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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這個村子裡唯一的一家小賣部,因為村里平時也沒多少人居住,再加上村里人自己種的糧食也差不多能滿足日常生活所需,因此,就這一家小賣部足夠承擔全村人柴米油鹽醬醋茶的需要了。

  除了一些生活必需品以外,這個小賣部也會賣一些諸如菸酒糖茶這一類的東西供村里人選擇,這其中也會有專門賣給小孩子的小零食。因此,村裡的那些留守在家的孩子們幾乎都成了小賣部的常客,程槿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在被父母接到城市裡上學之前,程槿幾乎每隔兩三天就會纏著爺爺去小賣部買包蝦條吃。後來,程槿被父母接到了城市裡,因為住的地方離超市很遠,而他的那所學校周邊又一直沒有什么小賣部之類的地方,就這樣,程槿那每隔兩天一包蝦條的生活便由此結束了。但是,每次跟著父母回到村子裡時,他總是還會看機會向大人要個幾毛錢自己再去那個小賣部里買包蝦條吃。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了他上了初中之後覺得蝦條不好吃了才徹底告一段落。

  沿著小路大約走了五分鐘左右,程槿便來到了那個小賣部的門口。因為過去不知道來過多少趟,他對這段路再熟悉不過了,甚至熟悉度比從學校回到家的那段路還要更勝一籌。

  小賣部面積不大,僅僅只是一間十多平米的門頭房。因為空間緊湊,房間裡在擺滿了各種商品之後,除去一個櫃檯所占的位置,剩下的地方也就能夠再供包括老闆自己在內的兩個人站著了。

  程槿站在門口,低頭看了一眼自己手裡的那兩枚一毛錢的硬幣,然後便邁開大步走進了小賣部里。

  “哎,程槿,你什麼時候回來的?”看他進來,女店主從櫃檯後的椅子上站起來,主動跟他打著招呼。

  “阿姨好,”程槿先禮貌地向女店主問候道,“我昨天下午跟我爸媽回來的。”

  “哦,好。那這次可要多住幾天啊。”女店主微笑著附和說,“你這次還是來買蝦條的?”她接著問道。

  “嗯。”程槿點點頭,把手裡的那兩毛錢的硬幣放在了櫃檯上。“這次給我個小包的吧,阿姨。”

  “哦,兩毛錢啊。”女店主把那兩枚硬幣拿起來托在手心上,並把它伸到程槿面前,雙眼含笑地說:“兩毛錢可不夠了哦,現在蝦條漲價了,小包的得四毛錢了呢!”

  “可是,我現在只有這兩毛錢啊,阿姨。”程槿抬頭望著女店主,表情明顯有些失落。

  就在這時候,一個手裡拿著幾張紙幣和一張小紙條的女孩子走進了店裡。站在櫃檯前的程槿看她進來,立刻禮貌地向左移了兩步,給女孩讓出位置。只見女孩把手裡的錢和紙條都放到了櫃檯上,然後便往後退了兩步,安靜地站在了那裡。

  “哎喲,這可就有點兒麻煩了。”女店主依然微笑著對程槿說,根本沒往女孩的身上看一眼。“你帶的錢不夠,我也不能賣給你呀!”

  “可我真的很想要啊!”程槿嚷了起來,“阿姨,要不你先把蝦條給我,我這就回家拿錢去,你看這樣行嗎?”他討價還價道。

  “嗯,這樣也行。”女店主笑著點點頭,隨手從貨架上拿下了一包蝦條來遞給了程槿。“你可要說話算話,不能賴帳的哦。要不然我可得找你爸爸去的。”

  “嗯,我這就回家拿錢去。”程槿興奮地接過那包蝦條,飛快地跑出了店裡。

  在程槿走後,女店主才從櫃檯上拿起小女孩帶來的那張紙條,瞥了一眼上面的字。

  “你媽媽也真是好意思的。”女店主把那張紙條在手裡用力一握,擺了下胳膊把它扔進了一旁的垃圾桶里。“你爸爸騙了我那麼多錢,你媽媽竟然還有臉讓你到我這裡來買東西,真是無恥啊!你們家得買我多少東西才能把那些錢還給我啊?”女店主一邊大聲說著,一邊轉身整理起貨架來。“要不我把你給賣了吧,雖然你又聾又啞的,但如果給人家當童養媳的話應該還是有人會要的。不過,很可惜呀,我沒那個膽兒,我可不想跟你爹似的被弄進監獄裡吃槍子去!”

  女孩依舊在剛才的地方安靜地站著,等著女店主把她需要的東西從貨架上拿下來遞給她。

  過了一會兒,程槿便拿著給從父親那裡要來的兩毛錢跑回了小賣部里,這時候,女店主才從貨架上把小女孩需要的食鹽取下來。

  “來,接著!”女店主喊了一句,然後一抬胳膊,把那袋鹽扔到了女孩的腳邊。站在一旁的程槿往地上看了看,一彎腰把那個鹽袋子撿了起來,把它遞到了女孩的手裡。

  ☆、上部·第三章

  在這個村子裡,程家的經濟狀況並不是最好的。就像程濤自己說的那樣,比起像他這樣靠著個穩定工作掙點死工資的人,那些自己開公司當老闆的人明顯會有更高的收入。甚至只是像村子東邊那家人一樣開個小賣部,如果生意好,只需要十多天便可以掙出程濤一個月的工資來了。而且,在一般情況下,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社會地位總是和他的經濟狀況相掛鉤的。這種情況在任何地方都是相同的,不管是在城市還是在鄉下。因此,程家在這個村子裡就是一個極為普通的家庭,平日裡,程濤的父母出門的時候,如果碰到了一個同村的熟人也僅僅是被禮貌性地打聲招呼,接著便擦身而過了。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表面上看著默默無聞的家庭,卻給自己安排了接濟孟家妻女的這樣一個任務。

  這件事不管從哪方面來看都是有些不符合常理的。首先,這是一個發生在別人家裡的事情,和程家自身的利益沒有絲毫的瓜葛,他們並沒有去專門接濟那娘倆的義務。其次,這樣的付出不會有任何能夠預見到的回報,就算只是從名聲上說,無緣無故去接濟一個名聲狼藉的家庭,這只會讓村里人當做笑柄甚至是污點來看待。可程濤的父母卻真的這樣做了。

  “我過去就說,別羨慕人家有錢。錢這種東西貪得無厭啊!”程濤的父親這樣跟一家人解釋道,“你們看咱村裡的那些人在人家老孟出事之前對他家是個什麼態度啊?那是羨慕得在路上碰上都得多看他兩眼啊!可是現在呢?看見人家閨女就跟見了瘟神似的躲著走!這叫個什麼事啊!行了,咱啊,過去也沒羨慕過人家,也沒啥思想包袱,畢竟這件事是老孟自己乾的,跟孩子沒關係。咱家就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幫幫那娘倆吧。別人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去吧,咱自己不虧了良心就行了。”

  “不是啊,爸。”當時程濤這樣對父親說道,“你這麼師出無名地去接濟人家會讓人家誤會咱是看她們笑話的,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咱何必非得去做呢?到頭來咱不光東西沒了,還可能在人家的心裡成了壞人了。這麼著有什麼意義嗎?”

  “那你說該怎麼著?見死不救?”父親反問道,“現在老孟進監獄了,家裡的財產差不多都查封了。他老婆身體不好,幾乎沒什麼勞動能力,他閨女又是個聾啞人,才十歲,連生活自理都是問題。你說這日子讓她們娘倆怎麼過?就這麼見死不救咱於心何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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