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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君偉和潘森一怔,隨即相視一笑。

  手牽著手,一起向溫暖的家走去。

  (全文完)

  作者有話要說:  從此,潘森和凌君偉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

  ☆、番外一 惡有惡報

  我叫簡麗,小時候,家境不錯,可夠不上什麼上流社會的人家,就是中產階級吧。

  一家人住在一個大院裡,大院裡有好幾個玩得很好的同齡小夥伴。

  自小,我就長得好,面若桃腮、粉雕玉琢的,是個人見人愛的漂亮小女孩,因此,我很習慣那種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待遇,也因此,從小,在群體中,就高傲得像個公主。

  小時候,跟我玩得很好的,是一個呆頭呆腦的小男孩,叫凌君偉,在父母的慫恿下一直嚷嚷著要我跟他結婚。

  那時候,我就在想,凌君偉雖然呆呆的,但是在那麼多人中也就他最霸氣了,穿的衣服好看,玩的玩具新奇,吃的零食美味,自然是喜滋滋地答應了。

  後來,就說是爺爺重遇他追隨大半輩子的將軍——泠家的老爺子,我們家也隨之水漲船高,很快搬離了那個大院。

  新的學校,新的同學,環境地改變,就是上帝給我打開的一扇敞亮的門。

  在新的生活環境裡,隨便買件衣服可能都比得上之前家裡大半個季度的家庭開銷。

  在新的生活圈子裡,我認識了更多更有魅力的人。在那群富二代官二代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泠墨然和慕斯辰。

  慕斯辰長得很好,即使我長得也很好,一直男生中眾星拱月般的女神般的存在,但到了慕斯辰跟前,我還是會覺得自己黯淡無光。

  剛認識泠家兄妹和慕斯辰時,我真是很喜歡很喜歡慕斯辰,他那桃花般粉粉的唇,時常讓我想吻上去試試感覺是不是非常美妙。

  可是慕斯辰太不識時務了,每次我帶著自己珍視的零食和玩具找他玩,都一副愛搭不理的樣子,久而久之,我也沒有興趣了。

  媽媽曾跟我說過:“麗麗,你可以是驕傲的公主,想要什麼都可以,不必去委屈妥協,不必讓自己難受。”

  媽媽說得很準確,從小到大,我想要的,哪一樣不是輕而易舉就能得到的。

  可是泠墨然卻讓我栽了一個大跟頭,我美麗、知性、出身高貴,可他,卻愛上了一直在他家寄人籬下的慕斯辰。

  慕斯辰,一個長得比女人還要美的妖孽,一個能成為禍水的男人!

  可慕斯辰很遲鈍,連我都知道了泠墨然喜歡他的事實,他卻一直只把泠墨然當成好哥哥。

  慕斯辰快大學畢業時,我就明確地知道,自己必須得先下手為強,否則,一旦泠墨然跟慕斯辰打開天窗說亮話,表白了自己的心意。

  以慕斯辰的性格,只要不是十分抗拒,可能都是會接受的!而我,絕對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慕斯辰已經搶走了太多本該屬於我的關注,這一次,家世人品都極好的泠墨然,我決定不會再讓慕斯辰得逞。

  雖然,作為那麼多人心目中的女神,要去跟一個男人搶男人,連自己都覺得好笑,但,那又如何呢,如果我成了泠少奶奶,那麼過程的一切都不重要。

  遊手好閒的富二代們可能什麼都不懂,但是,各種玩的藥物卻是最不缺的。

  泠墨然自從接手了家族企業後,一直很忙。其實我心裡清楚,不是他忙到連吃個飯的時間都沒有,而是他並不想見我。

  沒關係,不出我所料,慕斯辰的畢業典禮和慶祝晚會,泠墨然是第一定會出席的。

  我準備好了一種能使人迷醉和□□高漲的新型藥物,待到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飯,我想,以我簡家的影響,泠墨然是一定要娶我的。

  可惜,天不遂人願,最終跑到泠墨然床上身下的卻是慕斯辰。

  與我的預想一般,泠墨然是負起了該負的責任,是結婚了,可是,他的新娘,不,該說新郎,卻是慕斯辰。

  兩個大男人,還談婚論嫁,後來,還通過人工授精,找代孕母親的方式有了兩個孩子,還真是不嫌噁心!

  泠墨然和慕斯辰在一起後的四五年間,我想盡了辦法,威脅、曝光、請長輩施壓,他們卻越走越甜蜜。

  在我心灰意冷之際,我又看到了一絲曙光——凌君偉,那個從小就喜歡跟在我身後轉的男孩。

  時光把變成了英俊瀟灑的男人,還把凌家從一個小小的個體戶變成了一個有自家企業的上層家庭。

  雖然,凌君偉家世是比不上泠墨然家裡在軍政商都有地位,但是,也算不錯的選擇了。

  後來,我從可可口中得知,凌君偉竟然是龍幫的二把手,這真是讓人喜出望外的好消息啊!

  我下定決心,一定要拿下凌君偉。本來,我以為這會是手到擒來的事情。畢竟,凌君偉從小就對我有依戀。

  但我沒想到,凌君偉也是個gay!上天總是在耍我,一次又一次!我終於真正厭惡這個噁心的世界。

  但這一次,無論如何,我都要得到凌君偉!我不年輕了,我不想再等下一個能讓我滿意的人了!

  我不惜自毀清白,懷了孕,本以為就此能讓凌君偉屈服,畢竟,凌父可是站在我這邊的!

  可我沒想到,凌君偉會這麼卑鄙,會派人跟蹤我,還全程錄了視頻,孩子並不是凌君偉的的真相不脛而走。

  我,因此顏面盡失,凌君偉選擇了最能侮辱我的方式揭露了真相。如他所願,我受到了奇恥大辱。

  被父母鎖在家中,被父母逼著去墮胎,被父母視為奇恥大辱,成為交際圈的笑柄……我美好的生活因此破碎,我不甘心,不是上帝關上了我面前的一道門,就會打開一扇窗嗎?

  可為什麼,在我這裡,上帝不但關上了我的門,還關上了所有能給我希冀的窗!

  父母到底是愛我的,看著我不可能像是看守犯人一般,我驅車到了凌森——凌君偉和潘森愛的見證,我苦苦地等待,終於,我看到了目標人物——潘森。

  我當時一定是獰笑著撞向潘森的,看著潘森在我的車面前那種被嚇呆了的模樣,不可否認,那一刻,我的內心是無比雀躍的。

  可我沒有料到,在我的計劃就要成功之時,凌父,那個意志不堅定,出爾反爾的人會突然衝出來,推開了潘森。

  直到,有人重重地砸向車前面的擋風玻璃,看到有人呈拋物線在我眼前飛過,以及不遠處那一灘血肉模糊的身影,我才開始覺得恐慌,我,殺人了?

  之前,呼嘯的警車和救護車,周圍人的哭喊嚎叫我都沒有很深刻的印象,腦海里只是一直在重複播放凌父那微胖的身影在我眼前飛躍的畫面。

  法庭上,控方律師義正言辭,指控我故意殺人罪並殺害了凌父的罪名,我無心辯解,甚至,在聽到法官宣判罪名成立,死刑緩期一年執行時,我都毫不驚訝。

  這樣活著,身敗名裂地活著,不如死了算了!

  在那呼天搶地、哭著喊著冤枉的是誰?一再強調會上訴的又是誰?想不到,最終,我的父母還是放不下我這個不孝女,可惜,活著太累了,我想,就此先行一步了。

  常言道,惡有惡報,在牢獄裡的一年,日日夜夜反反覆覆地想,我終於明白:曾經的我是個壞人吧,因此會有此報。

  無論如何,我都不該舉起屠刀。

  這個可笑的世界,讓我們永別吧,我早就受夠你了。

  作者有話要說:  其實碼這個番外,心一直都是揪著疼的,畢竟我是很喜歡凌父的,只是,唉,人生總不是盡善盡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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