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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慮復交。④駐倫敦的瑞士公使奉命與蘇聯大使就此事進行商討。由於會談取得了積極進展,10 月10 日瑞士向倫敦的蘇聯大使遞交了一份備忘錄,提議重229 新建立正常關係。對簽訂協議來說,那時似乎一切都已準備就緒,詎料因為瑞士和其他據稱仇視蘇聯的國家將會出席在芝加哥舉行的民航會議,蘇聯拒絕參加。幾天後,在11 月5 日,聯邦委員會向蘇聯提出建交請求時竟遭到拒絕,理由是瑞士政府多年來一貫“追隨一種敵視蘇聯的親法西斯政策,而迄今為止,從沒有放棄過這種政策”。⑤ 瑞士人對蘇聯態度的反應是不勝驚異與憤慨。人們把受到蘇聯無理拒絕的屈辱心情都發泄在皮萊-戈拉身上,重新對他進行抨擊;許多人把這種局面的形成歸罪於他。社會黨人大聲疾呼要他下台。雖然那些比較不太極端的分子並不相信蘇聯的答覆僅僅是由於對皮萊—戈拉的厭惡引起的,但普遍感到他在戰時認為必須追隨德國的那種政策並不能幫助瑞士同勝利的國家重建友好關係。聯邦委員會在11 月10 日接受了皮萊-戈拉的辭積,選出了納沙特爾的律師馬克斯·彼蒂彼愛(以往沒有任過公朗)作他的繼承者。在1945 年的大部分時間裡,瑞士和俄國之間的關係光甚進展,俄國報紙和電台不斷攻擊瑞士幫助德國,並揚言瑞士只有期待聯合國家對它親法西斯政策的懲罰。①瑞士還被指責包庇法西斯罪犯、虐待在瑞士的俄國戰俘和避難者。②從俄國占領區遣返瑞士平民的工作中止了。瑞士拒絕移交來自波羅的海國家和蘇聯占領區的避難者也招來了麻煩。1945 年春天,出現了第一次緩和,當時俄國接受了彼蒂彼愛的邀請,派遣一個調查團對俄國拘留犯提出的抗議進行調查。同時也為遣返瑞士拘留的俄國人與俄國占領區內的瑞士平民作了安排。1946 年初,駐貝爾格勒的瑞士公使奉命為重建外交關係一事與蘇聯大使進行協商,這次洽談成功了。3 月19 日,瑞士政治部宣布,蘇聯政府已同意恢復外交殺系,並互派使節。8 月,新的瑞士公使到莫斯科上任,一個月後,蘇聯公使和全體工作人員到達伯爾尼。雖然在1946 年還未簽訂一項全面的貿易協定。但是俄國為許多瑞士出、口物資提供了市場。瑞士與其衛星國波蘭和匈牙利都訂立了協定,保證它煤、鐵和原料的供應。根據與匈牙利的協議,瑞士得到了制鋁工業所需的礬土,並用機器換取了糧食。到1946 年底,瑞士使自己適應於戰後世界的努力取得了普遍的成功。和俄國的關係正常化了,與英、美、法重建了友好的聯繫。雖然物價昂貴,糧食和燃料仍然實行嚴格配緒,但總的說米國家繁榮昌盛。沒有遭到故爭觸動的瑞士工廠的出口業務大為興旺。同時,國家強大的金融地位使它能給國外買主以優惠的信貨。④ 《新蘇黎世報》,1944 年3 月29 日。① 《新蘇黎世報》,1945 年1 月10 日。② 同上,1945 年6 月4 日、13 日、20 日。

  第三章愛爾蘭①康斯坦斯·霍華德。第一節戰爭爆發前與聯合王國的關係愛爾蘭在戰爭爆發時和整個戰爭時期一直遵循的政策,只有對照它的歷史背景和它為擺脫英國統治而進行的長期鬥爭情況來考慮才能有所理解。顯然,要在這寥寥幾頁中複述愛爾蘭動亂的全部歷史,不僅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必要的。但是,由於愛爾蘭戰時政策這一條線是由中立和分裂這兩股不可分的繩索擰成的,因此,就需要回顧一下戰爭即將開始前那一時期的事態發展。有關事態對於這兩個問題有著直接的關係,並使得德·瓦勒拉在戰爭爆發時能執行一項中立的政策。311932 年,埃蒙·德·瓦勒拉重新掌權時,他的目標是建立一個與大英國協保持聯繫的統一的愛爾蘭共和國——但不是大英國協成員;承認英王為該聯盟的元首——但不是愛爾蘭的國王。到1937 年底,德·瓦勒拉已經朝著實現這個目標的一部分取得了相當的進展。他拒不承認1921 年條約①解決辦法中所規定的若干條款,包括效忠宣誓,向樞密院上訴,以及總督的職責,最後還有總督的職位。君王稱號在這自由邦的國內憲法上被取消了,但在對外關係法令②中還保留著微弱的聯繫,規定為了任命外交官員和締結國際協定英王有權代表愛爾蘭自由邦政府行事。③ 這些步驟使德·瓦勒拉得以放手為制訂新憲法作好準備,他向人民保證,這部憲法將完完全全是“愛爾蘭的”。1937 年這部憲法通過了,它重申了愛爾蘭民族擁有選擇它自己的政府形式和決定它同其他國家的關係的主權。它進一步宣告:“同家領土是由整個愛爾蘭島、它的各個島嶼和領海聽組成”,但補充聲明,“在國家領土重新統一以前”,憲法所確定的政府管轄範圍即是以前自由邦政府所管轄的範圍。①憲法宣布國名定為愛爾蘭自由邦或在英文中稱為愛爾蘭。② 英國政府有保留地接受了這部新憲法。他們不承認愛爾蘭對構成聯合王國整體一部分的北愛爾蘭的六個郡擁有管轄權的要求。因此,他們認為在這方面使用愛爾蘭良由邦或愛爾蘭這一名稱只是指迄今被叫做愛爾蘭自由邦的那一區域而言。英國政府還宣布。按照與其他自治領相一致的情況,他們將不粑這新憲法當作根本改變了愛爾蘭作為一個大英國協成員國的地位來看待。③ ① 本章講的是關於愛爾蘭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了個中立國家的歷史。它作為大英國協成員之一的頗為獨特的地位,基思·漢考克爵士在其所著的《大英國協事務概覽》,(SirKeitlnHaucock:SurveyofBritish Commonwealth Affairs,倫敦,牛津大學出版社為皇家國際事務學會出版,1937—1942 年版)一書中有過詳盡的論述,本書將只在涉及到它對愛爾蘭戰時政第以及同包括北愛爾蘭在內的聯合王國與美利堅含眾國關係的影響時提到這個問題。①條約正文見英國:《英國與愛爾蘭之間的條約的議定條款》(Arti-cles of Agreement for a Treaty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Ireland ),敕令第1560 號(倫敦,英王陛下文書局,1921 年版)。②見英國外交部:《英國與外國政府文件(1936 年)》(British andForign State Papers,1936),倫敦,英王陛下文書局,1948 年版,第137 頁。③ 見漢考克:《大英國協事務慨覽》,第1 卷,第6 章和附錄第629—630 頁。① 愛爾蘭三十二個郡之中的二十六個。②正文見《憲法草案》(DraftChnstittltion),都柏林文書局,1937 年版,以及英國外交部:《英國與外國政府文件,1937 年》(倫敦,英王陛下文書局,1950 年版),第584 頁以下。③ 英國政府的聲明發表在《泰晤士報》,1937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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