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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此時,已經達到了英博心中無與倫比的幸福巔峰。

  怕超市關門,英博急急的邁著大步,夏天的八點半,也已經給蒙上了一層優雅的藍紫色,依稀看得見每個人深色的輪廓。

  遠處,旅行箱拉動的聲音跌跌撞撞的傳來,這是八十年代的小區,方磚早就高低不平了,英博也是借著多年的記憶能夠飛速的挑著比較平坦的地方走著。

  在這個住的都是退休領導的小區里,很人性化的裝著老式的路燈,不很明亮的光正能照亮下方四五米遠的地方,兩個光圈之間隔著被暮色籠罩的一段柔和空間。

  英博沉在藍紫色的夜色中,急急忙忙的走著,只是慣性的回了下頭,並不想看到什麼,只因為那磕磕絆絆的箱子拖動的聲音就在他後面不遠處停了,只是慣性的回頭一瞥。

  好像有個人影站在箱子旁,臉依稀是看向的。

  誰?身體在大腦下達指令之前就停下來了,半側著頭警惕的看向那個身影。

  在兩個光圈之間的地帶,英博調動他所有的感官,感知那個人影。

  “Oh! My God! Oh! My God!……”英博有些莫名其妙,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心裡正一遍一遍帶著顫抖的重複這句感嘆句,只是,好像在他的大腦完成感知前,心就已經知道了。

  有些不受控制的朝那個人影走了兩步,那人影沒動。可是為什麼他偏偏不動呢!在等……在等……走過去嗎?

  “Oh! My God! 為什麼還不動?”英博有些恐懼的移向那個身影。

  被藍紫色籠罩的大地,看不到那人有什麼表情、動作,只是,還是能看到,那人露出反射著路燈光的白森森的牙齒!

  英博打了個寒戰,卻大步朝他走過去!

  “操!你丫回來了!”英博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大腦剛剛會空掉!這是誰!混蛋!這是誰啊!真他媽混蛋!

  “看你丫跟殭屍一樣直不楞瞪往前走!”

  “操!你丫也回來!多少年沒個信兒了!”

  “我他媽待的那地兒,見個鳥都不費勁!”

  “你丫到底在哪兒啊!”

  “非洲那片兒!瞎轉悠!”

  “非洲都窮死了,哪兒還有錢請你孫子造橋去啊!”

  “靠!要不然說窮也有窮的好處!到處都是他媽的聯合國援建!”

  “你就一直跟著援建?”

  “啊!好幾年才有個假!”

  “都他媽十年沒見著你了!”

  “他媽的!可不是嘛!”

  “回來還走嗎?”

  “再說,先歇他半年的假,到時候再說!”

  “半年的假!成!回頭找你丫去!”

  “媽的!回頭聊吧!飛機晚點,七點才到,飛機上還沒預備晚飯,快餓死我了!”

  “那你快回家吧!”

  “有空找我來啊!”

  “不讓去都得去!”

  “得了,我走了!又晚吃半小時飯。”

  看著他晃蕩晃蕩拉著箱子走了,英博仍然呆站在那兒,藍紫色的夜色更濃了,涼風吹在英博身上,可是英博卻覺得有些熱血沸騰,怎麼會這樣!操!

  英博對著燈火通明的超市發,鬱悶的看這裡面聚堆兒聊天的售貨員和門上掛著的鎖,嘆口氣,實在不想看到伍伍失望的眼神,扭頭看了看街對面的家樂福,它十點鐘才關門……

  差十分鐘十點,英博拎著那袋企盼已久的豆沙回來了,開門就看見伍伍燦爛的笑臉。

  “快!來嘗嘗!”伍伍用牙籤挑著一塊涼糕湊到英博嘴邊,“等你太慢了,我先用家裡剩的豆沙做了點兒……”

  “好吃……”英博看著伍伍快樂的樣子,有些恍惚,今年已經33歲了,從24歲分開以後就在沒說過髒話……

  第55章 番外 幸福的路

  英博去同學聚會了,雖然伍伍覺得英博有點並不情願,但還是去了。上午就走了,說是要吃喝玩樂腐化一下,折騰一整天。

  伍伍上午在家收拾了半天,該洗的該擦的都幹了。他們的樓是老式住宅,5A的電流表,線路只能承受一個空調運行,如果再加上什麼冰箱、洗衣機之類的就極容易跳閘,伍伍還沒忘了去年夏天,他們的保險絲髮出了像禮花般耀眼的光芒後宣布壽終正寢,所以洗衣服的時候也不敢開空調,今天是個大熱天,南方都二十八九度,北方反而天天往四十度躥,伍伍流了一脖子的汗,剛剛擦地的時候,汗珠就噼里啪啦往下掉,看那樣子真是掉地上摔八瓣兒。

  英博早上先是去爸媽住的小區接上孟揚才一塊去的,可能是因為在非洲待習慣了吧,孟揚穿著白色的運動T-shirt和米色的短褲,那天天晚沒看得太清,今天英博也確實感受到了什麼叫做健康的麥色肌膚。雖然沒說,可是英博在心裡仍然是讚嘆了一把,順便多瞧了好幾眼。

  孟揚也盯著英博看了半天,“真難想像,你丫一把年紀了居然還穿粉色!”

  英博臉一紅,這衣服是和伍伍一起買的,伍伍買了那件天藍色的,他就選了這件粉色,和伍伍在一起時,一直也沒覺得什麼,直到剛剛孟揚說了才發覺也許太嫩了呢!

  “沒想到,穿著到也挺好看的。”孟揚繼續盯著英博看,“多虧了你白……”

  “還好……”

  “……不錯……”孟揚感嘆了一聲,向後仰去,靠在椅背兒上,“還有時差……”說著閉上眼睛,腦袋一歪,睡過去了。

  英博有些寂寞的開著車,因為孟揚在睡也不好開CD,隔三岔五的看一眼孟揚,麥色的皮膚真的是太適合他了。英博想著,小學的同學會,挺難想像的,畢業後從來沒有過,也只有孟揚能召集的起來吧!雖然這些年一直在中國,但也從來沒想過去小學的校友錄,反倒是孟揚這些年一直在做校友錄的管理員。

  不是不後悔的,如果要是早知道孟揚常常在校友錄出沒,自己也會去的!又怎麼會這麼多年斷了聯繫。

  不知道為什麼把同學會的地點定在朝陽,難道大家不都是中關村的孩子嗎?英博有些迷惑,寂寞的路上,封閉的車窗,連最煩人的噪音都被阻隔了。英博突然想,為什麼買車的時候買的是自動檔呢?要是手動檔恐怕也不會這麼無聊吧,一腳油門,一腳剎車,然後就只用機械的看路了。

  英博苦思冥想,也不是第一次沒人說話的開車了,怎麼今天竟然會覺得如此難過。

  等著短暫的左轉燈,英博扭頭看著睡得很沉的孟揚,看著他白色的T-shirt下鼓脹的肌肉,心中一動,伸手過去,把自己的胳膊和他的放在一起,比較。

  兩個人的生活,一目了然。

  雖然英博也注重鍛鍊,從來不像伍伍那樣睡懶覺,但畢竟晨跑只是健身,自己的肌肉雖然也結實,但是遠不如旁邊那條麥色的臂膀那麼精壯。

  忍不住伸手,像伍伍常常對他那樣,用手指摁了摁那凸起的血管。真的,就像伍伍相容的那樣,很有彈性,很性感,好像觸摸到最原始的生命。

  縮回手,繼續開車,英博明白,自己是一個被期望的孩子,從小就是,優秀的成績,明確的目標,雖然有野心,但卻沒有野性,所以自己現在又讓人驕傲的成績,但是卻也只是一個平常人。

  而他,不一樣,雖然在五年級的時候,他還只有160cm,可是他就是市運動會上的短跑冠軍;雖然父母都希望他能學物理,可是他也有那個膽量將高考志願篡改成橋樑建造,他從小就是個有理想的孩子,但也是個不安分的孩子。

  可能是長期的野外生活,孟揚自有他的一套生物系統,還差一個路口就到的時候,孟揚迷迷糊糊睜開眼,懶懶的問:“快到了……”

  英博扭頭沖他一笑:“嗯……”

  “唉!”孟揚在有限的空間內伸了個懶腰,“真受不了你……”

  “什麼?”

  “怎麼就這麼悶!”孟揚瞪了他一眼。

  英博扭頭看了他一眼,拐過最後一個路口,輕輕地笑了,恍然明白了,為什麼他會覺得獨自開車這麼寂寞,因為也許他們是最了解彼此的人,但是他們從來沒有真正的同心過。

  那個在他不想說話的時候就不說話的人,不是他。

  第56章 番外 十年

  英博周末去開會了,關於他們的項目又有了新進展,所以要向領導匯報,然後申請更多的經費支持。這是讓英博最高興的事了,雖然會議冗長,好幾個系統的領導們分別發言,英博又作了項目報告。整整開了一天,可是英伯覺得精神狀態還是很好的。

  回家敲門沒人應,還以為伍伍去超市了呢,拿鑰匙開了門,冷氣撲面而來,進屋一看,伍伍小孩兒開著空調,放著音樂,在沙發上一窩,蓋著毯子睡的挺滋潤。看著伍伍孩子氣的睡姿,英博心裡不禁湧起一陣幸福。

  小心翼翼的靠進搖椅里,英博滿足的嘆了口氣,閉上眼睛,開會畢竟還是累人的。耳畔繞著伍伍自己精選出來他喜歡的歌,心裡不可抑制的泛著滿足。也許,只不過是個平凡人,所以也應該安於這種平凡的生活,愛人、房子、車子,和有些不常記起的回憶。只是淡淡的惆悵不可避免的縈繞在心頭。

  全身心放鬆的躺在搖椅中,感受不經意的輕微搖動,英博深深的在心裡呼了一口氣。思緒漸漸隨著陳奕訊深情傷感的那句:“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飄遠。

  十年,不是一個短暫的時間,卻竟也這麼一晃就過來了。然而之前,那二十四年,卻不是那麼輕易就能夠放下的。畢竟那是自己最值得記憶的青春!十年又怎麼能敵過那二十四年!

  英博不記得自己是從什麼時候認識的孟揚了,他們那一年出生的孩子挺多,光父親一個所里,那一年先後出生了六個孩子,也許還是在剃著大光頭,摸著滿身的痱子粉,坐在竹製的兒童車裡的時候就認識了孟揚了吧,總之,自從英博有記憶以來,就直接和孟揚非常的熟悉。

  從兩個人在幼兒園用西瓜皮洗臉開始,就一直如此貼近的生活在一起。六個孩子中,雖然上小學和孟揚不同班,但是孟揚永遠是英博心中別無選擇的最好的朋友。也不是酸,英博清晰的記得,每年彼此過生日的時候,自製的剪貼賀卡上永遠都寫著“送給我最好的朋友!”那些粗糙的賀卡被英博收在一個精緻結實的鞋盒中,當年那種精緻的鞋盒還真的很少見,英博甚至是在看上了那個漂亮的盒子之後才極力勸說父親買那雙巨貴的進口皮鞋的。不管是搬家、住校、還是出國,英博的行李中一直都有那麼一個占地的盒子,也許,從很久以前,英博就與感到了,今後可能再也不會說出那麼真誠的發酸的話了。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不一樣的呢?英博還清楚的記得,是從運動會上永遠是男子100米冠軍開始的吧?兩個人,兩種極端。還記得上初一時,運動會上最熱烈的時候就是高三年級的100米比賽,孟揚當時作為初一100米組冠軍說什麼來著?好像說等他上高三的時候要震驚全校女生。英博在心裡微笑,每次運動會自己跑3000米的時候,最後衝刺時,總有孟揚這個100米冠軍在內道領跑,也因此自己總是不負眾望的得到第一。上高中時,兩個人不同班,孟揚每次都要被同學罵,說從來不帶自己班的同學,卻總是為英博加油。高三時,孟揚兌現了他的諾言,在100米的最外一道,最貼近尖叫的觀眾的外道,風馳電掣一般划過,英博甚至清楚的記得在他跑過身邊時,周圍的空氣都被帶走,害他為他加油的話只喊了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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