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頁
我當然不會就這麼死心,我耐心的在牆面上摸索著,發覺它竟然順著我的手施加壓力的方向,向著一邊滑了出去。一個黑漆漆的入口出現在我的面前。
衣櫃是固定死的。櫃頂有機關。後面是可以向一側滑動的牆壁。這一切都預示著,我即將迎來紅房子的最大隱秘。
藉助著手機電筒強烈的光芒,我終於走進了“密室”。
也許誰都會以為,裡面一定擺滿了古玩字畫,珠光寶氣射的人眼睛都睜不開。可實際的情況卻是,裡面不但沒有一件值錢的物件,甚至可以說是,空空如也。一張破桌子,一把破椅子就是整個房間的全部內容了。
寶藏呢?是被尋寶人搬走了?還是早就失蹤了?
書桌。這是尋寶筆記上有關密室的第二個關鍵詞。不出意外,日記就應該放在那。儘管我不知道裡面都寫了些什麼內容,但是,那肯定是無比重要的。
我由上至下的打開書桌的每一個抽屜。空的。空的。空的。還是空的。
所有的抽屜竟然都是空的。日記呢?還是我的理解錯了,日記根本就不放在這?
會不會有暗格?我蹲下去,用手電照書桌的底部。果然,我發現了一處明顯的不自然的接縫。我用手推開那暗格,從裡面掏出了一個看起來很舊的日記本子,封皮上什麼都沒有寫。
回憶到此結束。現在,這本筆記就放在我的上衣口袋裡。至於裡面的內容,的確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我不知道陳默有沒有看過這本筆記,我也不知道尋寶人是如何發現這東西的,我更加不知道如何處置它。
我在家裡待了足有四天。其間,只出去買了一次充值卡。回來的時候,半路碰上的送水工嚇了我一跳,我還以為他是我幾天前遇到的那個人。
我已經草木皆兵了。這都是由於,我的手中掌握了有關若干年前的一起謀殺案的關鍵證據。不,可能還不只一起。這件事讓我困擾不已。我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處理它:把它交給警察?涉案的人可能全死了,這樣做還有什麼意義呢?像紫凝和陳默說出真相?這太殘酷了,陳默也許會徹底被這件事逼瘋。
我決定把它藏起來。永久的。這樣大家都會好過一些,有些秘密還是永遠都不要浮出水面的好。
2006年8月15日。
晚上八點剛過。突然接到簡訊。
我是陳默。急事。快來。
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是不是紫凝出事了。這個結論是可怕的,我感到眼前一陣陣的發黑,心也仿佛揪住了一般。
我衝出家門,防盜門也來不及關上,三步並作兩步的朝著樓下跑。
到了樓下,我稍微鎮定了一下自己,就朝著“黑森林”的方向快步走去。
當時的我,心裡真的亂極了。那些糾纏在腦海中的回憶,在此時此刻全都迸發了出來:從我第一次在自家窗口見到紫凝,到我們第一次約會,到我去她家,再到我見她爸爸,到她在月光下跳舞,到我們的浪漫接吻,到我們睡在一起的那一夜……這一幕一幕,仿佛過電影一般的在我的腦海中划過。
我第一次也是最好一次沒有憑藉任何幫助的穿越“黑森林”。那完全是一種本能,也許我可以稱之為“愛的本能”。此時此刻,我不能思考,不能看,不能聽,不能感覺,眼前全是過去一幕幕幸福的情景,耳邊全是那一句句的溫軟的情話……
是的,我是一個一旦投入其中就註定萬劫不復的男人。
簡訊又來了。
我是陳默。他快不行了。誰來救救他。
炸雷在我的頭頂轟然響起。
我開始跑。好像什麼都不重要了,只有跑,不停地跑。
我想著我的紫凝,我的夜之花,她在夜間開放,難道,也註定在夜間凋落?
我一口氣的跑到了紅房子,“砰”的打開門。屋子裡黑著燈,蠟燭的火光被外面的風吹得動搖西晃。
我剛想大喊,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懾住了。
地上。兩個女人綁在那。一個是周嵐,一個我不認識。
後面。一個人走進紅房子。他被外面的大雨澆的濕透,但是我看清楚了,他就是五年前的那個人。他面無表情的從我眼前穿過,嘴裡不聽的說“報應、報應”。
順著他的目光,我看到了屋子正中的……靈台。
靈台上面,擺著鮮花,水果,還有漫畫書。一張大幅的遺像掛在牆上。
我認識他。
這時候我猛然想起陳默發給我的最後一條簡訊:
他快不行了。誰來救救他。
是他。
不。不是我乾的。
我沒殺人!
--------------------------------------------------------------------------------
幫凶
五年前。
那是一個無比炎熱的夏天。雖然已經過了立秋,可是天還是下了火似的熱。
那一年我15歲,周嵐13歲。我們倆正處在關係最微妙的一段時間。從小就在一起玩的青梅竹馬,到了青春期,自然而然的產生了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好感。周嵐雖然性格有點像假小子,可平心而論,她長的還是挺好看的。再加上我們是鄰居,父母間的關係也不錯,這種相對而言的親密關係,可以說,是建立在牢固的現實基礎之上的。有時候,長輩們會拿我們開玩笑,說乾脆現在就把親事定下來算了。而我們,也在大人開的這些玩笑之間關係越走越近。
衣櫃是固定死的。櫃頂有機關。後面是可以向一側滑動的牆壁。這一切都預示著,我即將迎來紅房子的最大隱秘。
藉助著手機電筒強烈的光芒,我終於走進了“密室”。
也許誰都會以為,裡面一定擺滿了古玩字畫,珠光寶氣射的人眼睛都睜不開。可實際的情況卻是,裡面不但沒有一件值錢的物件,甚至可以說是,空空如也。一張破桌子,一把破椅子就是整個房間的全部內容了。
寶藏呢?是被尋寶人搬走了?還是早就失蹤了?
書桌。這是尋寶筆記上有關密室的第二個關鍵詞。不出意外,日記就應該放在那。儘管我不知道裡面都寫了些什麼內容,但是,那肯定是無比重要的。
我由上至下的打開書桌的每一個抽屜。空的。空的。空的。還是空的。
所有的抽屜竟然都是空的。日記呢?還是我的理解錯了,日記根本就不放在這?
會不會有暗格?我蹲下去,用手電照書桌的底部。果然,我發現了一處明顯的不自然的接縫。我用手推開那暗格,從裡面掏出了一個看起來很舊的日記本子,封皮上什麼都沒有寫。
回憶到此結束。現在,這本筆記就放在我的上衣口袋裡。至於裡面的內容,的確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我不知道陳默有沒有看過這本筆記,我也不知道尋寶人是如何發現這東西的,我更加不知道如何處置它。
我在家裡待了足有四天。其間,只出去買了一次充值卡。回來的時候,半路碰上的送水工嚇了我一跳,我還以為他是我幾天前遇到的那個人。
我已經草木皆兵了。這都是由於,我的手中掌握了有關若干年前的一起謀殺案的關鍵證據。不,可能還不只一起。這件事讓我困擾不已。我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處理它:把它交給警察?涉案的人可能全死了,這樣做還有什麼意義呢?像紫凝和陳默說出真相?這太殘酷了,陳默也許會徹底被這件事逼瘋。
我決定把它藏起來。永久的。這樣大家都會好過一些,有些秘密還是永遠都不要浮出水面的好。
2006年8月15日。
晚上八點剛過。突然接到簡訊。
我是陳默。急事。快來。
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是不是紫凝出事了。這個結論是可怕的,我感到眼前一陣陣的發黑,心也仿佛揪住了一般。
我衝出家門,防盜門也來不及關上,三步並作兩步的朝著樓下跑。
到了樓下,我稍微鎮定了一下自己,就朝著“黑森林”的方向快步走去。
當時的我,心裡真的亂極了。那些糾纏在腦海中的回憶,在此時此刻全都迸發了出來:從我第一次在自家窗口見到紫凝,到我們第一次約會,到我去她家,再到我見她爸爸,到她在月光下跳舞,到我們的浪漫接吻,到我們睡在一起的那一夜……這一幕一幕,仿佛過電影一般的在我的腦海中划過。
我第一次也是最好一次沒有憑藉任何幫助的穿越“黑森林”。那完全是一種本能,也許我可以稱之為“愛的本能”。此時此刻,我不能思考,不能看,不能聽,不能感覺,眼前全是過去一幕幕幸福的情景,耳邊全是那一句句的溫軟的情話……
是的,我是一個一旦投入其中就註定萬劫不復的男人。
簡訊又來了。
我是陳默。他快不行了。誰來救救他。
炸雷在我的頭頂轟然響起。
我開始跑。好像什麼都不重要了,只有跑,不停地跑。
我想著我的紫凝,我的夜之花,她在夜間開放,難道,也註定在夜間凋落?
我一口氣的跑到了紅房子,“砰”的打開門。屋子裡黑著燈,蠟燭的火光被外面的風吹得動搖西晃。
我剛想大喊,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懾住了。
地上。兩個女人綁在那。一個是周嵐,一個我不認識。
後面。一個人走進紅房子。他被外面的大雨澆的濕透,但是我看清楚了,他就是五年前的那個人。他面無表情的從我眼前穿過,嘴裡不聽的說“報應、報應”。
順著他的目光,我看到了屋子正中的……靈台。
靈台上面,擺著鮮花,水果,還有漫畫書。一張大幅的遺像掛在牆上。
我認識他。
這時候我猛然想起陳默發給我的最後一條簡訊:
他快不行了。誰來救救他。
是他。
不。不是我乾的。
我沒殺人!
--------------------------------------------------------------------------------
幫凶
五年前。
那是一個無比炎熱的夏天。雖然已經過了立秋,可是天還是下了火似的熱。
那一年我15歲,周嵐13歲。我們倆正處在關係最微妙的一段時間。從小就在一起玩的青梅竹馬,到了青春期,自然而然的產生了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好感。周嵐雖然性格有點像假小子,可平心而論,她長的還是挺好看的。再加上我們是鄰居,父母間的關係也不錯,這種相對而言的親密關係,可以說,是建立在牢固的現實基礎之上的。有時候,長輩們會拿我們開玩笑,說乾脆現在就把親事定下來算了。而我們,也在大人開的這些玩笑之間關係越走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