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話說回來,在曹植所寫的誄詞裡面,確有一些引入深思的暗示。這誄詞,前面是小序,後面是誄詞的本文。本文包括有下列幾句:“孝殊閔氏,義達參商。溫溫其恭,爰柔克剛……如何奄忽,景命不遐。同盟飲淚,百僚咨嗟。”

  奇怪的是,曹植別的典故不用,偏要提起那兄弟不和的神話中的參與商。曹植又大膽說出了“以(爰)柔克剛”四個字。這分明是說曹彰在生前委屈得很,用他的柔,侍候曹丕的剛(曹丕以前在曹操面前固然是溫顧得很,後來做了魏王與皇帝,對諸侯與大臣很不客氣)。

  曹植誄詞中的最有深意的八個字,是“同盟飲淚,百僚咨嗟”。在普通的情形之下,一個王爺死了,百僚與諸侯大家哀悼一番,也就了事。這曹彰死了,為什麼同盟(諸侯)要把眼淚咽下肚裡去呢?為什麼百僚要“咨嗟”呢?因此我才敢說,曹丕是有殺弟的“罪嫌”(雖則罪證毫無)。

  《世說》又一口咬定了,曹丕在毒殺了曹彰以後,隨即又想除掉東阿王(曹植)。卞太后大怒,向曹丕說:“你已經殺了我的任城王,不能再殺我的東阿王!”

  這又是謠言(寫《世說》的人,對曹丕確有成見)。曹植是到了曹丕的兒子魏明帝曹叡當了皇帝以後,才在太和三年由浚儀王改封為東阿王。卞太后怎麼會在曹丕的黃初四年,就稱呼曹植為“東阿王”呢?曹丕誠然一度對曹植也很不喜歡,卻始終並未加以殺害。

  曹植屢屢向曹丕上萬言書、獻詩,要求給他一個帶兵打仗的機會,可見曹植深知曹丕對自己並不“猜忌”。曹丕死了以後,過了六年曹植才死(曹丕死於黃初七年,公元226年;曹植死於太和六年,公元232年)。

  曹丕對待曹彰、曹植以外的若干異母兄弟,也並不薄。在黃初三年封了八九位作郡王,其後又續封了幾個。

  他尤其喜歡“環夫人”所生的曹宇。環夫人大概是娘家以環為氏,而本人十分聰明,所以生過了天才兒童曹沖以後,又生了一位其後成為“中牟王”的曹據,與這個被曹丕特別喜歡的曹宇(她前後和曹操生了三個兒子)。

  陳壽在《三國志》魏的部分,說曹操一共有過二十五個兒子,不曾把曹操的“家鄉老婆”所生的一個計算在內。

  在曹操的二十六個兒子之中,至少有六個是生下來不久便死了(古時候的接生婆與產婦都不懂衛生,缺乏醫藥常識。而且當時也沒有足夠的設備與藥品。所以嬰兒生下來不久,得病而死的比比皆是。生下來能活上三天,便是“喜事”,要做菜請客或者請產婦娘家的人,稱為“喜三”。生下來,竟然活上了一個足月,平安無事,就一定必須大請其客,稱為“滿月之喜”。嬰兒最容易得的病,是“驚風”。其實是腦膜炎)。

  天才兒童曹沖,活到了十三歲而死,也是屬於“早夭”的一類,卻不能稱為“殤”。

  一方面,是曹丕及曹叡把宗室諸侯管得緊,曹操的成打的兒子想表現也沒有機會;另一方面,這些曹操的兒子,能力與智慧大概也相當平常。否則,為什麼曹操自己沒有把他們多加提拔呢?曹操的若干兒子,到了黃初三年還不曾死的,都被魏文帝曹丕封為郡王或縣王;只有一個例外,趙姬的兒子曹茂。曹丕只封他為乘氏公。為什麼呢?因為此人“少無寵於太祖”,長大以後,又“性傲佷”(即驕傲而又心狠)。

  卞氏夫人在文帝之時做了“皇太后”,到了明帝曹叡之時,做了“太皇太后”。她以太皇太后的地位,為曹茂向明帝說情。於是,明帝在太和元年把他轉封為“聊城公”,又由聊城公而晉升為“聊城王”。其後,他卻也不曾犯有什麼大過。

  “犯”了過失最大的一位王爺,是孫姬的兒子曹彪。曹彪在黃初三年被曹丕封為弋陽王,當年改封為吳王。黃初五年改封為壽春縣王,七年改封為白馬王。明帝曹叡在太和六年又把他改封為楚王。

  到了嘉平元年,司馬懿既已迎立了齊王芳為皇帝以後。曹彪被人告發,說他與王凌和令孤愚二人同謀,想在許昌另立一個朝廷,由他當皇帝,與司馬懿所操縱的洛陽朝廷相對抗。

  因此,司馬懿就用皇帝的名義,下聖旨給他,叫他“自圖”。換句話說,叫他自殺。他也就乖乖地自殺了。

  這位曹彪,究竟有沒有與王凌及令狐愚同謀呢?有可能,但也許是冤枉。我個人的看法,是偏向於“冤枉”的一方面的。《三國志·王凌傳》說令狐愚曾經派了一位姓張名式的,到“白馬”去拜訪了曹彪,曹彪也派人答拜。這怎麼就可以成為曹彪參加造反陰謀的證據呢?話說回來。他身為楚王,按照魏朝的法律,是不該與當時官居兗州刺史的令孤愚來往。來往了,就是罪。

  從另一方面來看這個案子,令弧愚倘若不是為了徵詢曹彪對於迎立他為皇帝的計劃,是否同意,那又何必派人去白馬聯絡呢?

  那末,曹彪的罪狀,是鐵案如山動倒也不見得。第一,王凌的案子暴露之時,令弧愚已死,這是“死無對證”的事。第二,曹彪早巳在太和六年由白馬王改封為楚王。楚的封地,就在王凌所駐紮的壽春。王凌或令孤愚何必捨近求遠,派人到曹彪早已離開的“白馬”呢?白馬在河南延津縣。魏朝的楚王封在楚郡,楚郡的郡治是壽春。王凌當時是以“太尉”的官銜,“都督揚州諸軍事”,揚州的首縣也是壽春。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