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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就是給榮哥兒買的,還不承認,真是矯情!

  她張口剛要說什麼,卻見羅衣一轉身,徑直出去了。

  過了一會兒,她手裡拿了根炭條進來了,找了根布條一裹,然後抽出一張紙,在上面寫下《霸道村姑愛上我》這幾個字,指給李氏看:“我會寫字。”

  李氏看著上面方方正正的字,愕然瞪大眼睛,無論如何也不能相信,她居然會寫字!

  “這怎麼可能?!”

  胡二妞從小在大馬莊長大,她爹不疼她,她後娘又苛待她,怎麼會找人教她識字?再說,整個大馬莊,識字的人也不超過三個!村長是一個,周自榮是一個,再沒有別人了!

  這個小賤人怎麼忽然會寫字了?

  “許是撞鬼了?”羅衣放下筆,似笑非笑地看著她,“反正忽然就會了。”

  李氏被她似笑非笑地看著,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她便是這樣站在窗子外面,臉上似笑非笑。一股涼意從脊椎骨爬上來,一直竄到後腦勺,李氏不由得後退兩步,離她遠了些。

  “會,會就會吧。”她也不知道怎麼了,忽然覺得冷,一刻也不想在這屋裡待下去。

  約莫是被羅衣嚇著了,李氏安分了好幾日。

  羅衣也沒多餘的閒心搭理她,一點一點寫起了話本子。

  她給王大林講的是故事的大體框架。其中的細節,包括古大妮如何應對村民們的排斥,如何跟書生坎坎坷坷地過日子,如何教養孩子,在書生做了官後,她如何跟官太太們打交道,都需要細細填補進去才好看。

  一轉眼,七日過去。

  羅衣將寫好的話本子用布包好,提在手裡,便往城裡去了。

  她走後,李氏鬼鬼祟祟地進了她屋裡,翻箱倒櫃起來。她就不信,這小賤蹄子將錢藏得那麼嚴實,一文錢也找不到?

  然而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沒找到哪怕一文錢!

  而且那封和離書也依然不見蹤影!

  “這小賤人!”李氏哪還不知道,羅衣防備著她,重要東西都帶在身上?一時氣得牙疼,恨恨地道:“我就不信,時日長了,你還能時時帶在身上!”

  羅衣確實可以時時帶在身上,並且沒有絲毫不便。

  成為胡二妞之後,她有了一個特別的技能,那就是凡是屬於她的東西,都可以存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去。她心念一動,就能存進去。再心念一動,就能取出來,輕巧方便。

  李氏想從她屋裡找到重要的東西,這輩子都不可能了。

  到了清風樓,還沒進門,就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門口。

  王大林也不知何時到的,居然站在門口等她。見她來了,立刻眼睛一亮,熱情地沖她招手:“妹子,你來了?快,快進來!”

  羅衣笑笑,把手裡的的話本子遞給他:“寫好了。一會兒你看看,有哪裡不滿意,我再改。”

  她自覺是不必改了的。之前的框架都講過的,就是脾氣硬朗的老太太喜歡的那種。細節如何,其實沒太多可不滿的地方,只要把女主角寫的硬氣、有福氣就是了。

  果然,進了雅間後,王大林翻看了幾頁,就讚不絕口:“好,好看,就是我祖母喜歡的那種。”

  羅衣一點兒也不意外,笑著倒了杯茶,慢慢地品著。

  王大林看得很快,看完後,給銀子也很痛快:“寫得好看!不知道妹子還有沒有別的故事?我祖母沒別的愛好,就喜歡聽人說書,偏偏合她老人家胃口的又不多。妹子你寫的這個就很好,如果還有別的,我還花錢買你的!”

  “有!”羅衣果斷點頭,就算現在沒有,回去後她再編也就是了,“不過,我有件事請教王大哥,不知道你有沒有熟悉的胭脂鋪子?我會做一點胭脂,想借他們的地方售賣。”

  寫戲本子雖然賺錢,但羅衣其實不擅長講這個,她做熟了胭脂,還是打算從事老本行。

  王大林想了想,說道:“我二叔倒是有一間胭脂鋪子,不過他賣的胭脂都比較貴。”

  “貴就好!”羅衣乾脆地點頭,“改天我做好胭脂,拿給你看。你要覺得好,便幫我跟你二叔說說情,賣的銀子可以抽兩成到三成給他。”

  王大林覺得這個妹子說話真是乾脆,他心裡充滿了好感,拍著胸口應下:“沒問題!”

  兩人又說了幾句閒話,羅衣便拿著餘下的十五兩銀子,離開了清風樓。

  上回的五兩銀子定金,被她買衣裙、買鞋襪、買雪花膏等,花的差不多了。新得的這一些,她也沒打算留手裡。

  買了做胭脂要用到的原料,花費了大概七兩銀子,還餘下八兩,羅衣想了想,打算買一盒頭油,買一把桃木梳子,再買一盒更滋潤的面脂。然後再隨便逛逛,淘兩根漂亮髮簪戴一戴。

  手裡有錢,買什麼都順利。羅衣很快買好頭油、桃木梳子和面脂。還剩下五兩多銀子,她打算淘兩根好看的髮簪。

  就在她挑了又挑,終於在一個小攤上挑到中意的髮簪時,付錢的手被人按住了。

  羅衣抬頭,看清按住她的人,挑起眉頭:“好巧。”

  攔住她的人是周自榮。

  周自榮今日跟同窗相攜出行,是打算買一些作畫用的紙。沒想到,卻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在清風樓的門口,跟一個年輕男子有說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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