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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寶激動地說道:「你還敢狡辯,快說,你把錢都藏到哪裡去了。」他是多麼的希望錢是被韓藝拿去了,若真是那樣,他寧願不怪罪韓藝,只要你把錢還我就行了。

  楊思訥先是一抬手,讓王寶先別出聲,然後向韓藝問道:「你姓誰名誰,家主何處?又是怎麼與那些扶桑人認識的?」

  韓藝一副懦弱的神態,眼淚已經懸在睫毛上了,低聲道:「小子名叫韓藝,家住城外梅村,本是一個小農,只因前些日子家中田地被大水沖了,田中糧食毀於一旦,而家父也遭遇意外,被雷電劈死,小子也是僥倖撿回一條性命,這些王公子可都是知道的。」

  楊思訥瞧向王寶。

  王寶點了點頭。

  韓藝又繼續道:「小子實在是沒有辦法,只能在外面尋事做,希望能討口飯吃,可就在幾日前,小子在梅村以南的地方遇到桑木等人,他們當時向我問路,還說如果我給他們帶路,就給我一些錢,小子當時真的非常需要錢吃飯,於是就幫他們帶路,後來又幫他們找到四方旅館,他們果然給了小子不少錢。

  之後他們又說在揚州人生地不熟,於是就讓小子幫他們跑跑腿,到後來他們又覺得小子挺不錯的,於是就讓小子幫他們賣黃金,還說賣出一兩金鋌,就給小子價值十文錢的絹布,就算沒有賣出,也沒有關係,小子自然就答應了下來,但小子認識的富人也不多,最熟的就是王公子,其次就是曾救濟過小子的沈公子。

  於是小子先是去到王家,問他們要不要金子,但是王叔說他不要黃金,而後小子又找到沈公子,沈公子一口答應下來,而且還給小子一些錢,讓小子將賣主告訴他,其實我本是不想的,因為我賣出一錠金子,就能賺十文錢,前面王公子也問過我,我都沒有說,但因為沈公子曾救濟過小子,而且他又加了一些錢,於是小子就帶著他去找那些扶桑人,可是沒想到去到那裡的時候,見到王叔和王公子,小子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會在那裡。」

  楊思訥向王寶問道:「他說的可是事實?」

  王寶支吾不語。

  王大金點頭道:「是——是有其事。」

  楊思訥好奇道:「既然他並沒有告訴你們,那你們是怎麼找去的呢?」

  這越問越尷尬了,王大金在楊思訥面前,可不敢撒謊,訕訕道:「回——回楊公的話,我們——我們是派人跟蹤他,才找到那些扶桑人的。」

  「原來如此。」楊思訥點點頭,心裡當然明白是怎麼回事,又看向沈笑。

  沈笑也點頭道:「是這樣的。」

  話說至此,王寶也不敢多言了。

  人家又沒有告訴你任何消息,是你們死皮賴臉,還派人去跟蹤他,這你只能去怪那些扶桑人,絕對怪不了韓藝。

  沈笑都比他們有資格一些。

  楊思訥瞧了眼韓藝,見其面容青澀,年紀不大,心裡開始尋思著,這姓韓的小子本就是我揚州人士,而且又是一個窮小子,怎麼可能跟那些扶桑人搭上關係,合謀騙錢,多半也是被利用了,如果他是跟扶桑人一夥的,當時就應該引誘王大金他們前去買金子,可是他並沒有這麼做,是王大金他們自己前去的,而且他現在也應該逃跑,而不是來這報案。

  在唐代,特別是唐代初期,是非常非常看重律法的,其中唐太宗時期所著的《貞觀律》對後世的律法都影響深遠,而唐朝律法最為顯著的一點,就是慎刑,能不用酷刑,就儘量不用,這在唐高祖起就是如此了,其中以唐太宗為代表人物。他主張「以寬仁治天下,而於刑法尤慎。」

  也就是說,歷代帝王凡以仁義治天下的,其統治時間就長久;凡以嚴刑酷法對待人民的,雖然能收一時之效,但很快就敗亡了。

  而他的最佳拍檔魏徵,還主張在審訊時,要求「不嚴訊,不旁求,不貴多端」。即以事實斷罪,不嚴刑拷打,不使用各種手段,以求罪證。他勸諫唐太宗要慎刑,治理天下要以仁義為本。這種慎刑的思想後來均體現在唐律的編修之中。

  唐太宗甚至認為斬腳趾都覺得太殘酷,連這個酷刑都廢了,多增加發配的懲罰,李世民的觀念還是以人為本,人才是最重要的,就連鞭打這種非常普通的刑罰,都有特別說明,你不能老打罪犯的一個部位,不能致人殘疾,得分散打,致疼,但不能致殘,而且但凡要處死的,一定得皇上批准,才能斬。

  李世民在位期間,否決了很多斬立決,還提出了「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務存寬簡」的觀點,他甚至讓死刑犯回家跟家人團聚,因為古代斬人得明年秋後執行,數百名死刑犯回家,但是無一人逃跑,到了時候就回長安待斬,這簡直就是奇蹟,從側面也說明,貞觀時期的百姓是非常淳樸的,你對我好,我自然也會回報你。

  絕不跟清朝一樣,動不動就十大酷刑擺上來了,這甚至誤導了後世很多學生,以為封建社會審案機構都非常黑暗,非常殘忍,指鹿為馬,不去求證,反正你不招供就逼著你招供,其實也不是這樣的,有些朝代甚至比後世的律法還要寬容許多,就清朝那種審案方式在貞觀時期,是想都不敢想的,貞觀四年,全國上下,一共才斬了二十九人。

  一個開明的朝代,一個開明的皇帝,是體現在每個細節上面。

  當然,到了武周時期,這些就基本上拜拜了,武則天在酷刑方面,還是有著非常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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