開了這種奇怪的聯繫。在分手的時候,女孩就已經和他說得很清楚了,只是那時他並沒有理解她話里的含義。

  “其實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在聽到程槿說“我們不合適”的時候,女孩這樣回答道。“也許因為是第一次,所以一直不想放棄吧。”

  “你是在這個城市裡工作嗎?”看她沒有立刻說再見的意思,程槿又重新挑起了另一個話題,以緩解自己心裡的不適感。

  “是啊,在這裡待了有三年多了吧。”女孩回答,“你不也是這樣嗎?不過,你應該是剛搬來不久,要不我過去怎麼沒碰到過你。”

  “嗯,我確實剛搬來不久,而且住不了多長時間。”程槿如實地向她說了一下自己的情況,“我現在差不多就是個刺史之類的人。”

  “那很不錯啊!”女孩附和地說。

  原本像這種如同肥皂劇一般的情節只發生一次,便就足以讓程槿感嘆造化的神奇了。可沒成想,就在上次的遭遇剛過去半個月的工夫,幾乎同樣的事情竟然又降臨到了自己的頭上了!“或許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也沒有想像中的那樣低吧。”等稍微冷靜了一點之後,程槿在心裡想道。連他自己都曾經想過可能會在某個城市裡遇到孟涼花呢。畢竟人是活的,他會選擇那些適合自己的地方生存,而這些地方往往也適合其他很多人生存。因此,在這些地方兩個熟悉的人碰到一起的概率並不會很低,至少不會是所謂的“幾十億分之一”。

  既然已經知道了孟涼花和他住在同一個城市裡,那是不是應該主動去和她打個招呼呢。畢竟也算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就這麼一直不聞不問豈不是有點兒不近人情。可這個招呼又該怎麼打呢?他既不知道她住在哪裡,也不知道她或她丈夫在哪裡工作。而且,就算是知道了她家的地址他也不能就這麼貿然地登門拜訪。最終,在幾經思量之後,程槿想出了一個折中的辦法。他從網上找出這個城市最新版本的地圖,在上面反覆看了幾遍,找到了孟涼花走的那條路上的兩所學校。

  下午四點半,正是小學放學的時間。程槿從公司出來,騎著車子去到了那兩所學校其中一所的門口。他也不知道孟涼花的孩子是不是在這裡上學,他選擇這裡完全就是為了來碰碰那百分之五十的運氣而已。但事實證明他的運氣還是很好的,他剛到學校門口,大門還沒打開,他就看到了那名等在學校門外和其他來接孩子的家長交談著的他早上見到的女子。

  看見這一幕,程槿的情緒瞬間低落了下來。那不是孟涼花,他認錯了人。就算長得很像也不是。從小就失聰了的孟涼花怎麼可能和別人說話呢?就在程槿準備轉身離開的時候,那個女子也扭頭朝他這邊看過來。在看到女子的正臉之後,程槿更加堅信自己是認錯了人了。這一定不是他認識的那個女孩子,儘管孟涼花從小就整年在地里干農活,但她也從未變成像現在他面前這名女子這麼面黃肌瘦的樣子。因此,肯定是他自己認錯了人,這肯定不是他認識的那個孟涼花!

  “你好,請問我們認識嗎?我看您有點眼熟,不知道我是不是認錯人了?”女子走過來向程槿開口問道。她的聲音很混濁,而且吐字並不十分標準,讓人一聽就知道這不是從一個正常女子口中說出來的。

  “呃,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你應該沒有認錯人。”程槿這時才想起來,即使是聾啞人也是可以通過練習學會說話和利用唇語來“聽到”別人說話的。“你是孟涼花對吧?”

  “程槿哥,真的是你啊!剛才我都不敢認你,生怕認錯了人。”孟涼花看上去很興奮也很激動,原本就不怎麼標準的發音現在就更加含糊不清了。“你也是來接孩子的嗎?”

  “哦,不是的。”程槿回答。他儘量把自己的語速放慢,好讓孟涼花看清自己在說些什麼。“最近要在這裡待一陣子,所以特意來給你打聲招呼。”他把早晨在十字路口發生的事情,簡單地向孟涼花描述了一下。

  “抱歉啊,程槿哥,那時候我光顧著看紅綠燈了,沒注意到你。”孟涼花說。

  “沒事,這就對了,這麼著更安全些嘛。”程槿說。這時候,學校的院門突然打開了,一群高年級的孩子從裡面亂糟糟地走了出來。“學校里放學了,你趕緊去接孩子吧,我也該公司看看了。”

  程槿說完,騎上了車子。“那我先走了,再見。”

  他沒對孟涼花說看到她脖子上有一塊淺淺的淤青這件事。

  ☆、中部`第十章

  既然招呼已經打過了,程槿覺得自己的義務差不多也已經盡到了。至於孟涼花脖子上那塊淤青的由來,程槿也沒有做過多的猜測。從學校門口回來後,程槿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工作中,腦子裡整整一周的時間幾乎都沒有再想工作之外的其它任何事情。

  在公司分部建立伊始,這樣的工作量是情有可原的。作為一個分部的主管,程槿的任務要比一般員工繁重得多。在工作分工尚不清楚的情況下,程槿一人幾乎包攬了日常工作之外所有瑣碎的事情。到處奔走招攬新客戶、陪客戶吃飯、監管整個分部、向公司總部匯報情況,等等等等,這些事情都差不多是程槿一個人操持起來的。因此,只要他想,他是很容易把自己埋進工作里的。

  他並沒有覺得自己是在逃避在什麼東西,這種認識不是表面上的,他打心裡就是這樣認為的。甚至,連懷疑都沒有懷疑過。

  自從上次在公寓門外碰到可以被他稱為“前女友”的那個女孩以後,程槿在後來的一個月之內都沒有再見到她。程槿並不知道她具體住在這棟公寓的哪一層里,也不知道她在哪裡上班、在做什麼工作。他對這種問題也沒有絲毫的興趣,他們之間不管過去怎樣,反正現在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既然如此,那再了解對方太多的情況非但多餘,而且還會給彼此徒增很多不必要的煩惱。

  時間又急匆匆地流過了半個多月。這天夜裡,程槿站在一家飯店門前目送了剛吃完飯的客戶離開,他走下飯店前的台階,來到馬路上,準備攔輛計程車回公寓。這時候,他突然注意到在自己剛才吃飯的那家飯店裡有一名女子被兩個男人攙著從門裡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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