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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鑽戒不能買,普通的戒指就不一樣了。獨孤桀驁內心作如是想,一面偷偷地瞄了一眼自己手裡的塑膠袋。左邊裝著大大小小的金條,這是獨孤桀驁需要用到的東西,右邊裝著十二隻手鐲,一對重達400克(在歐景年的強烈要求下,獨孤盟主不情願地減少了克重和款式)的步步高金鍊(俗稱狗鏈),一朵金玫瑰,一對耳環,以及兩枚一模一樣的金戒指。
兩枚戒指是趁著歐景年不注意的時候買的,結帳的時候獨孤桀驁特地不許歐景年看帳單,一半是不想讓歐景年為錢擔心,一半則是怕她發現這對戒指,但是現在,戒指順利地買到了,獨孤桀驁卻又忐忑不安,不知道該以什麼方式說服歐景年,讓她肯跟自己戴上情侶對戒——戴在左手無名指上。
獨孤桀驁悄悄地,悄悄地掃了歐景年一眼。歐景年什麼都沒拎,看上去卻比拎著一堆東西的獨孤桀驁更累,她茫然地走在前面,高跟鞋踩出既虛弱又毫無節奏的聲點,走著走著,突然又停下來,看了一眼獨孤桀驁:“寶寶,我來拎一會?”
獨孤桀驁無語地看了歐景年一眼:“你拎不動。”光是最大的一公斤的金條她就買了5根,其他的小金條還不算,就歐景年那小身板…好吧,歐景年最近的力氣已經大了很多了,但!是!身為一位武林盟主(前),怎麼能讓女眷搬東西呢?
歐景年看見獨孤桀驁嫌棄的表情,忍不住就在她鼻子上颳了下:“別小瞧我。”手臂彎曲,擺出一個健美的姿勢:“姐現在也是有肌肉的。”
獨孤桀驁對歐景年露出了一個鄙視的眼神,這眼神要放在男人身上,就是妥妥的大男子主義,放在獨孤桀驁身上,也完美地體現出了“直男癌”這種屬性中的某些特質:“重活還是讓我來吧,你這弱質女子就在家裡好好地貌美如花就行了。”
歐景年的回答是一個又快又狠的爆栗,然後強行從獨孤桀驁手裡搶下一個袋子,吃力地在前面帶路:“那邊。”
獨孤桀驁發現她拿走的正好是裝戒指的袋子,趕緊想要搶回來,可惜歐景年像護崽的老母雞一樣把東西抱在胸前,對著湊進來的獨孤桀驁嚴防死守,順便還下了死命令:“不許拿任何招式或者內力對付我。”獨孤桀驁無奈之下,只好亦步亦趨地跟了過去,繞了不少路,才走進一家門面不大的飯店。
獨孤桀驁一走進去,就發現這家店看起來雖小,檔次卻絕對不低——這家店比歐景年的品味要富貴很多,卻又沒有富貴到土氣的程度,裡面的裝潢都是她所熟悉卻模仿不來的風格,整個江湖上只有一兩個百年世家才有這樣的裝飾,擺著的物價雖然不多,卻個個都是精品。獨孤桀驁粗略地估量了一下,發現哪怕自己還是武林盟主,在這家店裡招待客人,也完全不會覺得失了身份檔次。再考慮到她自己異於常人的食量,獨孤桀驁暗暗地把這家店給歸入了“奢侈”的行列。
自從獨孤桀驁折騰著開店以來,歐景年的支出消費明顯比以前要節約了,平常兩人不是去快餐店,就是去些街頭排檔,連點評網上人均200的餐廳都捨不得去,卻突然進了這家獨孤桀驁一個人就足夠吃掉幾千上萬塊的店,這讓獨孤桀驁更不安了。
歐景年一定有很重要的事要說。獨孤桀驁這麼想著,舔了舔嘴唇,看了歐景年一眼。歐景年現在比剛才看起來平靜,但是心跳卻比剛才更快了。這說明她在刻意壓制著情緒。壓制什麼情緒呢?生氣?似乎有點。悲傷?似乎也有點。茫然?感覺有很多。
不會是…家裡人以死相逼所以歐景年決定分手吧?要是那樣的話,她獨孤桀驁就…就也只能乖乖地接受事實,找個沒人知道的地方窩上幾年,治療情傷。不,不對,她本該憤而出手,把歐景年的家人都殺掉才是!至少…至少要殺掉歐陽泰才行。可是景年不讓她殺人。
她殺了人,景年會不開心的。而且,那畢竟是景年的叔叔。所以,她還是只能跑到一個沒人知道的地方,自己舔舐傷口,孤獨終老,哭泣的時候沒有可以埋的胸,調皮的時候沒有可以繞著跑的人,一輩子沒有奶喝,也不會有人在冬天裡逼著自己穿丑得嚇人的秋褲,更不會有人在她做了錯事的時候跑出來,義正辭嚴地約束她,管著她,又在教育她之後,給她一個溫暖的擁抱。更重要的是,她或許能夠讓其他人為自己做這些事,可惜她們,都不是歐景年。
獨孤桀驁被自己的腦洞嚇了一跳,趕緊甩掉滿腦子奇怪的想法,小步湊到歐景年身邊,撒嬌似的黏黏膩膩的說:“景年,抱抱。”
“怎麼了?”歐景年停住腳,回頭看見她惶恐不安的臉,笑著替她理了理頭髮,獨孤桀驁看見她的表情,覺得不太像是要拋棄自己的樣子,稍微安了心,把手裡的塑膠袋提起來,一本正經地睜眼說瞎話:“這個比較重,我拎不動了,跟你換。”
歐景年無奈地看了她一眼,伸手去接袋子:“兩個都給我吧。”
“不要。”獨孤桀驁迅速地搶過裝戒指的袋子,同時把裝金條的那個塞進歐景年懷裡,金條很重,歐景年抱住的時候稍微屈了一下膝,還好侍者已經把她們引到了包間,還貼心地要替她們掛大衣和袋子,獨孤桀驁乘著歐景年在和侍者說話的時候把戒指掏出來,藏在褲子口袋裡。
兩枚戒指是趁著歐景年不注意的時候買的,結帳的時候獨孤桀驁特地不許歐景年看帳單,一半是不想讓歐景年為錢擔心,一半則是怕她發現這對戒指,但是現在,戒指順利地買到了,獨孤桀驁卻又忐忑不安,不知道該以什麼方式說服歐景年,讓她肯跟自己戴上情侶對戒——戴在左手無名指上。
獨孤桀驁悄悄地,悄悄地掃了歐景年一眼。歐景年什麼都沒拎,看上去卻比拎著一堆東西的獨孤桀驁更累,她茫然地走在前面,高跟鞋踩出既虛弱又毫無節奏的聲點,走著走著,突然又停下來,看了一眼獨孤桀驁:“寶寶,我來拎一會?”
獨孤桀驁無語地看了歐景年一眼:“你拎不動。”光是最大的一公斤的金條她就買了5根,其他的小金條還不算,就歐景年那小身板…好吧,歐景年最近的力氣已經大了很多了,但!是!身為一位武林盟主(前),怎麼能讓女眷搬東西呢?
歐景年看見獨孤桀驁嫌棄的表情,忍不住就在她鼻子上颳了下:“別小瞧我。”手臂彎曲,擺出一個健美的姿勢:“姐現在也是有肌肉的。”
獨孤桀驁對歐景年露出了一個鄙視的眼神,這眼神要放在男人身上,就是妥妥的大男子主義,放在獨孤桀驁身上,也完美地體現出了“直男癌”這種屬性中的某些特質:“重活還是讓我來吧,你這弱質女子就在家裡好好地貌美如花就行了。”
歐景年的回答是一個又快又狠的爆栗,然後強行從獨孤桀驁手裡搶下一個袋子,吃力地在前面帶路:“那邊。”
獨孤桀驁發現她拿走的正好是裝戒指的袋子,趕緊想要搶回來,可惜歐景年像護崽的老母雞一樣把東西抱在胸前,對著湊進來的獨孤桀驁嚴防死守,順便還下了死命令:“不許拿任何招式或者內力對付我。”獨孤桀驁無奈之下,只好亦步亦趨地跟了過去,繞了不少路,才走進一家門面不大的飯店。
獨孤桀驁一走進去,就發現這家店看起來雖小,檔次卻絕對不低——這家店比歐景年的品味要富貴很多,卻又沒有富貴到土氣的程度,裡面的裝潢都是她所熟悉卻模仿不來的風格,整個江湖上只有一兩個百年世家才有這樣的裝飾,擺著的物價雖然不多,卻個個都是精品。獨孤桀驁粗略地估量了一下,發現哪怕自己還是武林盟主,在這家店裡招待客人,也完全不會覺得失了身份檔次。再考慮到她自己異於常人的食量,獨孤桀驁暗暗地把這家店給歸入了“奢侈”的行列。
自從獨孤桀驁折騰著開店以來,歐景年的支出消費明顯比以前要節約了,平常兩人不是去快餐店,就是去些街頭排檔,連點評網上人均200的餐廳都捨不得去,卻突然進了這家獨孤桀驁一個人就足夠吃掉幾千上萬塊的店,這讓獨孤桀驁更不安了。
歐景年一定有很重要的事要說。獨孤桀驁這麼想著,舔了舔嘴唇,看了歐景年一眼。歐景年現在比剛才看起來平靜,但是心跳卻比剛才更快了。這說明她在刻意壓制著情緒。壓制什麼情緒呢?生氣?似乎有點。悲傷?似乎也有點。茫然?感覺有很多。
不會是…家裡人以死相逼所以歐景年決定分手吧?要是那樣的話,她獨孤桀驁就…就也只能乖乖地接受事實,找個沒人知道的地方窩上幾年,治療情傷。不,不對,她本該憤而出手,把歐景年的家人都殺掉才是!至少…至少要殺掉歐陽泰才行。可是景年不讓她殺人。
她殺了人,景年會不開心的。而且,那畢竟是景年的叔叔。所以,她還是只能跑到一個沒人知道的地方,自己舔舐傷口,孤獨終老,哭泣的時候沒有可以埋的胸,調皮的時候沒有可以繞著跑的人,一輩子沒有奶喝,也不會有人在冬天裡逼著自己穿丑得嚇人的秋褲,更不會有人在她做了錯事的時候跑出來,義正辭嚴地約束她,管著她,又在教育她之後,給她一個溫暖的擁抱。更重要的是,她或許能夠讓其他人為自己做這些事,可惜她們,都不是歐景年。
獨孤桀驁被自己的腦洞嚇了一跳,趕緊甩掉滿腦子奇怪的想法,小步湊到歐景年身邊,撒嬌似的黏黏膩膩的說:“景年,抱抱。”
“怎麼了?”歐景年停住腳,回頭看見她惶恐不安的臉,笑著替她理了理頭髮,獨孤桀驁看見她的表情,覺得不太像是要拋棄自己的樣子,稍微安了心,把手裡的塑膠袋提起來,一本正經地睜眼說瞎話:“這個比較重,我拎不動了,跟你換。”
歐景年無奈地看了她一眼,伸手去接袋子:“兩個都給我吧。”
“不要。”獨孤桀驁迅速地搶過裝戒指的袋子,同時把裝金條的那個塞進歐景年懷裡,金條很重,歐景年抱住的時候稍微屈了一下膝,還好侍者已經把她們引到了包間,還貼心地要替她們掛大衣和袋子,獨孤桀驁乘著歐景年在和侍者說話的時候把戒指掏出來,藏在褲子口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