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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偵探也沒蠢到僅憑几個人的幾句證言和已經被損毀得差不多的現場就判定真相,而是不辭辛勞的又從鄰居和賭場口中側面印證了其他人的說辭準確,這才敢在眾人面前將謎底徹底揭示出來。

  「讓我先來幫大家梳理一下案件發生的先後吧——」

  大概晚上七點,伯爵兒子作為第一位來訪者帶來了五百英鎊,坐了一會後離去。

  而在他走後沒多久,來討債的黑幫便奪走了五百英鎊,揍了死者一頓後和房東一起留在了客廳,而此時死者還活蹦亂跳。

  Justin作為當晚死者的第三位訪客到訪,與死者日常爆發了左鄰右舍能聽得清楚的爭吵後在八點五十分左右離開了。

  而又過了一段時間,來尋人的管家發現了中毒倒地的死者,幾人找來了醫生,而此時醫生也已經無力回天。

  木鱉鹼中毒的發作時間在服毒後十分鐘到三十分鐘左右。因而綜合當晚的時間推斷,最有時間作案行兇的還是Justin.

  但問題按照警方的勘察結果,現場的杯子和茶壺裡是沒有毒物殘留的,抹去杯子上指紋這個動作沒有意義。

  再說,假使真的多此一舉,總不可能在死者還活著的時候擦掉指紋,況且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會在作案後把藥瓶留在桌子上。

  如果是管家殺人的話,動機是有的,時間上勉強,但有三點還說不通——

  其一,他怎麼知道死者的藥在哪裡?

  其二,如果是為了作案特意帶了藥過來,只是恰好死者此前也買過同一種藥,那又為什麼事成之後不把藥瓶收走處理掉,反倒留下證據?

  其三,這麼短的時間內如果中了毒,從毒發到昏厥還要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死者為什麼不跑下樓求救?畢竟他欠的錢還沒還,如果他死了對樓下的幾個人都沒好處。

  「所以說,他當時到房間時死者確實已經毒發倒在了門口。」

  看上去所有人都可能殺人,但事實上,所有人又都不可能殺人。

  「那到底是誰殺了人?難道還是他自己想不開服毒不成?」

  懷疑了一個又一個,現在又把嫌疑一一排除了,簡直像一場鬧劇。

  「說得對,現在看來事實已經十分明顯了。死者在Justin走後,在管家到來前,服下了木鱉鹼。」

  這是沒有兇手的殺人案,因為犯人就是死者自己。

  「服毒的瞬間可能是他此生最有骨氣的一瞬間,但可惜的是,這樣的骨氣沒能保持多久。」

  在得知償還高利貸無果也無法再從生子處得到幫助後想到了服毒自殺逃避。

  在毒發時卻又後悔了,於是跑到門口想要求援,所以最後才被發現倒在了門口。

  說到這裡,聽眾們終於在他三番兩次的暗示和強調下頓悟了。

  「沒錯,既然根據其他人的證詞當時死者已經毒發倒在了門口,管家本應進門就看到死者的,那他為什麼卻是過了一會兒才下樓呢。」

  他轉向旁邊的管家。他衣裝精緻得體,甚至比很多上流社會的紳士還要英俊帥氣。一個合格的管家,閃閃發光的金色排扣上是家徽,衣領是天鵝絨的,漿洗過的白襯衫纖塵不染無比挺闊合身,他們是這個家族的門面。

  當然,這個年代的紳士,出門也是要戴手套的。

  「最後發現死者的管家,又用這個時間做了什麼呢?」

  答案已經呼之欲出了。

  他擦掉了杯子和藥瓶上的指紋。

  管家畢雯珺只知道Justin此前來過死者這裡,結合此前父子間如履薄冰的關係稍加思索很容易得到激情殺人的結論。

  急於為自家小少爺脫罪的管家才擦掉了杯子和木鱉鹼瓶子上的指紋,但沒想到弄巧成拙,反倒將本來簡單的事件弄複雜了。

  所有人都轉頭看向了這個一直被忽視了的配角。

  而得知Justin並不是犯人的畢雯珺也終於鬆了口氣,攤攤手乾脆的承認了自己的所為。

  「這麼簡單?」

  不光是范丞丞難以置信,所有人都覺得這個展開有點太過於無腦了。

  「就這麼簡單。」

  排除了所有不可能,那麼剩下的即使再不可思議,也是真相。

  本來是這麼簡單的事件。

  但是——

  「這個案子裡真的沒有犯人了嗎?錯,當然有。」

  雖然推理已經結束,但有些政治正確的話還是要說。

  於是原本負手而立的陳立農轉身,開始了意料之內的反轉。

  「真正的犯人就是明知道對方當時還沒死,卻想著自家少爺安危以及死者死有餘辜,不去施救反倒幫忙掩蓋真相的管家;明明可以通過簡單調查就能發現Justin不是兇手,卻因為利益糾葛和報社聯合煽動群眾引導輿論的執法者;還有,對案件和真相明明一無所知卻因為言論自由而可以對一個法律未定罪的少年橫加指責踩上一腳的無辜市民。」

  但凡探案必定講究重證據實,是這些人讓本來簡單的案子變得越來越複雜,甚至到了現在,連真相都變得模糊了。

  「如果覺得不夠精彩不夠盡興的話,那我再來補充一些案外的細節吧。」

  「其實我是有懷疑過伯爵兒子的,畢竟長期嗜賭的人又怎麼可能借出五百英鎊給不算熟悉的遠方表親呢。」

  他攤開伯爵兒子作為物證帶來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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